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保险学:保险的产生及其发展

发布时间:2023-12-28 10:12:17浏览次数:20
第三章 保险的产生及其发展一、保险的金融化的表现是什么?保险金融化是指保险在为大众民生和财务提供保险的过程中,日趋向金融服务业转型,保险与银行 、证券严格分业经营的界限被打破,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的界限日益模糊,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相互渗透和相互融方面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业具有重要的融资功能(2)保险与银行的融合银行保险(3)保险与证券的融合保险证券化二、保险市场的一体化的表现是什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大多数国家放松了对本国保险市场的管制,降低了保险市场的进入壁垒。(2)保险人之间广泛的的业务合作第四章 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是什么?(1)合同是双方和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3)合同依法成立时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二、保险合同的特殊法律特征是什么?(1)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4)保险合同是双务型合同(5)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三、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哪些?(1)有关保险当事人、关系人的条款(2)保险标的(3)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4)保险金额(5)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6)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7)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8)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9)免赔率三、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包括哪些?在保险合同中广义的特约条款包括附加条款和保证条款两种类型(1)附加条款:附加条款是指在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另行约定的补充条款。附加条款一般采取在保单空白处附贴批单的方式使之成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2)保证条款:保证条款是指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特定担保事项担保的条款。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遵守保证条款,如有违反,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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