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
发布时间:2023-04-30 12:04:23浏览次数:116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为什么说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 文学是整个人类艺术中的一种样式。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文学作为人类艺术大家庭的一员,一定具有与其他艺术样式相似或相同的特点,如各种艺术样式都是文化现象,一般都具有某种程度的社会意识形态属性,都以感性形式、主观态度和想象方式来反映世界等等;二是文学是人类艺术中的一种特殊样式,它具有与其他艺术样式明显不同的自身特征,如它以人类的语言作为基本媒介,以语言的方式存在;与它所使用的媒介及其存在方式相关,文学形成了区别于其他艺术样式的特点。总而言之,文学与其他艺术的差别和特点 ,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它的语言组织,取决于它所具有的语言特性。正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人们才说: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 一、语言是文学意义的中介形式 确认文学与其他艺术样式的差别的一个重要依据,是文学使用了独特的中介形式,即以人类语言作为它的存在方式。这正像韦勒克所说:“语言是文学的材料,就像石头和铜是雕刻的材料,颜色是绘画的材料或声音是音乐的材料一样。”[1]人类创作了各种艺术样式,每一种艺术所使用的材料都是不同的。过去我们经常把艺术分为四种类型:表演艺术,即指音乐和舞蹈;造型艺术,即指绘画和雕塑;综合艺术,即指戏剧和影视;语言艺术,即指文学。这种对艺术样式的划分应该说不是很严密,如把音乐作为表演艺术是需要讨论的 ,但是,我们却能够清楚地看出,这是根据媒介或材料的不同来划分的。 仅在这个范围内,语言就至少可以说是文学的材料手段或媒介,是文学存在的物质结构形式。莫 ·卡冈曾说:“艺术作品首先作为某种物质结构声音、体积、颜色斑点、词汇、动作的组合,也就是说,作为具有空间特征、或者时间特征、或者空间—时间特征的对象被创做出来,存在并出现在知觉面前。……当然,不能把艺术作品归结为这种物质结构,但是,没有它、离开它、独立于它、不依赖于它,艺术作品就不会存在。”[2]按照莫·卡冈的理解,艺术离开了它的物质媒介,就不会存在,因而艺术的物质结构是它的首要存在形式。就文学来讲,“词汇”是文学的物质结构和知觉形式,文学离开了语言就不会存在。 语言成为文学的物质存在方式,体现着文学意义的表达需要。这里的“意义”,是指作品的形象、情感和思想蕴涵。曹雪芹描绘的那个封建大家庭的兴衰过程,讲述的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悲剧都是用语言来表达的,我们也是通过对作家写下的语言的阅读和理解知道这个图景和故事的。【程颢】的《春日偶成》中,抒情主人公在春日美景的触动下,喜出望外、乃不自得,惟恐他人见笑的生动心情,是被赋予在 4 行 2 句 28 字的一个语言结构之中的,我们也是通过对这个由 28 字构成的语言组织体验到了抒情主人公见景生情的心理感受的。尤金·尤内斯库的《秃头歌女》深刻地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相互隔绝、无法沟通。这种具有存在主义哲学倾向的人生认识,是通过分为 11 场的剧本语言,主要是 4 个人物的对话语言获得表现的。这说明,作家的创作就要通过语言中介来实现,读者的接受活动也只有借助对文本语言的理解来达到目的。语言不仅是文学的物质结构或知觉形式,而且语言成为文学的全部意义的惟一载体。 二、语言是文学的直接构成因素 为什么说语言是文学的直接构成因素? 我们说语言是文学的意义载体,是不是意味着描绘形象、抒发情感、揭示思想蕴涵是文学语言的全部使命呢?中国文论史中记载着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经典例证,人们经常把这个例子用于多种场合,这个例子也适用于我们的话题,那就是【谢榛】在他的《四溟诗话》中描述一段文学创作的故事。说是有三个诗人就同一话题或意义来分别作一句诗。其中一人的诗句是:“窗里人将老,门前树已秋”;一人是“树初黄叶日,人欲白头时”;一人是:“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显然,这三句诗都表现了对同一个图景的感受,而且也都描绘出同一幅自然之秋与人生之秋的交响,抒发了诗人对“秋”的寂寥和无奈的慨叹。但是谢榛却说:“三诗同一机杼,司空为优。”这说明三个人诗句有高下之分,而实际上,三句诗的个性特点也颇有差别。这种高下有别,特点不一的情况产生于多种根据,但其中一个最为显著的原因则是三位诗人使用了不同的语言。