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5《会计法》2018年6月期末考试指导

发布时间:2023-11-19 12:11:00浏览次数:6
0245《会计法》2018 年 6 月期末考试指导一、考试说明 本课程开卷考试,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90 分钟。考试题型包括以下六种:1.填空题(每空 1 分,共 15 分)答题技巧:填空题比较基础,主要考察基本理论知识点和学习过程中的基础知识。做好这类题的关键在于平时学习过程中的踏实积累。2.判断题(每题 1 分,共 10 分)答题技巧:判断题侧重于考察学习过程中对于基本定义的掌握情况,学习过程中要注意对于基本概念的掌握和区分。3.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20 分)答题技巧:单选题比较灵活,主要考察基本理论知识点和学习过程中容易被疏忽的细节问题。做好这类题的关键在于平时学习过程中的扎实和细心。4.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答题技巧:多选题相对来说难度比较大。做多选题,一要准确把握题意,二是复习时一定要认真仔细,要对知识点全面把握,同时还要认真分析四个选项的关系。5.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20 分)答题技巧:回答简答题时务必要注意全面,不能遗漏知识点,一些关键的知识点还要适当的展开。展开的程度要根据个人在考试中的时间、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答题速度来定5、6. 论述题(每题 15 分,共 15 分)答题技巧:论述题所占分值较多,所以在答题时不仅要答出要点,还务必在要点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展开。在论述时,要有自己的观点,言之有据,论之有理,要注意条理性和逻辑性。二、重点复习内容(未标明章节请简单复习)第一章 会计是什么一、会计是什么 (一)概念 从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特点出发,会计被定义为: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会计是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而发展的。在会计工作中广泛运用的会计规章是由财政部制定的。 会计规章是指《企业会计制度》。(二)属性 1、会计记录反映的对象是经济活动中的资金运动 2、会计用专门方法来放映经济活动中的资金运动 3、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会计核算 会计的核算职能是指会计能够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反映资金运动的功能,又称会计的反映职能。一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涉及三个环节:①会计确认②会计计量③会计记录 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设置账户、复式记账、成本计算、填制和审核凭证。会计核算的 13 项基本原则: 1、真实性原则。它是指会计核算要客观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 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上金额有错误的,可以由出具单位重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或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付款通知单属于原始凭证。2)记账凭证的编制:我国《会计法》第 14 条的要求,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5、会计账簿的登记:启用新账簿要填写启用登记表;记账应当以经过审核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 、汇总记账凭证为依据;必须使用钢笔和蓝、黑墨水记账,不能用铅笔或者圆珠笔书写;各种账簿应当逐行、逐页按顺序连续记录,不能隔行、跳页;账簿中的文字、数字应书写工整、规范。 6、当记账凭证正确,而账簿上的数字大于应填的数字时,应采用的更正方法是划线更正法。7、会计报表与报送的要求: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8、会计档案分成永久保管与定期保管两种。会计档案保管期满时涉及到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仍不能销毁。9、对账,即将会计账簿中的有关记录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记录进行相互核对。第七章 资产一、资产的会计概念与特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条规定:“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会计资产的特征:第一,资产是能够在未来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资源。这是资产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资产能够用货币加以计量 第三,资产是过去交易的结果 第四,资产在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过程中,本身被消耗掉 二、资产分类 1、分类标准:资产的流动性,即资产的在多长时间内被耗用 2、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将资产分成六类: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3、具体类别: 1)流动资产流动性最强、最活跃的资产形式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长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流动比率反映了企业流动资产总体的变现能力。 2)长期投资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或者收回的投资。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或者收回的投资。它和流动资产中的短期投资相对应。3)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较长,并且在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 4)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但可以长期使用的资产,如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5)递延资产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 6)其他资产 三、资产计价 资产计价,或称资产计量,是指运用一定的计量单位,选择适当的计量属性,确定资产在 账户中应予记录的货币金额的会计活动。