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商品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02 09:06:38浏览次数:36劳动力商品理论研究劳动力指的是人的劳动能力,蕴藏在人体中的脑力和体力的总和。或者劳动力指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工”,即“工人阶级”或产业工人。马克思理论把劳动力划分为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和非生产部门的劳动者。知识经济时代脑力与体力劳动者的差别已不表现在劳动的本质特征上。“员工”这一范畴被企业以及各类组织广泛使用。劳动力商品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它是剩余价值理论最为直接的逻辑和历史起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也是以商品形式出现,如何认识公有制企业中的劳动力商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重要问题。本文首先从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形式与内容、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三个维度,挖掘了马克思研究劳动力商品的有关方法,对劳动力商品理论进行了再认识。以此为基础,分别分析了在资本主义性质企业和社会主义性质企业中,劳动力商品在以上三个维度中的不同特点。一、从市场经济一般意义上认识劳动力商品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市场经济一般,只存在市场经济的特殊,一般蕴含在特殊之中,但理论分析往往要从特殊中抽象出一般。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首先抽象出简单商品经济规律,简单商品规律可以看作是发达商品经济规律的一般。我们无论是研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都要以商品经济一般规律为基础,结合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具体展开。依据这一方法,我们在研究市场经济规律时,也要从市场经济规律一般入手,然后结合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具体研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本文对劳动力商品的研究也遵循这一方法。 (一)以商品二因素的分析方法认识劳动力商品在《资本论》的逻辑中,马克思研究货币转化为资本,首先是从资本总公式矛盾入手展开分析的,通过对不等价交换各种情况的否定,找到了资本发生价值增殖的源泉在劳动力上。资本要获得剩余价值,必须购买到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那么与其他商品相比,劳动力商品究竟有什么特点呢?对此马克思运用商品二因素的分析方法展开研究。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其特殊性在于劳动力的使用过程不仅能够创造价值,而且能够创造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这一分析直接针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以这里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价值,自然就是指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那么,如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也是商品,劳动力商品这一使用价值的特征是否依然存在呢?笔者认为是同样存在,无论是在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力使用价值能创造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这种性质都是存在的。在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对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的分析方法,可以运用于不同生产关系中劳动力使用过程的具体分析。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是指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是由劳动者维持自身及其家属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运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
关系,来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关系。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商品价值构成、实现以及与剩余价值的关系,是否与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商品价值构成、实现相同呢?这里要做具体分析,从劳动力价值构成的内容上看,无论在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都是由劳动者及其家属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构成,这一点有相通之处。但从劳动力价值的性质来看,在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是不同的。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必要劳动属于工人,剩余劳动则属于资本所有者,分配关系上存在劳资对立关系;而在公有制企业中,必要劳动属于工人,剩余劳动的一部分也属于工人,剩余劳动会逐渐转化为必要劳动,分配关系中从根本上消除了劳资对立关系,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国家利益的差别依然存在(后面将具体展开分析)。(二)在形式和内容的区别中分析劳动力商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一种思想,认为生产关系的本质是物质利益关系,商品交换关系只是物质利益的实现形式,因此,仅仅从商品交换关系本身,不能区别物质利益关系的实质内容。他指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只知道这些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畴,还是根本不能了解这些生产方式的本质区别,也不能对这些生产方式作出判断。”(4)同样道理,我们只知道劳动力在形式上是商品,也不能从根本上区别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商品所包含内容的差别,要认识这一点,必须把劳动力商品的形式和内容区分开来。对此,马克思也有相关的思想。比如马克思指出:“一旦劳动力作为它的所有者的商品出现于市场,它的出卖采取劳动报酬的形式或工资的形式,那么,它的买卖和任何其他商品的买卖相比,就没有什么更引人注目的了。成为特征的,并不是劳动力这种商品能够买卖,而是劳动力成为商品。”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的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因此,他在研究方法上没有必要过多强调劳动力商品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区别。我们今天之所以要在研究方法上做这种区分,是为了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劳动力商品的内容变化规律以及这些变化如何引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变化。事实上,在具体的经济关系中,劳动力商品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多种关系。比如一个劳动者,如果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只能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自己和家庭生活需要,这就是马克思分析的典型的劳动力商品。二、劳动力商品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的特点 (一)对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的再认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它的特殊性在于能创造出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是剩余价值的源泉。马克思指出,劳动力是“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这表明,劳动力具有与人类本身不可分离的特殊属性。 (二)对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再认识
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劳动力价值在总体上有被压到最低价值的倾向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提高劳动生产力和最大限度否定必要劳动,……是资本的必然趋势。”剩余价值既可以从劳动力价值视角来分析,也可以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关系来认识,这两个角度反映的是同一问题的不同方面。静态地看,剩余价值量与劳动力价值量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动态地看,剩余价值量既与劳动力价值量有关,也与劳动力创造新价值的能力有关,限于研究主题,本文暂且不涉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与新价值创造的机制问题,这里仅从劳动力价值构成特点、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转化规律以及劳动力再生产的性质这三个方面,分析资本主义劳动力商品价值的特殊性。三、劳动力商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新特点(一)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的新特点从形式上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力使用价值也必须创造价值,而且要创造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但从具体劳动过程的内容上看则有了自身的新特点。(二)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商品价值的新特点从形式上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的价值构成也是由劳动者维持其自身及其家庭所需要的生活资料构成,生活资料包括“生存资料”和“发展资料”。劳动力价值在现实中,也是通过工资形式,用货币额来表示的。这些都反映了市场经济的表层运行关系,因此与资本主义制度中的劳动力价值构成没有本质区别。但是从内容上看,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力价值的运动规律则发生了新变化。参考文献:[1]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版, 第 101 页。 (3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 人民出版社 2017 年版, 第 101 页。[2]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单行本) , 人民出版社 2016 年版, 第 27 页。 (32)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单行本) , 人民出版社 2016 年版, 第 27 页。[3]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外文出版社 2014 年版, 第 77 页。 (34)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外文出版社 2014 年版, 第 77 页。[4]胡钧:《人的发展经济学研究文集》, 线装书局出版社 2016 年版, 第 4 页。 (36) 参见胡钧:《人的发展经济学研究文集》, 线装书局出版社 2016 年版,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