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摩擦与应对策略
发布时间:2023-05-26 09:05:28浏览次数:24中美贸易摩擦与应对策略近年来,随着国际产业转移和中国快速融人生产全球化和产品内国际分工,中美双边贸易不平衡快速扩大,美国新贸易保护主义借机抬头,针对中国的各类贸易救济诉讼不断增多。因此,分析中美贸易不平衡及中美贸易摩擦的发展趋势及其影响。对世界经济大变革背景下,进一步发展中美贸易是十分必要的。一、中美贸易不平衡的新趋势(一)货物贸易顺差是中美贸易顺差的根源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中美贸易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尤其是 20 01 年中国加人 WTO 以后。根据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的统计数据.在近 20 年的中美贸易中,呈现美国货物贸易逆差.美国服务贸易顺差,美国总体贸易逆差的态势。而服务贸易方面,美国对中国一直保持顺差.但由于服务贸易规模较小,并不能扭转美国总体逆差的状态。伴随着中美贸易增长,中美贸易顺差由 1990 年的 110 亿美元左右增加到 2001 年的 831 亿美元左右。2011 年美国对华货物贸易逆差达到 2954.22 亿美元,高于美国对其他贸易伙伴的贸易赤字。尽管同期内美国对华货物出口也在扩大。但增幅低于从中国的货物进口增长。因此,造成了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上升。从服务贸易看,2011 年美国对华服务贸易顺差较上年上升了 19.8%,达到 134亿美元。值得注意的是,在双边货物贸易的统计上。中美统计数据存在差异。美方统计的对华逆差高于中方统计的对美顺差。然而,无论采用哪种统计,中美贸易不平衡带来的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增强。中美双边贸易摩擦加剧。使得中国在对外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是不毋容置疑的。
(二)按商品类别中美贸易商品结构存在失衡按联合国“标准国际贸易产品分类”( SITC)方法,贸易品分为 10 个大类。尽管中美贸易顺差逐年加大,但在初级产品上中国存在逆差。具体看,逆差主要来自饮料及烟类,非食用原料(燃料除外),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动、植物油脂及蜡,化学品及有关产品。从中美贸易商品结构看。中美贸易顺差商品多是加工贸易品。通过比较 SITCl0 类产品的中美贸易可以发现,第 1、2、3、4、5 类均为逆差。第 0,6、7、8 和 9 类产品处于顺差,其中顺差最大的是第 6、7 和 8 类产品,分别为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产品及其制品,机械及运输设备和杂项制品。这三类产品的贸易顺差之和占中美贸易顺差总额的比例超过 90%。其中,第 7 类产品主要集中在电子储存器、无线电传送器、录音机及配件、数字挖掘机,占该类产品中美贸易顺差的 55%左右;第 8 类产品集中在玩具、木制家具、皮鞋、运动鞋和运动用品。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在这些产品的生产链中处于产业链的末端,在该类产品的加工和组装工序环节具有比较优势.因此可以从东亚生产网络成员进口中间品、半成品,加工成制成品后再出口美国。二、中美贸易摩擦频发的特点时至今日,美国已成为世界贸易中贸易救济力度最大、贸易救济措施种类最多、贸易救济制度构建最严密的国家。随着美国对外贸易收支状况的持续恶化及中美贸易顺差的扩大,中美贸易格局和利益分配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美国国内新贸易保护主义势力逐渐抬头,中美贸易摩擦频繁,美国对华贸易保护对象从具体产品、企业、产业等微观领域向政策、制度等宏观领域转变的趋势非常明显。(一)美国重要对华贸易救济措施
2006 年美国抛弃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采取反补贴调查的传统,开始对华启动反补贴调查(即铜版纸反补贴案)。反补贴措施属于 WTO 规则允许限制进口的贸易救济措施.目的是纠正别国的政府补贴使其出口产品获得的不公平优势。中国长期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典型特征是政企不分、政府干预企业经营管理、企业获得政府的补贴。对此,在美国对华发起首次反补贴调查前,通常认为,使用替代国价格作为其国内销售价格而计算得出的倾销幅度。已经对可能存在的政府补贴进行了纠正.因此无必要再进行单独的反补贴调查。但是,在中美贸易不平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由于一些中国出口产品与美国产品出现了竞争。反补贴这个限制进 El 的工具,就被美国国内利益集团利用起来。中国涉案产品一方面被以替代国的方法计算倾销幅度,同时又被核算补贴利益。与反倾销调查对象具有明确具体的单个产品或企业不同的是,反补贴调查对象是整个行业,以及涉案行业的上下游企业、产业链。因此,反补贴调查开始后.我国涉案产品全行业的出 El 竞争力将减弱、出口量也会下降。目前,我国政策体系和国际惯例与规则存在一定差异,与贸易有关的产业政策涵盖出口退税、财政、价格、外汇金融等各个领域,主要目的是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科学发展。这一政策支持体系和标榜倡导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的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政策差别明显,这就导致美国对我国贸易救济从原来的产品、企业层面升级至行业、政策层面。(二)双反调查成为美国对华贸易救济措施的主要方式一般认为。反倾销、反补贴叠加使用与 WTO 禁止“双重征税”原则之间存在矛盾,因此“双反”措施的合法性是可质疑的。但在贸易实践中,美国依据政府对法律的解释权而自由裁量,我国出口企业在应诉时无法找到可操作的应诉规则,因此在应诉过程中不断受挫。
“双反”措施虽然在立案时将反倾销、反补贴分别进行。但在调查时却予以合并,或者是在同一时段进行。并且终裁结果同时发布。这使得我国被诉企业要在同一时间内同时应诉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结果是应诉工作量加大、协调复杂、胜诉难度加大。三、结论中美贸易不平衡使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风险。也蕴含着中美双边贸易摩擦不断加剧的矛盾。从最初的反倾销措施(单一的反倾销)发展到反补贴措施(单一的反补贴)、“双反”措施(反倾销反补贴并用,令中国遭遇双重贸易壁垒),不仅意味着在中国对美贸易顺差呈现上升趋势的背景下.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升级,而且存在引发针对中国产品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滥用的潜在可能。中美货物贸易顺差是中美双边贸易不平衡的根源。从贸易结构看,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SITC0 类)进口产品所占比重比较低。中方保持着对美贸易顺差。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产品及其制品(SITC6 类)和机械及运输设备(SITC7 类)产品上,中方具有比较大的贸易顺差,而且进 El 比重比较大。因此,进一步扩大 SITC6 类和 SITC7 类产品进口规模,发挥其对相关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具有改善中美贸易不平衡状况和减少中美双边贸易摩擦的双重效果。此外,从中美贸易实践看,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双反”等政策措施灵活,而且自由裁量权较大。这些贸易救济措施在抵消倾销、补贴和知识产权侵权对中美双边贸易的不利影响的同时,存在被企业、政府滥用的倾向,而且已成为限制中国对美出口的重要贸易壁垒。因此,必须深入探究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双反”发起与裁决的影响因素、实施的必要条件、对出口企业战略决策和两国公共利益的影响,保障其程序的透明与公正,维护我国出口企业的正当权益.减少和消除中美贸
易的扭曲现象。参考文献:〔1〕易波:《反倾销对中国出口影响的实证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1 年第 4 期。〔2〕胡君茹、卫旭东:《中美动力机械及设备产业内贸易实证研究》,《国际商务研究}2011年第 6 期。〔3〕白巴根:《对“转型经济国家”的反补贴调查与补贴的认定以美国对中国出口铜版纸反补贴调查为例》,《太平洋学报)2012 年第 1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