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间借贷规范化问题研究 开题报告+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29 22:08:13浏览次数:52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开 题 报 告题 目 农村民间借贷规范化问题研究 专 业 金融学 学习中心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2023 年 10 月 10 日1 10 目录引言....................................................................................................4一、农村民间借贷的特点........................................................................5(一)借款人多居收入档次两端,民间借贷额度提高............................5(二)民间借贷投向领域拓宽,用途广泛............................................5(三)民间借贷利率逐步走高............................................................6(四)民间借贷双方法律意识有所提高...............................................6二、农村民间借贷活跃的主要原因...........................................................6(一)金融体系的缺失......................................................................6(二)金融机构贷款手续繁杂............................................................6(三)民间投资力量逐渐增强............................................................6(四)利率差距缩小.........................................................................7三、农村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7(一)存在的问题............................................................................7(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8四、规范农村民间借贷的几点建议...........................................................9(一)加快民间借贷的立法...............................................................9(二)扩大信贷扶持覆盖面...............................................................9(三)对民间借贷资金进行科学疏通和引导.......................................10(四)积极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10(五)中小企业要加强信用意识.......................................................1011 (六)成立行业自律组织................................................................10(七)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11五、结论............................................................................................11参考文献............................................................................................12引言民间借贷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其漫长的发展阶段之中,既有过高峰,也经历过低谷。在建国后的近三十年里,民间借贷活动在我国民间地区一直是自发地开展,但规模不大;20 世纪 80 年代初,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民间经济开始呈现活跃势头,民间借贷活动也随之逐渐活跃起来;80 年代后期至 90 年代初12 期,民间借贷越发活跃,在我国达到了一个繁荣时期。90 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和金融监管的加强,民间借贷活动纷纷转向地下,其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止。进入 21 世纪后,一直到现阶段,民间借贷又逐渐复苏,其规模呈现不断上升的势头,尤其是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非公有制经济较为发达,当地的民间借贷已经有了不容忽视的规模和影响。民间借贷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民间借贷游离于官方金融体制之外,长期以来,得不到官方部门的重视,加上民间借贷具有自发性,缺乏外部约束,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等事故,往往会引发连锁不良反应,严重时会危害社会安定,因而具有很大风险,是官方重点的管制对象。但另一方面,民间借贷确实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对农户的生产经营等民间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民间借贷的双刃性,以法律形式明确其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应有的地位,引导和规范发展其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方面,消除其负面影响,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今天,中国的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13 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非公有经济的发展所需的资本支持有很重要一部分是来源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很多专家和学者都意识到了规范发展民间借贷的重要性,在不同场合以不同形式提出过应该给予民间借贷应有的地位。尽管现在,国家有关方面对民间借贷进行了法律上的解释和一定程度的规范,但这些法律规章对民间借贷在金融体系中应该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其应该如何与正规金融机构良性共存,如何规范其活动,都还没有一个完整和有效的说明。