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8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答案
发布时间:2023-07-23 09:07:29浏览次数:57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 网教 专 业: 行政管理 课程名称【编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9082】 A 卷大作业 满分:100 分一、论述题(任选一题作答,共 50 分)1.试论述行政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答:1.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基础性规范”,是产生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 ;行政法的具体规则和原则以行政法基本原则为指导,反映和体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能违反行政法基本原则或与之相抵触。 2.行政法进行原则是一种高度抽象的,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精神贯穿于行政法的具体规范中,该精神浸透着相应的基本价值观念。 3.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普遍性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整体的宏观调整、规则;1)行政法执法者在使用行政具体规范调整特定行政关系时,必须受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2)必须将基本原则的精神与具体规范所确立的具体行为结合起来,行政法通过这种法意与法则的适用结合法的整体功能和目标得以实现。 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指导、调整整个行政法行为,而且指导和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为;1)行政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都要体现和贯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行政法基本原则对立法的指导和调整是其在执法中得以实现的保证;3)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和规章,都需受行政法基本原则和指导; 5.行政法基本原则不仅对行政法的立法、执法起宏观指导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这也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1)行政法基本原则一般不直接调整和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2)但是,在某些缺少行政法具体规则的调整的情况下,或者法律给行政主体或行政争议处理机关留下较广泛的自由裁量余地时,行政行为的实施或行政争议的处理就要直接受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拘束,即直接根据行政法基本原则作出相应行为和裁决相应争议。二、案例分析(任选一题作答,50 分)- 1 -
1.张某与王某于 2002 年结婚,婚后没有生孩子。2004 年春节过后,夫妻俩决定生育,于是到所在辖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办理了准生证,2005 年 6 月 1 日小孩出生了。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两位工作人员声称张某夫妇违反了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决定罚款 2000 元。张某夫妇拒绝接受罚款。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声称:市计生局已于 2004 年 9 月 12 日发布通知,该通知规定:“凡在 2004 年元月以后至该通知发布期间办理的准生证,统归无效…”。2005 年 7 月 1 日,张某夫妇提起行政复议。问题:(1)张某夫妇是否有权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25 分)(2)张某夫妇在对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时,是否有权一并对市计生局于 2004 年 9 月 12 日发布的通知提起复议?为什么?(25 分)答:(1)张某夫妇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按照《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本案是张某夫妇对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服。(2)有权一并对市计生局于 2004 年 9 月 12 日发布的通知提起复议。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不合法的,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