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合同管理制度1.1

发布时间:2025-06-22 09:06:52浏览次数:12
1 目的及适用范围1.1 为了规范恒康乳业有限公司人事聘用合同管理,降低人事聘用合同风险,特制定本程序;1.2 本程序的适用范围为恒康乳业有限公司所有与人事聘用合同相关的工作(不包括本、外埠销售部临时促销人员和送奶工的聘用);1.3 本程序由恒康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拟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恒康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1.4 本程序自 2001 年 月 日起执行。2 职责2.1 人事聘用合同管理的总责任人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和修改合同管理制度;检查公司人事聘用合同工作是否遵守管理制度; 2.2 相关业务部门经理负责提出用人申请,从使用者角度审核合同;2.3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洽谈、拟订、执行合同;建立恒康乳业有限公司的人事合同台帐并记录公司人事聘用合同执行进程;保存一份合同原件;制作合同副本并向文秘中心传递合同副本。2.4 法律顾问负责审批合同的合法性。2.5 相关业务部门上级主管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终审该合同。2.6 文秘中心负责保存合同副本。3 流程概要3.1 提出申请3.1.1 人事需求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申请;3.1.2 人力资源部根据人事需求开展合适的招聘工作,根据需求单位的要求、寻求、洽谈并按一定比例初步确定人选名单;3.1.3 人员聘用合同使用事先确定的标准合同文件。3.2 合同拟订和审批3.2.1 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需求部门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各种方式的考核 。3.2.1.1 考核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习考核等;3.2.1.2 具体形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空缺职位给出建议,由需求部门最后决定;3.2.2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出具考核意见,交人事需求部门参考。3.2.3 人事需求部门参考人力资源部意见综合评价应聘者,初步确定人选;3.2.4 人事需求部门、人力资源部与空缺职位人选共同确定聘用合同细则,包括聘用时间、职位、职务、薪酬、福利等各方面;3.2.5 根据洽谈结果,人力资源部拟订人事聘用合同;3.2.6 人力资源部将合同上报用人部门上级主管。3.2.6.1 上级主管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合同,将审批通过的合同上报公司法人代表,进入 3.3。3.2.6.2 主管未通过的合同应发还人力资源部,同时注明不予通过的原因。3.2.6.3 主管权限外的合同上报上级主管审批。3.2.7 交总经办,由法律顾问审核该合同的法律效力。3.3 合同签定3.3.1 人力资源部将各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聘用合同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一起上报给公司法人代表;3.3.2 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定合同;3.4 合同档案管理3.4.1 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并为合同定义编号。3.4.2 人力资源部制作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定合同后,一份交员工本人保管,一份留人力资源部保管。3.4.3 公司法人代表签定合同后,人力资源部制作合同副本一份,交集团文秘中心保管。3.4.4 人力资源部制作一式二份合同管理台帐,存档保管一份,发送给文秘中心一份。3.4.5 人力资源部应每月末更新合同管理台帐,并向文秘中心发送。3.5 合同执行3.5.1 参见人力资源部相关文件。4 相关程序文件 《公司级合同管理制度》《部门级合同管理制度》5 附录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关系表》《合同审批权限表》《合同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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