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5-06-22 09:06:56浏览次数:8劳动合同管理程序1. 目的指导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工作,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劳务纠纷。2.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岗员工。3. 引用文件无4. 定义劳动合同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后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深圳市劳动合同分两种,一种是指行政、档案关系在公司的称为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另一种指行政、档案关系不在公司的称为劳务工合同。5. 职责5.1. 总经理负责审批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5.2. 人事主管领导负责审核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5.3. 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审核、指导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并接受员工的咨询;5.4. 人事文员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的具体手续;5.5. 档案文员负责员工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的保管工作。6. 程序6.1. 签订6.1.1. 人事文员于每年三月上旬统计应续签合同的员工名单,填写《工作传签单》,交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后,报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人事文员收到《员工转正审批表》后一周内,填写应签订合同的员工名单及《工作传签单》,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后,报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人事文员安排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各部门员工签名及法人代表签字、公司内部盖章手续;。6.1.2. 人事文员送劳动合同及劳动手册到区劳动局合同鉴证科办理鉴证,交纳鉴证费;6.1.3. 人事文员将已鉴证的一式两份合同及劳动手册取回,一份交给员工并要求员工在《劳动合同领取登记表》(见 GAP2-10-F1)上签领,另一份合同及劳动手册交档案文员存档。6.2. 解除6.2.1. 员工在合同期限内离职,须签订《深圳市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登记表》,人事文员在接到员工的《离职审批表》后填写《深圳市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登记表》一式两份,交由员工本人确认签认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人事主管领导审批并盖章,送到区劳动局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回凭证;6.2.2. 人事文员根据区劳动局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凭证,填写《劳动合同解除记录表》(见GAP2-10-F2)连同凭证原件交档案文员存档,并通知该离职员工。6.3. 检查和咨询人力资源部经理每年须安排检查一次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并随时接受员工就劳动合同事项的咨询。7. 附件7.1. GAP2-10-F1《劳动合同领取登记表》GAP2-10-F2《劳动合同解除记录表》GAP2-10-F1.1劳动合同领取登记表姓名 性别 部门 用工性质 签署劳动合同时间领取签名正式 劳务
GAP2-10-F2.1劳动合同解除登记表姓名 性别 部门 用工性质 解除时间备注正式 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