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0948)《网络文化与伦理》大作业A答案

发布时间:2023-10-13 15:10:20浏览次数:42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类别: 网教 专业: 公共课 课程名称【编号】: 网络文化与伦理 【0948】 A 卷大作业 满分:100 分 一、简答题。以下共 4 道简答题,每题 20 分,学生需从中任选 3 题进行作答。1. 简述德性论。答:就是认为人们的正确的行为必须遵循适度和中道的理性原则,这是判断某一行为道德价值的最根本的标准,人们的心灵中融渗着这种理性就是具备了德性。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德性是指灵魂方面的优秀,而不是指肉体方面的优秀。他说:“我们的生活不是依靠任何其他东西,而是靠灵魂”。所以,“德性就在灵魂中”。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是西方德性伦理的源头,他坚持了道德的理性本质,反对道德学说中的反理性倾向,主张一种与情感感受、行为相交融的理性,表现为由风俗熏陶而成的情感的中和和行为的合宜。2. 网络伦理失范行为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网络谣言肆无忌惮。谣言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舆论现象,常以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播。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与普及出现了网络谣言,伴随手机、即时通讯工具、微博等新兴信息技术的运用,网络谣言呈激增之势。与一般谣言相比,网络谣言无须面对面传播,其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途径多、危害大等特点,容易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国家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网络谣言所具有的特点,使其不能不引起全社会高度警惕。个人隐私暴露无遗。网络为人们进行信息交流提供了无限可能。在信息的海洋中,公共信息与私人信息同在,人们在共享他人信息的同时,经常以牺牲个人信息为代价。当我们感到整个世界变得越来越大的时候,事实上个人的私人空间却变得越来越窄。在网络世界里,任何一个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和一部电话,就很容易一览他人的私人信息。互联网便捷了信息的联络,但也使个人的隐私信息暴露无遗。网络诈骗层出不穷。网络欺诈是指利用网络技术在网络上通过非法编制诈骗程序、发布虚假信息、篡改数据资料等手段,非法获取信息、实物或金钱等网络违法行为。网络诈骗比其他诈骗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其诈骗手段更是层出不穷,常见的有黑客诈骗、网友诈骗、网络钓鱼诈骗等多种形式。网络诈骗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会危及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网际关系疏离冷漠。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人们的交流变得更加便捷和多样,这极大地增加了人们的互动频率。3. 如何正确引导网络非主流文化的发展方向?4. 试论网络文化霸权带来的伦理问题及其对策。答:科技的突飞猛进,为世界打开了一扇全新的观察视角,也对传统的思想观念、伦理秩序和工作方式进行着拷问和颠覆。在新时代的挑战前,传统伦理出现了应对的盲点,急需充实和完善。 (一)网络文化霸权带来的伦理问题独立自主与终南捷径的碰撞 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曾在新中国的历史上创造了伟大的奇迹,而一切投 机取巧、不劳而获、强取豪 夺的做法,严守传统与享受刺激的纠结 网络文化的产生,跨文化的交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传统的伦理道德。追求正义与讲究平衡的矛盾。 (二)解决网络伦理问题的对策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增强网民人文素养。 加大网络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网络纯净 。研制先进技术,保障网络安全。开展多种人文活动 进行网络伦理教育。培养“意见领袖”,引导网络言论。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国际合作。二、材料分析题。以下共 3 道材料分析题,每题 20 分,学生需从中任选 2 题进行作答。1. 材料①:张丽莉是任教于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的一名普通教师。2012 年 5 月 8 日 20 时 38 分,在佳木斯市胜利路北侧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危急之下,教师张丽莉奋不顾身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于车下,造成双腿截肢,骨盆粉碎性骨折,以至生命垂危。张丽莉用柔弱的身躯谱写了一曲英勇奉献的大爱之歌。材料②:吴斌是杭州长运公司的司机,2012 年 5 月 29 日,吴斌在车速每小时一百公里的车内被飞入车中的 5 斤重铁块砸中,相当于被一颗微型炸弹击中。然而,他临危不惧,忍痛用 1 分 16 秒缓缓靠边停车。随后,他起身请乘客报警,并且嘱咐:“别乱跑,注意安全。”最终,24 名乘客无一受伤,他自己却不治身亡。吴斌用自己的生命向人们诠释了什么叫“真、善、美”。上述在网络中广为流传的感人实例均体现了网络主流价值观的深刻内涵。请简要论述网络主流文化的内涵以及构建网络主流文化的具体措施。2. 2014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4 时,广元市旺苍县黄洋镇村民唐大爷来到派出所,焦急地跟民警说:“我孙子前两天与家人吵架后不知去向了!”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寻找,经过 6 小时的搜查,在当地一家网吧将唐大爷 12 岁的孙子唐小明(化名)找到。原来,今年刚上初一的唐小明学会上网后,经常逃课,沉溺网吧,并产生厌学情绪,爷孙俩为这事吵了一架,小明便离家出走了。上述材料体现了网络交往中的什么伦理问题?该问题将对青少年学生带来哪些危害?针对类似情况,我们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答:体现了不同年龄段的伦理道德认识差异。华夏文明作为四大古文明之中唯一流传下来的文明,其对于伦理道德阐述有着独特的认识,孔子时期就已经在强调伦理道德的重要性了,由于社会的发展,使得这一观点有了现代社会的定义以及内涵①对于老人们,伦理道德是一件很大的事,作为一个家族的成员就必须要有伦理道德的观念②对于年轻人而言伦理道德的约束力好像并不大,这种观念并没有根植于他们的心中③对于小孩子而言,他们正处在对于这一观念的培养过程中。 危害:一、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上网者呈现短时间的高度兴奋,沉溺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不能自拔,但之后的颓废感和沮丧却较前更为严重。