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发布时间:2023-04-22 15:04:00浏览次数:127《刑法分论》第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扰乱公共秩序类(一)妨害公务类掰坏警车打伤交警 被扣车男子妨害公务被判拘役 作者: 曹静 发布时间: 2009-04-20 11:15:55 中国法院网讯 现年 46 岁的李某是一家食品公司驻京办事处职员。因其乘坐的车辆被交警查扣,李某为阻拦交警执法,掰坏警车车门内把手,并打伤交警。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某拘役5 个月。 2008 年 10 月 29 日晚上 9 点多,被告人李某在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银地家园小区路口处,因其乘坐的车辆被交警查扣,为阻拦交警执行公务,李某掰坏警车左前侧车门内把手,经鉴定价值人民币 800 余元,并殴打一名交警致其左耳外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当日,李某便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开庭审理时,被告人李某对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成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较好,故本院酌予从轻处罚。据此做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后,李某没有提起上诉。 编辑: 李金红(二)招摇撞骗类浙江"山寨版"法警被判刑 两年来骗取钱财 39 万 作者: 袁爽 朱丽珍 周鑫 发布时间: 2009-04-14 15:39:05 因与被录取为法警的男子同姓名,浙江省衢州市一男子便冒充王某,打着“法警”的幌子,两年多来骗取钱财 394600 元,玩弄多名女性。今天,“山寨版法警”王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 40 万元。 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今年 30 岁,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杨下林村人,是个“无业游民” 。2006 年上半年,王某得知一位同姓名的男子被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录取为法警,便对父母、亲戚朋友谎称自己被录取,之后便在衢州市柯城区租住房子,穿着假警服招摇过市。 2006 年 6 月初,王某得知表弟黄某要报考交通警察,以找关系要花钱为由骗取黄某 12000 元。当黄某未被交警部门录取时,王某便编造谎言称,找关系送礼被衢州市纪委“双规”了,要交四、五十万元保证金才能“摆平”。王某父亲得知后,向其帐户打入了 42 万元。2007 年初,王某又借黄某想选调到衢州市柯城区文教局之际,以同样理由骗取 20000 元,以防骗局败露,还伪造了调任通知书。所骗钱款除挥霍外,还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和一辆小轿车。 2008 年 11 月 13 日,王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刑事拘留。在此之前,王某冒充法警,以能够帮忙低价购买法院拍卖车辆、经济适用房、帮忙调动工作等需送钱为由,先后骗取多位被害人 30余万元财物。除此之外,王某还伪造了“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证明”,到工行、农行办理贷记卡;冒充法警身份到汽车租赁公司租车,至今尚欠租金 1800 元。 除骗取钱财外,王某还顶着“法警”的头衔,吹嘘自己经济条件好,取得女青年信任,并骗得多名女性与之发生两性关系。其中被害人章某还与王某结婚,发现王某与其他女性有非法同居关系后,与之断绝了来往。而 18 岁的被害人汪某,至王某被抓仍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还到公安机关打听王某的情况。 今天上午,柯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被告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人民警察的身份,玩弄多名女性,骗取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中新网 编辑: 陈秀军(三)伪造证件类重庆特大伪造证件案 13 名被告人受审 作者: 沈义 谭树 杨杉 发布时间: 2009-04-23 16:35:38 重庆市“6·17”特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印章,非法买卖军用标志、伪造居民身份证案,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提起公诉后,4 月 22 日,该市第五中级法院对王槐锡等 13 名被告人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 2007 年 5 月开始,赵贤云与王槐锡伙同苏周蕊,在重庆伪造机动车号牌共计 800 余副。2008 年二三月间,赵贤云、王槐锡再次伪造机动车号牌 600 余副,其中军用机动车号牌 5 副。苏周蕊则伙同王良开伪造车牌 300 余副并贩卖给他人,二人各获得赃款 8000 余元。赵贤云、王槐锡多次将伪造的军队机动车号牌贩卖给贺定国等人,两人通过制售假机动车号牌各获得赃款 2 万余元。卢定书与赵贤云结婚后,在
作者: 黄东 居敏晓 发布时间: 2009-04-19 08:42:05 两名花季少女因误交男友,被引诱走上卖淫之路,却因试图争夺卖淫收入而被男友转让给其他人强迫卖淫。在经历了七天噩梦般的日子后,其中一名女孩趁机向警方报了案。警方迅速将七名涉嫌强迫卖淫的案犯抓获,直到这时,两名少女才重获自由。 日前,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强迫卖淫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七名被告人因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和容留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 误交男友 美少女沦为卖淫女 2008 年年初,怀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 20 岁的小玲和 15 岁的小雪从苏北老家背井离乡到张家港打工,在一家纺织厂找到了一份织布的工作。半年后,一名别有用心的男子赵强开始疯狂追求小玲,给小玲买各种她喜欢的东西,并经常约小玲和小雪一起吃饭逛街,还将自己的另一个朋友介绍给小雪当男朋友。 两名女孩在异乡得到男人的照顾,戒备心一下松懈,很快就投入了两名“男友”的怀抱。然而,她们并不知道,两名男友殷勤的背后是想利用她们的身体进行赚钱。“在纺织厂上班既辛苦,钱又少,我知道一个赚钱快又轻松的办法。”在赵强的引诱和游说下,2008 年 9 月,两名涉世不深的女孩被带到张家港一家洗浴中心,成为了洗浴中心的小姐,从此,走上了卖淫之路。 当小玲和小雪成为洗浴中心小姐的那一刻起,她们就认清了“男友”的真面目,但是她们并没有选择离开,而是听任男友的摆布,因为在进入那个圈子后,她们发现,“只要愿意出卖自己的肉体,其实挣钱真的很容易”。男友告诉她们,只要她们接一次客,就能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少则一二百,多则三五百,而这笔收入洗浴中心会帮她们记在帐上,一个月结算一次。考虑到在洗浴中心卖淫,以后就不愁吃不愁穿,而且每月还能“挣”下一笔不菲的收入,小玲和小雪便自甘堕落,每天笑脸迎客出卖身体。 每接待一位客人,小玲和小雪都会把帐默默记在心里,盘算着帐上不断上升的数字,想象着结算时拿到钱的喜悦。然而让她们愤怒的是,一个月后,当她们找洗浴中心老板结账时,竟然得知男友已经将她们的卖淫收入拿走了。为此,她们第一次跟“男友”发生了争吵,并告诉洗浴中心老板,“以后我们的赚到的钱由我们自己收”。见“女友”不听使唤,甚至想摆脱自己的控制,赵强决定将二人转手,送到理发店去卖淫。 2008 年 10 月初,赵强给在江阴周庄开理发店的张俊打电话,称“给店里介绍两位卖淫小姐”。张俊现年24 岁,四川人,在江阴周庄经营一家理发店,张俊表面上开得是理发店,但暗地里干得正是组织卖淫的勾当,张俊手底下有一个 17 岁的小弟,名叫王川,也是四川人,“汶川”地震后来到江阴,结识张俊后一直跟在他手下混。