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划分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28 12:05:33浏览次数:35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划分研究内 容 摘 要很多国家在刑事立法中都有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我国在这个方面也有法律条文规定。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攀升,社会上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日益高涨。如果能根据社会实际情况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做出更科学合理的规定,提升未成年人恶性违法犯罪成本,这将有利于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结合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攀升,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常出现的社会背景,本文就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规定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完善我国现有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定进行分析。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条关于抢劫枪支弹药等危险物质行为的规定相抵触。《刑法》127 条对抢劫枪支弹药等危险物质等犯罪行为作出相应的规定。上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已经超过了抢劫罪的危害性。根据现有的规定,十四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抢劫枪支弹药的犯罪行为,如果按照抢劫罪进行处理,将不用担负刑事责任。这会在司法过程中出现较大争议,给司法工作带来较大的困扰。已经通过的《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年龄情况,《刑法修正案》规定,十二周岁以上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 ,或者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导致严重残疾的,应负刑事责任。这一新的规定,是对现有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一次较大的调整。2.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过窄首先,针对完全无刑责年龄。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未满 14 周岁,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一旦行为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也无法对其处罚,则被害人无法获得有效保护。其次,针对限制性刑事责任的年龄。该年龄的未成年人只承担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的八种犯罪的刑事责任。4除上述八种犯罪外,如未成年人实施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或违法利用网络信息罪,他们无需负任何刑事责任,这意味着该年龄的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过窄。4 余敏,何缓.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商榷[J].中国检察官,2018(08):15-19. 再次,针对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我国《刑法》对未满十八周岁犯罪人规定,应予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则要承担相应的形式责任,但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然而,这一规定却同其他的司法规定存在互相矛盾的地方。比如,根据已有法律规定,十七周岁的公民如果实施了抢劫枪支弹药犯罪行为,要按照抢劫枪支弹药最进行处罚,但如果对他们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则指能依照抢劫罪对他们进行处罚。可以预见的是,抢劫枪支弹药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比抢劫罪大,因此这样的处理方法在司法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矛盾。(三)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设置单一化根据前文提及的未成年犯罪的刑事年龄设置情况来看,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仅依据年龄来认定行为人应否承担刑事责任明显不合理。首先,当下未成年人的教育、文化水平及其成长环境与以前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成年人可能会效仿互联网上的涉黄涉暴内容而走上犯罪道路。由于未成年人刻意模仿互联网上学到的内容,导致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事件,未成年人将在网上接触的内容复制于现实社会。可见,当前刑事责任的年龄设定已不能适应当下的社会实际。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探讨,体现了我国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如何把握好引导与处罚的度的思考。对 未成年人科学的教养方式并非是一味地通过轻邢化的形式去体现,如果未成年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却因其年龄不足而不加以处罚,则会在一定程度上纵容社会上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其次,当下未成年人生活的环境优越,使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发育较早,现在的未成年人和以前相比有很大变化,刑事责任年龄设定的滞后性在当今突出暴露。面对这样背景下成长起来的未成年人,一味地轻刑罚重保护,就会导致未成年人自身对其犯罪行为认知不足,也会导致家庭及学校忽视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管教,从而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当然 ,笔者认为,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并不意味着不保护未成年人。例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之后,如果未满十四周岁的公民犯罪了,依旧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缘故,如果调查核实之后,确定其行为并不具备主观故意,可以优先适用教育矫治。三、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完善(一)降低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笔者认为,可以把无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降低至 12 周岁。即把法条调整为“12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把将无刑事责任年龄降到 12 岁,既能够在司法过程中达到罪刑责相适应的目标,更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现状,有利于实现保护法的效益目标。首先,公民年满十二周岁时,已经接受了多年的义务教育。而且,目前社会信息发达, 未成年人接受信息的能力也有很大的提升,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别犯罪的能力。且年满十二周岁的公民也具备了一定的形式责任能力。我国的《民法典》把限制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了八周岁,但刑事责任年龄却没有变化,现行《刑法》的规定已经难以满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因此,笔者认为应当修改无刑事责任年龄,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以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其次,笔者认为可以将无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降至 12 周岁,这于当前社会现状相符合。例如《刑法》对当下横行的校园欺凌行为的犯罪认定,还存在很大的困难。校园欺凌的受欺凌者也是未成年人,所受到的伤害会对其成长带来严重的影响,被欺凌者也需要法律维护他们的权益。