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家层面
发布时间:2023-04-28 14:04:06浏览次数:102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家层面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的背景和原则1.修订背景改革开放后,我国教师职业道德进行了五次讨论和修订。第一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草案)》是由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在 1984 年颁布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思想、业务学习、对待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六个方面。2008 年 9 月,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核心表述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2.修订的原则(一)以育人为本的原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现了以学生成长为出发点,通过教师促进学生成长的理念,体现了“教书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统一 ,注重教师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二)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新修订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既保留了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合理成分,又充分考虑了社会经济发展、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的新要求,将优秀师德传统和时代新要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三)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的原则从教师队伍的现状和实际出发,面向全体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基本要求,体现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广泛性原则。先进性是指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所提出的体现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倡导性要求。(四)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既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容做出许多明确的规定,同时又倡导广大教师自觉实践、内化规范要求。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修订)的基本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涵盖六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体现了教师职业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是“爱”和“责任”。本章节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六个方面归类划分为三个层面: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其中,国家层面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社会层面包括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个人层面包括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本单元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家层面的内容进行解读。二、国家层面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爱国守法的基本内容、解析及教师如何遵守(一)基本内容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二)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1.热爱祖国是教师献身教育的思想基础爱国守法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的第一条,说明爱国守法是每个公民都应履行的首要道德责任。爱国作为一种道德责任,就是要求公民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为维护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为维护和争取祖国的独立、统一、富强而奉献。热爱祖国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中国各族人民道德品质的重要特征,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教师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应该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教师从事的是具有远大使命、富于责任感的事业,承担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热爱祖国体现一个人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个人与祖国的依存关系,是调节个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作为教师,只有将自己的工作与祖国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联系起来,才能达到教师的最高境界。体会陶行知的教育情怀,把教育事业当作一件“大事”,把爱国思想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细节中去,才能坦然地“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才能成为教之大者、育之圣人!热爱祖国是爱国行动的先导和动力。教师不仅要怀有对祖国深沉的爱,还要把为祖国而献身教育事业作为一生的目标和追求,树立为教育而献身的崇高理想。有人说过:一个人如果没有理想就等于没有灵魂,而没有灵魂,一切都将成为没有结局的开始,成为权宜之计,成为得过且过,苟且偷生。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没有任何理想和追求的话,那他的喜怒哀乐就完全跟物质的东西相关。假如他所追求的理想同国家的前途 、民族的命运相结合,个人的向往和追求同社会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相一致,其他东西放在次要地位,那么他的韧性就会很大,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有什么问题,都会朝着既定的目标一往无前。