可见,对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急需补充和完中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和出路善。基于此,本文认为:尽管民闯借贷自身存在着很多负面因素,但是鉴于其的存在和发展有合理的原因,以及其对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巨大贡献,首先,应该明确民间借贷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应有的位置;其次,在深刻认识其积极效应的基础之上,建立良好的机制,规范民间借贷的发展,将其引上一个健康的发展轨道;最后,积极探索民间借贷的出路,充分发挥其有利一面,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近年来,许多学者在专著、文章中都对民间借贷问题进行了有益的研究,但是,14 研究的程度深浅不同。从笔者收集到的资料来看,目前对民间借贷的研究集中在其本身存在的合理性和自身的负面效应。几乎所有研究该问题的学者都对民间借贷在我国金融制度中的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持有积极的观点,同时也指出了其本身存在的许多缺陷。针对这些缺陷,学者们纷纷进行探讨,期望能为民间借贷的规范发展找到出路,但是具体到应该怎样使其规范化,怎样解决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还是没有一个通说。由此,笔者提出了规范发展民间借贷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以期能对我国民间借贷问题的研究献以绵力。一、农村民间借贷的特点 (一)借款人多居收入档次两端,民间借贷额度提高民间借贷多发生在经济不发达或较发达的自然村屯;借款人或是经济较困难的农户,或是经济较富裕的非农户。民间借贷额度已由过去的几千元发展到上万元。对于一部分养殖大户、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来说资金额度更大。(二)民间借贷投向领域拓宽,用途广泛普通农户借贷主要是解决临时生产、子女上学、治病、生活消费等,金额不大,15 一般在万元以下,多是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用,利息低微或没有利息;个体工商户借贷资金主要用于经营办企业、开矿、建筑、买房、购车运营等,金额较大,一般在万元以上;民营及小企业借贷资金主要是补充流动资金不足,金额大,一般在5~10 万元以上。(三)民间借贷利率逐步走高根据对某县的调查,民间借贷利率平均在 15.19%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30%。此外,民间借贷主体范围增加,从原来单纯的个人之间为借贷主体,发展的村民、居民与个体经营者间、居民与企业间及企业之间多种借贷主体,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四)民间借贷双方法律意识有所提高近年来,更多的民间借贷双方开始签订协议、合同,对大额的民间借贷资金采取抵押、担保、保证等方式,公证也逐步被民间借贷双方所接受。16 二、农村民间借贷活跃的主要原因(一)金融体系的缺失近年来,商业银行普遍实行信贷集中管理,基层网点大量撤并,再加上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使基层贷款增量受限。而农村信用社由于受资金实力的限制,信贷满足率低。一些农民或私营业主要想发展规模种养殖业,仅依靠信用社信贷支持难以满足要求,因而转向依靠民间资本。(二)金融机构贷款手续繁杂从县域商业银行看,小额贷款一般用存单或有价证券抵押,额度稍大就用房屋抵押或有经济实力的单位担保,要经过很多部门审查同意,一笔贷款需要半个月以上才能获批。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受限额和用途的控制,不能满足多种需求。而民间借贷缺少条条框框,方便灵活。(三)民间投资力量逐渐增强近年来,各级政府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不断放宽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空17 间,使长期以来被压抑的投资潜能得以释放。农村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民间借贷的活跃提供了土壤。(四)利率差距缩小目前银行贷款利率不设上限,而信用社贷款利率可上浮 2.3 倍。官方利率与民间借贷利率差距的缩小,使一部分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更倾向于民间借贷。三、农村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一)存在的问题1、农村民间借贷滋生不稳定因素由于民间借贷操作极随意,一些借贷行为主要依赖借款人的个人信用、熟悉、亲密程度。部分借款因亲友关系多采用口头协议,对担保、违约责任、罚息等没有做详细规定,尤其是涉及众多投资者的,一旦产生纠纷,将对社会和金融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利率确定过高,超出了企业个人能承受的能力。18 2、民间借贷具有分流效应民间借贷活跃严重分流了银行资金,有钱大户不再存款,金融机构储蓄存款下降。大量资金“体外运行”,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业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消弱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3、民间借贷给国家宏观调控带来困难民间借贷随着规模的扩大,参与人数的额增加,且借贷双方金融知识欠缺、政策意识淡薄,往往使一些用途不好、效益不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的投资项目被银行审贷拒绝后,民间借贷为其打开了方便之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效果。(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1、农村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1)弥补农业信贷资金缺口,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这几年由于机构改革, 漳州地区的农业银行出于降低信贷风险和提高效益方19 《农村民间借贷规范化问题研究》开题报告一、文献综述于海在《中外农业金融制度比较研究》中认为,民间借贷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1.积极方面第一,民间借贷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成了市场机制的发育;同时解决了农村市场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我国,由于正规借贷主要服务于带有较浓“计划”色彩的国有经济成分,而广大的个体私营企业、中小企业等带有新兴市场经济色彩的非公有经济成分却几乎得不到正规借贷的支持。民间借贷应非公有制经济的资金需求而生,它的出现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第二,民间借贷与正规借贷相辅相成,使得非公有制经济和国有经济“两翼齐飞”。