初期只是表现为网络的精神依赖,渴望上网冲浪、玩游戏,之后就很容易发展为身体上的依赖,出现食欲不振、焦躁不安,导致神经紊乱、激素水平失衡,引发紧张性头疼、心血管疾病,- 1 - 造成人体免疫机能下降,甚至有导致死亡的危险。网络成瘾对儿童青少年健全心理的发展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网恋”和网络聊天会引发儿童青少年的感情纠葛,导致各种情感问题,造成儿童青少年心理的创伤;儿童青少年网瘾者过度沉溺于网络中的虚拟角色,容易迷失自我,将网络上的规则带到现实生活中,造成青少年自我认识的障碍。 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 儿童青少年沉溺于互联网带来的大量教育上的问题,染上网瘾的儿童青少年,被网络挤占了原本属于读书和思考的时间,导致的直接的后果就是学习成绩的下降。儿童青少年网瘾者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对现实生活失去兴趣,对枯燥的学习更是失去兴趣,会出现厌学、逃学、辍学的情况,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三、弱化道德意识 儿童青少年在网络世界中,缺少了以教师、家长为核心的人际关系对他们行为的监督,他们在网上自由任性,缺少道德自律,人性恶的一面也可能会因为没有道德的约束而得到充分的宣泄,这就弱化了儿童青少年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可能导致他们走向犯罪的道路。 四、影响儿童人际交往能力 首先,儿童青少年网瘾者大多性格孤僻冷漠,容易与现实生活产生隔阂,导致自我更加封闭,进而不断的走向个人孤独世界。同时,儿童青少年网瘾者沉溺于虚拟完美的网络世界之中,从网络游戏中得到了个人成就感、个人归属感的满足,他们可以在网络世界充分张扬自己的个性。其次,沉溺于网络世界中,还造成了儿童青少年与他人交往频率的减少,迷恋人机对话模式,对着电脑屏幕行文如水、滔滔不绝,丢掉键盘鼠标就变得沉默寡言,在现实生活中语言表达能力出现障碍,还获得一种名叫“社交恐惧症”的心理疾病,表现为怕与人见面、谈话,见人就紧张,面红耳赤,颤抖等。 五、影响儿童青少年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 在网络社会,一切都呈开放状态,体现着不同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的信息在网络大行其道,网络内容丰富复杂,良莠不齐。鉴别力和判断力水平较弱的儿童青少年网络成瘾者沉迷网络之中,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儿童青少年在互联网上接触的消极思想会使他们的价值观产生倾斜,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儿童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儿童青少年网瘾究其本质,是一种严重的心理障碍。尤其是儿童青少年自控能力薄弱,更容易形成网瘾。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网瘾倾向,一定要到专业的心理医院及时诊治。 鉴于以上伤害,作为中学教育工作者,应顺应时代的发展,预见网络时代教育的新特点新需求,积极探寻网络给学校教育和学生学习造成的深刻负面影响的新对策,扬利避害以防患。我认为预防中学生网络伤害以下几种对策: ①提升教师自身的网络道德教育水平。②改革课堂教学形式。③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自主学习、自主发现、自主控制、自主探索”能力。④利用课堂教学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意识审美情操。⑤利用计算机课程呵护学生的网络情结。3. 2011 年 3 月 15 日,因百度旗下的“百度文库”对中国原创文学造成毁灭性的伤害,包括贾平凹、刘心武、韩寒、郭敬明、麦家、慕容雪村等在内的 50 位作家和出版人联名发表了《3·15 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这是我们的权利》,声讨百度的侵权行为。3 月 26 日,百度文库发表官方声明,承诺将在三日内删除所有未获版权方授权的文学作品,并向受伤害的作家道歉。根据材料进行分析,谈谈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伦理基础及措施。答: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着人类社会从后工业社会向现代化信息社会迅速转变,引发了传统的信息传播在媒介形式、报道方式、受众地位、受众行为等多方面产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网络传播拓宽了人们的道德活动范围,开辟了新的道德领域。目前,信息伦理问题日益突出,其中的信息共享与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更是网络传播中伦理问题的主要表现之一。1 网络知识产权概述 网络知识产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具有创新性的数字信息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的、排他的独占权。从性质来看,网络知识产权其实就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1.1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特征 网络环境主要是指网络的总体结构、网上计算机系统特别是各类服务器,以及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连接设备选用,速度要求、管理软件和安全性等技术考虑。具体来说就是网络资源和网络工具相结合,具有信息显示多媒体化、信息传输网络化、信息处理智能化等特征。这些都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着网络的功能、性能、效率和投资效益。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信息存在、产生、传播、利用等条件的不同,知识产权有了其独特之处 1.1.1 网络知识产权内涵扩大 与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相比,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还包括网络数据库、多媒体、网络数字化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电子版权等。以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例,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本身、程序说明和使用指南两部分,与网络数据库相比,相同之处是开发成本高、复制成本低,不同之处就在于使用更新周期更短,技术性和智力产品性能更高,这些方面都决定了网络知识产权内涵扩大化。 - 2 - 1.1.2 网络知识产权地域性不清晰 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科技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和侧重点也不同,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但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互联网全球化的发展和各国的文化交流逐渐增多,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差异也在逐步减小,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也在逐渐淡薄。国家与国家的界限在网络空间越来越模糊和淡化。网络的开放性为国际文化交流和创作创造了无国界的条件,但同时,也给跨国界和跨地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埋下了伏笔,此起彼伏的侵权案件的出现将跨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到了一个必须解决的地步。 1.1.3 网络知识产权无形性加深 知识产权是无形的,但传统下的知识产权和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无形性是不同的。传统的知识产权虽然本身是无形的,但它总是依附于一定的载体上,表现在具体的产品上或者文字说明中。但是在网络环境中,数字化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基本特征。一切知识信息都表现为虚拟的数据,这就使得知识产权在网络中的载体也是虚拟的无形的。与以往的知识载体都是人们能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物质相比较在网络中,正是由于这种改变世界的数字化使得知识产权及其载体都是无形的,这就使得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在网络环境中进一步加深。 1.1.4 网络知识产权专有性弱化 知识产权是专有的,它属于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没有专利权拥有者的同意,是不允许随便获取和利用的。但是因为网络是对所有的用户都开放,计算机用户只需加入国际互联网就可以随时随地获取,任何人都可以从网上下载、上传任何信息,这就必然会弱化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1.1.5 网络知识产权时间性受到影响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环境下的信息传播少了许多环节,如印刷、运输等,交流的范围更加广阔,速度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些都导致了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规定受到了挑战。 1.2 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的方式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按照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2.1 网上侵犯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 46 条、第 47 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 1.2.2 网上侵犯商标权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交易的手段之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这些就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从电器到家具,从服装到配饰,应有尽有,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1.2.3 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 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 3 - 的;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2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保护既包括法律制度和技术的保护,又包括管理方面和伦理道德等方面的问题。而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加之世界大环境的改变,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已不能应对网络环境和网络信息技术的挑战,知识产权保护出现的问题在网络环境中变得日益突出。 2.1 法律方面的问题 首先,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较为落后。法律是保护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核心措施,虽然我国已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布,但总体来说,我国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很不健全,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其次,社会大众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非常薄弱。由于我国不重视对知识产权法律的贯穿教育以及普及教育,因此社会大众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还相当陌生,普遍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此外,我国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也不强,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权还只在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法院,并没有普及到基层。 2.2 个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程度有待提高 从传统社会到网络社会,虽然人们的思想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但人们的认识并未跟上时代的发展潮流。就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来说,我国国民的思想远不如发达国家。据调查,在日本,愿意购买使用网上付费产品的人高达 99.9%,而在中国,是 99%的人不愿意使用网上的付费产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这是因为日本国民对本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程度相对较高,对本国内的网络知识产品产权等问题有较足的信心。相比之下,我国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真是捉襟见肘。目前,除了少数的政府主管部门和一部分企业以及专家学者外,我国大部分政府部门或者企业及个人,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不能采取相关的措施来保护知识产权。 