当听说有新的卖淫小姐,张俊欣然接受。 被迫卖淫 失去自由幡然醒悟 2008 年 10 月 14 日晚上,张俊再次接到赵强的电话,让他去张家港接小姐,张俊立即联系了自己的朋友,还喊了一辆轿车赶到张家港。到张家港某浴室门口后,赵强将小玲和小雪骗出浴室,将二人强行推进张俊等人的车内,小玲和小雪见情况不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立即挣扎着哭闹起来,“不许哭,再哭就打死你们!”经过一番语言威胁,二人不敢再哭闹。当晚,二人被带到了张俊在江阴的租住地。张俊告诉她们,自己是开理发店的,以后她们就得在理发店上班,说白了就是卖淫。并且对二人进行训话,要她们“听话”、“不要跑,跑的话抓回来后果就严重了”、“好好在理发店上班(卖淫)”等,并迫使二人交出身边的现金等物。 10 月 15 日下午,张俊又联系了另一名开理发店从事卖淫活动的老乡周海,问其是否需要卖淫小姐,周海让张俊先把人带去看看。于是,张俊带着小弟王川将小玲和小雪送到了周海的理发店。经过商谈,将小雪留在店内,张俊预先收取 1000 元,并由王川留下来看管。就在周海夫妇取钱的过程中,张俊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要,在理发店的二楼房间内,利用小玲人身自由被限制,以及对其畏惧的心理,强行与小玲发生了性关系。从 10 月 15 日开始,小雪就留在了周海的理发店从事卖淫,而小玲则被张俊带回了自己的理发店,从事卖淫。在周海的理发店,小雪每天至少要接五位客人,而且是在自己失去自由的情况下接客,因此心里非常不情愿,而她的反感也反应到了脸上。周海的老婆发现小雪和王川的关系很微妙,于是告诉了周海,16 日晚上,周海打电话给张俊,要求张俊把小雪接走,并把一千元钱退回来。而得到的答复是,“先让她做满一千块,等你们回本再说。”于是周海夫妇继续将小雪留在了店里,直到 18 日,张俊才过来将小雪接走。而在周海理发店的三天时间里,小雪每晚都被要求和王川同睡一张床,而王川曾两次对其实施了强奸。 从 2008 年 10 月 15 日至 21 日,小玲和小雪二人在张俊的淫威下,被迫从事卖淫活动,有时是在理发店卖淫,有时是被张俊或者他的朋友看护着送到客人指定的宾馆实施卖淫。而在 10 月 18 日晚上,王川还利用小玲不敢反抗的心理,对其实施了强奸。在那些日子里,小玲和小雪每天都在忏悔“如果当初不贪图钱财,就不会沦落为妓女,如果有一天可以逃出去,一定老老实实工作,重新做人。” 由于小玲和小雪身无分文,手机衣物都被张俊没收,而且卖淫之外的时间都被张俊和他的手下看管着,因此她们根本没有机会从恶魔手中逃脱。直到 21 日晚上,小玲像往常一样被带到一家宾馆从事色情服务,当她结束卖淫准备回到接送的汽车上时,趁看守人员不注意,偷偷从后门溜了出去,并用公共电话向警方报了案。法律制裁 谁来拯救边缘人群
接到报案后,警方根据小玲提供的线索,很快将理发店内的王川抓获归案,同时将小雪解救出来。之后,警方抓获了帮助张俊从事强迫卖淫活动的两个朋友、黑车司机以及周海夫妇,并将闻风逃回四川老家的张俊也一举抓获。对于另外两名引诱受害人走上卖淫之路的所谓“男友”,由于无法查清他们的真实身份,警方仍在进一步追查之中。重获自由后,小玲和小雪纷纷表示,她们将回老家,开始新的生活。 此案中,由于被告人王川是未成年人,因此,江阴法院少年庭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今年的 4 月 7 日,江阴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俊因犯强迫卖淫罪和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半个月,其他六名被告人也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罚。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此案中的原、被告都是来自贫困地区的年轻人,他们的初衷都是到发达地区打工挣钱,却因为不良的交往和自身好逸恶劳的思想,从而误入歧途,一方成为了卖淫女,另一方强迫卖淫触犯法律。让法官感到震惊的是,几名年轻的被告人虽然知道强迫卖淫、强奸卖淫女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却不知后果会要坐牢这么严重,其中未成年人王川更表示“我跟她们睡觉不认为就是强奸”。 显然,这是一群远离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边缘人群,在他们的社会交往中,卖淫嫖娼、吸毒、打架斗殴都是很平常的事情,至于法律,那是一件遥远,甚至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事情,只有到了真正落入了法网,他们才会恍然大悟,才会忏悔自己不懂法律,可是,此时的忏悔是否已经太晚了呢!或许,如何将这些边缘人群拉回主流人群,或者,在他们思想中输入法律观念是此案留给我们最大的思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陈思卖淫女爬窗逃跑坠楼重伤 卖淫团伙六人获刑 作者: 王爱季 周刚 发布时间: 2009-04-16 08:41:15 近日,山东省博兴县一个强迫、容留卖淫团伙遭到惩处,六人被判徒刑。 2008 年 4 月 30 日,被告人吴小红、张方磊、陈明华带王某从珠海来到博兴,让被告人李连彬给王某联系卖淫场所。李连彬先给上述 4 人租了一套房子,又让被告人顾瑞兴给王某联系了被告人李爱英经营的洗浴中心卖淫。几天后,因卖淫分成问题,吴小红等人与李爱英产生分歧,李连彬就让顾瑞兴与李爱英结账后,出资2000 元让顾瑞兴在博兴县城某宾馆租了一个房间,让王某继续卖淫。事后,李连彬等人还接来王某的表姐张某到博兴卖淫。 因卖淫款分成问题,张某与吴小红发生争执,拒绝继续卖淫,还要带王某一起离开。为此,吴小红等人对张某进行语言威胁,将其锁在房里。张某爬窗逃跑,不慎坠楼摔成重伤。案件审理中,经法院调解,吴小红等人赔偿张某 6 万元。 博兴县人民法院判决吴小红等人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不等的刑罚后,二审法院于近日维持了原判。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编辑: 陈秀军九、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类通讯店小老板为他人复制淫秽视频 221 个被公诉 作者: 曹静 发布时间: 2009-04-15 11:31:28 中国法院网讯 21 岁的黑龙江人孟某,在北京市丰台区南苑槐房市场开了一家移动通讯店。因在该店以20 元的价格向他人手机内存卡复制淫秽视频,孟某被检察机关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提起公诉。4 月 14 日,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孟某的辩护人以涉案手机内存卡不属于移动通讯终端,只相当于“淫秽光盘”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检察机关指控:2009 年 2 月 25 日晚上 7 点多,被告人孟某在北京市丰台区南苑槐房市场其经营的移动通讯店内,以人民币 20 元的价格,为吴先生及张先生的手机内存卡复制淫秽视频文件共计 221 个。在孟某通过读卡器从电脑里向张先生的手机内存卡中复制淫秽视频时,接到群众匿名举报蹲守在外的民警进入将其查获。开庭审理时,孟某的两名辩护人为他进行了无罪辩护,他们认为手机内存卡不属于 2004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规定的移动通讯终端,因此孟某没有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下载复制淫秽视频,出售淫秽物品的方式也没有通过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终端,他的行为不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因为此时载有淫秽视频的两张内存卡就像“两张淫秽光盘”,根据 1998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 20 元贩卖两张淫秽光盘违法但没有达到犯罪的界限。 最后陈述时,孟某表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 张涵第八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暴力击打执勤的武警造成伤害,构成什么犯罪?