如今,中国的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每年保持高速增长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第三,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借贷的不足,对正规借贷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2.消极方面第一,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国家的货币政策执行力度,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效果。民间借贷的运作必然会导致一部分资金从正规借贷中分流出来,形成一个体制外的借贷市场,如果不加以监控,任其发展,则会对正规借贷形2 面考虑, 从经济较落后的乡镇大量撤出。有些地区甚至连镇中心都没有农业银行,需要和通过农业银行进行资金往来的大户都要到县城才可办理。而农村信用社的网点也同样大量缩减, 原来在村级所设的信用社代办站也都一一撤回。国有金融机构的撤出, 无疑使当地农民的融资需求缺口更大, 使原本落后的乡村经济更加难以进步。此时, 民间借贷可以在银行和信用社无法服务到的领域和范围内发挥重要的弥补作用, 很大程度上暂时满足了当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的资金需求。 (2)拉动民间投资民间借贷可以调剂农村资金余缺,促进农村资金的合理配置。存款利率的多次降低及利息税的征收, 生息获利的诱惑已不再强烈, 迅猛发展的个体工商业的大量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的“寻租”行为一拍即合, 有效地扩展了民间的投、融资渠道。而且多元化的投资正是经济快速增长的体现。前几年 , 正值生猪养殖的高利润回报期, 漳州市的生猪养殖大户、专业村大量涌现, 这些新建的中小型猪场的资金缺口有 80%以上来自民间借贷。带动了一大批农民致富。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民间借贷利率随市场变动和变动, 客观地反映了这一地区资金的供求关系。20 有效地调节了民间资本的投向和流量, 发挥了市场的调节作用, 提高了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 也是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重要参数, 有利于推进利率的市场化进程。 (4)促进金融机构服务提高民间借贷吸收了大量资金,分流了银行和信用社的存款, 对农村金融机构无疑带来了很大的挑战。面对民间借贷的竞争, 国有农村金融机构, 尤其是农村信用社面临着新的市场契机, 不得不改善经营方式, 调整服务手段, 加大信贷营销力度,提高自身竞争力。 2、 农村民间借贷造成的消极作用(1)经营风险偏高, 易引发纠纷民间借贷交易方式相对简单、落后, 产生借贷纠纷的概率很大。借款人能力高低、经营状况各不相同, 有时无法按时还贷, 这样就容易产生纠纷。加之借款手续简单, 无任何抵押, 放贷人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同时, 由于放贷预期收益高,放贷人极易上当受骗, 引发纠纷。 (2)易偷逃税费21 民间借贷多以“地下”形式出现, 工商、税务部门难以掌控, 资金所有人获利以后基本是没有交税收的。以全国约 1 万亿的民间借贷总量估算, 仅利息税一项就流失税收约 4 亿元。 (3)易扰乱金融秩序民间借贷缺乏国家宏观指导, 极易造成盲目投资, 重复建设, 扰乱市场秩序。同时, 由于高利率回报的影响, 容易导致乱集资和高利贷行为, 扰乱金融秩序。另外, 还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洗钱机会。很多黑钱, 经民间借贷, 转入正规投资渠道,成为投资资金, 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四、规范农村民间借贷的几点建议(一)加快民间借贷的立法国家要针对民间借贷的特征。参照《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制定适应其规范发展的管理办法,对民间借贷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契约要件、利率管制、税务征收、违约责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确,以法律形式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引导民间借贷向规范、安全、守信、健康的方向发展。22 (二)扩大信贷扶持覆盖面在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满足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农户及小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对符合贷款要求的客户要简化贷款手续,及时给予信贷支持。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向大中型企业或大项目倾斜的同时,也应适当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弥补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不足。(三)对民间借贷资金进行科学疏通和引导政府要加强民间借贷资金投资的引导,制定民间借贷配套法规,运用市场化机制打开民间借贷资金的流通渠道,引导民间资金的流向,通过参股等形式引导民间资金参与符合国家信贷投向的重点项目建设。(四)积极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2003 年 8 月份, 民生银行的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已经获得央行的批准。这意味着一直处于地下状态的民间借贷可以走向正规渠道, 正大光明的开展。对于普通客户来说, 该业务则代表着一种全新的理财方式。业内人士认为, 银行为23 民间借贷双方牵线搭桥, 一方面在不承担任何风险的情况下可以挣到一笔中间业务的手续费; 另一方面也为自己拉来了相当的储蓄资金。与此同时, 还将民间借贷导入了规范的市场, 减少国家税费流失, 在打击地下钱庄的同时, 形成委托人、借款人、银行、国家多赢的局面。 银行应发挥信用中介的作用,为民间借贷的双方牵线搭桥。可尝试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并提供受信方的资信状况,银行只履行受托业务,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通过个人委托贷款业务,资金出借者不但风险更小,同时也可作为个人理财的渠道之一,银行为委托人提供更多的投资理财机会,最终使民间借贷由地下操作变为规范的市场融资行为。(五)中小企业要加强信用意识中小企业要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竞争和生产能力。同时还要规范财务管理,坚持诚实守信,提升信用度,增加同金融机构协商的话语权,以此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和支持。 