如果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降至 12 周岁,如果欺凌者达到年龄,可以对他们进行处罚。5再者,诸如美国、英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及地区都把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降至 12 周岁以下,这些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二)完善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针对 14-16 周岁未成年人的《刑法》第十七条的第二款的现行规定,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应当对八项具体的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可能给司法实践带来一些不便,应予澄清。5 杨理浩.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情节化思考以校园欺凌为切入[J].青少年学刊,2018(04):61-64. 1.重新设置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时间起点笔者认为,可以把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降低到十二周岁,同时对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相应修改,使之与非刑事责任年龄相衔接。12 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接受了多年的学校教育,他们的思想已经比较成熟,同时他们接触到的来自社会的各方面信息也越来越复杂。在青少年阶段,这个年龄的未成年人较为叛逆,他们有时会容易做出一些违背道德的行为,甚至可能触犯到法律。对此,我们不仅要通过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以及价值观,来避免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要从立法的角度,通过法律的威力起到震慑教育的目的,来把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切实降低,防止他们发生犯罪行为。修改法律要以社会发展情况为依据,就目前的规定来看,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经难以满足震慑未成年人,降低社会犯罪率的要求。据此,笔者认为,降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抑制犯罪,保障社会稳定。2.把相对负刑事责任能力年龄调整为 12-16 周岁笔者认为,性对刑事责任年龄可以调整为十二至十六周岁,也就是说,已经年满十二周岁的公民,犯了谋杀及故意伤害导致人员严重伤亡,或者是犯了强奸、抢劫、贩毒、纵火、爆炸、投毒等犯罪行为的,要担负相应的刑事责任,有关部门要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刑事处罚。这样的调整符合当前未成年年龄段人犯罪的实际,同时也与我国其他法律有关规定一 致。我国现行的《民法典》中也降低了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可见,降低限制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和《民法典》的规定相一致。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由于受教育水平状况明显较之以前提高,且也已经经过了基本法律的相关教育,未成年人对部分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如果未成年人仍然实施了诸如故意伤害、抢劫等侵害行为,这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主观故意性,那么对其实施相应法律与刑法的规定相符。(三)借鉴适用国外的恶意补足年龄规定恶意补足指的是根据现有刑事法律的规定,如果无刑事责任年龄的公民实施的危害行为,其行为存在主观恶意,则要推翻现有法律不用付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追究犯罪公民的形式责任6。国外恶意补足年龄一般是通过弃权的形式实现的。如当某个未成年人罪行的恶劣程度已经十分恶劣,甚至超过成年人的情况下,少年法院会启动弃权程序把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排除到少年司法程序之外,成人法院会启用成年人处罚程序对未成年人的此类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恶意补足的规定最早出现在英美法系的国家,其最核心的观点是法律认定的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分子实施的危害行为存在主观恶意。域外地区“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一般是在少年法院判定了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十分恶劣的情况下,会启动“弃权”程序用惩处成年人的程序对未成年犯罪分子进行处罚。国外恶意6 孟炜.比较法视野下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D].上海社会科院.2017-05-01 补足年龄设计是为了达到社会公平的效果,美国多个州的立法中都有关于恶意补足年龄的规定,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行为,会由成人法院进行审判。在美国的很多州的法律中都采用了关于恶意补足年龄的规定。比如,宾夕法尼亚州的有关法律就做出这样的规定:当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时,其犯罪行为就会根据成年人的法律条文进行惩处。与美国比邻而居的加拿大则根据本国的情况,取消未成年人犯罪按照成年人法条判处的规定。面对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大幅上升的形势,英美法系国家的恶意补足规则值得我们借鉴,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当下我国未成年人生理发育、心理成熟程度、受教育水平和信息接收渠道都较过去有了很大的变化,未成年人对行为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也有了明显的提高。对于像校园欺凌类的新型犯罪,通过恶意补足规则来识别,可以比较合理认定其主观意图。校园欺凌行为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且这类行为发生的频率较高,其侵犯了寻衅滋事罪的保护对象的合法权益。故此,运用恶意补足的规则可以认定青少年涉事人具备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故意性,依据法律规定,追究触犯《刑法》的未成年公民的形式责任。但在对其危害行为进行具体量刑处理时,可以保持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有关规定。宽严相济是我国现有刑事政策的特点,且我国自 2004 年开始就在相关法律中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处罚需要宽严相济,以达到震慑和挽救的目的。由此可见,恶意补足规则在我国 有其适用的政策依据。一方面,对于主观恶性程度较低的青少年犯罪行为,能侧重于宽,在定罪上和量刑上体现否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而在定罪上,借鉴恶意补足的规则就很有意义。另一方面,若未成年的犯罪行为人存在较大的主观恶意,如果在司法进行中没有恶意补足的规则体现,则这些青少年就得不到的相应法律的追究,也就不能完全落实刑法其惩罚犯罪的职能,刑事政策的宽严相济的特征也就不能落实。所以,恶意补足的规则的引入,可以把主观上有恶意的未成年人犯罪人通过刑法对其进行法律追究。这不仅有利于社会稳定的,也有利于刑法对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目标的实现。结语在多种新鲜事物的诱惑下,加之学校、家庭、社会等教育的缺失,种种因素的叠加很容易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之路。如何惩治未成年犯罪行为,如何正确地教育改造少年犯,使其重新回归社会,这是法学界乃至整个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司法实践也已证实了目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为低龄化,这些人的对周围同年龄群体的影响也在增强。若社会盲目的宽容他们,其不仅会失去改正错误的机会,还会给社会带来更坏的影响,这既不利于对少年犯的教育,也会损害被侵害者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些情况,笔者认为当下应该降低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已具备相应法律认知能力、识别能力的青少年也应该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从而实现 真正的未成年人权益。 参考文献[1]王胜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构想和配套举措[J].重庆社会科学,2018(03):60-66.