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1067]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答案
发布时间:2023-09-12 14:09:32浏览次数:73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类别:网教 课程名称【编号】: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1067】 A 卷大作业 满分:100 分一、论述题(共 3 题,选做 2 题,每题 30 分,共 60 分)2、试论述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如何?按造价形成划分又如何? 答: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试论述我国现行建设项目合同需要变更的情形。答:(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国《合同法》第 77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①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此外,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例如,根据《合同法》第 54 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分析题(共 2 题,选做 1 题,每题 40 分,共 40 分)1、某五层建筑物的各层建筑面积一样,底层外墙尺寸如图所示,墙厚均为 240,试计算建筑面积。(轴线坐中)-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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