24 (六)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发展社区合作、成立同行业协会, 促其健康发展。在传统农区, 农村经济和农业的投资主体已经从政府和银行转化为农户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这就客观上要求农业走出一条相对独立积累, 自我发展的路子。以“市场内部化”的办法改造已经普遍化的民间金融, 使之规范成为社区合作金融。在台湾和国外都已被实践证实其有效性和可行性。对此, 政府一方面可以通过法律形式强调这种经过规范改造的合作金融是社区合作组织内部的, 不以盈利为惟一目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可以引导社区合作金融组织承接政府支农资金 , 也可以作为农业开发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 , 这样既能够保证国家农业资金至少能够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 又能够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合作金融的改制。 (七)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建立高效、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农村金融, 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创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应充分鼓励竞争。在有较多农村金融机构的25 基础上, 放松并最终解除对农村民间借贷的歧视和压抑政策。从而使不同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之间出现良 性竞争, 将促使高效、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农村金融局面的出现。五、结论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在我国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的形势下,民间借贷如何有效的规范、发展,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社会的稳定,在这种背景下,民间借贷是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进行的以偿还为条件的资金筹借行为,正因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是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而民间借贷又不受国家行政监管所约束,因此在正规金融日益退出农村,无法满足农户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农村民间借贷相应的日趋活跃是正常的,但是如何规范,有关部门如何引导,借贷形为是否有法律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笔者大胆的提出了一些设想,旨在规范民间借贷,促进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从而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26 参考文献[1] 于海:《中外农业金融制度比较研究》,北京: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2] 张远红:《当代农村金融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3] 杜朝运:《民间非正规金融的成因及其治理思路、统计与预测》,2003;[4] 李命志:《从“国退民进”看农村金融的症结与出路》,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4;[5] 舒尔茨:《经济增长与农业》,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 [6] 届小博:《传统农区农户借贷的需求与供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 ,2005;[7] 史清 华: 《欠 发 达地 区农 民 借贷 行为 的实 证分析 》, 农村经 济问 题 ,2002;[8] 郭斌: 《民 间金融与 中小企业 发展 : 对温 州 的实 证分析 》 ,经济研 究2005;[9] 姜子叶:《民间信用的效应分析》,财贸经济,2002;[10] 温铁军:《农户信用与民间借贷研究一一农户信用与民间借贷课题主报告》,2001;27 28 成巨大冲击。因为一国借贷资金的总量应该等于正规借贷和民间借贷之和,借贷资金的配置在两者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如果大量的资金发生在正规借贷之外,就会造成资金体外循环,干扰正规金融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第二,民间借贷风险的危害性大,容易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安定。一方面,民间借贷缺乏监督制约机制,而且,民间借贷具有不规范性的一面,比如,借贷手续的不规范,使得资金所有者无法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一方面,民间借贷的高利率容易引发借款人的道德风险,使资金到期无法归还,从而引发债权债务纠纷,严重的甚至酿成治安案件,危害社会安定。第三,民间借贷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损害正规金融部门的利益。民间借贷活动本身具有隐蔽性,管理缺乏规范性,游离于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的监控之外,造成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款难以征收,引起国家税款的流失。张远红在《当代农村金融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中研究指出,民间借贷的参与人员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农村范围的各类人群,包括普通农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退休和在职的机关干部等;借贷形式既有农户之间、农户与企业法人之间的直接融资,也有农户、企业法人通过中介组织(放 贷大户)进行的间接融资。资金用途集中在生产性和生活性两方面,生产性借贷主要用于种植业、养殖业、购买农机具、运输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生活性借贷主要用于看病就医、子女上大学、婚丧嫁娶、建造新房等方面。并且,借贷行为缺乏法律保陈从立法 现状来看,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些司法解释,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建议》和《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就民间借贷问题做了简单规定外,金3 融领域三部最重要的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均未涉及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法律保障和法律约束。