[2] 王 艺 , 胡 媚 . 降 低 未 成 年 人 刑 事 责 任 年 龄 问 题 的 反 思 [J]. 连 云 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学报,2019,32(02):43-47.[3]胡常淑.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D].贵州师范大学,2019.[4]王瑞山.中国传统社会未成年人刑事政策思想研究[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8(05):44-51.[5]蔡奇轩.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最低线之设置[J].法学杂志,2018,39(11):56-63.[6]金鑫.刑事责任年龄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研究[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8(04):39-43.[7]陈曼琳. 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思考[D].江西财经大学,2018.[8]余敏,何缓.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商榷[J].中国检察官,2018(08):15-19.[9] 杨 理 浩 . 降 低 刑 事 责 任 年 龄 的 情 节 化 思 考  以 校 园 欺 凌 为 切 入 [J]. 青 少 年 学刊,2018(04):61-64.[10]冯瑞.少年犯罪刑罚适用研究,刑法学前言(第二卷)[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5 年版.[11]赵秉志.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 年版. 目 录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法律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1(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11.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12.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21.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 .......2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23.完全有刑事责任年龄......................................................... .......2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存在的问题....................................... .3(一)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设置标准存在争议......................................31.赞成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32.反对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3(二)相对刑事责任建立的规定存在缺陷............................................41.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范围存在争议..............................42.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过窄.................................................4(三)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设置单一化................................5三、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完善...............................................5(一)降低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5(二)完善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61.重新设置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时间起点.......................................62.把相对负刑事责任能力年龄调整为 12-16 周岁.............................6 (三)借鉴适用国外的恶意补足年龄规定............................................7结语................................................................................................... .8参考文献..............................................................................................9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不容乐观,未成年犯罪的暴力化倾向明显,且参与犯罪的人员年龄越低,同时也出现很多团伙作案的案例。这预示着未成年人犯罪的作案手法已经越来越接近成年人。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现有人口中,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约占总数的 30%。这么庞大的人口数量,如果不能控制好未成年人群体的犯罪情况,将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严重的影响。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法律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1.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极为严峻。2018 年,北京市某中级法院对外公布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其公布的数据显示,这所法院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16-18 周 岁发 生 犯 罪 的 案 件 总 数 占 比 为 85.04% , 14-16 周 岁 发 生 犯 罪 的 案 件 总 数 占 比 为14.96%1。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越来越低了。而从网络媒体报道出来的未成年恶性犯罪案件也越来越多。如:2015 年发生的湖南省邵阳市“杀师”恶性案件,未满 14 周岁1 丛梅.新时期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发展趋势分析—基于犯罪调查的三十年比较[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8(01):28-32. 的三名学生抢劫 2000 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杀害学校留守老师。因不满 14 周岁,案件告破后这三名学生被遣送至寄读学校。可见,我国未成人犯罪形势不容乐观。2.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首先,从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的特征来看,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年龄集中在十四到十六周岁之间,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越来越低。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在青春期,思想幼稚,脾气比较暴躁,极易头脑发热,实施后果不可控的犯罪行为。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缺乏法律意识,家庭和学校教育缺失。多数仅有小学或者初中文化,过早步入社会染上一些江湖恶习。一些涉案的未成年人生活在单亲家庭或隔代家庭中,心理上社会人格不完善,是非观念较浅薄。其次,从未成年人犯罪常见的手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手段越来越复杂化、成人化,且越来越残忍。有些未成年人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的处罚,甚至会肢解被害人尸体,手段之残忍,令人震惊。有些未成年人在认罪行为中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作案之后还会转移犯罪视线,销毁证据等。最后,从未成年人犯罪的形态特征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很多都是以团伙作案的形式出现,有些团伙甚至还有向黑社会团伙发展的趋势。