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考试[0152]《新税制》答案

发布时间:2023-09-16 15:09:56浏览次数:51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类别:网教 课程名称【编号】: 新税制 【0152】A 卷大作业 满分:100 分一、简述题(每小题 10 分,共 40 分,本大题为必答题)1.简述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与之前的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变化的内容。答: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2.简述 2018 年 5 月 1 日执行的增值税税收新政策的主要内容。答:(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编者注:建筑业因适用于 11%税率,则由 11%降至 10%)(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 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 10%。(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 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4)原适用 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 16%。原适用 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 10%。(5)外贸企业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6)本通知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7)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如遇问题,请及时上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3.简述印花税的征税范围。答: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不征税。其具体范围分为五类:(一)经济合同;(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4.简述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答: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一次性木制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15 个税目,有的税目还可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二、业务计算题(共 60 分)(以下五小题,由学生任选三小题作答)2.(20 分)某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5 月份发生如下经营业务:(1)购入 30 万元的原材料已验收入库,支付增值税 4.8 万元;(2)本月销售冰箱给一般纳税人,共收取不含税价款 60 万元,货款已收到;(3)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冰箱,收取含税货款 23.2 万元;(4)上月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是 1.9 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多少?答:上月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是 1.9 万元,本月可以继续抵扣.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上期留抵额=10.2+3.4+1.7-1.9-5.1=8.3 万元.- 1 - 3.(20 分)某企业邀请一位专家为其进行产品设计,设计后完成后,企业按约定支付专家 16000 元劳务报酬,并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要求:计算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是多少?答:企业应代扣代缴专家所得税:16000*20%*25%=800(专家负担)专家最终收到款项:16000-800=15200企业实际支出金额:16000企业税前扣除金额:160004.(20 分)某高尔夫球具厂接受某俱乐部委托加工一批高尔夫球具,俱乐部提供主要材料不含税成本 8938 元,球具厂收取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 3042 元。球具厂没有同类球具的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 10%。要求:计算该高尔夫球具厂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额是多少?答:组成计税价格=【8938+3042÷(1+17%)】÷(1-10%)=【8938+2600】÷(1-10%)=11538÷(1-10%)=12820(元) 应纳消费税=12820×10%=1282(元)5.(20 分)某企业每月均因购销业务签订运输合同,本月因材料购进及产品销售签订运输保管合同一份,合同注明:货物金额 150 万元,运输费用 10 万元、装卸费用 0.3 万元。(运输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 0.5‰)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多少印花税? 答: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该运输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0×0.5‰=50(元)- 2 -
文档格式: docx,价格: 5下载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