应试教育下的种种弊端早已告诉我们,教师不能再把教育这一神圣的事业仅仅当成一种赖以谋生的手段 ,必须从小我的眼前利益中走出来,为了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做出长远的打算和不懈的努力。爱国主义往往包含捍卫民族独立、维护国家主权、增进国家利益的内容,这种特殊利益的存在意味着我们要把自己的国家与其他国家相区别。然而,爱国主义并不是民族主义。我们在强调爱国主义、民族自尊、民族自信的时候,一定要摈弃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爱国主义要体现出一种宽容的、开放的、兼容并蓄的胸襟与态度。因此,爱国主义是民族观念与世界观念的有机统一。这种爱国主义才是具有时代特征的爱国主义,只有持有这样一种爱国主义情怀,我们才能既适应世界潮流的趋势,又实现本民族持续、快速的发展。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抓住契机,深入开展理性爱国主义教育,培养良好的国民心态,把爱国情感与公民意识结合起来,有效引导学生的爱国行为,激发学生理性爱国的内在动力。同时,应把公民的爱国情感提升为公民的素质。爱国是一个人内心深处朴素的自发情感,理性爱国却是一个人理性的表现和整体素质的反映 。爱国情感来源于内心,理性却来自于生活阅历、知识积累和思维活动。只有把理性的分析判断与朴素的爱国情感相结合,才会在表达爱国情感的同时提升整体素质。2.依法执教是师德修养的底线要求法是国家意志,爱国就必须守法。守法作为道德责任,就是要求公民不仅有知法、懂法、遵法的法律意识,还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是自己的言行合乎法律的规范。无论对于维护社会和集体应有的正常秩序,还是就个人在这个社会生活中应有的位置和作用来说,遵纪守法都是做人的起码准则。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法治化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之一。当今时代,教育已被视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柱。为确保教育发挥对当代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依法办教、依法保教、依法治教已成为当代世界教育发展的一大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国已把教育作为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依法来规范教育、保护教育、协调教育内部及教育外部的各种关系、维护教育的正义与公平,被视为保证教育的战略地位、有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措施。我国的教育开始走向了法制化的轨道这种形势使得依法执教成为社会对教师的一种普遍要求,它要求教师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必须具有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行为。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是兴国之基础,强国之支柱。教师从事教育工作,首先要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依法行使教书育人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定的职业义务和职业责任,以实现依法管理教育事务。教师只有做到依法执教,才能更好地为国家培养依法治国的人才,才能迅速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依法治教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教育立法、教育法律的宣传与普及、教育法律的遵守、教育法学教育和研究等。依法治教的重点是各教育部门都要按照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要求来治理教育,依法指挥、组织、管理、实施、监督、参与教育活动。为此,教师在从教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执教,否则,依法治教就不完善,就不能实施。因为依法执教要求教师认真地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自觉地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行使教书育人的权利,履行法定的教育义务和教育责任,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可见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依法执教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职业戒律和底线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模范遵守宪法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尤其要带头遵守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完全符合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依法执教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现实要求。通过教师依法执教来规范教、保护教育 ,协调教育内外部各种关系,维护教育公平,是保证教育人道化、保护教育战略地位的根本措施。教师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可以直接影响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道德风貌的良性发展,这对于培养一代合格的社会主义新人,对于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教师不仅应当十分注重培养自己良好的法纪风貌,做到遵纪守法,而且应当把它作为教育活动和日常生活中一项基本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贯彻始终。3.爱国与守法的关系爱国守法是最基本的公民道德规范,是每个公民都应履行的首要道德责任,也是基本的道德素质。爱国守法是提高公民道德水平和个体素质的精神动力,是其他道德品质养成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热爱祖国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最高体现,需要教师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以满腔的热情和主人翁的精神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做好本职工作,增强民族责任感,教书育人。遵纪守法需要教师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爱国与守法密不可分、辩证统一。爱国是守法的前提和核心,没有爱国的情怀就很难自觉地遵纪守法。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给儿子的信中有这样一句话:一个真正热爱祖国的人,在各方面都是一个真正的人。爱国必须守法,守法是爱国的重要表现和必然要求。宪法和法律维系着祖国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没有法律,国无宁日,爱国将成为一纸空谈。(三)教师如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1.教师要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和献身教育事业的崇高理想教师承担着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为大众人,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用社会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去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崇高的共产主义思想,用正确的教育观、质量关、人才观培育学生。教师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是与祖国的未来发展、国家的繁荣昌盛联系在一起的,自己的日常平凡的工作不知是简单的上课、下课和批改作业,要将教育事业当做大事去实践。