来源:科教园法硕 作者:科教园法硕案情介绍:2003 年 11 月 6 日 10 时 45 分许,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擅自打开铁路上海站 8 号候车室检票口的门,进入站台。工作人员发现后,怀疑被告人李某持有该门钥匙,要求其交出,李某拒绝。工作人员遂将其交给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周某等 3 名武警战士处理。不料,李某向武警周某的左脸部击打一拳后就逃,后在 l 号站台被追获。武警带着李某回值班室途中,遭到樊某、方某等人阻拦,后者还抢夺了武警的武装带并击打周某等武警,造成周某等人头部流血。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定樊某、方某、李某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判处樊某有期徒刑 5 年、方某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李某有期徒刑 1 年。法律评析:根据《刑法》第 368 条的规定,所谓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如果行为人是军人,就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犯罪,应当根据《刑法》第 426 条的规定,定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系正在执行任务的军人,却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加以阻挠,以致对方停止、放弃、变更执行职务,或者无法正常执行职务。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执行职务,因其他原因以暴力殴打或以言语威胁的,则不构成本罪。(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拳打脚踢,或者用枪械、匕首、铁器、棍棒殴打,或者用绳索、铁丝、皮带捆绑等。实施暴力的结果,不仅使军人无法履行职务,而且有的还造成军人伤亡。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暴力相挟,实行精神强制、心理压制,使军人产生心理恐惧,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执行任务。威胁既可以当其面进行,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传真或第三人转告等方式进行。其企图加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军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亲属。行为必须导致了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结果,使军人不能正常地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既表现为军人被迫停止、放弃自己所正在或需要执行的职务,亦表现为其被迫变更依法应当执行或从事职务的内容。另外,军人的职务行为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否则,不能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 368 条的规定.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本案被告在军人执行合法职务过程中,使用暴力加以阻碍,导致军人无法正常执行职务。并造成人身伤害,已经构成本罪,应该依法惩处。
明知赵贤云、王槐锡伪造机动车号牌的情况下,仍提供场地,帮助擦拭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上面的油漆,帮助赵贤云计算销售伪造机动车号牌的收益,并将获得的赃款用于共同生活。 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贺定国、王存利、李彪、李谊、黄雪初、王世光、彭玲训、黄鹏辉等 8 人大量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高等院校毕业证及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及大量军人驾驶证、军队行车执照等部队证件及印章。此外,贺定国还多次到赵贤云处伪造机动车号牌进行贩卖。 来源: 检察日报 编辑: 陈秀军(四)赌博类组织网络赌球涉金额 324 万 两经营者获刑 作者: 黄新颖 发布时间: 2009-04-17 16:04:20 中国法院网讯 4 月 17 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赌球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两被告人张庆、苏三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对两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14 万元予以追缴,对供犯罪所用的二台手提电脑予以没收。这是该院自“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新增开设赌场罪后判决的首例开设赌场罪案。 2007 年年初,被告人苏三喜、张庆合谋通过“新力霸”网站开设网络足球赌场,并约定由被告人苏三喜负责提供赌博网站及赌博账号,由被告人张庆负责发展下线代理和下线参赌,赌博所产生的盈亏由苏三喜负责20%,张庆负责 80%。2008 年 7 月至同年 10 月期间,两被告人通过计算机网络接受参赌人员乐某、何某等6 人(均另处理)的投注共 3894 笔,累计投注人民币 324 万余元。其中张庆和苏三喜的实际违法所得分别为人民币 10 万元和 4 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庆和苏三喜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计算机赌博网站组织网络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两被告人均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退缴了全部非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对两被告进行了从轻处罚。 编辑: 陈思 游戏厅变身地下赌场 3 经营人分获刑罚 作者: 练惜 木易 发布时间: 2009-04-16 15:35:57 中国法院网讯 以游戏分值兑换现金的方式将游戏机室摇身变为地下赌场。4 月 16 日,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院审结一起游戏机室开设赌场案,被告人陶某、卞某、黄某分别被判处拘役四至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一万至五千元不等罚金。 2008 年 11 月 22 日,陶某等 3 人合伙出资在马鞍山康嘉大景城一门面房内开设了一家游戏机室。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三人先后购置了“黑客帝国”、“斗地主”等 32 台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将游戏机室摇身变为一个隐蔽的地下赌场,并招募了员工专门为顾客进行现金和游戏分值兑换,获取非法利益。 据介绍,这种游戏机玩的时候需要先“上分”,一百块钱可以买 1000 分。赌客根据赌博机上的提示来“下注”,如果中了自己事先押的标志和颜色,便可以赚几十、上百倍的分,赢来的分可以兑换成现金。反之就将买来的游戏分值输掉了,那也意味着钱也输掉了。这些赌博机基本事先都做过手脚,玩赌博机的人基本没有赢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陶某等 3 人以营利为目的,共同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具,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 编辑: 陈思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被判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 作者: 周军 张素红 发布时间: 2009-04-20 14:12:03 中国法院网讯 村民叶某见有利可图,与他人合资“坐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从中收取赢家“水钱”渔利。