资产计价主要在进入会计信息系统时和以后的各个会计期间内发生。 资产计价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企业进行经营、获得收益的物质基础;二是对资产的计量直接影响对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计量;三是资产计量是损益计量的基础 根据计量的不同目的,会计实务中运用的计量方法有多种,如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可变现净值法等等。(一)历史成本法:指按照交易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二)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属于一种现时成本,是指相同或者类似的资产在当前市场上的价格。重置成本反映了企业在当前条件下更换、重置其资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三)变现价值:变现价值又称清算价值,是指一项资产在当前条件下出售可能获得的对价。(四)现值:现值作为一个计量尺度,是将一个未来时期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的利率折合成当前价值所得到的数额。(五)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者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强调双方自愿。公允价值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计量属性,而是泛指能够体现一定时点上资产或负债的实际价值的任何计价尺度,一般指历史成本以外的其他能够反映资产真实价值的尺度,包括现行市价、重置成本以及现值等。四、会计上的“无形资产”与法律上的“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一、确认的目的不同法律上界定知识产权的目的在于确定权利的归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它非常注重取得权利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明确了权利的行使方式。知识产权或者是基于法定程序产生的,如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者是基于合同产生的,如特许权、排除竞争权等。会计上确认无形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对在取得无形资产的过程中支出的费用进行计量、记录。由于无形资产可以为企业提供长期的效用,因此,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费用通常不会直接计入经营成本,而是予以资本化,列为一项长期资产,在以后的各个会计期间逐步摊销而计入经营成本。二、价值计量尺度不同法律上知识产权的价值是指知识产权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的财富,或者说,当权利人被他人侵权时,知识产权的价值体现为因侵权人的侵权而丧失的收入或者利益,这种损失也可以用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收益来衡量。从会计的角度看,由于无形资产给持有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且每项无形资产均有其特殊性,因此历史成本计量成为无形资产的计量尺度。会计与法律对无形资产的不同计量方式有两点实践意义:第一,在有关无形资产转让的合同或协议中,会计上对权利的计量往往构成有关交易的谈判底价;第二,在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中,法律上对权利的计价方式成为当事人关注的焦点,而会计上记录的无形资产价值一般不成为当事人之间利益分配的依据。三、内容不完全相同 会计上无形资产的范围比人们想象的要窄,一些法律上作为有价值的财产进行保护的项目,并没有进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具体说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些缺乏交易基础、缺乏货币计量的客观依据的资产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入账。如,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但会计报表上可 能由于缺乏对价而无法用货币进行反映。(2)一些有价值的资源,如客户名单、销售网络等,因无法用货币计量而不能反映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但是,在法律上它们是商业秘密法的保护对象。(3)如果企业在无形资产上的一些支出已经计入当期费用的话,就不能再确认无形资产的价值。如购买的商标权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自行设计的商标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4)如果一项资产的历史成本已经摊销完毕,就不再列为资产反映,即使它仍然能给企业带来收入。如迪斯尼公司的动画片。五、存货资金的运动形式存货资金的运动有两个特点:第一,就价值形态来看,与固定资产价值在多个会计期间内逐步转移不同,存货的价值一般是一次性转移出去,在实现的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第二从实物形态看,存货始终处于不断耗用(或被销售)和重置(再购入)过程中。六、公司增资扩股时投入资本所承担的风险与原始资本承担的风险是不一样的。七、从广义上说,资产证券化泛指将非流动性资产转变为流动的、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证券的过程。第八章 负债一、负债负债指企业由于过去的事项所产生的一种当前的义务,这种义务的结算预期会导致体现经济利益的企业资源的流出。会计上的“负债”一般基于两种方式产生:(1)基于企业过去经济交易的结果而形成当期债务企业在每个纳税期限终了时,必须在资产负债表中计算、列入对国家的负债-应付税款。(2)基于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产生的经济责任这种情况主要有两类:第一,税法规定企业有纳税的义务第二,财务制度要求企业从收入中拨出各种目的的准备金用于弥补潜在的损失负债的分类:(一)负债按流动性分类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流动性将负债分成两类: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或者一个营业周期内偿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货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以及其他应付款项。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 (二)负债按照属性分类实际负债,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已经发生的交易而实践承担的债务。 