这样,教师才能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自身的事业和国家的发展联系在一起,自觉担负起这份责任和接受这样一种重托。伟大的人生目标往往产生于对祖国深厚的爱,一个人对祖国爱得越深,社会责任感越强烈,人生目标就越明确,人生信念就越坚定。教师不仅要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持有深沉的爱,还要在对祖国的深厚的爱国情感的基础上坚定自己的信念,要把为祖国献身教育事业作为一生的目标和追求,树立为教育而献身的崇高理想。当教师所追求的理想同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相结合,教师个人的向往和追求同社会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相一致时,为祖国教育事业而献身的理想就能转化为教师前进的动力。教师只有认识到、体验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崇高,意识到自己肩上担负着祖国和民族的未来,才能树立献身教育的坚定信念,做到言行一致,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处处为事业着想,矢志不渝地培养新人。总之,衡量一位教师是否具有爱国主义的思想政治素质,关键要看他能否表现出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看他是否把自己的一切无私地献给他所爱的工作和学生,不为名,不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心扑在教育工作上,把培育祖国的下一代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天职,忠于职守,埋头苦干,为国尽力,为民造福,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2.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近年来,教师体罚学生,给学生、家长、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不断见诸 报端。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伤害了学生的健康心灵,而且使教师自己也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伤害,一定程度上造成师生关系紧张,严重影响、破坏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育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教师要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教师要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 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到知法、守法和不违法。第一,教师要知法。教师首先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宪法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一切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教育法律法规是规范教育行为的专门法律。在宪法的指引下,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教师依法执教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教师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具备依法执教能力,从而提高法律素养,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第二,教师要守法。教师要恪守与自身职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道德要求,要以法律为尺度,严格依照法律进行教师职业行为选择。将相应法律法规落实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在教育实践中践行依法执教,做到合法 、规范、严谨。教师要把法定的职业规范渗透到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从教育的方法到手段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第三,教师不违法。教师的行为选择如果不符合法律,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然而,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师的行为不知不觉已经违法了。例如,截留学生的信件、偷看学生的日记;为保持课堂纪律而限制学生的言论自由;为应付上级检查或评奖评优而弄虚作假;公开学生成绩并张贴红榜白榜 ;大量代订复习资料并收取回扣,等等。因此,教师要清楚教育工作的法律底线,在教育工作中做到不违法。每一位教师都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三、国家层面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爱岗敬业的基本内容、解析及教师如何遵守(一)基本内容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爱岗敬业作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对人们工作态度的一种普遍要求。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职业和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就是用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职业、专心致志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对于教师来说,爱岗敬业就是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岗位,以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教师职业,尊重教师的岗位职责,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到底,专心致志地投入,勤勤恳恳地工作。爱岗敬业是各行各业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各行各业职业道德的普遍的本质的要求。爱岗敬业对教师职业而言,更是有着极为重要而特殊的意义,它更深刻、更内在地反映和体现着教师职
业道德的本质特征,是对教师最重要、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好个人与职业关系的准绳,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和前提。爱岗敬业既是对教师职业劳动态度的要求,也是对教师职业劳动行为的要求。从教师的职业劳动态度来说,教师的教育教学岗位,是党和国家教育事业的主要构成和主要表现。所以,从教师的职业劳动行为来说 ,教师的敬业,其最高表现就是要忠诚并献身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在实际工作中,忠于职守,呕心沥血,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二)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要求1.热衷教育是教师生涯的动力源泉一个教师的事业成就和价值的实现,不仅仅依靠他的知识水平和教育才能,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他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忠诚的态度。