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1《国际贸易实务》2018年6月期末考试指导
发布时间:2023-11-18 12:11:14浏览次数:21《国际贸易实务》 年 月期末考试指导一、考试说明本课程闭卷考试,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90 分钟。考试包括以下几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计算题。二、重点复习内容第一章 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1、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异同点2、国际市场的特点(1)具有全方位开放的特点,又具有集团化的强烈趋势。(2)国际市场有着很大的盲目性,但国际协调已开始介入国际市场领域。(3)国际市场有着较大的动荡性,但又呈现出以较快速度增长的趋势。(4)国际市场上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同时在各领域中又有着很强的垄断性。(5)国际市场中替代性与互补性是并存的。(6)国际市场中商品的相对过剩性和结构性的供给不足是并存的。(7)国际市场上存在复杂性和风险性。3、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1)选配洽谈人员。(2)选择目标市场。(3)选择交易对象。(4)制订洽商交易方案。(5)广告宣传。、进出口贸易前对客户的调查主要包括哪些方面进出口贸易前对客户的调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国外企业的组织机构情况;政治情况;资信情况;经营范围;支付能力;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第二章 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1、订立品名条款应注意的问题(1)内容具体、明确。(2)品名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3)品名应尽可能的国际通用。(4)适当选取品名,以利方便进口,降低关税。2、凭样买卖的注意事项。凭样品买卖有两种情况:凭卖方样及凭买方样。“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应注意的问题有:①样品要有代表性。②留存“复样”(Duplicate Sample)。③使用封样(Sealed Sample)。。“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应注意的问题有:①原材料供应,②加工生产技术和生产安排的可能性,③防止侵犯第三者的工业产权。为了争取主动,防止日后交货困难,我们也可按买方来样复制或选择品质相近的我方样品,即“回样”( returnsample)或“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寄交买方,在得到其确认后就等于把来样成交转变为凭卖方样品销售了。在凭来样成交时,一般还应声明或在合同中订明,如果发生由来样引起的工业产权等第三者权利问题与卖方无涉,概由对方负责。3、规定品质条款的注意事项(1)按照商品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表示品质的方法。(2)明确清楚。(3)切合实际。(4)科学灵活,便于履行。1
参考答案:.#$.#$.#$&(三)名词解释 #*即“良好平均品质”,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目前,我国出口某些农副产品也有使用此来表示品质的,实际上是指“大路货”,其品质标准是以我国产区当年生产该项农副产品的平均品质为依据而确定的。适用于交易双方事先有协议或者对方是老客户。 (+,(+,,仓至仓条款,规定了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起讫地点,从保险单载明的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在正常运输过程中继续有效,直到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最后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货物进入仓库或储存处所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0跟单信用证,是指付款凭跟单汇票或只凭单据的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都是跟单信用证。(四)简答题、出口合同的履行。答题要点:出口合同履行一般包括以下四个环节:!"备货、报验。!"催证、审证和改证。!"租船、报关和投保(在 条件下)。!"制单结汇。、审核信用证时通常审核哪些内容?答题要点:审核的内容有:审核收到信用证的途径;政治性、政策性审查;开证行的资信审核;信用证的性质和开证行对付款的责任的审核;信用证金额及其采用货币的审核;有关货物记载情况的审核;有关装运期,信用证有效期和到期地点规定的审核;其它特殊条款的审核。审查来证中有无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其它特殊条款,如指定船公司、指定船籍、不准在某个港口转船等,一般不宜接受,如对受益人无不利之处,而且也能办到的,可酌情灵活掌握。、国际贸易中为什么常用 、 、 三种贸易术语?答题要点:原因有三:第一,这三种术语历史悠久,最为人们熟悉和和习惯使用;第二,国际贸易的买方和卖方一般都不愿承担在对方国家内所发生的风险,而这三种贸易术语都是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或越过船舷为风险划分的界线;第三,这三种贸易术语都属于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对买卖双方都比较方便。(五)案例分析试确定下列各电传的性质,并说明至 月 日为止,交易双方是否已存在合同关系,具体就哪些条款达成了协议(# 为出口商, 为进口商)。( 分) 月 日 # 向 去电:“钢棒每公吨 美元 纽约, 公吨,、 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 月 日前复到有效。” 月 日来电:“可以接受如果 ) 月装。”# 月 日去电:“ 吨中 吨同意 ) 月份装运,请电复确认。” 月 日来电:“确认。”# 月 日去电:“ 吨以 、 月装运为条件接受。”案例解析提示:10
