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18秋《刑事诉讼法》离线作业答案
发布时间:2024-01-18 16:01:39浏览次数:81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网 络 教 育《刑事诉讼法》作业答案客观题部分:一、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15 题)参考答案:1. A 2. D 3. D 4. D 5. A 6. B 7. B 8. C 9. D 10. C11. A 12. C 13.A 14. D 15. D主观题部分:一、简答题(每题 2.5 分,共 2 题)1、简述侦查终结的条件。答案要点:侦查终结的条件:(1)案件的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法律手续完备。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2、简述自诉案件的范围。答案要点:自诉案件的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以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论述题(每题 5 分,共 2 题)1、试述不起诉的种类及其条件。答案要点:1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网 络 教 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2 条、140 条的规定,我国的不起诉决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法定不起诉。也称绝对不起诉,是指具有《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的处理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没有裁量权,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实际中,还有两种情况,人民检察院也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是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二是又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2)酌定不起诉。也称相对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 142 条第 2 款规定,“对于犯罪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这一规定,酌定不起诉的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适用酌定不起诉。(3)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 条第 4 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2、试论上诉不加刑原则。答案要点: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上诉不加形式第二审程序的重要原则,但指适用指有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在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同时,人民检察院和自诉人也提出抗诉、上诉的,则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具体适用:(1)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 ,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2) 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再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3) 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4) 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院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5) 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附加2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网 络 教 育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