当然,未成年人犯罪中有些涉案的未成年人犯罪并非有预谋的谋划,而是偶然出现的,且多数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受到过某些社会现象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模仿性。 (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所谓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公民要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1979 年,我国《刑法》公布了刑事责任年龄,并沿用至今。根据当时公布实施的《刑法》规定,我国公民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为 14 周岁,这一规定已经适用多年2。这也说明,根据《刑法》17 有关规定,在我国 14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任何危害行为,都不构成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此外,《刑法》17 条还规定,年满 16 周岁的公民实施危害行为,要负刑事责任年龄;14-16 周岁的公民实施危害行为,要负相对刑事责任。由此,根据现行《刑法》有关的规定,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1.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有关规定,十四周岁以下的公民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不属于犯罪行为。《刑法》同时规定,十六周岁以下的公民,实施了不用追究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家长进行管教;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政府会对其进行收容教养。《刑法》关于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主要是因为未满十四周岁的公民,其身心发育还不成熟,缺乏对犯罪行为的深刻认知及控制能力,因而不需要担负刑事责任。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有关规定,十四岁以上,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公民,如果实施2 顾军.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司法实践[M].法律出版社.2010. 了抢劫、强奸、贩毒、爆炸、投毒、防火等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十四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公民,他们的身心发育已经基本成熟,且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已经接受系统的义务教育 ,他们的控制能力较好,但因为他们的认知能力较为薄弱,容易受到外界的诱导而犯罪。所以 ,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行为不进行刑事处罚,但对当他们实施的危害行为带来严重的后果时,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3.完全有刑事责任年龄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有关规定,十六周岁及以上的公民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他们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其身心发育已成熟,且已经接受完基础教育,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可以正确认知自己行为的社会化危害性 ,且具有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存在的问题(一)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设置标准存在争议目前学术界对《刑法修正案》中刑事责任年龄设置标准还存在下述几点争议:1.赞成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在社会各界上受到较大的支持。2019 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有 法律界代表提出以立法的形式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议案。之所以会存在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主要是因为近年来我国未成年犯罪人数越来越多,而且年龄也逐渐降低,犯罪手段残忍。3这些问题出现更容易引诱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道路,因此降低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在社会各界在支持率较高。分析现有支持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一些观点可以看出,社会上之所以会出现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主要是以校园欺凌犯罪行为增多有很大的关系。根据现有的法律,校园欺凌犯罪中,欺凌者未满十四周岁,可以免受刑事处罚。正如全国人大代表表刘晓翠女士所言,法律除了要保护遵纪守法的好孩子,也要严厉制裁施暴者。从刑事立法的角度对施暴者进行处罚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2.反对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有一种观点认为,可以维持已有的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持有该观点的专家提出,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有其社会根源,转型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导致社会整体犯罪率提升,这可能会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但从整体情况来看,现有的法律制度能够维持和控制甚至是能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之所以会存在维持现有刑事责任年龄标准的观点,是因为持有这个观点的专家学者认为,不同的个体的法律归责能力不同,在立法中设置一个具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很难判断出身心发育情况不同的未成人年的刑事责任能力情况。出于保护未成年人3 陈曼琳. 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思考[D].江西财经大学,2018. 健康成长的目的,在设置刑事责任年龄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差异问题,这有利于体现立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还有另一种观点提出,现有的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较为严苛,国家要适当提高现有的刑事责任年龄标准。持有这一观点的专家认为,未成年人可塑性较强,他们的犯罪行为大部分都是从众的,没有主观恶意,对这些犯罪行为应当加强预防,奉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助手段的理念,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处理。提高现有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可以进一步体现我国法律宽严相济的原则,尤其是在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既需要依靠立法的震慑,也离不开教育的引导。在当前理论和实务法律界,提高刑事责任年龄意见支持率较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类接收信息的速度和方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未成年人都与从前不一样。所以提高刑事责任年龄学说,在我国受到了较大的反对。(二)相对刑事责任建立的规定存在缺陷1.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范围存在争议我国《刑法》的第 17 条规定,对年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在其实施某些特定的犯罪(如抢劫、纵火、爆炸、投毒等)才采取刑事处罚。《刑法》对上述犯罪并未做出进行具体规定,这和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不符。同时,这个规定也和《刑法》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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