4 月 20 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07 年 6 月中旬至 7 月底,被告人叶某与邬冬文(另案处理)在弋阳县湾里乡周店邬家庙村树林边开设赌场,纠集他人利用 40 个麻将子为赌具,以“押饼子,即庄家与闲家用 40 个麻将中的两个比大小”的方式聚众赌博。初期,参赌人员均由被告人叶某与邬冬文纠集,被告人叶某与邬冬文按每局庄家赢两千元从中按5%抽取“水钱”。他们在 2007 年 6 月中旬至 7 月底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期间共抽取“水钱”,非法获利一万余元,其中叶某非法获利 7000 余元。 另查明,1996 年 9 月 5 日被告人叶某因流氓行为被劳动教养三年;2002 年 2 月 5 日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2006 年 4 月 13 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弋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纠集多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叶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叶某案发后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酌情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 张涵设赌局组织他人赌博抽头渔利 2 名组织者均领刑 作者: 王杨 张跃 发布时间: 2009-04-23 16:12:32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局组织他人赌博,从中抽头渔利的刑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2008 年 9 月 20 日下午,被告人董某、马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梅某等四人在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馨港家园某楼房内进行赌博,董某和马某共从中抽头渔利数额达人民币 8000 元左右。 被告人董某于 2008 年 10 月 17 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马某于 2008 年 11 月 15 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马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侵犯了治安秩序和社会风尚,已构成赌博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予惩处。 最后,法院鉴于被告人董某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鉴于被告人马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编辑: 张涵(五)聚众斗殴类国家级运动员聚众械斗 盼戴罪立功获刑三年半 作者: 王仁刚 发布时间: 2009-04-14 14:30:28 “没想到一场误会,竟引来这样大的麻烦。”国家级运动健将、原省运动技术学院运动员刘斌的裁判生涯,可能被一场打斗给毁了:因为他驾车去成都高新区某加油站加油时,与加油站一女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双方招来 30 多人在肖家河派出所门前一场恶战,酿出多人受伤的惨剧,直到警方连开 3 枪示警,才将事态控制住。近日,成都高新区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 10 名涉案人员 3 年 6 个月至 1 年 3 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刘斌获刑 3 年 6 个月。 同事:事件可能与听力有关 这起震惊成都肖家河一带的打斗事件,近日在高新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开庭当天,刘斌亲属从雅安赶到法院,随后赶来的还有刘斌以前的同事。 “这确实是场误会,没想到酿出这样的结果。”刘妻祝女士介绍,出事前几天,刘斌以裁判员身份应邀去重庆参加一场运动会。运动会后,夫妻俩于去年 1 月 12 日驾车从重庆回成都。因为汽车是借来的,从重庆回成都后,车内燃油用得差不多了,刘斌决定加好油再将车交还车主。不料在加油中,加油站工作人员吕某向他推销牛奶。刘斌没听清楚,就大声追问吕某“说啥子”。吕某以为刘斌在发脾气,双方因此发生口角。 刘斌以前的同事提及此事,无不扼腕叹息。一位张先生说,刘斌原为省运动技术学院运动员,从事古典式摔跤运动。省运动技术学院一位领导表示,刘斌从业期间,学习上非常刻苦,曾获多项运动奖项,属国家级运动健将。遗憾的是,从事摔跤的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中,因长期与他人身体发生摩擦、碰撞,造成听力极度下降。刘斌以前的同事都认为,这起事件是因刘斌听力差,没听清楚吕某的话才引发的。 赔偿起纷争双方打成一团 事实上,刘斌也认为因自己听力较差,没能听清楚吕某的话才追问她“说啥子”,结果被吕某骂他“瓜兮兮的”。刘斌觉得很委屈,下车给了吕某一耳光。 吕某想不开,跳上一辆出租车追出 1 公里后逼停刘斌的车,要求刘斌下车道歉。这一要求被刘斌拒绝后,吕某喊来魏小云等人过来“帮忙”。魏小云砸毁了刘斌汽车的挡风玻璃和引擎盖。高新警方迅速介入,将事态控制住。 第二天下午,双方去派出所协商赔偿时,刘斌和魏小云都喊来各自亲友团扎场子。结果因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引发两拨亲友团打成一团,附近商店老板都吓得关门歇业。酣斗中,一位民警上前制止,亲友团们又将民警围住殴打。危急时刻,一位民警朝天连开 3 枪示警,双方才回过神来,纷纷丢下“武器”撒腿外逃。闻讯赶到的民警将魏小云等人“请”进了派出所。这场打斗造成李旭、徐建等 4 人伤情严重,被送往医院抢救。 法庭陈述他希望能戴罪立功 当刘斌再次出现在高新法院审判庭上时,他神情憔悴,比上次出庭时瘦削了很多。法庭上,刘斌把一切归咎于听力不好。他说自己确实没听清楚吕某的话,才引发了这场误会。 他还辩解说,事后,他主动去派出所接受调查,因此具有自首情节,他恳请法院酌情判处,让他尽早回归社会,凭借自己一生所学,争取为国家戴罪立功。 魏小云当庭辩解说,他去派出所确实是想和刘斌协商赔偿的事。他认为车损应在 3500 元左右,但刘斌却说:“少了 35000 元,就莫法向朋友交代!”魏小云认为刘斌漫天要价,所以引发了这场打斗。
魏小云一再表示,自己并无打架的主观目的,也希望法院能酌情判决。参与这场打斗的两拨亲属也当庭喊屈,他们都说只是从犯,是不忍亲友被对方殴打才出的手。 30 人斗殴 两主犯都获刑 3 年半 法庭审理查明,事发当天,刘斌曾邀约亲友徐建、李旭、张兴波等 20 多人,携带木棍等凶器前往肖家河派出所。同时,魏小云也邀约胡柯、赖勇等 10 多人,携带匕首等凶器去派出所扎场子。 法院认为,在这场打斗中,刘斌与魏小云属主犯,罪责较大,应承担较重刑事处罚,其余人员为从犯,罪责相对轻微。 据此,法院采纳公诉人意见,最终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刘斌、魏小云各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胡柯、赖勇等 8 名涉案人员,则被分别判处 2 年 2 个月和 1 年 3 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编辑: 陈秀军(六)寻衅滋事类湖南浏阳在看守所开审牢头狱霸案 罪犯获刑 2 年半 作者: 汤维骏 王波向 陈文明 发布时间: 2009-04-19 10:34:55 4 月 16 日,由湖南省浏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魏进甫牢头狱霸案在浏阳市看守所开庭审理,市看守所通过该所闭路电视组织在押人员观看了庭审。最终,魏进甫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与原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二年零六个月。 