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和有效的跟踪监控机制,民间借贷的资金贷放者很可能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被诱从事不知情的高风险投资或投机,客观上助长了非法集资等金融“三乱”现象。有些投机者甚至以“高利回报”为诱饵,打着产品开发、拓展销路、扩大业务的幌子,以高出银行贷款利率若干倍的优惠条件吸收民间资金,募集到大量资金之后则携款潜逃,危及区域金融安全。曾经轰动一时的“乐清抬会风波”就是典型例证。此外,民间借贷大多缺乏正规的组织形式、良好的运作机制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很难承担大规模集聚和运用资金的功能,随着借贷规模的扩大、参与人数的增加,民间借贷的地缘、乡缘关系会被打破,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增。这一点从 2004 年“福安标会倒会风波”可见一斑。李命志在《从“国退民进”看农村金融的症结与出路》中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游离于官方监督之外的民间借贷,实质上是一种处于国家货币政策宏观调控和规范金融市场之外的由民间自发推出的进行中、短期投资或投机的个人金融行为。民间借贷包括现金的借贷和实物的借贷,这里主要讨论现金的民间借贷。在我国农村,民间借贷由来已久,但其所占农村经济比重较小。直到改革开放后,由于农村商品生产和交换活动空前活跃,农村的民间借贷,才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从那时起至现在,民间借贷的发展经历 3 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民间借贷开始出现,但是规模、范围都还很小,主要形式是亲朋邻里之间的互助性借贷以及一些个体或集体企业的4 内部集资。第二个阶段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至 90 年代中期,这是民间借贷发展的全盛时期。从经济发达地区逐步延伸到次发达地区及至落后地区,并且形式越来越多,信用工具越来越繁杂,规模越来越大,对社会、经济尤其是金融的影响越来越大。第三个阶段是自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的调整时期,国家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监管。民间借贷主要有 7 种形式:自由借贷、银背和私人钱庄、合会、典当商行、民间集资、农村合作基金会以及其他民间借贷组织。二、论文提纲导言 一、农村民间借贷的特点 (一)借款人多居收入档次两端,民间借贷额度提高 (二)民间借贷投向领域拓宽,用途广泛(三)民间借贷利率通常高于国家官方利率,且有逐步走高趋势(四)民间借贷双方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二、农村民间借贷活跃的主要原因(一)金融体系的缺失以及信贷政策变化的影响,促进了民间融资的发展(二)金融机构贷款手续繁杂,程序较多,为民间借贷的活跃提供了空间(三)民间投资力量逐渐增强,带动了民间接待的增长(四)民间借贷利率与部分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差距缩小,使相当一部分的资金需求转向民间借贷5 三、农村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一)存在的问题(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四、几点建议(一)加快民间借贷的立法,为民间融资建立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二)金融机构在控制信贷风险的同时,扩大信贷扶持覆盖面(三)政府部门要对民间借贷资金进行科学疏通和引导(四)规范市场融资行为,积极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五)中小企业要加强信用意识,取信于金融机构(六)成立行业自律组织(七)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五、总结参考文献三、参考文献[1] 于海:《中外农业金融制度比较研究》,北京 :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2] 张 远 红 : 《当 代 农 村 金融 发 展 的理 论 与 实践 》 , 江 西 人 民 出 版社,2002;[3] 杜朝运:《民间非正规金融的成因及其治理思路、统计与预测》,2003; [4] 李命志:《从“国退民进”看农村金融的症结与出路》,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4;6 [5] 舒尔茨:《经济增长与农业》,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 [6] 届小博:《传统农区农户借贷的需求与供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05;[7] 史清华:《欠发达地区农民借贷行为的实证分析》,农村经济问题 ,2002;[8] 郭斌:《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发展:对温州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2005;[9] 姜子叶:《民间信用的效应分析》,财贸经济,2002;[10] 温铁军:《农户信用与民间借贷研究一一农户信用与民间借贷课题主报告》,2001;7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本 科 生 毕 业 ( 设 计 ) 论 文题 目 农村民间借贷规范化问题研究 专 业 金融学 学习中心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8 2023 年 11 月 12 日摘要民间借贷由于不受国家行政监管约束,具有明显的自发自愿、互助互惠的特征。对农村经济发展既起促进作用,也会对经济社会造成消极作用。因此在加快民间借贷的立法,为民间融资建立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在金融机构控制信贷风险的同时,扩大信贷扶持覆盖面;加强政府部门对民间借贷资金进行科学疏通和引导;规范市场融资行为,积极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成立行业自律组织;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使农村民间借贷朝着规范、有序方向发展。本文从民间借贷的特点和活跃的主要原因入手,进一步阐述了农村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提出了规范农村民间借贷的几点建议。关键词:规范化;农村;民间借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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