热爱教育,就是要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就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这是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爱岗敬业是人类社会最为普遍的奉献精神,它看似平凡,实则伟大。爱岗敬业应是一种普遍的奉献精神 。无论是心甘情愿的,还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只要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尽心尽力、遵守职业道德 ,就是一种普遍的奉献精神。教师只有在爱岗敬业,把学校教育工作的发展、国家教育事业的兴旺和自己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精神指导下,兢兢业业、勤于奉献、淡泊名利、默默地 耕耘在三尺讲台之上,而且以苦为乐、甘于寂寞、勤勤恳恳,才能领悟从师的乐 趣,才能以从师为荣,以师为自豪。爱岗敬业是平凡的奉献精神,因为它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而且应该具 备的。爱岗敬业又是伟大的奉献精神,因为伟大出自于平凡,没有平凡的爱岗敬 业,就没有伟大的奉献。教师在认真踏实创造性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过程中,体验成功的快乐,享受收获的幸福,进而提高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热情,加深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反之,对教育教学的热爱又会使教师更加珍惜其工作,更加认真地对待工作,更加细心地呵护学生。一位教师只有认识到、体验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崇高,意识到自己肩上担负着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从而树立献身教育的坚定信念,才能做到言行一致,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处处为事业着想,呕心沥血,矢志不渝地为培养一代新人而默默奉献自己的一生。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就为当代和后世树立了一个光辉典范。爱岗是指一个人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的岗位。教师的爱岗,就起热爱教育事业,具体体现为热爱工作和热爱学生。热爱工作,意味着尊重和珍惜自己的选择,表现为对教育事业全身心投入和不悔追求的信念、态度和决心: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会感到教育教学对他人生的意义与生命的价值,他会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感受到生命的律动和活力,体验到人生的快乐与幸福,捕捉到生活的绚丽与精彩。学生是他生命的给养,讲台是他生命的舞台,教学是他生命的源泉。2.敬业奉献是教师岗位的神圣职责教师的职业是富于责任感的事业,教师的责任感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教师所肩负的社会职责,决定了教师在道德水平上必然应高于社会的人群。教师的敬业,就是对国家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敬业是指一个人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教师的敬业,就是对国家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具体表现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和精益求精,对学生的热情关怀、尽心尽力和无微不至。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为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每一个学生,不敷衍塞责;也表现为对学生的热切关注,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设计与有效实践。热爱学生,是教师所特有的一种宝贵的职业情感,是良好的师生关系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坚实基础。教师对学生的爱,与一般的人与人之间的爱有所不同。它不是来源于血缘关系,也不是来源于教师的某种单纯的个人需求,而是来源于教师对教育事业的深刻理解和高度责任感,来源于教师对教育对象的正确认识、满腔热情和无限期望。因此,我们说,师爱是一种充满科学精神的、普遍、持久而高尚的爱。教师越是满怀深情地去爱学生,就越能赢得学生对自己的爱,良好的师生关系就越是能迅速地确立起来并得到健康的发展。这种爱的交流是学生成长的催化剂,它可以有力地把学生吸引到教育过程中来,激发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动力 ,推动学生朝着培养目标所指引的方向攀登。因此,作为教师在培植和处理师生关系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做到的就是热爱学生。教师的职业是富于责任感的事业,教师的责任感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教师所肩负的社会职责,决定了教师在道德水平上必然应高于社会的人群。教师肩负着为社会培养人才的社会职责,其教育学生的手段主要是自己的情感、理想和人格,其中教师的道德品质,人格的教育作用是其他任何手段所不能替代的。教师只有以自己的纯洁灵魂、高尚品格去影响学生的心灵,才能培养出具有优良道德品质的新一代。作为学生,都愿意与有道德的人接近和交往,当然也愿意接近有道德的教师。作为教师,也都愿意与有道德的人接近和交往,当然也愿意接近有道德的学生。所以,要做一个让其他教师和学生都愿意接近的教师,教师
本身就应当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教师应有丰富的学识、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心理修养……这些要求主要是依靠教师的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完善达到的。那么这些做法的动力来自于何方?来自于教师对教育活动的客观要求和自身素质水平之间的矛盾的深刻熟悉,来自于解决这一矛盾的不懈追求,来自于深层次的爱岗敬业精神。有了爱岗敬业精神,教师就能够对自身素质水平有一个理性熟悉,并使之与教育事业教育工作的客观要求不断地接近,通过自身不断完善和发展.为更好地完成教育任务提供保证。假如说不断完善自我是教师在工作上有所作为的基础,那么爱岗敬业就是基础的基础。爱岗敬业能够帮助教师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化解各种矛盾,提高工作效率。教师要想取得工作成就,必须有社会的理解,同事的支持,家长的配合、学生的自觉努力,而“爱岗敬业”精神在这些方面有很大的助益,有助于教师提高工作效率,巩固并不断发展教育事业。3.爱岗与敬业的关系爱岗与敬业,是一种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爱岗是敬业的前提、基础和动力,敬业是爱岗的表现和升华。当教师的爱岗要求上升到热爱党和国家教育事业的高度,教师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把教育事业看成是自己的事业,把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看成是自己的神圣义务和职责,具有从事教育劳动的光荣感、自豪感和责任感时,教师就会以积极主动、认真敬业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不爱岗很难做到敬业,不敬业也很难说是真正的爱岗。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不热爱教育的人;他会全身心地投入教育;我们也很难想象一个没有教育情感的人,他能够把教育工作做得尽善尽美。对于不爱岗的教师而言,教师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教师工作只是责任和义务,这样的教师是难以体会到教师职业的使命感、自豪感和幸福感的。