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公信力问题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18 09:06:45浏览次数:40
关于政府公信力问题的研究政府公信力是政府通过自己的行为得到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它反映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当前,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现代社会公众民主和法制意识的增强,公信力已成为衡量政府的行政能力和公众满意度的综合性指标,已成为政府软实力的核心。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并日渐凸显的关键阶段,政府公信力建设日益突出,如何提高政府公信力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政府公信力提高的路径提高政府公信力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需要系统谋划、协同作战,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政府管理的不断创新。当前,我国政府公信力面临群体性事件高发、网络舆论活跃、社会建设滞后的严峻挑战。根据现实情况,在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路径有以下三条。(一)树立“开放型政府”的理念,以增强政府行为透明度为目标,通过推进政务公开制度以及参与式决策、参与式评估来提高政府公信力。一要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的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二要完善参与式决策。在一定意义上,公众参与是以公众对现存政策体系合法性的基本认同为前提的,公众参与就是政策体系合法性的来源和根据。三要深化参与式评估。探索建立以专业组织测评为主,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的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二)树立“公正型政府”的理念,以增强政府廉洁度为目标,通过完善行政程序、加强行政监督和转变行政作风来提高政府公信力。首先要完善行政程序,提高政府公信力。首先,大力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和决策,关键是完善立法和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其次,加强行政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已经建立和实行了较为完善的民主监督制度,包括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以及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对这些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必须始终坚持、自觉落实,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三)树立“高效型政府”的理念,以增强政府尽责度为目标,通过建立和健全决策问责、社会问责和绩效问责机制来提高政府公信力。在制度上对决策失误的领导应承担何种程度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以及处理程序做出明确的规定,使责任追究做到有法可依 、执法必严。完善决策失误的责任认定机制,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加强对决策权力的制约和控制,明确决策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权力和责任,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相对分离,细化决策失误的论证责任、评估责任、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社会问责机制,提升政府行为公信力。规范政 府行政行为,关键是要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社会问责机制,以社会问责督促行政人员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对策(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四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的全面实施通过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客观地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通过制订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除此以外,税务部门的收入也应公布,包括各级政府税收的布局、税源情况等方面信息。通过制定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信息公开制度,强制政府部门公布“三公消费”。通过制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管理制度,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建设项目,规定其申请、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等手续,公开项目信息和管理办法等。(二)建立和完善参与式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参与式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和事项,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参与式行政决策机制。探索公众参与的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包括书面征询意见、社区基层座谈会、民主协商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应向社会公布,以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三)结合实际特点,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逐步实施干部财产公示制度一是结合各地特点和实际,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2011 年,国家预防腐败局把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列在“着力推进预防腐败制度建设”的重要位置。结合各地情况和特点,制度廉洁性评估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对政策方案、立法草案等制度雏形进行审视,即对制度形成过程进行评估;其二,对制度本身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是制定拟任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对拟提拔的干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从国外来看,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公务员或者政府雇员财产公示制度,如韩国、美国、新加坡等。该制度被公认为加强公众监督、从源头反腐、有效抑制腐败的好办法。(四)针对在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完善行政程序,创新行政复议首先,在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中,面对出现的新问题,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通过再造行政流程完善行政程 序。要建立并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及其他行政管理中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各项行政程序,重点确保服务中心的职权法定化与行为规范化,使之成为依法行政的示范区。要以服务中心为主体,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其次,创新行政复议。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只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公权力的侵犯,无论其行政主体是作为还是不作为,无论是抽象行为还是具体行为,都应当纳入行政救济范围。行政复议完全可以不拘泥于“行政权力不可处分”的传统理论,采取更为灵活宽松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探索相对集中复议审理权,逐步推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只设立一个综合性行政复议中心,统一审查下一级政府和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五)把政府机关作风评议活动推向全国,注重转变执法方式和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在巩固政府作风建设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把政府机关作风评议活动推向全国,摸索地方政府机关作风活动评议办法,探讨地方政府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二是提倡柔性执法方式。在提高执法透明度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逐渐转变执法方式,从传统的以“罚”为主转变为“罚”与“教”相结合,更多地探索和尝试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柔性执法方式。参考文献:〔1〕薄贵利.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10(5):20-23.〔2〕朱光磊.周望.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提高政府公信力[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3):120-128.〔3〕宋惠昌.人民信任政府的前提是政府信任人民[N]新闻晨报,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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