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参考解析

发布时间:2024-09-14 10:09:58浏览次数:12
2007 年四川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申论》试卷满分:100 分时限:150 分钟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2.作答参考时限:150 分钟。其中阅读资料 40 分钟,作答 110 分钟。3.申论各题均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作答,准考证号须用 2B 铅笔填涂,答题须用蓝、黑色墨水笔(圆珠笔)作答,在回答问题中,不得使用本人姓名,答题中凡出现本人姓名者作违纪处理。二、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如下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1、概括阅读资料的主要内容,要求:全面,准确,条理清楚;限 200 字内。(20 分)2、假设你是某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所在的城市也开始出现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并由此引起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争议。因此,领导要求你以政府工作部门名义给市政府起草一份如何处理本市电动自行车问题的解决方案。要求:完整、简明、条理清晰,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限 500 字内。(30分)3、结合阅读资料,就如何看待部分城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自选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议论文,说明你的看法。要求: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顺畅,限 800~1000 字内。(50 分)三、阅读资料1.从 1995 年清华大学研制出第一辆轻型电动车起,短短十年间,我国从无到有,已发展成全球最大的电动车产业。2006 年,全国 2000 家电动车企业共生产了 1920 万辆电动车,出口 300 多万辆,实现产值约 400 亿元,利税超百亿元,相关领域就业人口 100 多万人。目前,中国轻型电动车的产销量占全球的 90%以上,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动车生产、消费和出口国。以电动自行车为代表的轻型电动车使用简便,与其他机动车互为补充,减少了道路拥挤,比普通自行车快、省时、省力,花费少,效率高。由于消费者的青睐,市场需求量大,轻型电动车产业以每年 80%的速度增长。预计到 2010 年,轻型电动车的产量将达 3000 万辆。出口量达 500 万辆,总产值达 1000 多亿元。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泉认为,作为体制和市场夹缝中生存的新兴产业,电动车一开始就受到激烈竞争的市场洗礼,技术创新速度明显快于其他领域,驱动技术,电池技术,控制技术,充电技术,能量回收技术等已领先国外 4~6 年。2.2002 年 8 月,北京市公安局发出通告,规定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2005 年底,北京又发通告,允许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2003 年 8 月,温州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市区行驶;2005 年,珠海市人大通过条例,从当年 7 月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2005 年 8 月,太原、福州、武汉、南宁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2006 年厦门、广州、海口宣布禁行电动自行车。2007 年 1 月 1日起,常州市民新购的电动自行车,不能获得公安部门发放的牌照,电动自行车车牌证有效期 5 年,到期一律作废……。出台“限电”政策的当地政府及政策的支持者们有他们的解释和理由:电动自行车正逐步“轻摩化”,驾驶员大部分未接受过正规培训,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跟自行车、行人一起跑,很不安全!对于电动车是否环保的争论上,电池是争议所在的焦点。“禁电”者认为,尽管电动车不产生污染,但它自身的电池就是一个污染源。3.2006 年 11 月 15 日起,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对此类车不予登记发牌。按照规定,广州交警将对违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 15 天纠正教育;从 12 月 1 日开始,在广州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处罚。据记者了解,当天被查扣的车辆多达 700 多辆。相关市民出行调查显示,78.4%的受访者认为广州目前的交通状况不适合电动自行车通行;70%的受访者认为“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有助于缓解广州市的交通压力”;只有 5.6%的受访市民表示“禁电”影响较大。海珠区客村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李银花在 9 月份攒钱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没想到两个多月后这辆车在广州就没法出门了。昌岗中路一个快餐店送外卖的职员朱先生非常反感:“以前我用电单车送,速度很快,也很轻松,现在只能用自行车了。”他觉得为什么政府不替他们这些生活在低层的人着想。类似朱先生这种想法的市民为数不少。 4.新华网 2006 年 12 月 7 日报道,发展轻型电动车,已成为国家发改委节能中长期规划中交通节油的重要议题,轻型电动车的“零排放”和“零污染”特征成为我国“绿色交通”的范例。美国电子电器工程师协会的专家在考察了中国的轻型电动车产业后,撰文指出:这将成为中国“新工业文明”赶上发达国家一次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5.