教师的爱岗是一种高级情感,这种高级情感主要来自教师对教育重要地位和意义的认识和体验。老一辈革命家陈云曾经说过:“科技离不开人才,人才离不开教育,教育离不开教师。”一个教师如果能够站在老一辈革命家这样的认识高度来看待教育,他就一定会培养起热爱教育的情感。这种情感一经形成,再经过实践中与孩子们交往的陶冶和体验,就会进一步升华为深厚的对教育的爱,只有跟热爱学生联系在一起的对教育的爱,才会真正成为可靠的、强大的情感动力。在这种强大的情感动力的驱动之下,教师就不会患得患失 ,就会忽略世俗的眼前的利益,毅然地投身教育实践,为自己深爱的教育事业而献身。 (三)教师如何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源自教师对教育事业的热爱,这种爱又源自教师深刻的职业意识,源自教师职业实践的锻炼和培育。教师对所要从事的教育事业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必须认识到教育劳动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创造性,这些特点对每一位教师都是一种严峻的挑战;必须认识到教育劳动没有轰轰烈烈、动人心魄的大场面,总是在默默地、一点一滴中进行的,它是十分平凡的;教师劳动也没有严格的时空限制,是“全天候的”和“立体多维度的”,教师常常要在八小时以外,在教室和学校以外还要工作;教师的劳动过程周期长 ,劳动成果见效慢,几乎没有“立竿见影”的效益。教师深刻的职业意识不仅在于对教育劳动特点的认识,更为重要的还在于对教师的教育劳动意义的深刻认识。教师担负着为祖国培养合格人才的历史重任,它要求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巨大的社会价值,安心从教,不见异思迁,献身教育事业。在众多的社会职业中,教师职业虽然是一种非常平凡的职业,但它却是许多职业中最重要、最伟大、最神圣的一种职业。对于教育事业的深刻认识,在培育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的情感方面不可或缺。教师只有充分而深刻地认识到自身职业的意义和重要性,才会树立起对教育的光荣感、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才可能激发起对教育事业真诚的热爱,教师有了热爱教育事业的情感,就有了忠诚并献身教育事业的前提和基础。教育劳动要求教师一开始就必须兢兢业业地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教师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以及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是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会促动他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这种精神力量也会促使他精心施教,认真对地教育教学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于细微处显精神,于小事上下功夫。教师的勤恳敬业还表现在真诚地热爱学生,准确地处理教育劳动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和本领,增长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对自身教育工作不断加以反思和总结,勤于研究,努力成为精通教育的专家.怀着对教育工作的敬畏之心认真工作。教师职业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良心活”:教师要不计个人得失,淡泊名利,甘于寂寞,以苦为乐,富于奉献精神。在对教师职业树立正确的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教师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肩负人民的重托,把培养下一代视为己任和天职,在教育岗位上全心全意,精益求精,培养出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教师职业的崇高之处,也是其他任何职业无法比拟之处,就在于从事这一职业的教师已经不能用人的自
然生命来衡量其生命的价值。教师的生命在千万名学生的生命中得以延续和发展,在民族的生命中得以延续和发展。2.对工作高度负责教师对工作高度负责,就是要求教师对教书育人负责,对培养人才负责。教师要以高度的职业责任感肩负起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忠实而全面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祖国繁荣昌盛,为中国梦的实现培养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师要把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神圣职责落到实处,就必须摆脱传统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束缚,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新理念,工作讲求“认真”二字:只有教师更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有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才具有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媒介,教师的任务是促进学生的发展。“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师不能简单把学生当成接受知识的容器,而应该注重对学生进行学习辅导。由于学生存在个别差异,他们对课内教学的适应性不同,有着不同的辅导需求。教师要根据不同类型学生的不同情况,分别制订辅导方案,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对学生进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的指导;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解答疑难问题的启发;给学生学习方法上的辅导;对学生课外作业的辅导和课外阅读的指导,等等。学习辅导的对象应该既有学习困难者和学习障碍者,又包括学有余力者和因故缺课者。给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布置有一定难度和挑战性的任务。为程度较差的学生准备一些较简单的问题,以提高他们的学习自信心。组织互帮互助小组为基础差和因事、因病缺课的学生查缺补漏。在学习辅导中教师应该做好记录,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过程,并且进行适时的反思:反思学习辅导的内容是否对应学生的实际需要、辅导的形式是否恰当以及指导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并对辅导学生的方案进行改进,从而进一步促进学生的而学习。3.教师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敷衍塞责”,这是“爱岗敬业”的行为规范第三个层面的要求,它直指教师外显的行为特征,有很强的可观察性和可操作性,它是从规则层面就教师的爱岗敬业的行为规范所提出的一种底线要求,是每一个教师在爱岗敬业方面必须遵守的最基本、最起码的伦理要求。具体而言,“不得敷衍塞责”要求教师不得违背下述具体规定:不准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去给学生上课;不准在课堂教学中完全由学生自学;不准脱离课程标准搞“吹牛式”教学;不准不因材施教;不准把作业完全交由学生自己批改;不准对后进的学生放任不管;不准在校园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如炒股、上网、玩游戏等);不准在课堂上抽烟和使用移动电话等;不准无故旷课,随意调课,提前下课;不准对因故耽误的课程或因故没有完成的教学任务不加以弥补;不准弄虚作假,虚报、篡改个人工作业绩;不准掩盖、篡改出现的教育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