准备金,指用以防备可能发生或者肯定发生的负债或损失而合理保留的金额,但对其金额数量或发生的日期不能确定。 或有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二、或有负债 1、主要形式 1)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为了及时取得资金,通常将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后如果出票人或者付款人到期无力还款给贴现银行,银行将向持票人收取款项。对持票人而言,票据贴现构成了对银行的一项或有负债,其是否会转换为实际负债,取决于票据到期时付款人或者 出票人能否支付票款。 2)为他人提供债务担保 为他人提供债务担保,会负有偿还债务的连带责任。一旦被担保人无力清偿债务,担 保人就必须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对担保人来说,提供担保就形成了一项对债务人的或有负债。 3)包退、包换与保修服务 企业在产品责任问题上存在的或有负债:当企业的产品因为内在质量缺陷而对用户或者其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时,企业的或有负债就变成了实际的侵权责任。 4)环境上的责任 5)未决诉讼与未决仲裁 未决诉讼或仲裁,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发生,或正在进行中,但是其最后结果有赖于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定的诉讼或裁决。 2、或有负债的会计反映 1)计提准备金与信息披露 我国《会计法》要求企业或有事项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采取的是披露方式。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则进一步提出,企业不应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但应当披露或有负债。 2)上市公司或有负债的及时披露 证券法关于重大事件的临时公告制度,实际上对披露或有负债的时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资产负债表可以提供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反映企业资产的规模和资产构成情况、反映企业的权益结构、反映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支付能力。 四、债务重组广义的债务重组泛指债务人改变其债务构成的一切活动。狭义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务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最大限度地回收债权第二,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由于采取立即偿还措施,致使债权人的损失更大。债务重组的方式:(一)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债权转股权(三)不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修改债务合同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或者豁免债务利息、同意迟延偿还债务等等实践中,一项实践的债务重组方案可能是上述三种方式的组合。第九章 收入一、收入概述广义上讲,收入泛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交换、投资或者其他活动而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狭义的收入仅指营业收入,不包括投资、补贴以及其他营业外收入。1.收入是企业在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相应的付出而获得的经济利益2.收入代表着所有者权益的增长3.收入是在一段时间的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它与一定的会计期间紧密联系4.会计上的“收入”需要符合一定的确认原则收入的分类:(一)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正常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经济利益 企业的营业收入又可以分为基本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二)投资收入投资收入是指企业进行短期投资或者长期投资活动所取得得收入。 投资收入通常有两种类型: 1.投资项目定期为投资人带来的收益。如持有债券而定期获得的利息,股票的红利2.投资项目增值而为投资人带来的收益(三)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偶然发生的收入。例如,收到的违约金,盘盈或者出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等。补贴收入包括直接的财政补贴和间接的补贴,如以无偿划拨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税款返还或者减免等。 二、收入内容确定的会计法规则 1、新股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 1)中国证监会:投资者申购新股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利息归发行新股的股份公司所有;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这部分利息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冻结利息收入中源 于中签者的申购资金的利息,列入资本公积金。未中签者的申购资金所孳生的利息,则作为企业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2、企业接受的捐赠现金与非现金捐赠一律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3、资产增值 我国会计准则不承认持产收益,只允许企业在资产产权发生变动时,确认资产的增值。如果相关资产直接出售,对外偿付债务,则资产增值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如果该资产用于对外投资,则评估确认的资产增值不作为收入,而是作为资本公积。 4、债券发行中取得的溢价收入 在会计上并不作为收入处理,而是在企业未来支付利息并确认财务费用时,将溢价收入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5、债券投资时折价购入债券获得的价格折扣在债券得持有期内分期摊销,从而相应地增加每期应确认得投资收益。 