目前,我国轻型电动车行业执行的还是国家 1999 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例,受当时技术条件和对产业发展认识所限,该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速度、重量做了较为保守的规定,比如规定时速不超过 20 公里、重量不得大于 40 公斤、宽度不可超过 30 公分等,而新标准至今未能出台。由于国家标准滞后,我国轻型电动车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陷入了无所适从的尴尬境地。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市场上根本卖不掉;而越是超标超重的产品,越受老百姓欢迎。据中国自行车工业协会估计,2005 年,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量近 1000 万辆,有近一半左右的产品都是“违规产品”。6.根据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估计,广州电动自行车有 30 万辆,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就有 20 多家,从业人员 3000 多人,年产量 35 万辆,产值 4 亿元。“禁电”令使得这 20 万辆电动自行车一夜之间成为废品。对于“禁电”令造成的损失,广州市交警支队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都没有同意过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也不允许上路,因此对市民手里的电动自行车不予补偿。市民可以把车辆的电池拆掉,脚踏可以使用。7.浙江和广东一样也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大省,记者分别致电杭州、绍兴、湖州嘉兴等多个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询问将来会否禁止电动自行车,得到明确答复都是一致的,不会。杭州交管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发展迅速,虽然对交通管理造成较大的压力,但的确方便了市民。他指出,只要按照统一交通法规来约束,电动自行车对交通拥堵会起很大的缓解作用。他还指出,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浙江一大产业,生产企业几乎全都是中小私营企业,一向重视中小私营企业发展的浙江各地方政府不可能做出损害自身利益,又遭到民众反对的事情。2005 年初浙江省自行车协会向浙江省公安厅调查得到的各种交通工具伤亡数据显示,2004 年浙江省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为 7549 人,受伤 5 万多人,其中机动车事故死亡 3731 人,占 49.42%;受伤 29884 人,占 60.36%。自行车死亡 1194 人,占 16.54%;受伤 7146 人,占 14.43%。电动自行车,死亡 129 人,占1.79%;受伤 1660 人,占 3.35%;他还提出,电动自行车也可以和汽车一样上保险,减少安全问题带来的损失。对杭州许多钟点工、快递员而言,电动车现在是他们重要的谋生工具;而对普通上班族来说,电动车也是他们目前选择的最流行的交通工具。来自杭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所的消息说,今年至今,杭州城区电动自行车月平均上牌量将近 1.3 万辆,目前杭州城区的电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 100 万辆。8.人民网 2005 年 6 月 3 日报道,为有效监管电动车废旧铅酸蓄电池,遏制其对环境的污染,昆明市环保局近日出台了《关于电动自行车入市环境保护备案登记材料的公告》,公告要求:经销商要向环保部门提交销售申请、生产企业委托经销协议、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营业执照、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外,还必须提交和办理:经销商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电池生产企业的废旧电池回收、处置协议;履行废旧电池回收,处置协议;进行废旧电池收集、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异地转移处置废旧电池的,须提供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所建立的转移渠道说明材料,以及转运单位可以转运危险废物的资质证明材料。云南省的电动车经销商和负责在昆明收集、处理处置废旧电池的单位由省环保局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外省的也必须要求有当地的省级环保部门出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果废旧电池需转移到异地的则必须向省环保局申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9.法律人士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58 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这就是说,广东省政府批复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规定,显然与国家交通安全法相违背;同样,若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而下发“禁电单”,那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也明显与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违背。10.据统计,2006 年 1 月至 5 月,广州市区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 49 起,伤亡 56 人。这一数字被许多媒体引述,用以证明“禁电”的必要。而据广州市政府网站发布,今年同期广州市共发生交通事故3771 起、伤亡 5206 人,可见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在事故总数中所占比例不过 1%左右。