据了解,魏进甫因盗窃被抓,在接受调查期间妨害公务,被浏阳市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侦查羁押阶段期间,魏进甫经常在监内随意辱骂、殴打同监犯人,破坏监管秩序,致使 4 人轻微伤。看守所多次对他进行教育和惩戒,但他依旧不改。浏阳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在工作中得知这一情况后,建议看守所对其立案。该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3 月 27 日,浏阳市检察院监所科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为达到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浏阳市检察院和法院商议,决定将该案在看守所开庭审理,同时利用闭路电视将开庭实况对全体在押人员进行现场直播。庭上,魏进甫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表示认罪服法,法院当庭予以宣判。 庭审结束后,该院驻所检察室干警联合看守所组织了在押人员遵守监规监纪座谈,在押人员纷纷表示要认真服刑,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来源: 检察日报 编辑: 黎虹二、妨害司法类(一)脱逃类等浙江“越狱狂人”续:边国荣被判 20 年徒刑 作者: 袁爽 董齐 发布时间: 2009-04-23 15:35:00 18 岁开始坐牢,20 年间先后犯下了 5 宗罪,被判刑 4 次,越狱 5 次,但这并没有让他浪子回头,出狱两年后,浙江“越狱狂人”边国荣再次开始了自己的牢狱生涯。昨天,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宣判,边国荣抢劫、强奸、盗窃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20 年。 据了解,1969 出生的边国荣祖籍诸暨,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无人照顾的他小学就辍学了,跟社会上一帮不良青年混在一起。17 岁那年,他因犯强奸罪,被浙江余杭县人民法院判处 7 年有期徒刑,此后,他便开始了自己的越狱生涯。 1988 年,入狱服刑一年多后的边国荣第一次成功越狱,两年后在浙江安吉被抓获。在逃期间他再度犯下了抢劫罪,被安吉县人民法院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 17 年 6 个月。之后不久,他再度逃脱,但很快就被抓回。 第 4 次越狱成功后,他逃到了新疆,但不久又被抓获,被送往新疆沙漠深处的一处劳改所,谁知,他又再度越狱了。1995 年 9 月,边国荣再度因脱逃罪等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 20 年。 第 5 次越狱又被抓回的边国荣终于安分下来,把琢磨如何越狱的心思都花在了学习一技之长上,他想为自己出狱后谋生打点基础。 2006 年 5 月,37 岁的边国荣终于被刑满释放,先后在海宁、绍兴等地的纺织厂工作,由于他熟知纺织工艺的操作流程,职位也从普通员工升到车间主任再到制造部经理,年薪也从 2 万元升到了 6 万元,在事业有成的同时,他也收获了爱情。 随后,两人有了爱的结晶。但由于女方的家人认为边某是上门女婿,小孩的姓氏应该姓女方的,这让边国荣心里总觉得不舒服。他下定决心改变现状,打算给妻儿买一套房子。可结婚让他花光了之前的积蓄,着急的他再次打起了偷盗的主意。
2008 年 7 月开始,边国荣开始在绍兴四处作案。白天,他是衣冠楚楚的经理,晚上,他是飞檐走壁的窃贼。短短 5 个月,他在绍兴犯下 2 起强奸罪、1 起抢劫罪和 4 起盗窃罪。最终他再次迎来了警察的手铐。 昨天,浙江省绍兴人民法院最终宣判,被告人边国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又采用秘密手段多次入户行窃,所窃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还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三罪并罚。且边国荣属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所以判处有期徒刑 20 年剥夺政治权利 2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8000 元。 来源: 中新网 编辑: 陈秀军(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类明知是赃仍代为销售 构成犯罪领刑受罚 作者: 郭健 发布时间: 2009-04-21 17:05:52 中国法院网讯 4 月 17 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终审裁定驳回袁文辉的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袁文辉曾因犯盗窃罪、销赃罪和贩卖毒品罪两次被判刑。刑满释放后,被告人袁文辉不思悔改,2008 年 4 月至 7 月期间,被告人袁文辉明知是陈芳、练铖毅(已判刑)盗窃的摩托车,仍积极介绍买卖或代为销售摩托车共计 11 辆,价值人民币共计 43675 元。案发后,除 1 辆摩托车被追回外,其他被害人的摩托车 10 辆未被追回。 原审法院一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袁文辉犯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被告人袁文辉因提出上诉。 法院认为,上诉人袁文辉曾因犯盗窃罪、销赃罪和贩卖毒品罪先后二次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介绍买卖或者代为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上诉人袁文辉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原审法院综合考虑上诉人袁文辉的犯罪事实以及其系累犯,在法庭上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属量刑适当。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编辑: 陈思(三)窝藏、包庇类情变男子街巷杀女友 好友助逃命窝藏均获刑 作者: 艾庆平 万晓佳 发布时间: 2009-04-17 16:32:10 中国法院网讯 恋情失败,遭人狂殴,怀疑女友父女诬陷自己盗窃,男子街巷刺死女友,随即逃亡新疆。近日,被告人罗雪锋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杨波、龙安平犯窝藏罪一案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雪锋与被害人李某于 2001 年建立恋爱关系,后因女方家长反对而终止来往,罗对此不满。2002 年 2 月,罗雪锋被派出所以涉嫌盗窃摩托车进行审查并被失主殴打,罗怀疑系李某及其父诬陷所致,故对李某父女更加怨恨,进而产生报复之念。2004 年 7 月 20 日晚 9 时 30 分左右,罗雪锋饮酒后在酉阳县城一街巷道口偶遇李某,便将李某强行拖进巷道,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刺李某后逃离现场。李某在送医途中死亡。当晚 22 时许,罗雪锋将杀人之事电话告知好友杨波、龙安平,并要求提供外逃资金。二人为其提供现金,助其逃匿。作案后,罗雪锋外逃到新疆,直至 2008 年 9 月 6 日被抓获。 罗雪锋的辩护人声称,罗雪锋不属于有预谋的直接故意杀人,应属间接故意杀人,且系酒后杀人,作案工具不是事先有意准备,主观恶性不深,犯罪事出有因,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家庭情况特殊,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追求被害人死亡的主观故意明显,犯罪态度坚决,杀人行为积极,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亦在其预见之中,故其行为属于直接故意杀人。尽管罗雪锋系临时起意杀人,作案工具也非事前有意准备,但并不影响其犯罪的成立。酒后犯罪及家庭情况特殊的辩护意见于法无据,且与案件的处理没有关联,不予采纳。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罗雪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被告人杨波、龙安平因犯窝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年六个月。同时,被告人罗雪锋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夫妇经济损失丧葬费 11549 元。 编辑: 张涵(四)伪证、妨害作证类为让女儿逃避法律惩罚 糊涂父亲作伪证被判入狱 作者: 王文波 发布时间: 2009-04-20 16:02:51 中国法院网讯 为让女儿逃避法律制裁,父亲多次向司法机关提供女儿年龄的虚假证明,结果被认定构成伪证罪,近日,该名父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这位糊涂父亲名叫李留闯,今年 48 岁,是河南省上蔡县人。法院审理查明:2007 年至 2008 年 7月间,被告人李留闯在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其女儿李某介绍卖淫一案过程中,对于李某的
