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0235]《律师实务》答案

发布时间:2023-08-24 14:08:40浏览次数:48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类别:网教(网教/成教) 专业: 法律事务 课程名称【编号】:律师实务【0235】 A 卷大作业 满分:100 分考试说明:请在以下题目中任选两题作答一、 联系实际谈谈你对律师职业素质的认识(50 分)二、 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职业的管理和监督表现在哪些方面?(50 分)三、 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50 分)答:律师资格是从事律师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公民开展法律服务应有的身份特征。它由国家通过相应程序予以确认,表明律师与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份区别。(1)取得条件在 1980 年以前,我国律师没有经过正规资格考试、授予等程序,而是直接从公检法司队伍中抽调的。① 国籍条件指在中国境内取得我国律师资格的人必须具有我国国籍,不允许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这与国家主权原则是一致的。 律师是国家司法领域的重要参加者,其活动涉及国家主权,如果允许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取得本国律师资格,既可能对本国主权带来损害,也不便于对其进行管理。而且,由于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的不同,一个外国公民也很难胜任其他国家的律师工作。② 政治条件 律师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其服务质量的好坏,与其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拥护程度相关。热爱祖国,忠于法律,是取得律师资格的基本政治条件。③ 业务条件 指应具备一定的学历条件或经历条件。(2)取得程序① 考试合格2008 年《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二条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第十三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第十八条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② 考核批准司法部《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第四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 六十五岁以下,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被授予律师资格后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考核授予律师资格:- 1 - (一)在高等法律院校(系)或法学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育或研究工作,已取得高级职称的 ;(二)具有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有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一年以上的;(三)其他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可以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四、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哪些材料?(50 分)答: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向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  (二)律师资格证书或者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在外省市或者军队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者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提供律师资格档案或者法律职业资格档案);  (三)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人事档案关系存放证明;  (六)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八)劳动聘用合同;  (九)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第(三)项材料应当提交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考核合格的材料。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及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和工作证。五、 律师应当如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50 分)-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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