三、收入实现原则的具体运用标准 (一)商品销售 按照我国《收入准则》的要求,企业销售商品,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可以确认收入: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提供本企业的资产为他人所用 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去的的使用费收入,只在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 (三)提供劳务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时,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四)建设工程的收入确认 建设工程收入的时间确认有两种方法,一是完成合同法,二是完工百分比法。当建筑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五)投资收入 短期投资的确认时间为投资资产的处置时间。 四、永久性差异项目的税法规则 (一)股权投资收入1.经济性双重征税的消除我们把由于投资关系而引起的在企业与股东两个环节的双重税负称为经济性双重征税,以区别由于不同国家税收管辖权的重叠而引起的法律性双重征税。2.应税投资收入的确认方法税法上确认应税投资收入的方法有别于财务会计中关于投资的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权益法。(二)国债利息收入 我国税法对纳税人购买国债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税。不包括国务院其他部委以及中央银行发行的债券。如企业购买这些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评估增值 这部分资产已经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企业仍然必须就评估确定的公允价值与相关资产的账面成本之间的差额纳税。 (四)捐赠收入计入应税所得 (五)税法上的“视同销售”行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5 条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对外投资、集体福利、无偿赠送给他人或者分配给股东,都视同“销售货物”,因此企业应比照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计算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 第十章 费用一、费用概述狭义上讲,费用仅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经济利益的减少或者消耗,广义上讲,费用泛指经营与非经营活动导致的净资产的减少。特征:第一,费用主要表现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耗费的现金或非现金物资;第二,费用代表企业资源的不利变化,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第三,费用反映了一定时期内为取得收入而付出的代价,它和收入要素一样是一个期间概念,与一定的会计期间联系紧密。费用与成本的区别:从会计实务看,区别在于成本通常与特定的对象相联系,指在特定的对象上为特定目的而发生的耗费,因此,它是对象化的耗费。而费用的外延比成本要大,费用包括那些不能确定到某一具体对象的一些耗费。成本费用明细账通常采用多栏式。费用的形式与分类:(一) 生产费用1.生产费用的组成产品的生产费用一般由三部分组成: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2.生产费用计入企业财务报表的方式只有已经销售的产品中凝结的生产费用,才能够以“销售成本”的形式计入损益表,在计算利润时从收入中扣除。其余生产费用以存货的不同形式计入资产负债表。(二) 期间费用期间费用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为组织、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但是与产品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了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是指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期间费用计入企业财务报表的方式:期间费用要全部计入当期的损益表,在计算利润时从收入中扣除。参考教材费用一览表。二、费用确认的会计法规则具体费用项目的确认问题:(一) 采购费用采购费用包括在商品或者原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商业企业的采购费用不计入采购成本;制造业的费用直接计入采购成本。(二) 工资费用根据员工承担的工作的性质,工资费用分别计入不同的费用项目1.直接生产工人的工资计入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2.为生产提供辅助性的维修、保养、技术检验等服务的员工工资,以及制造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计入制造费用;3.厂部管理人员工资或者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4.销售人员以及为销售服务的仓库管理人员工资计入销售费用。(三)折旧费用根据设备、房屋、土地的使用目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别计入不同的费用项目:1.对直接用于产品制造的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用,计入制造费用2.为厂部管理人员或者公司管理人员使用的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计入管理费用3.对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计入销售费用(四)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资本化,或者用会计上更常见的表述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是指在利用借款进行基本建设的情况下,支付给银行的利息费用在会计上是作为当期财务费用,还是作为计入工程建设成本。(五)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是指企业持有的资产价值因市场条件发生变化而出现下降。对于固定资产,由于历史成本法的要求,其账面价值不得进行调整。对于存货、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长期投资项目由于市价下跌、债务人或者被投资人财务状况恶化而出现的价值减损,可以作为费用确认。(六)发行债券筹资的溢价与折价折价和溢价的存在改变了债券发行人实际负担的财务费用。在折价发行的情形下,发行人遭受的折价损失在债券存续期内摊销,增加了发行人的财务费用,是对以后少支付利息的一种提前耗费。在溢价发行的情形下,发行人获得的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内摊销,减少了发行人的财务费用,是对以后多支付利息的一种提前补偿。(七)纳税义务1.所得税所得税是企业就特定会计年度实现的利润而向国家支付的税款。2.流转税我国的流转税一般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除增值税外,其他流转税都属于企业的费用。3.