年龄问题,故意多次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据材料,意图使李某逃避刑事处罚,严重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活动。2008 年 9 月 23 日,被告人李留闯被抓获。 根据李留闯的个人供述及相关证人的证言证实,为了让女儿李某逃避法律的制裁,李留闯在司法机关求证其女儿的出生年龄时,将女儿李某的出生日期由 1989 年 10 月 12 日改成了 1991 年 12 月 16 日。为了更改女儿的年龄,李留闯找了邻居作假证明,并让其所在村委会盖了公章。 一中法院终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留闯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涉及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意图隐匿罪证,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依法应予惩处。 据此,以伪证罪终审判决被告人李留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据一中院法官介绍,法院审理过程中,李留闯的辩护人曾提出:李留闯是李某案的法定代理人,不是证人,不应认定李留闯犯伪证罪。对此,法院审理认为,李留闯在李某案中既是李某的法定代理人,也是证明李某出生日期的证人,李某的年龄关系到是否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是该案的关键情节,曾证明李某是 1991 年出生的证人张某证实,她按手印并签字的那份证明是李留闯写好后,她按的手印;且该村的书记李现成也证实,他不清楚李某的出生日期,证明信的内容是李留闯写好后让他盖的章。李留闯提供给司法机关的李某的出生医学证明,经河南省卫生厅认定为无效证件,故李留闯故意作虚假证明,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其行为符合伪证罪的犯罪构成。 李留闯作为父亲想让女儿不受法律的惩罚,其爱女之情可以说是人之常情,但因李留闯的行为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对案件的正确审理起到了破坏干扰作用,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提供伪证要负法律责任,亲情代替不了法律。法官在此提醒社会公众,不要因一时的亲情而忘记了法律,这样只能是错上加错,自食其果。 编辑: 张涵父亲涉黑被公诉 女儿找人作伪证 作者: 夏长征 发布时间: 2009-04-21 14:21:39 中国法院网讯 父亲因涉黑犯罪正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其女儿为替父亲开脱罪责,指使他人到庭作伪证。日前,被告人李某因犯妨害作证罪,被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之父李庆彬原系埇桥区永安镇副镇长,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 9 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 20 年,剥夺政治权利 3 年。 经审理查明,2008 年 3 至 4 月份,埇桥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李某之父李庆彬涉嫌贪污案件期间,李为替父亲开脱罪责,多次电话联系同案犯杨某(因涉嫌为证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叫杨在法庭上提供假证言,并说事成之后不会忘记他,当时杨碍于情面就答应了。2008 年 4 月 15 日上午,埇桥区法院在继续开庭审理李庆彬涉嫌贪污一案时,作为证人的杨某故意在法庭上作虚假证明,承认从李庆彬手中收到 21000 元的工程款,欲为李庆彬贪污 21000 元公款开脱罪责。当日,被告人李某及同案犯杨某的犯罪行为被揭穿,并被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为替其父亲犯罪开脱罪责,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鉴于被告人李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编辑: 陈思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类福建省高级法院终审一起特大组织偷渡案 作者: 郑良 曾咏发 发布时间: 2009-04-14 11:36:48 福建省高级法院日前对一起特大组织偷渡团伙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该案林美贵、王少云等7名被告提起的上诉,维持福州市中级法院原判。主犯林美贵、王少云、谭雪梅3人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7年和5年6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间,林美贵犯罪团伙共组织160余人偷渡到西班牙、英国等国家。林美贵参与多次组织80人偷越国境,主要负责招收越境人员,获利9.4万元人民币;王少云参与多次组织44人偷越国境,主要负责招收越境人员,交由他人安排出境,获利3.5万元人民币;谭雪梅参与多次组织9人偷越国境,获利5.25万元人民币。 2007年10月,福州边防支队在北京、厦门、福州等地开展抓捕行动,成功破获公安部边防局挂牌督办的这起特大组织偷渡案,摧毁组织偷渡团伙3个、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团伙1个,抓获涉案人员88名,其中涉嫌偷渡组织者48名、偷渡人员40名;查获制假窝点2处,缴获伪造的各国护照、签证及其他材料8.8万余份,查扣手机、电脑、打印机等一大批作案工具,冻结涉案赃款折合人民币309.5万元。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陈秀军
