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23-05-14 09:05:27浏览次数:79
我国信托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摘 要] 我国信托业从建立以来,就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金融领域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地,其经营业务不断拓宽,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主要分析我国信托业的现状, 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关键词:信托 投资 理财一、我国信托业的现状信托机构是一个按照信托制度活动的主体,而我国信托机构的主体是信托公司。经过这几年来的整顿,我国的信托业已经成功的化解了累积 20 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资本也得到了充实,改进了管理,重新集合了一支专业化的队伍,为社会提供信托服务。在 2005 年到 2010 年期间我国信托业务增长迅速,信托财产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我国信托业务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资金信托,约占信托财产总额的 84 %。其中,集合信托计划为 1 053 个,并大部分获得了成功。同时信托公司以资金以外的其他财产形式开展的信托业务,开始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很好的制度条件。与此同时,我国的信托业也存在着许多挑战:1、没有一个清晰的战略模式。信托产品缺乏认同感,落后于其它金融行业,由于信托产品涉及范围广泛,在与银行、证券、保险竞争时没有优势,而又缺少创新,没有找到一个专属于自己的信托产品特色。 2、人力资源不足。大多数信托投资公司缺少技术型人才,满足不了在各种需要高素质人员才能胜任的部门,比起外国人才的差距甚远,导致许多服务都不全面,社会对其认同也偏低。二、我国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身为我国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信托具备相当多的业务优势,但是在我国多年来信托业长期处在社会多方的打压之下,也有部分信托投资公司的违法、违规或停业引起整个信托行业的价值遭到怀疑。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可以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方面谈起。(一)内部问题1、管理水平低及人才缺乏首先,我国信托公司在管理水平上与外国的信托公司相差较远,管理机制也有待提高,及在信托人才上相对缺乏。我国的信托行业在这 30 年来的快速发展,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现象,但是由于高速发展也带来了许许多多的问题。首先是信托机构的迅速增加,使其对信托人员的过分需求,许多没有经过信托培训的人员涌进了信托机构,而这些信托素质不高的人员不但不利于信托公司业务的拓展,而其本身也是一个不安全的因素,低素质的信托人员容易引起信托行业的犯罪问题,对公司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其次,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的决策流程没有一个科学统一的管理,也缺少一个正确的内部控制系统,只会盲目地扩张,经营。对企业战略的规划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低下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机制严重制约着我国信托机构的健康发展,也降低了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2、主业不主 大多数信托投资公司都违背了中央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规定,名为信托,实为信贷。其经营方式和经营所得不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代理费,而是银行信贷业务的存款放款利差;其资本金充足率、长短期投资比例和拆借比例等许多资产负债比例都达不到要求。我国信托公司经营不仅经营信托存贷款业务,还从事证券业务,房地产投资等,总之什么业务都做,成为了一个四不像。所以,我国现在的信托公司成了一个综合业务集团,信托公司只是徒有虚名罢了。这就意味着其在经营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隐含着一定的风险。3、治理结构的缺陷治理结构的缺陷阻碍了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在治理结构 方面的显著缺陷,容易形成依附于政府的,政策性的“官办”融资窗口。(二)外部问题1、信托法律落后首先,我国在信托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落后,而且缺乏与之相配对的制度,对信托业的发展造成了阻碍。信托业在我国的经济领域中是惟一一个可以存在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以及实业市场的,并可以进行投资融资业务的尖端行业。所以,信托关系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泛,范围也很广阔,基本上没有一个行业能够比得上它。而我国的信托业刚开始时就已经先天不足,在法律法规上跟不上信托业的发展。2、政策和监管对信托经营的限制、支持和服务不足部分监管政策不统一,很多金融机构的业务都属于信托的范畴,但从管理上却分属于三大金 融监管机构,监管标准各不相同;部分政策违背了信托产品的特性,某些规定实施的结果,可能反而增加了信托公司的经营风险,使信托公司的发展受到很大的束缚:1.部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内部控制不完善,与所开办业务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水平不高,专业人员执业水平不高 。2.是少数公司资产质量不高,经营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有的没有认真履行诚信义务,甚至擅自改变信托财产用途,挪用、混用信托财产,将信托收益归入固有财产等。个别公司由于违法违规经营,面临严重经营风险,已被停止营业。它们管理的信托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损害了广大中小委托人的利益,造成了社会风险。三、完善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对策建议根据以上我国在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从问题的根源入手,去认清问题的原因,再根据以上原因,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并根据我国的国情,找出最适合解决问题的方法。(一)完善我国信托业的治理结构一个完善的治理结构不仅可以解决公司跟股东之外的有关利益主体的权益问题,而且对信托业务的收益人具有很好的保障。而设计一个完善的治理结构应该要由以下原则出发:首先,要做到保障各个利益集团的应得权益。然后是,对信托公司的股东和任职人员的能力应该规范。再次是对如何控制风险应该加强。最后是,公开原则,信托公司应该将其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开放给委托人、收益人以及社会人们了解。(二)完善监管和配套制度监管机构要继续落实分类监管政策,鼓励 经营规范、运作良好的信托公司在转型实践中先行 先试,积极创新;规范信托公司异地业务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信托公司宏观指导,通过风险提示和监管重点调整等引导信托公司审慎经营;加快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协调解决信托业发展遇到的政策壁垒问题,为信托展业创造良好的空间;加快推动信托登记 、税收、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等行业基础配套制度建设,实现信托市场的统一监管。(三)重点发展社会公益信托服务我国是一个处于发展中的国家,现有的基础设施还是很薄弱的,虽然在沿海的地区,许多人们都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我国内陆地区还是处于比较落后的水平的,而信托业可以从公益事业入手,为我国的建设出一分力。关于公益信托的建立,我国的信托业可以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如为一些有意在公益事业上做贡献的人提供信托服务,为这些人建立一个基金会,帮助其管理用于公益事业的资产,这样,不仅帮助这些热心人达成了他们实现公益事业的愿望,而从中改变了人们对信托的负面看法。而又为我国的社会繁荣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虽然以上的措施都有各自的特点和方法,但它们不是孤立存在的,互相之间都有其相对应的联系,解决我国信托业的问题必须从多个方面入手,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地促进我国信托业的健康发展,也更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去建设我国经济。总之,信托业是我国的新兴产业,由于受传统文化和经济体制的影响,人们对信托制度还不是很熟悉,对信托投资公司的功能和地位缺乏应有的认识。因此,搞好信托教育,普及信托知识 ,让广大民众和企事业单位了解信托,更新财产管理观念,使信托业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变的很重要 ;同时,为进一步发挥信托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投资理财功能,还需要制定和完善一系列配套的 具体的法律、法规。我们应该摆正心态去对待我国的信托前景,对待问题要在根本上找出原因,去不断完善和改正问题,给信托业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参考文献:〔1〕龙云,《中国房地产信托的治理结构缺陷及其改进》,上海金融,2013 (2),56-71。〔2〕 金秋,《对新形势下信托业发展的思考》浙江金融,2013(9),28-35。〔3〕霍玉芬,《信托法要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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