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23-05-31 09:05:18浏览次数:24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保险业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保险业目前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自身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方面,保险产品单一,结构不合理;经营效率低,管理手段落后;盲目追求短期效益,忽视经营战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少,投资收益低;资产负债不匹配现象严重;保险市场集中度高,政府保护严重;政策法规不完善;另一方面,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监管识别、防范、控制风险的水平亟待提高。以上这些因素使我国保险公司无力抵抗风险,严重影响了偿付能力,直接制约着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随着我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金融风险在不同市场间的传导,造成了保险风险的复杂化,主要表现为风险因素增多,波动速度加快,影响范围变大。同时,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风险的国际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这些都使我国保险公司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管理的目标“刚由两部分组成: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前者的目标是避免和减少风险事故形成的机会,包括节约经营成本、减少虑心理;后者的目标是努力使损失的标的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包括维持企业的继续生存、生产服务的持续、稳定的收入、生产的持续增长和社会责任。二者有效结合,才能构成完整而系统的风险管理目标。二、风险管理的技术风险管理技术分为两大类: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和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是
指避免、消除和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的机会,限制己发生损失继续扩大的一切措施。其重点在于改变引起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达到减小损失概率、降低损失程度,使风险损失达到最小之目的 。这种风险管理技术通常有风险回避、损失预防与抑制、控制型风险转移等。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是通过事先的财务计划,筹措资金,以便对风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及时而充分的补偿。其核心是将消除和减少风险的成本均匀地分布在一定时期内,以便减少因随机性的巨大损失发生而引起财务上的波动。通过财务处理,可以把风险成本降低到最小程度。事实上,从一个较长时期来看,经济单位的风险都是要由自己承担的,即自我补偿风险损失。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通常有风险自留承担、财务型非保险转移和再保险等。三、我国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一)重视具体风险的管理,缺乏风险管理整体策略。在已实施风险管理的保险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企业更多地将精力投入到具体风险管理中,缺乏系统、整体性地考虑风险的相互关系,从而导致风险管理的资源分配不均,影响保险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二)管理混乱,内部控制薄弱。我国保险公司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对承保、理赌、资金运用等一些重要业务的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很弱;内部稽核监督力度也不够,不少保险公司稽核制度不健全,缺乏对下属机构以及代理机构的阿常监督和检查,不能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职责不清,保险企业现有的风险管理职能、职责散落在各个部门和岗位之中,缺乏明确且针对不同层面的风险管理的职能描述和职责要求,考核和激励机制中尚未明确提出风险管理的内容,导致缺乏保障风险管理顺利运行的职能架构。
(三)信息传送不畅。尚未形成衡量风险信息的统一标准和传送渠道,风险管理缺乏信息支持。企业内部缺乏对于风险信息的统一认识,风险信息的传递尚未有效的协调和统一。(四)保险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不匹配。我国众多保险公司在战略目标的制定上急于求成,希望以最快的方式获得回报。结果致使在发展的过程中承担了过多自身不可承受的风险,加之缺乏与之匹配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导致企业应对市场变化能力不强,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五)保险公司诚信问题突出。保险业的金融性质、保障特点及其承担的特有社会责任,决定了保险业要比其他行业具有更高的诚信,诚信是维持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我国保险公司诚信问题主要是由商业信用基础不牢,市场主体利益驱动,诚信监管措施不力,法治环境约束不严所造成的。失信可能产生机会成本、惯性作用、蔓延效应以及系统性风险等。(六)巨灾风险防范不够。我国保险公司对于巨灾风险的认识、防范和支付能力均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存在潜在的偿付能力不足的危机,甚至当巨灾发生时有破产的可能。四、加强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对策(一)完善保险公司内控机制1.建立健全核保机制。其基本要求是:要有良好的操作性的核保规程;要保持核保体系运作的相对独立性;要多渠道地提高队伍的技术含量,把既有深厚专业理论基础,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内行选拔到核保岗位上来。通过合理竞争和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促进核保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把好风险的入口关。2.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机制。其基本要求是:首先要明确保险条款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保险条款的
设计、实施全部纳入有序的集中管理轨道;其次,对新险种的开发设计,包括附加条款、保险协议设计拟定等,都必须依照审慎的原则,切实防范先天不足带来的风险。对附加条款、协议的审查更应注意。3.对立健全核赔机制。其基本要求是:切实加强事故调查、证明材料的审核机制,严防假赔案、骗赔案的发生。其具体要求是:一是要建立事故调查、材料审核经办人责任制,以加强经办人员的责任心;二是要建立查勘定损与理赔经办人岗位分离制,杜绝一人包办到底的现象;三是建立对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的集中后续监督制度;四是建立错赔、被骗赔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错赔、被骗赔的责任人要制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罚的规则,严防道德风险的发生。(二)加强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现代保险公司的发展是和现代金融制度的发展,特别是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借助公司上市这一途径,现代保险公司再一次获得新的发展动力。资本市场不仅为现代保险公司的规模扩张和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本来源,而且为现代保险公司提高经营透明度、进而赢得公众和客户更大的信任增加了制度方面的约束。从西方国家尤其是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来看,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本是解决保险公司资本不足和偿付能力不足问题的最有效途径。资料显示,位列 2009 年《财富》杂志副世界 500 强排行榜的 52 家保险公司中多数都是上市公司。近年来,随着中国保险市场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出现了保险公司上市的热潮,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以及平安保险等已经登上了国际资本市场的舞台。(三)建立有效的外部控制机制
必须制定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披露与公司有关的全部重大信息,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财务真实性等信息,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保险活动的透明度,促进保险公司诚信经营,充分发挥产权配置的积极作用。参考文献:〔1〕左晓慧.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及其监管,经济问题,2010(11):39—42.〔2〕陈淡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内涵界定,广州大学学报,2011(3):53—56.〔3〕孟昭亿.保险资金运用国际比较,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198—315.〔4〕王一佳,马汉,陈秉正.保险企业风险管理,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5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