2.3 知识产权技术保护方面的问题 知识产权技术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 4个方面:一是国家投资力不够。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领域的投资力度还远远不够。二是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数量少。随着国家的大力发展,虽然我国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数量有所提高,但仍与国外发达国家相差甚远。三是关键技术的发展相对薄弱。由于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技术的研发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从基础产品到核心产品的关键技术重视程度,还是投入的研发力度都与国外发达国家相距甚远。四是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的技术少。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部分领域的研究水平已经达到了世界水平(如数字水印技术,印刷技术),但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科研机构更多的是“只顾低头拉车,从不抬头看路”,少有商品化的产品问世。 2.4 经济问题制约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进程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国民经济在不断的稳步发展,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国民的人均收入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性,低收入人群仍占较大比重。经济方面的问题制约了很多行为的实施,在网络环境下这一点显得尤为明显一方面,消费者选择的机会和选择的世故性决定了他们不会购买价格过高的知识产品;同样地,经济因素也是影响人们对知识产权认识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信息技术通信技术以及人类交流的发展使有些人不愿意从事艰苦细致的信息工作,总想寻求既省力又经济的方法来获取知识,甚至有的为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而不惜超越道德法律的界限。 2.5 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有待改革 在我国,有些大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令人担忧,不- 4 - 仅没有专门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而且专利管理由技术部门一人代管、商标管理由律师处代管、版权管理由宣传部门代管,这一代管实际上把企业知识产权列入了“副业”,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同时也没有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职责权限划分不是很明确,没有权威的组织机构或集体组织的组织领导,因此,组建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是十分必要的。 3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我国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上述问题,也正是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而上述问题的解决措施,总的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 4 个方面:法律法规的完善、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健全、技术的进步以及人们道德素养的提高。 3.1 法律法规完善方面 从总体来看,保护我国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形成和立法过程有必要适当加快,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就目前来看,最急需的就是制定一部专门针对网络虚拟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以填补法律空白,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同时,要充分认识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问题,加强网络信息知识产权立法,强化执法,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惯例、又能有效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3.2 个人的观念素质方面 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树立网络主体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道德意识。每一个网络行为主体都必须意识到,自己既是网络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使用者和享受者,也是生产者和提供者。当自己享有网络社会的一切权利时,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此外,要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减少无意识的侵权行为,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提高我国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3.3 技术方面 要想实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国家就应加大投资力度,对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的研究提供资金支持,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发队伍,扶持一批具有潜力的企业、高校从事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的研究。 此外,要加强技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还要关注以下两点:首先,在技术保护措施的规定中注入适量社会公众利益的因素,一方面防止技术保护措施不正当地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另一方面则赋予社会公众为特定目的而规避技术措施的合法性。其次,对技术保护措施应扩大限制范围,限制技术措施的滥用。-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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