!"发盘、还盘、还盘、接受、还盘(有条件接受)。!"至 月 日为止,交易双方已存在合同关系,具体就下列条款达成了协议:吨钢棒,每公吨 美元 纽约,) 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我一公司接到客户发来的订单上规定交货期为今年八月,不久收到客户开来的信用证 , 该 信 用 证 规 定 : “ %+1 , 2 3- 24%125)6。我方乃与九月十日装船并顺利结汇。约过了一个月,客户却来函要求因迟装船的索赔,称索赔费因按国际惯例每逾期一天,罚款千分之一,因迟装船十天,所以因赔款百分之一。问:()我方为何能顺利结汇?()客户的这种索赔有无道理?我公司是否得赔?为什么?案例解析提示:()因为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是自足的文件,与合同无关。因此,卖方所提交的单据只需“单单相符”即可结汇,而与合同相符与否无关。我方提单中的装船日期在信用证中规定的装运期中,故我方单证是相符的,故可以顺利结汇。()由于我方违反了合同中有关装运期的规定,故对方提出索赔是合理的,但对方的索赔金额是以国际惯例为依据提出的,而国际惯例本身不是法律,而是人们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习惯做法,对交易双方并无约束性,因此,对对方的索赔金额我方可以讨价还价。(六)计算题秦皇岛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口小五金一批计 箱,每箱体积为 厘米7 厘米7 厘米,每箱重量为 公斤,当时燃油附加费为 ,蒙巴萨港口拥挤附加费 ,小五金类商品运费计收标准为 80(,基本运费为 港元。求应付运费多少?参考答案:计算货物的尺码和重量:体积97779(立方厘米)9 立方米重量9 公斤79 公斤9 公吨比较尺码和重量:因重量大于体积,故采用重量计算运费基本运费为: 港元79 港元附加运费为: 港元7(:)9 港元应付运费为: 港元: 港元9) 港元说明:本考试指导只适用于 201803 学期 6 月期末考试使用,包括正考和重修内容。指导中的章节知识点涵盖考试所有内容,给出的习题为考试类型题,习题中未给出答案的部分请参考课程讲义或笔记,如果在复习中有疑难问题请到课程答疑区提问。最后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11
4、简述毛重、净重及以毛作净的主要区别。毛重、净重、以毛作净都是国际贸易中用来计量商品重量或商品计价重量的方法。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重量。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不包括包装的重量。以毛作净是指有些商品因为包装本身不便计量,或因包装与商品价格差不多,采用按毛重计价。5、规定数量条款的注意事项。(1)正确掌握成交数量。(2)明确具体。(3)规定数量机动幅度。6、对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的设计和制作的不同要求7、国际贸易合同中规定货物数量机动幅度的方法有哪几种()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这种情况下,卖方交货的数量原则上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完全一致。但在以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的时候,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号出版物)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即使不准分批装运,货物数量亦允许有 的伸缩。”据此,以信用证方式进行散装货物的买卖,交货的数量可有 的上下机动幅度。()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在交易数量前加上“约”字。国际上对“约”字的含义解释不一,有的解释为 ,有的解释为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则认为:信用证上如规定“约”字,应解释为 上下。鉴于“约”字在国际上解释不一,为防止纠纷,使用时双方应先取得一致的理解,并达成书面协议。()合同中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一般称之为“溢短装条款”,即规定允许多幢或少装若干,但以不超过成交数量的百分之几为限。第三章 商品的价格1、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国际贸易惯例是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和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为较多的国家或贸易团体所熟悉、承认和采用,而且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习惯做法、解释和规则。它是一种类似于行为规范的准则,对国际贸易业务的进行和发展起着一定的指导作用或制约作用。有三点要注意。第一,国际贸易惯例不是各国的共同立法,也不是某一个国家的法律,本身并无强制性,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惯例不一致的规定,只要这些约定是合法的;第二,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表示采用某项惯例时,则这项惯例对双方将有约束力,有关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划分,应按照该项惯例办理;第三,如在合同中对某些具体问题未作规定使用某惯例,但事后双方又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争议而提交诉讼或仲裁,各国法庭或仲裁庭往往会引用某些公认的或影响较大的惯例作为判决或裁决案件的依据。、对贸易术语的选用主要考虑的因素体现平等互利和双方自愿的原则;考虑有利于我国远洋运输业和保险业的发展;考虑运输条件和运费因素;考虑运输途中的风险;考虑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有无困难;考虑有利于资金的融通和周转。3、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INCOTERMS 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的交货有关的事项。连续修订的主要原因是使其适应当代商业的实践。INCOTERMS 将所有的术语分为四个基本不同的类型。4、使用 FOB、CFR、CIF 贸易术语应注意的问题使用 FOB 时应注意:装船的概念及风险划分的界限、费用划分、船货衔接、出口手续、个别国家使用时的特殊含义。2