对于制造了 99%交通事故的其他交通工具,广州市政府表现出了足够的宽容和耐心,对于电动自行车似乎也应该 如此。11.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后不久,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向国家信访局递交了一份有万人签名的意见书,对广州市禁止电动车上路的行政行为表达意见。意见书指出,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有着与自行车一样的法律地位,《交通安全法》并未赋予地方政府禁止其上路的权力。这份意见书一共有 110 家企业和机构盖章,有 9133 人签名支持。记者在该协会看到,在近万人的签名中,个体户、工人、普通职员,学生和一些车商是主体。12.某网民表示:“我赞成禁止电动自行车,抛开大道理不说,我身边骑电动车出事的太多。他们还常常骑上人行道,到处乱窜,有时从背后忽然冲过来,刹车也经常刹不住。以至于我上班步行或骑自行车,看到电动车冲过来就赶快躲。我觉得这么危险又这么容易普及的交通工具应该禁止。”13.清华大学教授伦景光认为,在石油资源日益紧缺的形势下,中国已不完全具备走发达国家当年产业发展道路的条件,但可以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轻型电动车发展之路。一辆摩托车 6~8 年使用期需耗油 1.8 吨,如果全国的摩托车全部换成电动车,则可节油 1.5 亿吨,即每年可节约 2000 多万吨,发展电动车已成为我国节约型交通的必然选择。14.一位市民说“城市道路是社会的公共资源,在当今公交服务严重不足(速度慢、费用较高)的情况下把这种资源只让给有钱买车的人,而剥夺广大中低收入群体使用道路资源的权利,就是把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全部让给高收入的少数人,这无异于劫贫济富。”15.2006 年 12 月 7 日温州日报报道:镜头一 11 月 29 日早晨 6 点 35 分,胡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市区雪山路由西向东行驶,途经金田一村酒店附近地段时,与一辆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事故中身受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为女性,大约 40 岁左右,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据市交警介绍,在该辖区已发生的众多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中,有 8 起造成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镜头二 9 月 22 日晚上 10 点多,江西人胡某和侄子一人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从双屿镇驶往温州家电市场。途经双南线温州家电市场口地段时,逆向行驶,与迎面驶来的小货车发生碰撞。胡某在事故中受重伤,经医院抢救后脱离危险,他的侄子也受了轻伤,两辆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设有中心花坛隔离带的道路上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16.“现在电动车质量问题很多”,市民沈小姐向记者反映,“我买的电动车质保时间是 3 个月,可到第 4 个月时。车子各个方面都出问题了,先是喇叭,车灯按钮全掉了下来,接着后视镜也掉了,后来车身还出现开裂现象。我一同事买的电动车,是自行车式的,电瓶是斜放在车子前杠上的,买来没骑多久电瓶就晃来晃去的。”据记者了解,现在南京市销售的电动车质保期基本都是 3 个月到 6 个月。很少有质保一年的,而且包退和包换一般仅为 3 天到一周,这么短的时间很难让消费者发现商品的质量问题。由于国家至今没有出台关于电动自行车“三包”服务方面的具体规定,所以使得电动车消费者处于一种很被动的境地。17.《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58 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在国家立法中,电动自行车是合法的存在,且有明确的法律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19 条对非机动车的解释,将电动自行车包括在内,请看,“‘非机动车’,是指……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三、申论要求第一题:概括阅读资主要内容。要求:全面、准确,条理清楚;限 200 字内。(20 分)第二题:假你是某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所在城市也开始出现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并由此引起社会各界和有部门的争议。因此领导要求你以政府工作部门名义给市政府起草了一份如何处理本市电动自行车问题的解决方案。要求:完整、简明、条理清晰,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限 500 字内。(30 分)第三题:结合阅读资料,就如何看待部分城市禁止电动车上路行驶,自选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议论文,说明你的看法。要求:观点明确、认证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顺畅,限 800-1000 字内。(50 分) 参考答案第一题:概括阅读资主要内容。要求:全面、准确,条理清楚;限 200 字内。(20 分)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电动车生产、消费和出口国,并保持技术领先,但电动车产业发展却陷入争议,一方面,由于电动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产品质量问题多以及电池是污染源等原因,广东等省市采取了“禁电”措施;另一方面,由于电动车方便出行、缓解公共交通、节能以及已形成规模产业,浙江等省采取了“不限”政策。电动车问题牵涉广大低收入群体利益,目前仍在电动车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监督管理等方面亟待完善,以妥善解决其发展问题。第二题:假你是某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所在城市也开始出现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并由此引起社会各界和有部门的争议。