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企业会计政策中的税收筹划
发布时间:2023-05-25 09:05:24浏览次数:23论我国企业会计政策中的税收筹划摘要:本文介绍了会计政策、税收筹划等相关概念,并论述了企业在会计选择中税收筹划的方法。关键词:会计政策;税收筹划;选择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日益成为企业理财或者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又称为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履行法律义务的前提下,运用税法赋予的权利,通过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节约纳税的一种方法和手段。税收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而是以税法为依据,做出缴纳税负最低的选择。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减少企业的纳税成本,谋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遵循的原则以及企业运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可选择性,会计政策可以分为强制性的会计政策和可以选择的会计政策,其中,强制性的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必须遵循的会计政策,不受税收筹划的影响;可以选择的会计政策是指需要会计人员根据职业判断来选择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选择是指根据企业的具体环境,在国家既定会计规范的指导下,对可供选择的会计原则、程序和方法进行分析比较,选择最能恰当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核算方法的过程。在税收筹划中,会计政策的选择的税收约束主要有: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要达到递延纳税,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的效果;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缩小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少纳税的目的;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下面通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几个有代表性的会计政策的选择来讨论企业如何筹划纳税,以期取得税后利益最大化。二、税收筹划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一)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有所发展,不仅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收入,也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在经济资源有限、生产力水平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收入的增长、生产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二)税收筹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所以税收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纳税人的既得经济利益,与纳税人的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相背离。这就要求纳税人认真研究政府的税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针对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找到能够为自己所利用的途径,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三)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国际间的税收制度的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地区间、
部门间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我国目前宏观控制的主要内容。三、会计政策选择中进行税收筹划的原则1.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不仅要充分考虑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也要顾及企业外部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2.以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政策为导向,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发展目标,都有其达到目标所采取的政策。可以说,会计政策选择中的税收筹划是完成企业目标和贯彻企业政策的一种手段。3.企业应当根据自己怕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会计政策一经确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更。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在法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自身的纳税支出并获得最大的节税收益。4.会计政策选择应注意整体的协调。由于不同会计政策的作用点、作用方向和作用程度不同,进行组合性会计政策选择,应以企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筹划的条件和因素,权衡会计政策选择的利与弊,选择可能使企业税负并非最轻但却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会计政策一经确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更。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在法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自身的纳税支出并获得最大的节税收益。为此,企业一般是通过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法和递延纳税期这两种方法来获得节税利益。四、会计政策选择中的税收筹划方法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摊销中的税收筹划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因此,折旧或摊销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我国会计制度允许使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方法中的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由于折旧方法不同,各年的折旧额也不同,使各年的所得税在数额和时间上产生了变化。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考虑不同的折旧方法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即所取得的税收筹划收益如何。加速折旧方法,由于前期折旧额大,后期折旧额小,就递延了一部分的所得税款,相当于从国家那里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因此,相比较而言,采用加速折旧法提折旧是一种有效的节税方法。另外 ,企业财务制度虽然对固定资产折旧或摊销年限作了分类规定,但仍有一定的弹性。对没有明确规定折旧或摊销年限的资产可尽量选择较短的年限,以尽快将固定资产折旧提完,将无形资产价值摊销完,这样也递延了税款。2.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中的税收筹划《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计提八项资产的减值准备项目。企业
