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竞争市场的特点与评价

发布时间:2023-06-17 13:06:30浏览次数:37
完全竞争市场的特点与评价摘要:完全竞争市场是一种建立在许多假设条件基础上的市场类型,研究完全竞争市场类型理论可以为我们研究其他市场类型的效率提供借鉴。关键词:完全竞争市场 市场类型 借鉴完全竞争市场,是在《西方经济学》的研究中从现实的市场经济中抽象出来的,是一高度抽象化、理想化的市场理论模型,现实中并不存在这样的市场。既然生活中并不存在这种市场,为什么还要研究它?这是因为通过对完全竞争市场的抽象化分析而得出的结论,在把条件放宽的情况下,此结论也大体适用于现实的市场。一、完全竞争市场概述(一)市场上有很多买者和卖者由于市场上有为数众多的商品需求者和供给者。他们中的每一个人的购买份额或销售份额,相对于整个市场的总购买量或总销售量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好比是一桶水中的一滴水。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买与不买,或卖与不卖,都不会对整个商品市场的价格水平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消费者或每一个厂商都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对市场价格没有任何控制力量。(二)资源的完全自由流动当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所有资源都可在各厂商和各行业之间完全自由地流动,不存在任何障碍。这样,任一资源都可及时投向能获得最大利润的生产。(三)市场上每一个厂商提供的商品都是同质的在消费者眼里,产品没有任何差别,完全同质,完全可替代。(四)信息是完全的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所有与产品相关的信息都是完全公开的,不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的不完全。二、完全竞争市场的特点(一)市场上有大量的购买参与者。在市场上有大量的参与者,从而任何买者或卖者都无法具有市场力量,无法改变既定的市场价格,只是价格接受者, (二)同一行业中的每一个厂商生产的产品是完全无差别的。这里的完全无差别的商品,不仅指商品之间的质量完全一样,还包括在销售条件、商标、包装等方面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对消费者来说,购买哪一家厂商的商品都是一样的。如果有一个厂商提价,他的商品就会完全卖不出去。当然,单个厂商也没有必要降价。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单个厂商总是可以按照既定的市场价格实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相对来说是很小的销售份额。(三)厂商进入或退出一个行业是完全自由的。厂商进出一个行业不存在任何障碍,所有的资源都可以在各行业之间自由流动。这样,各行业的厂商规模和厂商数量在长期内是可以任意变动的。但是在短期内,厂商规模和厂商数量仍然是不可变的。(四)市场中每一个买者和卖者都掌握与自己的经济决策有关的商品和市场的全部信息。这样,市场上的每一个消费者或生产者都可以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完全的信息,确定自己的最优购买量或最优生产量,从而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而且,这样也排除了由于市场信息不畅通而可能产生的一个市场同时存在几种价格的情况。显然,理论分析上所假设的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是很严格的。西方学者承认,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完全竞争的市场是不存在的,通常只是将某些农产品市场看成是比较接近的市场类型。我们之所以要对这一理论上抽象的市场进行分析,是为了理论体系的完整和加深对非完全竞争市场的理解。三、完全竞争市场的评价完全竞争市场用一个高度抽象理想的经济模型来分析市场经济的现实是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模型中存在很多不符和实际的假设条件和结论。(一)让我们先从模型本身来浅析首先,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条件是很苛刻的。如:“厂商生产的产品是同质的”,在市场上不同厂家的产品具有不同的品牌、包装,故不存在同质产品;“资源完全自由流动”,现实中存在着法律壁垒、政府的特许、厂商对生产资源的独占及自然垄断等都限制了厂商进入超额利润的行业,因而资源不能及时流向具有经济效率的行业。其次,任一厂商都按照 MR=MC,不论是短期还是长期。事实上,在现实企业的经营生产中,厂商并不是按照这一准则来安排生产的,而且,厂商往往并不知道自己所面临的需求曲线和成本曲线的具体形状,也不知道自己的生产函数和成本函数,因而无法按照MR=MC 的准则来安排生产。第三,即使按照 MR=MC 来安排生产也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利润。在企业的生产决策中,决策者的行为并不一定是理性的。在社会大生产中,由于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致使经营者并不以所有者的利益最大化作为经营理念,使得“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受到挑战。第四,对“U”形的 LAC 曲线的质疑。只有当 LAC 曲线的形状为“U”时,LAC 曲线才能和价格曲线相切于 LAC 曲线的最低点。然而,实际情况表明,在许多行业中,LAC 曲线不是“U ”形的,而 是“L”形的。既然如此,在相当大的产量范围内,都属于规模报酬不变阶段,厂商的 LAC 曲线的水平线段与水平的价格线重合,无法找到相切之点,故也就不存在长期的均衡点。(二)现实的市场中存在很多使市场机制“失灵”的因素只有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看不见的手”才能充分起作用,然而有一些现实因素使某些行业无法达到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如规模报酬递增会带来自然垄断,垄断虽具有经济上的必然性,但同时又具有经济上的不合理性,表现在降低社会福利,在垄断所形成的均衡条件下,其均衡产量低于有效规模的产量,其均衡价格高于边际成本,造成了无谓损失三角形,产生寻租现象。外部性使个别生产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产生差额,这个差额可能会导致社会利益的损失,也会产生“市场失灵”,自由市场制度一方面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但另一方面靠自身的力量却不可能消除外部性这个缺陷,因此,要借助市场机智以外的力量予以校正和弥补。市场规律对公共物品的供给调节作用甚微,这是由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它性决定的,故来自公共物品的利益并不归属某些个人“私有”的财产权利,这样,在市场交换原则下,公共物品的交换行为难以产生,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联系由此中断;虽然存在市场需求,但却没有市场供给。例如,很难想象个人会投资于海上灯塔这样的设施,因为投资者无法从收益者那里得到补偿,因此提供公共物品的任务只能由政府来承担。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至上的经济,然而,消费者要作出效用最大化决策需要掌握全面、准确、充足的信息。但获取信息是存在成本的,这会迫使消费者作出非最优决策。同时信息具有公共品的特性,容易被搭便车,因而私人市场提供的信息总是不充足的。四、总结总之,要放宽市场准入,推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在不影响规模经济的原则下,重组高垄断行业;制定和完善《反垄断法》,使监管部门有法可依、依法监管,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众参与度,实行价格听证;从微观层面,如市场竞争格局、市场竞争公平与否等方面进行规范。对于市场无法提供的纯公共物品,应完全由政府来提供:如国防,基础理论科学研究,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准公共物品,由政府和市场混营的方式共同开发建设和经营,积极引进民间资金和外资,按照“谁引进、谁消费”、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大力提供公共品,同时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政府的行政性垄断;同时要改革公共品供给的决策程序,使其由“自上而下”转向“自下而上”,建立有内部需求决定的供给机制。参考文献:[1]张乃根.经济学分析法学.上海三联书店,2019.3.[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89-93.[3]李铭.市场营销管理.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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