四、妨害文物管理类利欲熏心盗窃国家二级文物 触犯刑律法不容 作者: 王洪海 王安禄 发布时间: 2009-04-08 16:20:10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国家二级文物释迦牟尼坐像佛头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均并处罚金。被告人黄某某犯盗窃罪,因系从犯,且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有立功情节,被免予刑事处罚。 2008 年 7 月 31 日晚,被告人张某、吕某等人驾驶面包车,携带铁锤、钢锯等作案工具,将位于泰安市岱岳区角峪镇苏庄村村西阴佛寺内的释迦牟尼坐像佛头盗走。该佛像系唐咸通十四年(公元 873 年)石窟造像,2006 年 4 月 18 日公布为泰安市人民政府文物保护单位,2008 年 11 月 13 日,经山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头像为二级保护文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吕某、黄某等人无视国法,盗窃国家二级保护文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 2002 年 9 月 13 日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4 年 8 月 14 日刑满释放;2005 年 9月 29 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6 年 12 月 8 日刑满释放,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黄某、黄某某主动投案,系自首,又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被告人,构成立功,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主动投案自首并有立功情节,依法可予减轻处罚。 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编辑: 张涵五、妨害公共卫生类大剂量用药致人死亡 无照"医生"获刑十年半 作者: 杨帆 发布时间: 2009-04-14 13:52:56 中国法院网讯 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设私人诊所非法行医并导致病人死亡,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该起非法行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顾明清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 顾明清自 2004 年起就在嘉定区安亭镇赵巷村开设私人诊所非法行医。2008 年 10 月 23 日,许才德(化名)感觉身体不适,便让妻子去诊所请顾明清出诊。顾来到许家后,未对许才德进行仔细检查,即诊断为一般的感冒发烧,遂取出一瓶 250 毫升葡萄糖溶液加入 8 支 2 毫升的林可霉素,2 支 1 毫升的地塞米松为许才德进行静脉滴注后离去。根据林可霉素使用说明书,常规成人每天使用量为 1-2 支,且配置浓度每支至少溶于l00 毫升的液体中,而顾明清把 8 支林可霉素溶于 250 毫升中,其浓度比规定的浓度高了 3 倍多。约 15 分钟后,许才德出现脸色发黑、昏迷等症状,妻子见状再次叫顾明清进行处置,顾见状后却不知所措。邻居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将许才德送往嘉定区中心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许才德的死亡原因符合药物过敏性休克致急性循环功能衰竭。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医学会组织医学专家分析认定,顾明清对许才德的死亡负完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顾明清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故作出上述判决。(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辑: 张涵两次挨罚仍不收手 黑诊所老板获刑 8 个月 作者: 范静 发布时间: 2009-04-23 08:59:42 中国法院网讯 没有医师资格证的王恩起,在出租房内开办诊所,两次被卫生部门处罚后仍然继续“营业”。日前,黑诊所老板王恩起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了有期徒刑 8 个月。据了解,该案是去年最高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后首个在尚未损害人体健康的情况下以非法行医罪被诉的案件。 今年 35 岁的王恩起来自河北省。2008 年 2 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恩起在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乡一出租房内开办医疗诊所,从事非法行医活动,后被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查获,并因其非法行医行为分别于 2008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5 日对被告人王恩起予以两次行政处罚。但被告人王恩起仍不思悔改,于 2008 年 12 月 9 日继续在其诊所内从事非法行医活动时被卫生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后移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恩起无视国法,因非法行医两次受到卫生部门行政处罚,仍不思悔改,继续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被告人王恩起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王恩起有期徒刑 8 个月,罚金人民币 2000 元。 编辑: 陈思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
轰动全国的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今日公审 发布时间: 2009-04-14 10:35:09 阳宗海砷污染案于今日上午在澄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业公司”)及其董事长、法人代表李大宏,总经理李耀鸿以及公司生产部部长金大东 3 人将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地方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3 被告的身份得到澄江县法院有关人士的确认,记者同时获悉,由于案情重大,整个庭审时间预计需要进行 3 个工作日。 开庭情况 旁听票僧多粥少 “这是澄江县法院有史以来第一次审理的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澄江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如是说。而澄江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朱科长则告诉记者,该院的相关领导、技术科等人员也组成了公诉小组。这在县检察院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澄江县法院有关人士介绍,阳宗海砷污染案件事关重大,社会各界人士热切关注,但由于澄江县法院主法庭尚未装修完毕,整个庭审只能在该院的一个中型法庭进行。 据悉,由于席位有限,能进入该法庭旁听的社会各界代表只有 50 余名。 群众对阳宗海案件关注度的另一个表现则在于,就在记者昨日下午采访澄江县法院相关负责人的同时,还不断有人打电话来请求该人士安排旁听事宜,以至于采访过程中断数次。法官回答:“实在是对不起了,公审的法庭只是一个专业的中型法庭,空间实在有限,只有这么多席位。” 案件回放 阳宗海遭砷污染 澄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 年以来,锦业公司违反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相关规定,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先后擅自技术改造改扩建年产 2.8 万吨硫化锌精矿制酸生产线两条、开工建设年产 8 万吨磷酸一铵生产线一条。在上述工程施工中,澄江锦业没有同时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建成投产后,使用砷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硫化锌精矿及硫铁矿作为原料生产硫酸,再用硫酸生产磷酸一铵;没有按照后期补办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监管部门的要求建设规范的废水收集、循环、排放系统及废固堆场;长期将含砷废水通过明沟及暗管直接排放到厂区内一个没有经过防渗处理的天然坑塘内,将含砷固体废物磷石膏在 3 个地点露天堆放;雨季降水量大时直接将产生废水抽至厂外排放;擅自开挖 3 个洗矿废水收集池,未做任何防渗处理,抽取含砷废水进行洗矿。