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8]《经济法概论》答案
发布时间:2023-08-23 14:08:35浏览次数:40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 专业:会计学 课程名称【编号】: 经济法概论【0048】 A 卷 大作业 满分:100 分 温馨提示: 共 5 题,其中任选 2 题做,每题 50 分,共 100 分 做 3 题或者 3 题以上为零分 一、2014 年 1 月,甲、乙、丙、丁、戊共同投资设立鑫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保温隔热高新建材的研发与生产。该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4%、32%、13%、6%、5%。其中,丙将其对大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股权折价成 260 万元作为出资方式,经验资后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甲任鑫荣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乙任公司总经理。 鑫荣公司成立后业绩不佳,股东之间的分歧日益加剧。当年 12 月 18 日,该公司召开股东会,在乙的策动下,乙、丙、丁、戊一致同意,限制甲对外签约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如超出 100 万元,甲须事先取得股东会同意。甲拒绝在决议上签字。此后公司再也没有召开股东会。 2015 年 12 月,甲认为产品研发要想取得实质进展,必须引进隆泰公司的一项新技术。甲未与其他股东商量,即以鑫荣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隆泰公司签订了金额为 200万元的技术转让合同。 2016 年 5 月,乙为资助其女赴美留学,向朋友张三借款 50 万元,以其对鑫荣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并办理了股权质权登记手续。 2016 年 9 月,大都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继续支撑,不得不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审查,该公司尚有资产 3000 万元,但负责已高达 3 亿元,各股东包括丙的股权价值几乎为零。 2017 年 1 月,鉴于鑫荣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及大股东与管理层间的矛盾,小股东丁与戊欲退出公司,以避免更大损失。 请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以及《担保法》回答问题: 1、2014 年 12 月 18 日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甲以鑫荣公司名字与隆泰公司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1 -
3、乙为张三设定的股权质押效力如何?为什么?4、大都房地产公司陷入破产,丙是否仍然对鑫荣公司享有股权?为什么?5、丁与戊可以通过何种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答:1、该股东会决议有效。股东会有权就董事长的职权行使作出限制,且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已在决议上签字。2、该合同有效。尽管公司对董事长的职权行使有限制,甲超越了限制,但根据合同法第 50 条规定,亦即越权行为有效规则,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依然是有效的。3、乙为张三设定的股权质押有效,张三享有质权。因为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4、丙仍然享有股权。因为丙已经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且丙以其对大都房地产公司的股权出资时,大都房地产公司并未陷入破产,也不存在虚假出资。5、丁、戊可以通过向其他股东或第三人转让股权的途径退出公司,或联合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二、2017 年杨某在重庆某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中秋节放假 3天都加班,国庆节放假期间 1 日和 3 日加班两天。请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最低支付杨某多少加班工资?假如他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 2175 元 。答:十四、根据《劳动法》规定,月记薪天数为: 365 -104(双休日天数,不扣减法定节假日 11 天)÷12 =21.75(天)日工资为:2175÷21.75=100(元)又根据《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中秋节 1 天和国庆节(10 月 1 日和 3 日)期间加班 3 天属于法定节日,其加班工资为:加班工资:100×300% ×3 = 900 (元)中秋节另外 2 天加班且不能补休,其加班工资为:100×200% ×2 = 400(元)- 2 -
最低领取加班工资为:900 + 400=1300 (元)假如中秋节另外 2 天加班安排补休,其加班工资为: 100 ×2 = 200 (元) 最低领取加班工资为: 900 + 200 =1100 (元)三、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 2009 年 3 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 2010 年 5 月 19 日申请发明专利。2011 年 12 月 1 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 2012 年 8 月 9 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 2010 年 7 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 4 年,每年许可使用费 10 万元。 2014 年 3 月,甲公司欲以 80 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 80 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2014 年 12 月,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理由是丁公司已于2009 年 12 月 20 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灯具并在市场上销售,该发明不具有新颖性。经查 ,丁公司在获悉甲公司开发出新型灯具后,以不正当非法手段获取了甲公司的有关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灯具。根据《专利法》、《合同法》和《公司法》规定回答问题: 1.唐某作为专利发明人,依法应享有哪些权利? 2.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3.最终甲公司为什么将专利技术出让给唐某?该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成立后,对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 4.唐某拟以该专利作价 80 万元设立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该专利是否应当因为不具有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为什么?6.对丁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四、2017 年 5 月 1 日,孙小姐在某超市购物时,看到一款促销的泰国大米,原价 15 元/公斤,促销价 10 元/公斤,苹果原价 20 元/公斤,促销价 10 元/公斤。孙小姐觉得挺便- 3 -
宜,便买了 20 公斤大米和 5 公斤苹果。结账回家后,孙小姐发现超市在结账时,均是按大米和苹果的原价进行结算的,于是她找到超市要求赔偿。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孙小姐可以获得多少金额的赔偿?(要求列出计算步骤)五、根据《公司法》回答大学生创业具体公司形式及其设立条件。-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