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比特币的法律性质和立法监管

发布时间:2023-06-15 10:06:40浏览次数:37
论比特币的法律性质和立法监管 当今世界格局经济发展步伐很快,电子商务观念也是深入人心,不光在中国,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电子商务也发展迅速,伴随着这样的发展趋势和势头,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由此而生,并且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不断发展演进,。超越国家而自由流通的比特币颠覆了社会对一般货币的理解,曾经风靡一时的比特币近期在央行的全面封杀下渐渐偃旗息鼓,究其根本,比特币法律地位不明确,监管空白,对国内的金融管理秩序产生了严重的冲击。本文旨在从比特币的本质入手,明确其法律地位,并结合其特征,探究其存在的一些法律风险,为其提出监管的建议。  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 MT.GOX 因系统漏洞导致大量比特币损失而宣布破产。几乎同时,国家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开始“勒死”比特币,支付宝,招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陆续发布广告,称它们将停止提供交易服务。比特币在这一点上,比特币在线交易似乎已经进入了“死亡倒计时”。自 2009 年诞生以来,比特币的价格就像过山车一样波动。初始价值仅超过每 5 美分$ 1,000。正是由于他曾经创造的价格奇迹。在封锁之时,许多比特币玩家已经完全理解比特币仍然兼容并且正在“战斗至死”。  比特币到底是什么?诺贝尔奖获得者罗伯特·席勒(Robert Schiller)对比特币的定义如下:“计算机天才发明了一种电子货币,该电子货币作为分布式计算机系统参与了整个世界经济,不受任何政府的控制。”支持者认为“人类历史上唯一成功的去中心化货币尝试是比特币的诞生。”反对者认为“比特币的制造和流通类似于传销,但甚至不传销。这在国际上是一个愚蠢的游戏。”  一、比特币的法律地位  2013 年 12 月 5 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五个部委一起发行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通知》阐明了比特币的性质。人们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作为法定和强制性赔偿的货币属性,并且不是真实货币。从本质上讲,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产品,它没有与货币等效的法律地位,并且不能也不应在市场上用作货币。总而言之,中央银行不承认比特币为货币,这种质量对于阐明比特币的法律地位具有决定性作用。 比特币是存储在计算机上的一系列电子符号。它类似于在线游戏中的几个团队。它是一种虚拟财产,属于民法的含义。但是,基于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一些玩家的热情,比特币已逐渐从游戏类别中脱颖而出,并进入了商业领域,这已使投资者看到了它。从根本上讲,比特币只是一个玩偶,而不是货币。 (一)与实际货币相比货币可以用作一般等价货币,因为它具有信用基础。基础之一是货币本身的价值,就像黄金 一样。作为金属矿物,黄金本身就是您的信用担保。历史上有一个黄金标准体系,也就是说,一些国家的货币储备是黄金,并且黄金用于指定货币的价值。每个货币单位都有合法的含金量。每个国家的货币根据其所含黄金的重量具有一定的价格比。第二个基础是主权信用:国家发行货币并将其主权用作信用支持,因此具有法律补偿。如果政府没有信誉,它发行的货币必须崩溃。一旦津巴布韦发行了 1000 亿张面值的票据,那么在津巴布韦,您通常会看到“有钱买面粉的居民”的情况。作为一个没有信贷的政府,由于缺乏信贷担保,它发行的货币导致通货膨胀膨胀。 比特币,就像存储在计算机上的数据一样,本身没有价值。当然,这并不影响它成为民法意义上的事实,因为如果它具有经济价值,它就不是事物的要素。只要它可以满足人类需求,即使它的价值非常低甚至为零,也不会阻止它合法化。比特币没有价值,但是有价格,而且并不昂贵。物有所值的价格归因于投资者的热情和信念。一旦投资者失去信心,在线世界中存在的密码链就没有持有者的交易价值或使用价值,其价格将暴跌并最终成为泡沫。比特币最著名的功能之一就是去中心化,但这与比特币通向货币之路的最大障碍完全一样。没有发行机构意味着没有信贷支持,分散的货币发行形式意味着没有人承诺向持有人支付本金和利息。 总之,货币拥有的两个信用基础都不是比特币,而且其非货币性质显而易见。 (二)、与其他虚拟货币相比比特币不同于腾讯 Q 货币,Renrenou Renrenou 和其他虚拟货币来虚拟化真实货币,并且您必须依靠第三方进行货币交换和所有交易的监管。它不依赖中央机构,使用加密原理来控制货币的发行和交易。这是比特币去中心化的优势。但是,Q 和 Renrendou 货币等虚拟货币的发行使用公司资产和利润作为信用担保,而比特币只是“赤裸裸的指挥官”。 传统的虚拟货币基于帐户系统。例如,当我们购买 Q 硬币时,我们必须登录 QQ 帐户,交易两部分的信息一目了然。但是比特币是不同的:它使用公钥技术,交易双方可以随意生成自己的私钥,因此它们不再依赖于帐户系统。这是比特币的匿名性。同样,由于其高度的匿名性,一旦丢失或被盗,持有人将永远无法追回它,也无法上诉。 MT.GOX 的破产是有力的证明。 另外,Q 和 Renrendou 硬币具有相对恒定的价格,它们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但是,比特币的价格不断波动并且很大。它已经超越了网络社会,并在现实世界中找到了位置。 总之,比特币是大多数虚拟货币的成员,并且是合法的虚拟财产。但是,它的去中心化,高匿名性和价格风险使它变得异构。 二、比特币的监管  上面已经解释了比特币的两个常见法律问题。实际上,比特币最大的法律风险来自监管。 比特币交易分为两部分。一种是比特币与事物之间的交易。在金钱到来之前,人类社会采用了易货交易方法来获得每一种。在现代社会中,当事方已就货币以外的财产权转让达成协议,并建立了相互合同。此类交易必须严格遵守意志自治的基本精神和无监督的合同自由。第二是比特币和金钱之间的交易。作为货币与事物之间的交易,比特币的价格波动太大,如果交易公平,则需要监管。比特币不是货币,它只是一种虚拟网络所有权,而比特币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的监督不需要中央银行承担责任,也不需要监视一般虚拟财产,比特币也是如此。 就目前的国内情况而言,比特币“将很快死亡”,毕竟这只是互联网金融历史上的“短暂现象”。谈论您的监督有意义吗?存在不一定合理,但是必须有一个原因。我们不能否认,比特币的出现以更大的开放性,自由化,方便使用,低成本和反映自选付款方式的能力满足了互联网金融时代和投资者的迫切需求。他以前的荣耀不是偶然的,也许没有远古时代的人,但是永远不会。因此,有必要监视比特币或监视这种新的虚拟货币,包括现有和将来的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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