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发布时间:2023-04-29 10:04:28浏览次数:114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如何在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落后国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前无古人的极具挑战性的艰难事业,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只能依靠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人民的智慧进行不懈的努力。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经历了一个从先搞工业化建设再一举过渡,到建设和改造同时并举、逐步过渡的发展变化过程。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初步形成了关于“转变”的思想。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了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思想 。毛泽东曾经谈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全国胜利以后,大约还需要经过 10 年、15 年或 20 年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伴随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在 1951 年前后,党内基本现成了先用三个五年计划搞工业建设、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共识。1952 年 9 月 24 日,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的会议上说,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 10 年到 15 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 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这个期间,毛泽东已经开始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制定,刘少奇、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也都论及了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大致设想。1953 年 6 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12 月,在毛泽东亲自修改审定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形成了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准确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至此,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最后确定下来了。 1954 年2 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政治局确认的这条总路线。同年 9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把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重任务,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总路线。它以“一化”即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以“三改”即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两翼”。“一化”为“三改”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三改”为“一化”创造必要的条件,二者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有 机统一。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我国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建国初期,毛泽东在谈到我国工业情况时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 ,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教育、科技和文化也很落后,文盲半文盲占 90%。只有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发展生产力,才能建立和巩固现代化的国防,才能为社会主义改造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才能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才能改变国家贫穷落后的面貌,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可以说,不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没有国家的真正的独立和富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由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和斗争的发展决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及土地制度改革在全国完成以后,国内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资本主义企业同国营经济、国家经济政策之间,资产阶级与本企业职工、全国各族人民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明显。只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个矛盾才能解决。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不利于发展多种经营和举办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限制了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工业化对粮食与工业原料日益增长的需要。同时,个体农民,特别是贫下中农,由于缺少土地之外的其他生产资料和资金,为了生产和生活,被迫重新借高利贷和出卖土地,两极分化会随时发生。个体手工业和农业的情况相类似。因此,通过合作化道路把个体手工业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也是十分必要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关于如何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基本指导方针,它适时地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迅速发展国民经济、尽快变农业国为工业国、摆脱贫困、彻底消灭剥削制度的强烈愿望与意志。过渡时期总路线充分考虑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第一,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新中国成立以后,尽管工业落后的面貌并未根本改变,但是党和人民经过三年的努力,已使国民经济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恢复到或超过历史上的最高水平。国家已经掌握了重要的工矿企业、铁路、银行等国家的 经济命脉。国营企业的社会生产力相对先进、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强烈、劳动热情高涨。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已经表现出了超过其他经济成分的优越性,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居于强大的领导地位,这为我们实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第二,广大农民走互助合作的强烈要求。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农民彻底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获得了梦寐以求的土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农业生产之中,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的生产力。然而,面对生产发展的进一步需求以及减少和抵御自然灾害等风险,广大农民有着走互助合作道路的现实要求。党总结这些经验,提出了发展互助合作的形式,一方面可以避免农村重新出现两极分化的倾向,另一方面可以引导农业向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加速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第三,工商业发展有必要纳入到国家的整体进程中来。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为保护和帮助私营工商业克服生产、再生产的发展困境,采取了一些临时的、必要的措施。经过实践检验,这些做法不仅有效地调动了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而且还可以对私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进行必要的限制,使之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许多私营业主也愿意接受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进行改造。第四,当时的国际形势也有利于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新中国成立以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帝国主义国家不承认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图在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并通过军事包围的方式扼杀新生的力量。然而,以苏联为领导的社会主义阵营发展势头良好,为我国向社会主义转变提供了借鉴、指导和帮助。历时三年的朝鲜战争挫败了西方帝国主义的嚣张气焰 ,也使世界的整体局势趋向缓和。这些有利的国内和国际条件,使我们在完成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程中增强了信心。毛泽东适时地分析了国内外的发展变化及趋势,及时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开展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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