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创新与政府形象塑造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20 09:05:31浏览次数:37政府创新与政府形象塑造研究政府形象是“政府这一巨型组织系统在运作中,即在自身的行为与活动中产生出来的总体表现与客观效应,以及公众对这种表现与客观效应所作的较为稳定与公认的评价。”政府形象以政府自身的素质、行为和表现为基础,受公众价值意向、主观评判的影响,与政府自身形象的设计有直接关系,是政府的理念、行为及效果的集中综合表现。一、转型期影响我国政府形象的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旧有的社会结构、运行机制和文化价值体系等受到冲击或者遭到破坏,但新的社会整合机制却未能及时迅速地建立起来。在这个“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时代,政府对公共危机事件处理欠妥、少数公职人员的不当行为、公民参与政治的渠道不畅通等因素,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有损于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一)频发的公共危机事件对政府形象提出新的挑战。目前,我国正处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轨的过程中,对许多方面进行的调整和改革,必然引起一些领域突发事件的发生。并且,以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没有很好的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导致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环境造成较大的破坏,导致许多很多自然灾害的发生。在现阶段,公共危机成为政府行政环境的常态,而且很多危机在事实上都源于政府自身决策的失误。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一个良好的政府形象是一种动力,可以取得公众的信任并激励公众共同克服危机;相反,一个表现拙劣的政府形象则是一种腐蚀剂,可以瓦解公众的斗志并丧失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严重削弱政府处理公共危机的能力,甚至丧失其政治合法性。(二)某些公职人员职务行为不规范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行政是政策的执行,政府的工作人员就是政策的执行者,人们对政府的观感主要就是来自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行为。如果公职人员没有规范的职业行为,就不可能建设良好的政府形象,公职人员个人及群体的职业行为又是政府形象的组成部分。在政府形象的诸多要素中,公职人员的职业行为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公职人员的职业行为是政府形象的重要载体。社会公众正是通过公职人员的职业行为去认识行政行为,了解政府,形成政府的总体形象概念。(三)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对政府形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经济利益被市场经济激活,民众的权利意识也在工业化的浪潮中复苏。特别是经济的发展、中产阶级的兴起和基层民主的发展,增强了公民的权利和法律意识,使公民在经济需求得到一定满足的同时,也激活了其日渐冷却的主人翁观念,唤起了他们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热情,希望通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来表达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快,大量的年轻人走出家门,接受了更多新的理念和生活方式。而网络的日益发达,使得年轻人能够更为便捷地获取信息 ,从而大大提升其分析辨别能力和自身权利意识。追求自由、民主、权利的思想重塑了整整一代人,
他们希望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希望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希望享有与其政治地位相匹配的政治尊严。二、转型期影响我国政府形象的原因探析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割裂传统,因此,传统行政文化在政府形象塑造中起着尤为重要的影响。另外,政府与媒体监督之间没有形成良好互动,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也是导致转型期政府形象不佳的重要原因。(一)“官本位”的传统行政文化催生了管制型政府的形象。 “现代文明要求个人放弃相当一部分对自己生活的控制权利,把它们交给非人格化的机构,个人自治权利缩小,为自己谋取福利的责任在相当的程度上被集体机构,主要是政府来承担。社会契约赋予政府的责任是:做只有政府能做的事情并把它做好。如果政府缺乏足够的回应性和责任心,如果政府形成独立的利益,人们就会感觉到政府违反了社会契约所赋予的责任,人们就会失去对政府的信任”。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背景下,要求政府缩减规模,构建服务型政府成为趋势,管制型政府已经丧失了生命力 ,它的种种弊端也逐渐显露,如政府机构膨胀、行政效率低下、官僚主义作风盛行、管理成本不断增长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损坏了政府的形象,而且降低了普通百姓对政府的支持率及信任度。(二)政府与媒体之间没有形成良性互动影响到政府形象塑造。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资讯技术的发展,公众能接触到更多信息,对政府形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政府的职能及政策实施也越来越关注。由于公众对政治的了解和认知通常经由大众传播媒介获得,进而形成自己的政治态度 ,因此,如果新闻媒介传播的是正面消息,就有助于政府树立良好的形象。根据传播学的信息传播原理,只有确保信源的精确和信道的顺畅,才能为媒体正确报道和舆论正确导向提供可能。在“政府传播媒体公众”信息传播模式中,作为信息源的政府居于主导地位,需要做的就是要有效地发挥大众传媒的传播功能。(三)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社会治理模式简单化影响政府形象。改革开放前的中国被称为总体性社会,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使得行政权力的触角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国家掌握了社会中绝大部分资源的控制权和配置权,国家与社会高度一体化,政府包办了一切社会事务,“全能政府”色彩突出,具有明显的“极强国家、极弱社会”特征。这种状况导致各种社会团体几乎没有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和环境,公民社会发展缓慢。三、转型期我国政府形象塑造的路径选择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提出,对我国政府形象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给政府形象向更高层次转变提供了一个契机。必须牢牢把握住这个契机,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公民社会的培育和公民意识的培养,塑造服务型政府、分权型政府和开放型政府新形象。(一)转变政府职能,以公民参与塑造服务型政府形象。政府职能转变是建立良好政府形象的
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的转变要求政治体制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政府职能也要随之改变。公共服务社会下的政府是授权的政府,强调权力向社会分散。政府通过采用公民参与、竞争机制和市场化的方式把权力授予社会非政府组织,并用政策鼓励非政府公共组织承担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要求政府通过对社会力量的组织、利用和管理,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实现其“掌舵”而非“划桨”的角色。(二)培养公民意识,塑造开放型政府形象。公众是政府形象的认识主体,公众的政府观影响政府形象的形成。广大社会公众通过自己的组织,对共同关心的社会问题、政府政策等进行讨论,并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逐渐形成相对统一的观点、看法,形成自己的政府观,进而影响政府形象的形成。(三)以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来培育公民社会,塑造分权型政府形象。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管理模式强调集权和单一管理,对成立非政府组织设置了过高的门槛,导致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制度性空间不足,民间组织数量较少,经营困难,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抑制了公民社会的发展。因此,政府要进一步放松管制,积极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合理界定自己的权限范围,树立“以民为本”的服务意识,“既不把非政府组织看作是政府控制公民的领域,也不将它看作是公民对抗政府的阵地,充分认识到非政府组织是国家与公民合作的领域”,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并非一种“零和博弈”的关系,而是互补合作的伙伴关系。通过创造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宽松环境,降低成立非政府组织的门槛,大力培育其他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可以扩大公众参与的利益表达渠道,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同时,政府应出台扶持和规范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使非政府组织的运作更加规范,真正发挥非政府组织联系政府与公民的桥梁作用,充分发挥其整合公民不同阶层利益的功能。如果各个社会性组织能够进行有效自治,人们就将习惯自己解决自己可能面临的大部分问题,而不必依赖国家,这样国家权力就可以被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参考文献:〔1〕胡宁生.中国政府形象战略.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18.〔2〕曹随.政府机关形象设计与形象管理.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15.〔3〕吴灵.论传统行政文化对政府形象转型的影响.现代商贸工业,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