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利与弊

发布时间:2023-05-12 10:05:43浏览次数:106
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利与弊摘要: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随着科技进步,世界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世界上的银行体制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在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世界各国为争取主动,纷纷实行“金融自由化”,混业经营已成为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本文从混业经营概念和优势入手,分析了其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最后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实现混业经营的推进路径。关键词:混业经营 金融 影响 路径一、混业经营的概述(一)混业经营的概念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信托业等金融业各子行业之间在企业的组织机构及经营内容方面相互融合、相互交叉,进行混合经营的一种经营体制。从词义解释的角度,混业经营应该至少包含两层较为极端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金融业务的混合、交叉经营,即“一个法人、一个执照、多种业务”,典型的如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在一个法人机构内,可以拥有多个金融业执照并经营多种金融业务。第二层含义是金融控股权的混合,即“多个法人、多个执照、多种业务”,也就是一家金融控股公司,由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多种金融控股权混合而成,并以集团的名义从事多种金融业务,此模式在美国最为发达和典型。(二)混业经营优势分析提供全面的、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能够达到经营风险最大分散的效果。根据金融投资组合理论金融机构通过多元化经营,可以有效降低单一金融产品的风险,分散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和国民经济的稳定。混业经营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能够更好的满足客服对综合性、多样化金融服务的需求,有利于金融机构扩大经营范围,实现规模效应,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混业经营的规模效应可定义为:在投资规模或经营成本既定的情况下,业务量越大,其单位成本越低,从而效益越高。混业经营体制下,金融业各子行业的综合经营可以使金融机构融合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以及保险业务、证券业务形成交叉业务,拓展了金融创新的空间,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有利于同时具有银行、证券、保险性质的综合金融产品的创新,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而分业经营体制下,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证券业务等带有投资性质的业务相分离,局限于自己的传统存贷业务,其进行金融创新的条件和动力相对缺乏,实质上是以损害效率为前提的“画地为牢”。二、混业经营对金融业影响(一)对经营风险的影响 混业经营能够有效地分散风险。金融界有句格言“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银行业特有的高风险要求其实行多元化经营,以利于分散风险。由于混业经营性金融机构从事不同领域的业务,其业务波动的周期与基础各不相同,因此,当其中一个部门或机构的业务因某种原因陷入低谷时,就有其他部门或机构的收益冲抵,并可以随时进行内部调整,果断转入其他市场 ,而不至对该金融机构本身产生重大乃至致命的影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风险,也有利于保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分业经营因为业务单一而使风险集中。由于可供银行选择的资产种类过于单一,从而不能满足商业银行通过资产组合达到风险分散的要求,各专业性金融机构对外部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化相当敏感,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而且随着金融产品的创新,出现了大量能避开金融防火墙的金融工具,分业经营的必要性受到怀疑。混业论者根据美国经济学家 80 年代新的研究成果指出,美国在 1930 年至 1933 年间先后破产的银行占当时银行总数的 26.3%,而其中从事证券业务的 207 家银行中仅有巧家破产,比重仅为 7.25%,远低于平均水平。而且这些家银行破产的原因并非主要由于证券业务,因为它们在证券业务的投资仅占其总资产的很小部分(在 10%以下)。统计分析的结果显示,银行拥有附属证券公司时,其倒闭的可能性将降低:当银行将一部分资产注入证券公司时,其风险只会有轻微增长,而收益却会有显著提高,其增加的盈利性加强了银行支付能力,因此降低了银行倒闭的风险,进而降低了金融体系发生危机的可能。由此可见,历史并未提供关于混业经营会加大风险的证据,反而是混业经营可以降低商业银行风险。(二)对规模经济影响混业经营的效应还会带来金融机构规模的扩大,金融机构扩大规模将减少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避免金融危机对宏观经济带来的影响。“大则不倒”这正是美国银行界本行的宗旨。首先,可以提高银行经营的安全性。一般来讲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收益、信誉等所有经营发展免受损失的可靠性程度,与规模成正比。