使用 CFR 时应注意:租船订舱、装船概念及装船通知、缷货费用划分等。使用 CIF 时应注意:租船订舱、装船楰及装船通知、缷货费用划分、保险险别、象征性交货等。5、CFR、CIF 关于缷货费用的划分及贸易术语的变形CFR、CIF 合同的卖方负担费用,只是在 FOB 基础上增加负担运费而已。6、常用 FOB、CFR、CIF 三种贸易术语的原因国际上常用的贸易术语有这三种,其原因为:第一,这三种术语历史悠久,最为人们熟悉和习惯使用;第二,国际贸易的买方和卖方一般都不愿承担在对方国家内所发生的风险,而这三种贸易术语都是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或越过船舷为风险划分的界线;第三,这三种贸易术语都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对买卖双方都比较方便。7、如何确定合同中的价格条款()正确贯彻作价原则()注意国际市场价格动态()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具体因素()加强成本核算第四章 装运1、班轮运输的特点(1)四固定:航线固定、沿途停靠港口固定、船期固定和运费率固定。(2)三个规定:A、对所停靠的港口一般不论货物数量多少都可接受装运。B、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C、船公司的责任是以船公司或代理人在货物装船后所签发的提单为依据。(3)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且一般采取在码头仓库交接货物,故为货主提供了较便利的条件。2、班轮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提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接管货物后或货物装船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证明,证明双方已订立了运输合同,允诺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并按提单所载条件交付给收货人。它的性质和作用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以待装船。()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是物权凭证。3、规定装运期和交货期时应注意的问题。(1)应当考虑货源情况;(2)应当考虑市场情况;(3)应当考虑运输能力;(4)应当考虑港口条件;(5)对装运期的规定应明确具体,尽量避免使用“即速装运”的规定方法;(6)装运期限的规定,不宜过长或过短或过死;(7)规定装运期时,应一并规定开证日期,并使二者之间有合理的间隔,一般以半个月到一个月为宜。4、合同中装运条款的内容合同中装运条款包括以下内容:交货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装船通知、分批及转船规定等。5、 运输条款,及其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在同美国进行贸易时,为了取得运费上的优惠,可以采用 条款。 是 的缩写,意为“内陆地区”。所谓“内陆地区”是根据美国运费率规定,以美国西部 个州为界,也就是以落杉矶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为内陆地区的范围。按 条款达成的交易,出口商不仅可以享受美国内陆运输的优惠费率,而且也可以享受 海运的优惠费率。因此,对美贸易中,采用 条款,对进出口方均有利。不过在采用时,必须注意下列问题:3
()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 地区范围。()货物必须经由美国西部海岸港口中转。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1、风险的种类(一)海上风险,又称海难,Perils of the Sea。保险业上的专门术语,不包括海上的一切危险,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1.自然灾害 Natural Calamities。指自然力量所造成的灾害,如暴风雨 Heavy Weather、雷电 Lightening、海啸 Tsunami、地震 Earthquake、火山爆发 Volcanic Eruption 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2.海上意外事故,Accidents。指船舶搁浅 Grounding、触礁 Stranding、沉没 Sunk、互撞或与流冰等其它物体碰撞 Collision 以及失火 Fire、爆炸 Explosion 等由于偶然的非意料中的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或其他类似事故。货物原有的缺陷、发货人的故意或过失、商品的特性、货物的自然损耗以及运输等原因导致的损失一般都不包括在上述风险内。(二)外来风险 Extraneous Risks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如偷窃、雨淋、短量、玷污渗漏、破碎、串味、受潮、锈损、钩损等)和特殊外来风险(如战争、罢工、船舶中途被扣而导致交货不到、被当局没收等)。2、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在造成海损的原因上,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这些风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在损失的承担上,单独海损损失,一般应由受损方自己承担,而共同海损损失则应由受益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分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保险条款对责任起讫期限的规定3、主险的起讫期限均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Clauses, W/W clauses),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的仓库起生效,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陆运输,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运离指离开发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开始;到达指进入目的地仓库保险责任即告终止,在仓库中发生的损失保险人概不负责。