因此领导要求你以政府工作部门名义给市政府起草了一份如何处理本市电动自行车问题的解决方案。要求:完整、简明、条理清晰,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限 500 字内。(30 分)就电动车大量上路引起的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争议,作为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本着立足长远,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提出以下六条方案:第一, 完善电动车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有关部门建方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地方性法规,形成统一的电动车管理规定,规范电动车及相关产业快速、有序发展。第二,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符合电动车产业发展的新标准。传统的产业标准,无法适应电动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所以必须在速度、重量及宽度方面制定适合新形势的产业标准,以适应电动车产业发展。第三,强化培训,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员的驾驶技术与交通法规培训,提高驾驶技能,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第四,加大对电动车交通的约束与管理的力度。增加警力,严格交通执法,引导电动车安全守规行驶。第五,加强质量与环境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严格审批电动车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尤其要制定严格的电动车质量标准,并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质量的检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环保部门应加强对电动车蓄电池的生产、销售、转运及回收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第六,采取特别措施,减少事故损失。政府相关部门应建议相关保险公司创建有关电动车的新险种,使电动车与汽车一样上保险,减少安全问题带来的损失。第三题:结合阅读资料,就如何看待部分城市禁止电动车上路行驶,自选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议论文,说明你的看法。要求:观点明确、认证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顺畅,限 800-1000 字内。(50 分)参考例文“禁电”措施,得不偿失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兴的交通工具,以其所特有的节约、便捷等优点为人们所青睐。但是,广东等一些省市也迅速出台了禁止电动车上路的规定,成为人们争议的焦点。固然,电动自行车给交通管理带来了压力,电池回收也可能存在环境隐患,但是采取一刀切的“禁电”举措,则是政府回避公共责任的简单做法,从决策效果上讲也是“失”大于“得”。“禁电”举措损害了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电动自行车价格不高、方便出行,与汽车相比更符合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现实需求,“禁电”举措将直接影响他们的生活,加重了广大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使广大低收入群体的现实利益遭受损失。而且,损害低收入群体利益,显然不符合我们行政的基本原则――执政为民。执政为民要求我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违背这一原则也必将动摇我们执政的基石。“禁电”举措阻碍了电动车产业,这一我国优势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电动车产业在技术、生产、消费、出口等方面保持世界领先。“禁电”举将使这一朝阳产业的发展陷入“尴尬”,在损害广大生产商与销售商利益的同时,阻碍了一个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同时,电动车产业已形成较大规模,并以其“节能”特性为我国经济发展开创了新的机遇。“禁电”举措,也将断送中国“新工业文明”赶上发达国家一次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更为重要的是,一个政府如果不能制定适合本国产业快速发展的产业政策,并支持本国产业参与国际竞争,它就违背了公共政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职责,也就算不上一个务实的政府。“禁电”举措违背了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可合法存在。我国部分省市却出台地方性法律、法规,发布“禁电”举措,这显然不符我国《立法法》的基本原则――下位法不得违背上位法。这各立法上的“冲突”造成的不仅是法律适用上的困惑,更为重要的是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公信力关乎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对政府公信力的损害将影响人民群众的关系,最终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可见,“禁电”举措“失”远大于“得”,所以我们在制定电动车相关政策时,一定要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把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产业发展的统一要求,制定符合规律、体现民意的科学政策,真正推动电动车及其相关产业快速、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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