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2]《法务仿真模拟》

发布时间:2023-07-12 09:07:06浏览次数:32
西南大学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课程名称【编号】:法务仿真模拟 【1272】 A 卷考试类别:大作业 满分:100 分作业说明:请在以下 5 个题目中选择其中 2 个作答,每题 50 分,共计 100 分。多答或者少答部分均不得分。一、简答题1.模拟法庭实训有哪些特征?(50 分)答: 模拟法庭通过向学生提供法律职业岗位群的方式,使学生进行角色转化,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实现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司法实务的具体操作的有机结合,进而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具体而言,模拟法庭教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教学过程以实践为导向。模拟法庭的教学内容注重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在教学过程中,为获得法律案件的真实感受,案例的选择应以真实案件为基础,选取具有典型性的教学案例;学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对案件进行法律研讨、证据分析、撰写诉讼文书,进行庭审演练。教师主要负责法律技能的传授,注重以引导学生自主演练为主。在此过程中,学生能够从多角度思考、分析问题,从动态的角度评估各种可能性,切实体会法律在司法实务中的运行过程与特点。2.教学场所的仿真性。与传统的法学教学不同,模拟法庭教学应当有固定的场所,这要求开设了模拟法庭教学课程的高校应当设置专门的模拟法庭教学实验室。模拟法庭教学实验室应当按照真实法庭的要求进行设置,以创设教学情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 2 条规定,“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法庭正面上方应当悬挂国徽”。依据其第 3 条规定,“法庭分设审判活动区和旁听区,两区以栏杆等进行隔离”。除此之外,必要的扩音设备和录音录像设备也是需要配备的。通过创设和真实法庭环境相一致的情境,能使学生更好地感受法庭的庄严。模拟法庭教学实验室还应配备相应的法庭服装和道具。3.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课堂中的理论讲授,以教师为中心,学生通常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学生从被动的案件旁观者,变成身份与过程的亲历者。立足于学生的中心地位,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多样化既有教师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的引导,又有学生的分组讨论,还有学生的角色扮演。整个教学过程都有学生自身的思考,教学互动更加充分,学生的主体性得以全面发挥。4.教学方法的重点是训练思维方式的多维度。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价值判断,对法律问题着重追求标准答案。但在司法实务中,基于案件情况的复杂性,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会在不同阶段展开,相互之间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法官的判断并不见得是唯一的、正确的答案,不能仅仅从法官的角度考虑问题,从当事人、律师、检察官、诉讼参与人的角度出发往往会有不同的路径选择。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应基于自己所承担的角色的角度,去了解案件事实,进行证据分析,采取相应的诉讼行为,并独立推导出自己心目中的结论。5.教学内容注重演练程序的针对性。模拟法庭是一种综合性的教学方式,需要综合运用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根据法律部门类型的不同,模拟法庭可以分为民事模拟审判、刑事模拟审判和行政模拟审判等;根据程序的不同,模拟法庭可以分为一审模拟审判、二审模拟审判和简易模拟审判等。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根据案件情况分别组织不同程序的审理流程可以使学生全面掌握不同法律部门和不同类型程序的全过程,并加以比对和区分。6.教学考核主要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与教师对学生的日常观察及评价来综合判断模拟法庭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其过程包括庭前准备、角色分配、宣布开庭、身- 1 - 份核对、询问回避、权利告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诉、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裁定等内容,教师负责提供指导与评估。可见,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主要取决于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表现的评价,打破了以往通过理论笔试和出勤率进行考核的评价体系,更加注重从学生的组织能カ、证据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等多方面进行动态考核。此外,再根据教师目常观察到的每组同学的参与度和出動率进行综合评价,能更全面地评估学生在模拟法庭教学中的表现。二、论述题2.论述模拟法庭的庭前准备有哪些工作?(50 分)答:一、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模拟法庭和其他法律课程最大的区别在于模拟法庭注重教学情境的创设,即提供高度仿真的环境、设施、设备、服装等使学生如同置身真正的法庭之中。因此为了提高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开设模拟法庭课程的高校应当设置专门的模拟法庭教学实验室,依据真实法庭的布局、要求进行设置,以便于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演练。除了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的布置外,还应配套相应的模拟法庭服装和法槌、国徴等教学道具。二、案例的选择选择合适的案例是模拟法庭成功的重要因素。选择合适的案例不但能够对前期实体法和程序法课程的理论学习效果进行检验,而且能够引起学生对案例的关注,提升其参与度,从而锻炼其法律思维与法律运用能力。对于模拟法庭教学案例的选择,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案例的选择应当具有贴合性贴合性即案例要紧密结合某一部门法一一刑事、民事、行政法的教学内容,能够综合考察学生对该部门法的实体和程序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一般应当选择案件事实与审理程序均较为复杂的案例,不能出于节约时间与精力的考虑,选择事实简单的案例,这样较容易丧失讨论与分析的空间而使模拟法庭变得燥乏味。(二)案例的选择应当具有时效性时效性即案件要反映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案例的时效性并不要求案例发生的时间必须在最近一两年内,而是指案例的争议或影响具有持续性,对当前社会仍然具有讨论的价值。