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互变规律
发布时间:2023-04-29 10:04:16浏览次数:113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要掌握这一规律,首先要了解事物的质、量、度。一、质、量、度1、质质是使事物成为它自身并使它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一种内在规定性。认识事物的质有重要意义:认识质是认识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质,才能把不同的事物区别开来。2.量量是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等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认识量有重要意义: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在认识质的基础上,只有认识了量才能对实践进行准确、具体的指导;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是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的重要任务。3.度度是事物保持其性质不变的量的限度。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度,超出事物的度,一物就要变成他物。认识度有重要意义:认识度才能准确地认识事物的质;认识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在实际活动中掌握适度原则,才能防止过和不及。二、量变和质变1.量变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2.质变质变是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根本性质的显著的变化,是事物连续性的中断。质变也有两种基本形式: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区分量就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展。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的程度,具备了质变条件,就要适时抓住时机促成事物的质变。第三,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并不是事物变化发展的终结,新出现的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永不停息地变化,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 。量变质变量变质变无限发展,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产生,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三、质量互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质量互变规律对于实际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1.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树立远大的革命目标和埋头苦干的精神结合起来;在一切实际工作中,必须把勇于改革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2.在个人品德修养中,必须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对坏事要防微杜渐,对好事要日积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