这就告诉我们,文学语言在作为作品意义的载体和中介的同时,还具有其自身的相对独立的表意功能,文学语言不仅肩负着展示文学世界的全部任务,同时它还以自身所体现出来的特殊意义直接参与了文学作品的完整构成,文学语言既要传达作品的意义,也要表现自身,使自身的独特价值成为文学作品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文学语言之所以对文学的存在和本质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与它自身所具备的艺术属性关系极大。 首先,文学语言是一种情境化和个性化的语言。现代语言学认为,人类的语言现象有两种类型,即语言与言语。语言是具有支配意义的系统和总的模式,它在某一特定语言的使用群体中约定俗成了全部抽象规则,如语音、词汇、语法规则等等。言语是特定情境下人们在交流中所使用的语言,是一种具体的个人说话。语言与言语是相互依存的,语言是在言语的基础上形成的,言语要让人能够理解,进而实现它的效果,就必须遵循语言的规则。
文学作品的语言显然是一种言语,作为一种言语的文学语言具有最为典型的情境化和个性化的特性,这就使得文学语言有充分的条件成为文学作品这样一个完整的审美体系中的“关系项”,成为作品这个艺术结构中的构成因素之一。我们就以鲁迅的小说为例,来具体地理解文学语言的既表现作品的意义,又表现自身的艺术蕴涵的双重价值。在《药》的第二章里有这样一段对话: “得了吗?” “得了。”我们通过上下文知道这是老栓与他的女人的对话。那么他们的“得了”是指什么事情呢?我们从开头读到这里,才会知道老栓此前做了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到刑场买了一个人血馒头。同时,我们在字里行间还会发现 ,老两口这种难以让外人听懂的对话,是他们所处的情境和他们作为特定的人物角色的需要,即此事不能让小栓一清二楚,以及作为父母对小栓身体的关心等。可以看出,这段十分简短的对话,是作品情境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反过来,这段对话也凝聚着它的情境的意义,反映着它的情境的投影。在《孔乙己》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有几回,邻舍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 ,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在这里,作家用“弯腰下去”与“直起身”的人物两个相互联系的动作描写的语言,极其节省地活现了孔乙己当时的心理,这种“白描式”的心理描写是作家的文体个性;两个动作的描写是一种对比,孔乙己的现实处境是“弯腰下去”,而他转念之后又以为自己是一个“体面”的读书人,在这个对比中,隐含着一种反讽的语调,这种反讽的修辞手法更是作家的语言习惯;在“直起身”的动作描写中,“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的人物语言的含义就是“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因而,前者的价值就在语言本身,不在于它所指涉的含义。这种引经据典、之乎者也式的表达方式,既表明了人物的身份、表现了人物的心理活动,又表现出人物的幽默感,还有利于表现孔乙己处于苦境又乐在其中的更加令人同情的人生。 由此可见,文学语言在作品中,一方面它是一种中介和载体;另一方面它通过本身的情境化、个性化等属性成为作品全部审美意义的、不可缺少的构成因素。而且,如上述例证所体现出来的作家独特的语体个性,也是作家的创作风格的重要表现之一。在文学作品中,语言本身就具有文学的意义,便更加说明了文学是具有语言性的艺术。 其次,文学语言本身具有形式美的价值。从表面上看,文学语言与绘画语言(色彩和线条关系)、舞蹈语言(形体运动关系)、音乐语言(音响关系)相比,其形式美的意义显得很不突出,但是仔细思考,文学语言的形式美意义与其他艺术样式的“语言”一样重要,它们只有表达方式的不同,而没有表现力上的差别。语言作为文学作品的知觉层面,其本身应该给人以独特价值。所以恩斯特·卡西尔曾经深有感触地说:“欣赏【莎士比亚】剧作的情节热衷于《奥塞罗》、【《马克白思》】或【《李尔王》】中‘剧情细节的安排’,并不必然意味着一个人理解和感受了【莎士比亚】的悲剧艺术。没有【莎士比亚】的语言,没有他的戏剧言词的力量,所有这一切就仍然是十分平淡的。一首诗的内容不可能与它的形式韵文、音调、韵律分离开来。这些形式成分并不是复写一个给予的直观的纯粹外在的或技巧的手段,而是艺术直观本身的基本组成部分。”[3]这就是说,作品的语言并不仅仅是一个表达意义的技巧和手段,它本身就是“艺术直观”这种形式美意义的组成部分。 文学语言的最表层结构是语音,语音在文学作品中有着独特的艺术价值,尤其在有韵律要求的散文和诗歌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如古今中外的诗歌,无论是古诗还是现代诗,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的诗歌,无论是格律诗还是自由诗,都在一定的规则下,明确地追求着某种韵律形式。正是这种诗文中的韵律关系,给人们带来了均衡和对称、反复和节奏、多样和统一等审美感受上的共鸣。通常人们把这种由文学语言体现出来的艺术价值称为韵律美。 