在选择热点问题时要避免流于猎奇心理,应当集中考虑案例中的事实与法律问题,而且最好是法院已经作出判决,或者是虽然法院还没有判决,但已在社会中引发广泛争议的案例,这样能使学生在准备时可以获取更多参考性意见。(三)案例的选择应当具有争议性争议性即案件要存在法律争点或者事实争点。这样在模拟法庭过程中学生才不会照本宣科,他们需要独立地从多角度、多层面思考案例中的争点,为之寻找法律和情理上的理由和论据,切实提高法律思维能力。为满足案例选择的以上三个方面的要求,开设模拟法庭课程的院系应当注意建立模拟法庭案例库,可以通过与司法部门、律师行业人士加强联系来获取案例来源,也可以通过教师与学生合作的方式从网络资源中开发并改编案例。三、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教学在确定案例之后,应当由教师组织案例分析。其原因在于模拟法庭教学一般在二年级开设,学生对法律知识已有基本了解,但仍有待深入。此外学生的社会经验也还不足,因此有必要由教师进行适当的指导。教师在组织案例分析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时间安排模拟法庭教学在案例分析环节需要设置专门课时用来进行专题研讨,但应当由教师自主安排时间,以适应不同模拟小组的进度。(二)角色定位模拟法庭在进行案例分析时应当处理好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角色定位,教师是指导者,学生是操作者,教师不能越俎代庖,学生也不能坐等指令。这一过程应当以学生为主导,- 2 - 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进行分析。教师在此过程中,以引导为主,对不妥之处进行提醒并回答学生在案例研讨过程中存在的困惑。(三)分析导向教师作为指导者,应当注意案例研讨的多角度、深层次,在鼓励学生自主研讨的基础上,自身也需要多多钻研案例中的法律与事实问题,并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与对话,了解学生的分析角度和层次,有的放矢地提供指导,避免出现因未发现或未深入争议焦点问题而使模拟法庭审理过程变得枯燥乏味。四、分组和角色的分配完整的审判流程由法官、当事人、律师、书记员等多种角色共同参与,在模拟法庭过程中,学生不是孤立的,而是在模拟法庭实践共同体之中进行“协作”与“交流”的。此外好的剧本也需要好的演员,模拟法庭具有表演性质,不同学生的外形、气质和表演技巧要与不同的角色相适应。上述问题意味着模拟审判作为团队型实践教学活动,必然会涉及分组和角色分配的问题。对此,可以由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与专长,并结合自身的外形与表演特色自行选择对应的角色,以促进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的“协作”与“交流”。这一环节可以安排在案例分析之后,教师根据案例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自主选择,指导学生对模拟审判中的角色进行分析,进行分组和角色分配,明确每个学生承担的角色和具体职责。五、模审判的准备在模拟庭审前,还有一些实质性、事务性和辅助性的准备工作需要做好。(一)实质性工作实质性工作即资料与表演准备。学生根据案情和自己承担的角色分别在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进行知识准备,制作法律文书,准备证据,进行小组演练。(二)事务性工作事务性工作即场地、服装与道具准备。一是为创设正式庭审的情境,模拟庭审应当在专门的模拟法庭教学实验法庭进行,对此要明确实验法庭的排课表,避免不同小组的时间安排发生冲突。二是领取模拟法庭服装,如法官袍、律师袍、检察官制服、书记员制服等此时应注意服装尺码和配饰,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服装均要配相应的徽章。三是准备相应的道具与设备,如法槌、手铐、话筒等,还有模拟法庭的坐席上要设置身份标识牌,如审判长审判员、代理人、辫护人等。(三)辅助性工作辅助性工作即教师的查漏补缺。教师一般都有多次模拟法庭教学的指导经验,对模拟法庭演练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较为熟悉,因此在模拟庭审开始前,教师还需要进行一次考察和说明,对学生在模拟法庭过程中的分工和权责予以细化。六、模拟庭审模拟法庭开庭时应以小组为单位,学生按照分配的角色,严格依据法定的程序进行演练,对此不同省市的法院有具体的操作规程,详情请见附录。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査、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等环节。模拟法庭以学生为中心,但教师应当全程参与庭审过程。但全程参与不等于全程干涉,对于在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教师原则上不宜当庭指出,否则会影响庭审的完整性和学生的庭审表现。教师应当集中精力观察和记录学生的庭审表现,为庭审后的总结及最后的成绩评定作准备。庭审结束后,教师应当对学生在模拟法庭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点评,包括证据的运用、法律的适用、程序是否合法、法庭辩论、法律文书写作等方面,指出并纠正学生在模拟法庭过程中存在的间题,以加深学生对程序价值的理解和对实体法律的理解,不断提升其综合运用法律专业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诉讼文书立卷归档是案件结案后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规定“由承办书记员负责收集、整理立巻,承办审判员和庭长负责检查卷宗质量,并监督承办书记员按期归档”。模拟法庭教学结東之后,每组学生应当对案件卷宗按顺序进行整理,- 3 - 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第 23 条至第 25 条的规定,“诉讼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页编号。页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写在有文字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证物袋、卷底不编号;卷内目录应按诉讼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一份诉讼文书材料编一个顺序号;卷宗封面、卷内目录要用毛笔或钢笔按规定项目逐项填写齐全。字迹要工整、规范、清晰。结案日期填写宣判日期”。在模拟法庭庭审结束后,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要求学生对卷宗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这一过程可以让学生提前体会到诉讼卷宗的重要性,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司法习惯,为以后的司法实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每位学生都应当一并提交模拟法庭实验报告。在该报告中学生应当介绍参与模拟法庭的过程和所承担的诉讼角色,并对参与模拟法庭的实践经验和心得体会进行说明。案件卷宗和模拟法庭实验报告是学生模拟法庭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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