不得刻意多提或少提减值准备。目前税法对各项减值准备允许扣除的限额并无具体的规定。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应及时,灵活地计提各项减值准备。从而增加计税时的可扣除金额,以获得尽可能多的节税利益。对于那些由于经营情况变化如原材料价格上涨、投资的股票债券升值、子公司业绩的提升等原因引起相应准备的冲回,仍将按有关会计准则处理,并将冲回的准备计入当年的利润。3.存货计价方法的税收筹划存货的发出计价,税法允许按实际成本或按计划成本计价。同为实际成本计价又有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和个别计价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通常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选择后进先出法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相对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的目的;反之,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计价,才能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则应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以避免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安排资金的难度。4.职工工资的税收筹划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工资的办法有两种:一是计税工资办法,发放工资总额在计税标准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另一种是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在两种办法可供选择的情况下,位于内地或效益不佳的企业可采用第一种方法,位于沿海或效益较好的企业可采用第二种方法,尽可能把职工工资控制在应纳税所得额可扣除的范围内。5.长期投资核算方法选择中的税收筹划《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长期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这取决于投资比重的大小以及前者对后者实际影响力控制权的大小。但在会计政策选择中,仍有一定的选择空间。如果被投资企业先盈利后亏损则选用成本法。而先亏损后盈利则选用权益法。尽管两种方法纳税数额相同,但纳税时间的不同可以为企业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权益法下递延利润的做法相当于企业从政府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例如,Z 省的两个自然人在 S 省某市设立发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注册资本 8000 万元。公司在将所购 1 亿元土地“五通一平”(开发成本及费用约 1000 万元)之后,土地市场评估价格已上涨到1.4 亿元。现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欲得到该宗地块,如果直接向甲公司购买,则甲公司应纳税款为:营业税=(1.4 亿元-1 亿元)*5%=200(万元)土 地 增 值 额 =15000-10000-600- ( 10000+600 ) *5%-180-275-
(10000+600)*20%=1295(万元)土地增值率=1295/13705=9.45%土地增值税=1295*9.45%=388.5(万元)企业所得税=(15000-10000-600-180-320-275-388.5)*33%=1068.045(万元)乙公司应缴契税=15000*3%=450(万元)鉴于此项交易中较重的税负,有位人士为双方设计了一个“纳税筹划”方案:由乙公司及乙公司的大股东(系一自然人)按经评估后的甲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1.1 亿元(含土地评估增值 5000 万元)受让甲公司的全部股权,甲公司变更股权后持续经营,并在新股东的主导下进行后续的房地产开发。该人士称:甲公司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股东时,按“财税字 [2002]191 号”文之规定,无需缴纳营业税;另一方面,乙公司及其大股东系通过收购其股权间接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而不是通过资产买卖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甲公司无需为土地增值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谓“一举两得”。交易双方遂依计而行,并一次性支付完交易价款,在变更股权的同时,甲公司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从 1 亿元调为 1.5 亿元,差额部分记入“资本公积”。甲公司经过两年房地产开发、销售,在清盘时进行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清算时,地价成本均按 1.5 亿元计算。五、在税收筹划中,会计政策选择应注意的问题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进行筹划时,应注意会计制度中对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远远不止以上所列的这些,企业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进行筹划。但企业在为税务筹划制定或选用会计政策时,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必须贯彻国家的要求,遵守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利税法。税收筹划的一大特点就是合法性,不能为了少纳税而在选择时违反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第二,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政策。应以企业经营目标和政策为导向,会计政策的选择应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理财环境相结合,即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应考虑行业特点、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内部管理、企业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等多种因素,不能把税收筹划作为唯一目标。第三,会计政策选择还应注意整体的协调。会计政策选择不是个别而是整体性的选择。由于不同会计政策的作用点、作用方向和作用程度不同,进行组合性会计政策选择,使期限既能最恰当地表达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又能与企业整体目标相协调;既以节省税收数额作为标准,还需要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应以企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筹划的条件和因素,权衡会计政策选择的利与弊,选择可能使企业税负并非最轻但却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参考文献:[1]朱爱国.会计政策选择中的税收筹划.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0.[2]梁丽珍.谈税务筹划会计政策的运用[J].财会月刊(会计),2001.[3]李丽.税收筹划如何应用会计政策[J].鲁行经院学报,2003.[4]刘耀华.会计政策选择与税收筹划[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5]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6]周铁军.会计政策选择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J].财会审计,2007.7.[7]王大义.基于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研究[J].经济师,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