由于锦业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使含砷废水在整个厂区内外环境循环,以地下渗透、地表径流方式进入阳宗海,导致阳宗海水砷浓度自 2007 年 9 月开始上升,至 2008 年 7 月砷浓度值超过 V 类水质标准, 从 II 类下降到劣于 V 类,饮用、水产品养殖等功能丧失,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在澄江锦业实施上述重大环境污染行为中,锦业公司董事长李大宏、总经理李建鸿在决策、管理上存在重大失误,应当承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被告人金大东作为澄江锦业公司直接负责安全环保方面的生产技术部部长,没有正确履行职责防止污染的发生,应当承担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澄江县检察院认为:锦业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排放、倾倒有毒物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李大宏、李建鸿、金大东作为锦业公司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被告单位锦业公司及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著名律师马军作为李大宏的辩护人,于昨天下午到澄江县看守所再一次会见了李大宏。据了解,李大宏在看守所精神状态还可以,他希望案子尽快开庭审理,今天的庭审中,可能在法庭上提出申请,要求权威机构对阳宗海砷污染进行重新鉴定。(蒋敏) 来源: 云南网 编辑: 陈秀军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类丹东一特大走私贩卖毒品案 4 名涉案人被判重刑 作者: 于力 发布时间: 2009-04-20 10:49:54 辽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8.18”特大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金松男、金浩哲犯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白元雨犯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卢钟哲犯走私、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8年8月18日,辽宁海警二支队组织精干警力,经过昼夜摸排和蹲坑守候,成功侦破一宗特大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抓获金松男等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冰毒987克。2008年11月22日,海警支队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将该案移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经过近5个月的调查审理,查明金松男等4名犯罪嫌疑人非法走私、贩卖冰毒的全部犯罪事实,并确认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依法进行了判决。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陈秀军云南大理警方连破两起贩卖毒品大案 作者: 赵奇志 发布时间: 2009-04-14 18:47:17 今年以来,大理警方加大毒品查缉工作力度,仅4月份以来,就接连破获两起贩卖毒品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缴获毒品海洛因25940克,毒资130万元,运毒车辆2辆。 4月1日6时许,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情报获悉:有一伙四川籍男子准备到普洱市边境一线组织一批毒品,运往内地贩卖。 警方立即前往普洱市开展侦查,4月2日,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破获该案,在澜沧县城至孟连方向公路上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缴获海洛因33块,净重12040克、毒资14000余元。当日8时许,侦查员在澜沧县某宾馆房间抓获同案犯罪嫌疑人2人。 3月29日,弥渡县警方获悉:有一伙甘肃籍毒贩近期将在下关市交易一批毒品欲运往甘肃。警方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4月11日15时30分,民警将正准备进行现金交易的2名毒犯抓获,当场缴获毒资49万元。另一组民警将下关市某租房内准备转移毒品的1名同案犯抓获,当场在其租房内查获藏匿在两只花瓶内的毒品海洛因,共86块,毛重13.9公斤。此后又在下关、祥云两县市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至此,该案成功告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3.9公斤,毒资130万元,运毒车辆2辆。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张涵重庆:“化学博士”帮初中同学研制冰毒 作者: 徐其勇 朱盺勤 杨智勇 发布时间: 2009-04-22 10:47:34 神秘人物在小区租房搞化学试验,原是制冰毒!永川警方成功摧毁一特大冰毒加工厂,抓获涉毒团伙 4名主要骨干成员。昨日,钟某、古某等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拘。 租赁房藏制毒车间 3 月 29 日下午,永川区萱花路居民刘某向当地双龙派出所反映,自己位于汇龙大道的一套房子,自 2 月5 日被两名荣昌口音的男子租住,但此后一直无法联系两男子。民警赶到租赁房外,有居民反映:“租赁户经常将窗帘拉上,不晓得在干什么。”民警在房间内发现搅拌器、水泵、多只装满透明液体的白色桶,以及氢氧化钠、活性炭等物品。 永川区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闻讯赶到,在房内搜出多种化学制剂、蒸馏瓶、烘干机和三副防毒面具。“整套房子就是制毒车间。”昨天,永川警方称,在现场搜查到 671.8 克粉末和黄色结晶体。经过检验,结晶体正是冰毒。 民警设计擒毒贩 从 3 月 29 日下午开始,民警扮演电工和商贩,在小区附近监控。3 月 31 日晚,一个名叫古晓均的人回到小区取衣物,被民警捕获。古晓均交代,制毒车间的核心人物是张聪。张聪正是一起特大制贩毒品团伙的漏网之鱼。4 月 2 日,根据线索,永川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余勇带领民警赶赴广东东莞、深圳和中山市,准备抓捕张聪和该涉毒团伙成员。 4 月 4 日下午,在东莞市南城君临宾馆内,民警将张聪抓获,缴获毒资 12 万余元。审讯过程中,有人向张聪的手机发短信:“再不回电话,我就认为你已经出事,我们好采取措施。”张聪供认,发短信的人是制毒团伙成员钟某和另一古姓男子。在民警安排下,张聪给钟某打电话说:“昨天晚上 K 粉吸多了,现在还在酒店睡觉。”20 分钟后,钟、古两人被民警抓获。 4 月 9 日,4 名嫌疑人被警方押解回渝。 毒贩自夸“化学博士” 警方调查发现,早在 2005 年,张聪就是个小有名气的成功商人。2007 年下半年,他染上毒瘾。2007 年10 月,张聪联合许某、李某、刘某(已宣判),在荣昌县租下一家农舍制毒,后被市公安局禁毒总队破获,张闻风潜逃。 后来,张聪与一个叫“小孟”的人,在南岸区 8 公里处租房制毒,但制出来的冰毒在色泽、效果等方面均不理想。于是,张聪便谋划着找一个高学历、懂化学的人合伙。去年下半年,张聪在荣昌县城偶遇初中同学钟某。钟毕业于成都某大学,自夸“化学博士”,对各类毒品的化学机理研究得很透。张聪大喜,将钟某拉入伙。 今年 2 月 5 日,张聪用他人身份证在永川区租下民房,邀约自己两名古姓表兄弟、钟某,在房间内搞实验制毒,每天“工作”10 多个小时。他们还从网络上搜集有关资料。3 月初,张聪只身前往珠海寻找制毒原料,顺便看是否能“融资”。随后,钟某、古某等人也南下广东与张聪会合,结果都被警方抓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晚报 编辑: 陈秀军 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类女误交男友走邪路 七案犯强迫卖淫均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