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23 16:05:59浏览次数:39
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行政环境是行政管理的前提、依据和施加影响的对象。行政环境和行政管理的有机统一,是行政生态学的基本要求。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确立的政府职能体系及其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它赖以产生的环境条件的变化,必然会出现与现实环境不相适应的状况,这就需要适时地、不间断地调整和转换政府职能,使政府行政管理与行政环境保持动态平衡。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由此带来的农村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政府治理变革与进入新世纪乡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国际国内大背景,既给乡镇机构改革带来了巨大挑战,同时也对加速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历史性机遇。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是我国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自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农村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农村的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农村经济的基本经营制度发生变革,原来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已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所取代;农村经济成分呈现多元化态势,其中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猛;农业生产结构由以种植业为主的单一农业向农林牧渔并举的综合性农业转变 ;农村社会结构分化,即从传统的农村社会逐渐分化出一种新的区域社会范型:乡镇社会, 农村社会组织不断涌现并不断创新;农民的职业和思想观念变化,崇尚富有、文明、和谐已成为农民的主体价值取向,农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平等观念、竞争观念等现代思想观念正在不断确立并日益强化,传统的臣民意识、对政府权威的盲目服从和敬畏、官本位意识和等级特权思想正受到强有力的冲击。这些变化必然要求乡镇政府调整其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范围与内容,以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进步。(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是政府治理变革的客观要求20 世纪末,在各国政府改革运动、全球化公共治理和全球公民结社运动三股潮流的推动下 ,公共治理理论开始在西方国家兴起,政府治理变革成为一股引人注目的国际性浪潮和趋势,也为我国政府改革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中国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不能仅仅着眼于机构精减、人员分流和职能转变,还需要着眼于治道变革的进程,与治道变革相适应”。政府治理变革的主旨即在于重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缩小政府职能,改变全能的无限政府,建立有限政府,培育社会自我组织力量,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能力,塑造一个相对独立于政府的强大的公民社会,实现部分政府职能向第三部门、向公民社会的转移,从而使其能有效地监督、钳制政府。然而,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五次包括乡镇政权在内的政府机构改革,但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及政府自身“经济人”动机的驱动,当前我国乡镇政府职能中政社不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现象依旧广泛存在,这不仅使得作为市场微观主体的农户和企业的自主性地位无以保证,更是严重地窒息了作为乡村市民社会主要组织形式的村民 自治组织的活力,而事业单位则不能脱离政府,实现向市场主体特别是向公民社会的另一重要组织形式社会中介组织的转变,由此一个强大的农村公民社会当然难以形成。很显然,现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全能性阻碍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与市场化引发的政府治理变革进程也格格不入。因此必须彻底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并以此作为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的重点,才能真正实现乡镇政府的“内涵式”机构改革。(三)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是应对乡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的客观要求首先是农村税费改革和县乡机构改革的挑战。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目的在于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而为了切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县乡财政因农村税费改革带来的压力,推进县乡机构改革也就成了必然选择,而县乡机构改革又对乡镇工作职能转变提出了新的要求。由此可见,这两项改革必然对乡镇工作职能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而“两改”的最终实现要以乡镇职能转变为前提和基础。其次是农业工业化,农村城市化的挑战。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表明,农业工业化、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还是个发展中国家,广大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城市化水平低。因此,要加快我国经济发展,一定要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农业工业化、农村城市化是我国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根本出路。只有改革现行的乡镇管理体制,建立与农业工业化、农村城市化相适应并适度超前的乡镇政权,才能促进和推动农村的现代化进程。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对策建设新农村与政府职能转变关系密切,主要体现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地位上面。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服务和引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就必须切实解决其职能转变中的实质问题。(一)更新政府管理理念是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前提要科学界定、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其前提是必须转变旧的、树立新的政府管理理念,使我们的思想认识能够符合现代管理的要求,形成良好的行政管理文化环境,这是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和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条件。树立乡镇政府是公共管理者和公共产品提供者的理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乡镇政府职能主要是公共职能。还要树立乡镇政府是“有限政府”的理念。即乡镇政府职能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边界,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坚决破除“无限政府”的理念,不该管的坚决不管,该管的一定管好,这样乡镇政府才能把职能真正转变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二)科学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是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先后进行了五次包括乡镇政权在内的政府机构改革。历次乡镇机构改革之 所以成效不大,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而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首先就要科学界定乡镇政府职能。要科学界定乡镇政府职能,必须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府治理变革的双重视角去全面把握和权衡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以建设“服务政府”、“有限政府”、“法制政府”、“有效政府”为目标,按照精减、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要求,这样才能构建起符合我国农村乡镇实际的乡镇政府职能体系并进而实现其职能的转变,从而推动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取得成功。根据以上分析,当前我国农村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提供和组织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做农民与市场的联系者,大力培育农民中介组织;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以人为本,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培育和监管乡村各种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抓好农村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三)理顺纵横内外利益关系是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乡镇政府在转变职能的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关系,才能使其职能准确定位,并进而实现转换。一是党政关系。要实行党政分开,各司其职。乡镇党委对政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包括对干部的选拔、考核与监督,以及对经济、社会事业中重大问题的决策,而不能包办乡镇政府的具体工作。乡镇党委应当维护乡镇政府的权威,让其依法行使职权。二是县乡关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来处理县乡关系。既要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又要适度增强本级政府因地制宜解决地方经济发展的权力,使乡镇真正成为相对独立、自主决定和处理本级行政区域事务的主体。对县级政府要求“简政放权”,对乡镇要求“精干、高效”。行政人员是提高行政效率的核心,是优化乡镇行政管理的关键。乡镇干部直接面对着农村的广大人民群众,国家政策法规最后都要由他们贯彻落实到最基层。因此,迫切需要造就一大批既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又有实际工作经验,懂经济,会管理,有技术的乡镇干部。否则,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只能是一厢情愿。为此,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乡镇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优化乡镇人员结构、强化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另一方面,要创新工作思路, 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如有些地区推行的干部外派打工,中西部地区基层干部与沿海地区干部交流锻炼等,对转变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起到了很明显的效果。参考文献:〔1〕夏书章.行政管理学[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1.〔2〕李梅,毛寿龙.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应着眼于治道变革[J]中国国情国力,2010,(6).〔3〕俞桂海.论新农村建设中的乡镇政府职能转变[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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