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模拟试题3题目和答案

发布时间:2023-10-27 19:10:57浏览次数:8
国际商法模拟试题(三)请注意:本试卷共有 七 道大题一. 判断题(本题满分 10 分,共 10 小题,每题 1 分)( 错 )1.美国属于判例法国家,没有制定法。( 错 )2.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判断的根本标准是买卖双方必须具有不同的国籍。( 对 )3.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承诺中对仲裁条款的变更,是对要约实质性的变更。( 错 )4.实际履行是英美法系国家对违约采取的最主要的救济方法。( 错 )5.代理人可以把他的代理权转委托给第三人代理。( 对 )6.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必须含有“有限合伙”字样。( 错 )7.依据我国《公司法》,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均需二名以上的股东。( 错 )8.被保险人委付时可以随带条件。( 错 )9.汇票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对 )10. 根据我国仲裁法律的规定,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二. 单项选择题(本题满分 10 分,共 10 小题,每题 1 分)1、根据大陆法系,下列意思表示中,不属于要约的是( A )。A.某公司的商品价目表B.报纸上刊登的悬赏广告C.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报价单而寄出的订货单D.甲公司对某工程的投标书2、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认为,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 D )A、英国 B、美国 C、中国 D、德国3、甲方于 2005 年 3 月 1 日以挂号信的方式向乙方发出一份要约,其中规定:“贵方的接受通知须于 3 月 20 日前送达我方。”甲、乙双方所在地的正常邮程往返各为 5天。乙方于 3 月 6 日收到甲方要约。乙方于 3 月 18 日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其表示接受的信函,该信函于 3 月 23 日送达甲方。甲方当天即以电报的方式向乙方发出回电表示乙方的接受已经逾期到达,但甲方仍决定认可乙方的接受是有效的。该电报于 3月 24 日送达乙方。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甲、乙双方之间( C )A、没有达成合同。 B、达成了合同,合同的成立日期是 3 月 18 日。 C、达成了合同,合同的成立日期是 3 月 23 日。 D、达成了合同,合同的成立日期是 3 月 24 日。4、按照英国法,一方违反了合同中的条件,即违反了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对方当事1 人( B )。A.只可请示解除合同,不可请求赔偿损失B.既可请求解除合同,又可请求赔偿损失C.不可请求解除合同,只可请求赔偿损失D.不可请求解除合同,但可请求继续履行5、将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联系在一起,实行“物主承担风险”的国家是:( A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奥地利6、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至少有( B )。A.1 个 B.2 个 C.3 个 D.4 个7、我国《公司法》不涉及( B )。A.股份有限公司 B.无限责任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8、根据累积投票法的规定,某公司股东拥有公司股份 1000 股,应选董事为 5 名,在选举董事投票时,他打算选举甲为公司董事,则他最多可以投甲( C )票。A.5 B. 1000 C.5000 D.100009、汇票经承兑后,主债务人为( D )。A.出票人  B.执票人  C.背书人  D. 承兑人10、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需要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 ,应当由当事人( C ) A.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B.向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D.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多项选择题(本题满分 10 分,共 5 小题,每题 2 分)1、下列哪些国家既受大陆法系的影响,也受英美法系的影响:( B C E )A 印度 B.南非 C. 菲律宾 D.马来西亚 E.斯里兰卡2、中国法律中作为有权解释机关的法律解释通常有( B C D )A.学理解释 B.立法解释 C.司法解释 D.行政解释 E.任意解释3、A 公司于 1 月 10 日向 B 公司发出一份电报,内容为:“铝锭,1 万公吨,FOB 青岛,7000 美元/每公吨,3 月份交货,1 月 20 日前收到接受通知有效。”该电报 1 月12 日送达 B 公司,B 公司于 1 月 15 日向 A 公司发出一份回电,内容为:“完全同意贵方报价,我公司因客户需求量大,现购货 2 万公吨。”A 公司于 1 月 17 日收到该份电报后,未作任何回应。A、B 公司的营业地分别位于两个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D )A、A 公司发出的电报是一份要约,该要约于 1 月 12 日生效。B、B 公司发出的回电是表明 B 公司接受了 A 公司的要约,合同于 1 月 17 日成立。C、A 公司对 B 公司发来的电报未作回应,表明 A 公司默示接受了 B 公司的购货请求,该合同于 1 月 20 日成立。2 D、A 公司和 B 公司之间没有达成合同。E、在 B 公司于 1 月 15 日发出回电之前,A 公司可以撤销其要约。4、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原告可以获得的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包括:( ABCDE)A、肉体上的痛苦 B、精神上的痛苦和苦恼 C、收入的减少和挣钱能力的减弱D、合理的医疗费用 E、身体残废5、仲裁裁决包括中间裁决、部分裁决和最终裁决,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 B DE )。 A.只有最终裁决才是终局性裁决,而中间裁决和部分裁决不是终局性的 B.中间裁决、部分仲裁和最终裁决都是终局性的 C.中间裁决不是终局性的,而部分裁决和最终裁决是终局性的 D.中间裁决是暂时性裁决,当事人不必遵照执行。 E.最终裁决是终局性裁决,裁决一经作出就不得更正、修改或补充。四. 名词解释题(共 20 分,每小题 4 分,)1、客观必须的代理客观必须的代理是在一个人受委托照管另一个人的财产时,如发生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代理人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则他有权以财产所有人的名义,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处置,由此产生的代理即为客观必须的代理。