文学语言的韵律美只是作品知觉结构中的听觉属性,其中还包含着视觉属性,对此,闻一多先生曾有过值得我们重视的精辟论述,他说:诗歌的“视觉方面的问题比较占次要的位置。但是在我们中国的文学里,尤其不当忽略视觉一层,因为我们的文字是象形的,我们中国人鉴赏文艺的时候,至少有一半的印象是要靠眼睛来传达的。原来文学本来是占时间又占空间的一种艺术。既然占了空间却又不能在视觉上引起一种具体的印象这是欧洲文字的一个缺憾。我们的文字有了引起这种印象的可能,如果我们不去利用它,真是可惜了。所以新诗采用了西文诗分行写的办法,的确是很有关系的一件事。故无论开端的人是有意的还是无心的 ,我们都应该感谢他。因为这一来,我们才觉悟了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辞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这一来,诗的实力上又添了一支生力军,诗的声势更加扩大了 。所以如果有人要问新诗的特点是什么,我们应该回答他:增加了一种建筑美的可能性是新诗的特点之一。”[4]闻一多先生所说的这种“建筑美”尽管主要是指作品语言结构的印刷形式,而我们说的读者的阅读
活动也主要是对作品的印刷形式而言的。因此,建筑美的确是文学作品在语言结构上的一个侧面。 此外,一些作品中存在的特殊的语言现象,也在一定的语言形式本身意义上体现出了形式美的价值。有些作品的某些部分几乎全用名词性语言单位来构成,如在【马致远】的散曲《天净沙·秋思》和【王蒙】的小说《春之声》中都有这种语言形式;有些作品的某些段落整段整段地不用标点,如【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的第 18 章,很少分段,又整章没有标点,这种无标点的语言现象在【王蒙】的《来劲》中也存在;还有某种作品整篇使用了非常规的语体,如【韩少功】的《马桥词典》,用词典方式来写小说,等等。这些异常的文学语言现象都在体现着文学语言本身的审美意义。总而言之,文学语言既要表达意义又要表达自身 ,并要将二者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文学世界,语言本身就是文学作品的构成因素之一。 三、语言决定了文学的特殊性 如何理解语言艺术的特点?文学是语言艺术,不仅意味着语言是文学的存在形式,当我们深入思考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时,将会发现由于文学的语言属性,造成了文学的较为内在的特点。 第一,文学的语言媒介决定了文学的形象间接性特点。任何艺术样式都有自己借以存在的媒介或材料,“每种材料的物理属性制约着它的某些审美属性” [5]。文学借以存在的材料是语言,文学语言是以语音和印刷(包括书写)的文字两种形式而存在的,但这种语言的存在并不能直接体现文学的形象世界。作家必须通过它的存在形式语言这个手段,把在头脑中的构思,把在心理世界形成的人生图景固定下来和表现出来。读者也必须通过对语言的阅读和理解,进而经过想象和联想来感受和体验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图景。我们翻开《红楼梦》直接看到的是一页一页的文字,而不是大观园,也不是宝玉和黛玉;我们翻开【柳宗元】的《江雪》 ,直观到的仍然是 5 个字一行的 4 行字,而不是一个寂寥宏阔的图景,也不是一个冒雪独钓于寒江之上的渔翁。重要的是,文学的存在意义并不是为那些文字,而是为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形象,因而作家必须要通过语言来描绘形象,读者必须要通过语言来感受形象。文学形象对于作者和读者的这种非直观性,这种间接性,是文学以语言这样一种符号体系为媒介和材料的必然结果,是文学语言的独特物理属性在文学作品中的艺术性体现。 第二,文学语言的时空自由度决定了文学反映生活的广阔性。与其他艺术样式的手段相比,文学具有更大的时空自由度。譬如画布和画框限制了绘画的空间界限,静止的画面限制了绘画的时间界限;人体的运动和舞台制约了舞蹈的空间界限,舞台表演和观赏条件同时也制约了舞蹈的时间界限。文学语言在时间和空间上基本不受现实关系的约束,可以表现天上地下,也可以表现古往今来;可以描绘世界的外观,也可以描绘人物心理;可以刻画静止的对象,也可以展示在时间中流动的事物;可以穿插,也可以倒叙;可以回忆过去,也可以展望未来。这就给文学带来了反映广阔的世界和丰富的心理现实的可能。 综上所述,文学是以语言为媒介并以语言的方式存在的一种艺术样式,语言不仅是文学作品的知觉结构,也是文学作品所蕴涵的思想、感情和人生以及自然图景等全部意义的惟一载体。文学语言在文学里具有双重的价值,一方面是作为作品意义的表现手段和材料,另一方面它自身也直接体现着某些艺术价值,这些艺术价值是文学作品全部构成因素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由于文学语言在文学中的地位及其特点,深刻地影响到了文学的特殊性,文学的所有特殊性都与文学语言有关,文学语言甚至直接决定着文学的某些特性。这些认识告诉我们,“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的命题是有充分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