4、被保险货物从海轮上卸下,放在露天或海关仓库未进收货人仓库均有效。但是,离货轮后,以六十天为限,如在六十天内被保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的目的地时,则以开始转运时保险责任终止。5、被保险货物在运达目的地或目的地前,在某一仓库发生分配、分派,则该仓库就作为被保险人的最后仓库,责任也自货物运抵该仓库时终止。6、如某些内陆国家出口货物,在港口卸货转运内陆时,无法按规定的六十天到达目的地,可申请扩展期限,保险公司立证延长,按日加收一定保险费。但在买卖合同中对展期或展到什么时候应作明确规定,没有铁路、内河运输线的一般不延长,对散装货也不延长保期。7、选择险别考虑的因素商品的性质和特点;货物的包装;运输条件和装载情况;目的地市场的变动趋势。8、实际全损 Actual Total Loss 又称绝对全损,指一批保险货物完全灭失,或者货物完全变质已失去原有的用途。构成被保险货物实际全损的情况有下列四种:A、被保险标的的实体已经完全灭失;B、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已丧失原有的用途和价值;C、被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地被完全剥夺;D、载货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国4
际惯例为半年)仍无消息。第六章 货款的支付1、汇票和本票的区别。()汇票是支付命令;本票是支付承诺。()汇票的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受款人;而本票的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受款人。()汇票的主债务人是付款人或承兑人;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远期汇票要办理承兑手续;而远期本票则无须经过承兑。2、使用托收方式时出口方应注意的问题(1)了解和掌握进口商的资信状况、经营能力和经营作风,根据商品的具体情况,妥善制定和控制接信额度、成交金额与交货进度。(2)注意了解进口国家有关贸易管制及外汇管理方面的规定,以免货到后由于不准进口或收不到外汇而造成损失。(3)了解进口国的商业惯例,熟悉其对托收的规定和习惯做法。(4)应尽可能争取以 CIF 合同成交。(5)对托收方式的交易,要建立健全严密的管理、检查制度,随时掌握收款状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早研究对策,妥善处理。3、信用证的性质、特点与作用信用证是指由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局面文件。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因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故其性质属于银行信用。信用证的特点是:(1)银行信用。(2)依据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即成为独立于合同的自足文件。(3)银行具第一性付款人责任。(4)单据买卖。信用证的作用:采取信用证支付方式,对卖方安全收汇提供了保障,也使买方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这就有效地解决了买卖双方在付款与交货问题上的矛盾,从而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4、信用证等到广泛运用的原因一是对出口人来说,他取得了进口人和银行的双重付款保证。二是对进口人来说,不仅在付款后可以肯定地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5、信用证审核内容。审核的内容有:审核收到信用证的途径;政治性、政策性审查;开证行的资信审核;信用证的性质和开证行对付款的责任的审核;信用证金额及其采用货币的审核;有关货物记载情况的审核;有关装运期,信用证有效期和到期地点规定的审核;其它特殊条款的审核。审查来证中有无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其它特殊条款,如指定船公司、指定船籍、不准在某个港口转船等,一般不宜接受,如对受益人无不利之处,而且也能办到的,可酌情灵活掌握。第七章 商品检验、索赔、仲裁、不可抗力1、商检机构出具的商检报告在国际贸易上的证据效力如何?如何防止客户与商检机构串通,出具不真实报告?2、公证鉴定与法定检验的区别(1)法定检验是强制性的,公证鉴定则是凭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办理;(2)法定检验的权力来源于政府的意志,而公证鉴定的权威来源于各方的公认;(3)法定检验的结果是强制监督执行的,而公证鉴定的结论只能作为证明履约或处理争议的一种凭据,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可以不照鉴定结论处理问题。3、索赔与理赔时应注意哪些问题?5
索赔与理赔既关系到企业与国家的经济权益,也涉及企业与国家的对外声誉,因此必须谨慎从事,认真对待。4、索赔(l)首先应明确责任方。(2)备齐索赔凭证。(3)要注意索赔的有效期(4)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办法索赔。5、理赔时应注意的问题:(1)认真核查受损原因,明确责任方。(2)仔细审查对方的索赔依据。(3)合理制定理赔方案。6、仲裁协议、形式及其作用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订立的,表示将来一旦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解决。这种协议一般都包含在合同内,作为合同的一项条款即“仲裁条款”;另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之后订立的,是双方同意把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协议,这种协议称为“提交仲裁协议”。