2、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是指至少含有两类合伙人的合伙:一类为普通合伙人,另一类为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前者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后者则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股东的派生诉讼股东的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股东(包括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的侵害,公司拒绝或怠于行使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时,法律允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4、流动保险单流动保险单也称为不定名保险单,船名在订约时不能预先订明。流动保险单载明保险的总条件,而将船名和其他细节留待以后申报。流动保险单是对一定期间内陆续装船出口的货物采取总保险的办法。5、本票本票又称期票,是出票人约定于见票时或于一定时期,向受款人或其指定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五. 简答题(本题满分 40 分,共 5 小题,每题 8 分)1、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3 答: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的主要义务有:(1)按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方式交货的义务;(2)提交单据、安排运输与通知的义务;(3)转移所有权的义务;(4)品质担保义务;(5)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6)提供检验货物的时间与地点的义务;(7)按规定的数量交付货物的义务2、大陆法系对于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义务有哪些规定?(1)服从的义务;(2)谨慎的义务;(3)代理人须向本人申报账目;(4)亲自履行的义务;(5)忠实的义务;(6)代理人不得泄露他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3、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哪些?(1)投资收益权;(2)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3)选择管理者的权利;(4)股份或出资的转让权;( 5)知情权;(6)剩余财产分配权;(7)优先认股权;(8)诉权4、《联合国国际汇票和本票公约》(草案)是如何调和日内瓦公约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伪造背书后果的法律分歧的?《联合国国际汇票和本票公约》(草案)第 15 条规定:拥有已经背书转让给他或前手背书为空白背书的票据,并且该票据上有一系列的连续背书,即使任一背书是伪造的或是由未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背书,只要持票人对此不知情,就应当认定为他是票据的持票人而受到保护。同时公约第 25 条又规定,如果背书是伪造的,则被伪造其背书的人或在伪造发生之前签署了票据的当事人有权对因受伪造背书所遭到的损失向伪造人、从伪造人手中直接取得票据的人以及向伪造人直接支付了票据款项的当事人或受票人索取赔偿。但是,向伪造人直接支付票据款项的当事人或受票人如果在付款时对伪造背书一事不知情,则可不承担上述赔偿责任,除非这种不知情是由于他未依诚信原则行事或未尽适当注意。前一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善意的受让人,这反映了日内瓦公约的原则,后一项规定是倾向于保护真正的所有人,这反映的是英美法系的要求。5、英美法国家与大陆法国家在对待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主要区别?英美法国家与大陆法国家在对待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区别有:(1)英美法系强调转化适用,大陆法系则强调司法确认,即只要得到法院的强制执行许可就行;(2)英美法系的法院在裁定是否执行裁决的程序过程中,可以撤销裁决或将裁决发回重审,而根据大陆法系的规定,撤销程序与执行程序是分立的。六.案例分析(本题 10 分) 一家中国公司 A 与一家法国公司 B 签订进口钢材的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期为 2007年 5 月,价格为 CIF 天津 200 美元/吨。合同签订后,A 开出 L/C,规定最后装运期为 2007 年 5 月 31。2007 年 5 月 28,正当 B 租船舶要进装运港装货时,装运港突遭飓风袭击,B 租的船舶紧急驶往临近港口避难。B 同时通知 A,因发生飓风,交货要4 延迟几日;随后提交了不可抗力证明。A 公司因签约不久遇钢材市价下跌,正欲解除合同,所以在接到 B 公司通知后,立即向 B 公司发出通知,解除合同。B 公司坚持认为合同有效,并继续将货运到天津。6 月 8 日货到港后,A 公司拒收货物,B 公司将货物以 150 美元/吨的价格转卖后,根据合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 A 公司提出索赔。则 B 公司是否有权提出索赔?索赔金额应如何计算?为什么?(注:中国、法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答;B 公司有权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照转售价与合同价之间的差额计算。理由是:因为中国、法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当事人没有排除适用《公约》,因此,本案应当适用《公约》。按照《公约》的规定,卖方有按时交货的义务,但公约规定了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卖方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其义务,在本案中,由于装运港突遭飓风袭击,这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因此,卖方可以延迟交货买方有接收货物的义务,但买方 A 公司却因此向 B 公司发出通知,解除合同,这是违约行为。按照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只要这一赔偿额不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而本案中 A 公司的违约行为给 B 公司造成的损失即为转售价与合同价之间的差额,这一金额是 A 公司违约时理应预见到的正常损失,故应当对该损失金额进行赔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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