[0959]《机动车保险与理赔》西南大学答案
发布时间:2023-09-24 09:09:34浏览次数:7西南大学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课程名称【编号】:机动车保险与理赔 【0959】 A 卷考试类别:大作业 满分:100 分注意:简答题学生自由选择其中 2 个题目作答。论述题为必答题。一、简答题 (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30 分,学生自由选择其中 2 个题目作答,多答部分不得分,最多得 60 分)1. 定损人员应具备什么素质? 答: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定损核价工作人员应具备的首要条件。因为定损工作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均直接相关,而定损工作又具有独立性和技术性,所以定损人员一般都具有较大的自由掌握空间。一些修理厂和被保险人往往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会对定损人员实施各种方式的利诱,希望谎报损失或高报损失,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为此,这就要求定损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以维护定损核价工作的信誉。2. 具有娴熟的专业技术机动车辆检验工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定损人员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是具有娴熟的专业技术,主要包括:机动车辆构造和修理工艺的相关知识,机动车辆保险的相关知识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处理办法的相关知识等,这些知识,为定损人员准确地分析事故成因、分清事故的责任提供了理论基础。3.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分析和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除了要具有娴熟的专业技术以外,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是很重要的,丰富的实践经验不仅有助于定损人员准确地认定损失原因,并确定合理的修复方案,而且对于施救方案的确定和残值的处理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有助于识别和防止日益增多的保险欺诈行为。4. 具有灵活的处理能力对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定损的过程,也是一个处理各种关系的过程。这就要求定损人员应善于处理这种多方的关系,尽管定损人员本着公正的态度来开展工作,但由于各方的利益和角度不同,往往会产生矛盾和意见分歧,更严重的会发生冲突,而这种分歧的焦点- 1 -
大多集中在定损人员的工作上,所以这就要求定损人员应当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运用灵活的处理能力使各方对于事故的赔偿处理方案均能形成统一的认识,以便案件顺利处理。2. 简述保险合同订立的过程。答: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以下过程。(一)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投保单可采取以下方式填写:(1)投保人手工填写。投保单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楚,如有更改,投保人应在更正片签章。(2)投保人利用保险公司提供的网上投保系统等工具自助录入,打印后由投保人签字。(3)投保人口述,由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或代理人员录入业务处理系统,打印后由投保人签字。(二)保险人核保业务人员拿回投保单后,交核保人进行审核。核保人收到投保单,应根据公司开办机动车辆保险的有关规定,结合投保车辆的相关证明,对业务进行详细审核。保险核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承保这一风险,并在接受承保风险的情况下,确定承保费率和条件的过程。核保工作的目的在于对不同风险程度的风险业务进行识别,按不同标准进行承保、制定费率,从而保证承保业务质量,保障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保险经营的稳定性。核保是保险经营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保险公司除了要大量承揽业务外,还要保证业务的质量,否则就会出现风险,使公司赔付率上升,不仅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严重的还会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对经营者和保险人甚至社会带来危害。因此,建立核保制度对于保证承保业务的质量,控制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确保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各保险公司均十分重视核保工作的管理。(三) 双方达成协议,保险人缮制签发保险单证、开具保险费收据(1)缮制单证。在接受业务后,填制保险单或发放保险凭证以及办理批单手续。(2)复核签单(3)清分发送业务(4)归档、装订、保管- 2 -
(5)复核保险单(6)收取保险费(7)签发保险单证(8)保险单证的补录(9)保险单证的清分与归档3. 在机动车辆保险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具有什么义务? 4. 如何理解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 答:在民事活动中,各方面当事人都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活动中,对保险合同当事人的诚信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更为严格,即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承诺和义务,否则保险合同无效。5. 批改的效力一般如何规定? 二、论述题 (本大题共 1 小题,每小题 40 分,此题为必答题) 1. 确定施救费用的原则是什么? 答:(1)保险车辆在发生火灾时,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施救保险车辆,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及设备损失应予以赔偿。(2)发生保险事故后,因保险车辆不能正常行驶,被保险人雇佣吊车、拖车进行抢救的费用及运输费用应予以赔偿。(3)施救车辆在拖运事故车辆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扩大及增加的费用,如施救车辆是有偿的,则不予以赔偿,如施救车辆是被保险人或他人义务派来的,则应予以赔偿。(4)在施救过程中,因抢救而损坏他人的财产,如果应由被保险人赔偿的,可予以赔偿 。但在施救时,施救人员个人物品的丢失,不予赔偿。(5)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赶赴现场处理所支出的费用,不予赔偿。(6)保险车辆施救费用应与修理费用分别理算,如果在施救前,估计施救、保护费用与修理费相加已达到或超过保险金额,则可推定全损予以赔偿。(7)保险公司只对保险车辆的施救保护费用负责。-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