以上两种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发生争议之前双方容易达成仲裁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后,双方要达成仲裁协议就比较困难。(1)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2)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如果一方违背仲裁协议,自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不予受理,并将争议案件退交仲裁庭裁断。(3)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7、简述订立不可抗力条款的意义。8、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事件的发生是在签订合同以后;()事件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第八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逾期接受的法律效力。各国法律一般均认为逾期接受不是有效的接受,只能视作一个新的发盘。但《公约》对此问题却作了比较灵活的解释和处理。其规定,逾期接受一般无效,但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仍然有效:(1)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该项逾期接受仍然有效的意见通知受益人。(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盘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有效,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他的发盘已经失效。由此可见,逾期接受能否有效,关键要看发盘人如何表态。2、交易磋商的法律程序磋商一般要依次经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这四个环节。(1)发盘:就是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货物的各项交易条件,并且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其达成交易,签订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2)构成发盘的条件: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受盘人提出。(2)表明订约意旨。有人认为,这是构成发盘的基本条件。(3)内容必须十分确定6
(4)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3、规定发盘生效时间的意义。根据《公约》规定,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明确发盘生效的时间,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实践意义,主要表现在:(1)关系到受盘人能否表示接受。因一项发盘只有送达受盘人时,受盘人才能表示接受,从而导致合同的成立。(2)关系到发盘人可否撤回或修改其内容。因发盘人对发盘的撤回或修改必须在发盘生效之前,而且撤回或修改通知必须在受盘人收到发盘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否则发盘一旦生效,就不能撤回。4、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合同必须有对价(双赢)和合法的约因;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5、构成接受的条件()接受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传达到发盘人(接受的生效)。()接受必须表示出来。第九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1、采用 方式和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国际贸易合同,出口方在履行时一般要经过的环节。我国绝大多数出口合同都采用 CIF 或 CFR 贸易术语,并且一般都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故在履行这类合同时,必须切实做好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验、报关、投保、装船和制单结汇等环节的工作,在这些环节中,以货、证、船、款四个环节的工作最为重要。2、出口企业审核信用证的要点出口企业收到银行转来的信用证后,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但为了安全起见,其审核一般包括总的审核和专项审核:(1)总的审核:一是从政策上审核,二是对开证银行资信情况的审核,三是对开证银行付款责任的审查,四是对信用证是否已经生效、有无保留条款及限制性条款的审查,五是信用证上所列的各项条款,它们之间是否相互有矛盾,我方能否全部做到,要求提交的单据能否在规定期限内备齐并向银行递交,以及信用证内文字拼法是否正确等。(2)专项审核A.信用证在我国到期,还是在开证行所在地到期。对于在国外到期的信用证,除非确有十分把握,原则上不能接受。B.信用证上的金额和支付货币是否与销售合同中的规定相符。C.装运期、有效期和交单期。D.转运和分批装运。E.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F.付款期限。信用证中的付款期限必须与销售合同规定相一致。3、银行和进口商对单据不符的处理方法。(1)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联系,使开证申请人对单证不符点接受,并指示开证行对外付款。(2)开证行通过寄单行与受益人联系,允许受益人在有效期内更改单据。(3)凭国外议付行书面担保后付款,但保留追索权。(4)将付款期改为货到后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再付款。7