银行并购之后,规模扩大、存款来源增多、融资渠道拓宽、资本充足率提高,而信用等级也随之相应提高。其次,流动性将相对增强。银行通过并购扩大资产规模,变现能力增强,同时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客户资源进一步丰富,筹资渠道增多,经营成本下降,更有利于拓展新的客户群体,获得新的资金来源。最后,风险性将相对分散。银行通过并购,经营业务的领域更加广泛,金融产品的种类增加,风险也将分散。如果一种业务品种出现问题,将因其所占比例有限,不会给银行带来致命打击。从另一角度来看,客户数量增多,单个客户经营不善或恶意逃债,会因其占客户总量的比例较小,给银行带来的资金损失也将会相对减少。(三)对效率、效益的影响实施混业经营就是以提高效益为目的的。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出于生存和发展的本能,必然要求业务范围的多元化,以突破单一行业内发展极限的约束。首先,通过跨行业跨地 区跨世界的多元化经营,金融机构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熨平行业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波动引发的经济风险,增加银行经营的内在稳定性和提高盈利。其次,通过银行间并购 ,可以撤销大量重复的网点机构,精简人员,共享资源,变外部竞争为内部竞争,消除外部不经济 ,使赢利水平发生质的变化。(四)对金融监管的影响混业经营将加大金融监管难度。一般来说,实行金融混业经营必需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金融机构必需具有较强的内部约束机制和较强的风险意识;二是要求金融监管能力较强,有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和较高的金融监管效率。混业经营形成的超级银行市场占有率很高,有可能形成业务垄断,利用自身的特殊地位进行市场控制,经营过程会抵消监管机构的政策效果,妨碍公平竞争,不利于金融监管机构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我国商业银行实现混业经营的推进路径(一)调整和完善金融法规在现代社会,国家的经济繁荣需要一个适度的法制的基础框架。这个基础框架的核心作用在于保护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国家经济利益的实现。为适应国际金融自由化潮流,创造出适合金融混业经营的法律环境,是一个函待解决的问题。未来立法要充分考虑混业经营、防范风险的要求,以及与国际金融法律法规相一致。要具有超前性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相通性。对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要不断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时要根据金融发展及我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及时制定出符合现时要求的法律法规,逐步形成完整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形成一种金融企业有法可依、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二)建立完善高效的社会监管体系金融监管作为对市场不完备性的补充,应与金融业的发展相适应,以达到维护金融稳定和提高金融效率的目的。从理论上讲,金融稳定和金融效率是统一的,但是,监管主体在实际操作中却经常重此轻彼,从而导致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经营体制不完全一致。从世界范围看,功能型监管模式己经逐步取代机构型监管模式,英国、加拿大等国己经建立了单一监管的模式,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也转变为伞式监管与功能型监管相结合。同时,监管理念已发生重大变化,从过去重视由监管机构全面测量金融机构的风险程度,转变为重视监督其自身建立与执行完善的风险监测机制,并强调借助市场与公众约束。监管手段向自动化方向发展,对网上银行的监督也正在加强。(三)建立规范高效的资本市场首先要完善市场体系。通过对目前初具规模的金融市场的规范与发展,旨在建成一个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保险市场、以及钻石市场和金融经纪市场的完整意义上的金融大市场。目前完善的重点无疑是资本市场功能的正确归位和货币市场的提升。按照“法制、监 管、自律、规范”的方针发展股票市场;逐步放开金融衍生品市场。调整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的比例,提升市场化金融(主要为直接金融)在金融业中的地位,同时强化我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其次,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促进金融市场的均衡发展:通过沟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关系,在货币市场上实现资金利率的市场化,在资本市场上实现股票和债券市场的扩容,从而降低资金数量大幅度注入对证券价格波动的影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实现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培育成熟的市场投资主体,使其能够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从事理性的投资。四、参考文献〔1〕张帆.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演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东南传播,2006.〔2〕郭日军.关于银行混业经营的思考.商场现代化,2005.〔3〕江日初.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实践、理论与制度变迁.经济师,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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