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9]《国际法概论》西南大作业答案

发布时间:2023-10-13 14:10:37浏览次数:4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类别: 网教 专业: 法学 课程名称【编号】: 《国际法概论》【1179】 A 卷答案必须做在答题卷上,做在试题卷上不予记分。 在下列五题中,任选两题作答,每题 50 分。 一、根据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试论所有国家可行使的公海自由权利。 二、根据 1961 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试论使馆的特权与豁免。三、试论条约缔结的一般程序。 四、试论国际法院的职权。 五、案例分析:X 海峡东临 B 国和 C 国领土,西临 C 国 C1 岛屿,最大宽度不超过 21 海里,是一国际航道。两国都主张 12 海里领海。当 A 国两艘军舰通过 X 海峡的北部时,遭到 B 国海岸部队炮击,但未被击中。A 国立即向 B 国抗议,声称其军舰在海峡中享有无害通过权。B 国则称,外国军舰通过其领海必须事先得到许可。为进一步试探 B 国的态度,A 国派遣两艘驱逐舰驶入 X 海峡北部,因触水雷遭重大毁损和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后,A 国要求在海峡扫雷,遭到 B 国拒绝。随后,A 国海军在海峡进行扫雷活动,B 国提出强烈抗议。1、A 国军舰是否享有无害通过权?为什么?2、A 国扫雷活动是否符合国际法?3、根据 1982 年《海洋法公约》,用于国际通行的海峡分为哪四类,各自适用什么通行制度? 二、根据 1961 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试论使馆的特权与豁免。答: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享有的特权和豁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和供使馆馆长寓居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之各部分,使馆馆舍不受侵犯包括以下三方面的意义:①接受国官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褥进入使馆馆舍。②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入侵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安宁或有损尊严之事情。③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  (2)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的档案以及文件无论何时,亦无论位于何处,均属不得侵犯。  (3)行动和旅行自由。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除接受国为国家安全设定禁止或限制进入区域另订法律规章外,接受国应确保所有使馆人员在其境内行动及旅行的自由。  (4)通讯自由。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瘫定,接受国应该允许使馆为~切公务目的自由通讯,并予保护。通讯自由的主要内容有:①使馆得采取一切适当方法,包括使用外交信差及明密码电信在内的方法通讯。但使馆非经接受国同意,不得装置并使用无线电发报机。②使馆来往公文不得侵犯,③外交邮袋不得予以开拆或扣留。④外交信差享有人身不得侵犯权,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 1 -   (5)免纳捐税、关税。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所有或租赁的馆舍,免纳国家、区域或地方捐税,但对其提供特定服务的费用,例如水、电、煤气、清除垃圾等费用,不在免除之列;使馆办理公务(如办理签证、护照等)所收之费用及手续费免征一切捐税;使馆公务用品(如办公用具、车辆等)准许入境,并免除一切关税及储存、运送及类似服务费用以外的一切其他课征。  (6)使用国旗和国徽。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及馆长有权在使馆馆舍,及在使馆馆长寓邸与交通工具上使用派遣国之国旗或国徽。四、试论国际法院的职权。答: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1)诉讼管辖权 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力。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A、联合国会员国;B、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国际法院规约》 当事国;C、其他国家,指预先向国际法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保证执行国际法院的 判决的国家。 国际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有: A、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B、《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 定中所规定的一切案件;C、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提交的案件。 (2)咨询管辖权 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 及其专门机构只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对其职权范围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 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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