(5)在卖方同意降价后,接受单据(一般是修改后的单据)并支付货款。4、出口合同履行一般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1)备货、报验。(2)催证、审证和改证。(3)租船、报关和投保(在 CIF 条件下)。(4)制单结汇。第十章 国际贸易方式、补偿贸易的性质()补偿贸易是商品买卖。补偿贸易虽然涉及信贷,但本质上并没有脱离商品买卖的范围,一方购买的是设备,另一方购买的是产品或劳务,仍然是进出结合,以出口抵偿进口()补偿贸易不是直接投资。在补偿贸易下,我方与外商的关系,除了买卖关系以外,还有债权债务关系。作为债权人,外方具有要求按期收回贷款的权利,但他并没有在我国进行投资,不能像合资经营一方对企业拥有所有权、经营权和利润分配权。而我国企业则拥有这些权力,因此,将补偿贸易看作是吸收外商投资的一种方式是一种误解。2、包销与代理的区别3、投标文件基本内容包括:(1)投标价格。投标价格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条件和可使用的货币报价。(2)货物和服务的描述。如货物名称、数量、价格、技术规格、装运地、目的地、交货期以及用于评标的技术性能指标等。(3)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投标人要从生产能力、技术、财务等方面提供文件,以证明其资格是合格的,并在授标后能满意地履行合同。(4)投标担保其他文件。投标人要提供投标担保,没有投标担保的投标,可视为对招标没有作出根本性反应而被拒绝。此外,投标人还应提供与投标有关的其他文件。4、互购与易货贸易的主要区别。互购贸易与易货贸易的主要区别如下:(1)互购是一种现汇交易,由先进口的一方用现汇支付进口货款,由先出口方承担用所得货款的一部分或全部来购买先进口国家的商品,不要求等值交换。(2)先出口一方所作的以后购买的承诺,可以在合同中订立商品、价格、数量和金额,但多数是在合同中只作原则性规定,只限定金额,具体的商品名称、价格等,按约定的期限另行商定,签订具体购货合同。(3)先出口国家的购买承诺,可以改由第三者执行,对方也可以改由第三者供货。5、我国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在成交方式上的不同做法。我国各地在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时,采用的成交方式大致有五种,它们是:(1)由外贸公司和从事加工装配业务的工厂联合对外签订合同。(2)外贸公司单独与外商签订加工装配合同,再将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交给所联系的工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由外贸公司负责办理交货,并收取工缴费。外贸公司与工厂之间的关系体现在工贸双方的协议中。(3)外贸公司代理有关工厂,进行对外洽谈,签订加工合同,由工厂负责加工装配,收取工缴费。外贸公司向工厂收取服务费,即佣金。(4)有外贸经营权的工厂企业直接与外商洽谈,签订加工合同,并且办理加工装配业务全过程中的各项事宜,自行收取工缴费。(5)在某些地区,专门成立了对外加工服务公司,作为当地加工企业的代理,负责统一对外签约,办理报关出运,结收工缴费。8
三、 重点复习题(一) 单项选择题.在 术语之后要注明的名称, 术语后面需要加注的是的名称。!"#.装运港,装运港 .目的港,目的港.装运港,目的港 $.目的港,装运港.、、 与其他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是 !"#.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的界限 .象征性交货.卖方办理保险 $.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某货轮在行驶途中,甲舱发生了火灾,船长误认为乙舱也同时失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甲舱货物共有两批货物,一批货物全部焚毁,另一批货物被水所浸,乙舱货物为食盐遭受损失。则 !"#.甲舱第二批货物与乙舱货物损失都属单独海损.甲舱第二批货物与乙舱货物损失都属同海损.甲舱第二批货物属于共同海损,乙舱货物属单独海损$.甲舱第二批货物属于单独海损,乙舱货物属共同海损.是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风险、责任和费用最大的一种术语。!"#.#%..$&%$.$$.销售包装的作用是 !"#.防止出现货损货差 .保护商品 .促销 $. 和 .在工厂交货!&'("条件下,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的责任在 !"#.买方 .卖方 .承运人 $.海关).包装上仅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但无生产国别标注的包装方式是 !"#.无牌中性包装 .定牌中性包装 .卖方习惯包装 $.惯常方式包装.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基本险的险别中不包括 !"#.一切险 .平安险 .水渍险 $.战争险参考答案:..#..$.$.#)..$(二)多项选择题.构成货物实际全损的情况有!"#.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保险标的丧失.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期限$.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失去原有使用价值&.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有!"#.被保险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属于发货人所负责任所引起的损失.属于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消耗所引起的损失$.由于战争、工人罢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于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发盘内容至少应包括的基本要素是!"#.标明货物的名称 .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明示或默示地规定数量的方法 $.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明示或默示地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