可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列支的有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八)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是指仅仅为了取得本期收益而发生的支出,例如支付给雇员的当月工资、本年度的办公费用、房屋租金、财产保险费等。收益性支出作为费用确认,列于损益表上,作 为收入的减项。资本性支出,是指不仅与本期收入的取得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期间的收入相关的支出,或者主要是为了以后各会计期间的收入取得而发生的支出。第十一章 利润一、利润的分类 会计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经营活动的净成果,表现为企业期间交易的已实现收入与相应费用间的差额。会计利润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会计利润是企业由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资产增值,它同时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第二,会计利润是建立在会计分期假设的基础上的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范围;第三,计算会计利润的费用是以历史成本计列的;第四,计算会计利润的收入必须遵循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并通过谨慎性原则进行修正。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企业的利润分成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三部分,用公式表示为: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其中,营业利润是反映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包括主管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投资净收益是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对企业的利润水平有影响的收入与支出。 企业的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称为企业的净利润。是企业经营的最终结果,代表了所有者权益在一个会计期间的经营后的增值,用公式表示为:净利润=利润-所得税费用。 二、盈余管理 盈余管理,又称利润管理,利润管理指以目标利润为中心,统一管理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它构成企业目标管理的组成部分。 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其目的就在于:1)达到资本市场的期望值;2)避免债权契约上的违约;3)高层管理人员的变动;4)公司首次发行股票;5)税收因素。 企业可能通过如下途径对利润进行操纵:1)会计政策的选择;2)对应计项目的应用;3)通过关联交易创造收入或者转移费用与亏损;4)利润会计准则的空当或者滥用特定经济或者财政政策提供的操作空间进行利润调节。三、在我国,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1)会计政策的选择(2)对应计项目的应用。(3)通过关联交易创造收入或者转移费用与亏损。(4)利用会计准则的空当或者滥用特定经济或者财政政策提供的操作空间进行利润调节。第十二章 所有者权益一、股份回购 (一)概念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购回自己已发行在外的股份。公司法原则上禁止公司取得自己的股份,在有些情形下,股份回购或者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或者是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损害,它们就不在禁止之列。 (二)方式 1、收回部分股票; 2、等额渐少公司股东手中所持股票的面值 (三)例外 1.为减少资本而回购股份并注销:2.在股票期权报酬计划下,为向经理或者雇员分配股票而回购股份;3.在恶意收购战中,为抵制其他公司接管、控制或者为避免公司遭受其他重大损失而回购股份;4.在协议收购过程中,回购对合并持异议的股东的股份;5.在公司存在 支配性契约的情形下,基于少数股东的请示而回购其股份。(四)股份回购的会计后果:  1、股份注销;  2、库藏股;  3、股份回购与利润分配 (五)股份回购、股份拆细同利润分配的相互关系就法律性质而言,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这一行为是减资行为,在这一减资过程中,公司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即各股东在公司的权益份额没有改变,各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关系也没有改变,因此,公司尽管是为减资而向股东支付对价,但是,其支付的对价与股份之间的比例关系与发放股利的机理是非常相似的。从债权人的立场来看,由于债权清偿的保护垫是债务人的净资产,因此,公司进行的股份回购与派发股利没有任何区别。两种方式只是导致会计处理程序上的不同,但都有引起公司资产的流出,减少了净资产的金额股票股利又称红股,是指公司以增发股票并分配给股东的方式支付的股利。从股东的立场看,股份拆细与股票股利的效果非常相似,股东都在不支付对价的情况下获得了额外的股份。但是,从公司的角度看,不论是就法律性质,还是会计核算而言,股份拆细与股票股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股份拆细只是公司的资本动作行为,它仅仅引起作为公司“股本”构成要件的股份数量的增加和每股面值的降低,并不改变“股本”总额,因此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股票股利属于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它虽然没有导致公司现金或实物资产的流出,但是引起了所有者权益内部的变动,“股本”总额增加,“未分配利润”减少,因此必须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将“本年利润”转入“股本”账户。二、资本公积金 (一)资本公积会计概念: 资本公积是指公司在筹集资本的过程中发生的、或者由于某些特殊会计事项引起的公司资本价值变动,它们不能作为投入资本反映,同时也不能作为利润分配。 (二)构成: 1、与出资有关但不计入股本的现金或实物流入包括资本溢价、股票溢价、新股发行时冻结申购资金的获得的利息,统称为“股本溢价”。 2、某些意味着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但是又不适宜作为收入确认的项目包括基于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而形成的“资产评估增值准备”,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的价值形成的“接受捐赠资产准备”。 3、基于会计处理方法或者会计程序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增长 (三)用途:弥补亏损,增加公司经营资金,转增公司资本。 (四)法律意义: 1、保持股份作为公司资本基本构成单位的特性,保证公司股权关系的清晰。 2、维系股东之间的公平关系。 3、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三、资本保全的主要形式:(1)财务资本保全,即企业应保全以名义货币所表示的资本,收益是超过代表资本的名义货币数量的部分。(2)一般购买力资本保全,即企业应保全以不变购买力代表的资本 ,收益是期未资本超过期初资本的部分。(3)实物资本保全,又称为经营能力保全,如果企业能够以其资产置换同一类型的资产或者保持生产与前期相同数量的商品或者劳务的能力,则资本就得到了保全。第十三章 会计政策选择一、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是指人们对实践中存在的多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方案。从选择的角度看,会计政策可以分成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微观层面的会计政策就是企业的会计政策,它通常也是会计法规或者会计准则所指的会计政策。我国会计准则将会计政策定义为“企业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实践中,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的会计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会计政策的经济后果:实践中,会计政策的经济后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影响企业相关各方的利益分配;2.造成社会经济资源的重新配置和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3.当会计政策选择不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时,不仅影响到企业管理当局以及投资人、债权人的决策,同时也造成宏观经济秩序的混乱。会计政策变更的两种处理方法是追溯调整法、未来适用法。二、计提折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的过程中,其价值随着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的运动形式。加速折旧的结果导致企业应缴纳的税收减少。影响折旧的三个要素:固定资产的原置、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 计提折旧制度的作用:第一,合理确定企业的利润。第二,为企业日后重置、更新固定资产准备资金。(一)折旧范围 原则上说,只有属于企业自己所有的、而且正在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才可以计提折旧。下列固定资产因不符合“所有权+在用”两个条件不得计提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而不提取折旧的国定资产。 (二)折旧年限 我国现行的企业财务制度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即折旧年限)都规定了一个幅度。 (三)预计净残值的规定 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净残值一般应按照国宝资产的 3%~5%确定。如果企业认为有必要,净残值率也可以低于 3%或者高于 5%,但是企业必须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四)折旧方法选择的规定 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法一般采用直线折旧法。企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可以选择具体适用于本企业的折旧方法,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三、会计报表是企业全面的会计信息的载体。四、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会计报表,是指将在所有者权益上有密切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视为一个整体而编制的反映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一)合并范围子公司。具体来说,以下情形均属于需要进行合并的子公司; 1、母公司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不包括半数)的被投资企业; 2、母公司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3、母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4、母公司虽然不持有被投资企业过半数以上的股份,但是二者之间存在某些控制。 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最重要的质量要求。 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可比性原则。它是指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所以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可比性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4、一致性原则。它是指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也就是说,同一会计信息不仅要求在企业之间可以比较,而且在同一企业的不同会计期间也要保持一致性。一致性与可比性一样,都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原则。 5、 谨慎性原则,亦称稳健性原则。它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应尽可能减少经营者的风险负担,办法是在符合会计政策的前提下应当考虑企业风险,尽量低估企业的资产与收益,对可能发生的损失与费用则要算足。谨慎性原则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实行谨慎性原则对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扩大企业的财务决策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6、相关性原则。它是指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的要求并有助于他们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和信贷决策,满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当局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7、及时性原则。它是指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保证会计信息与所反映的对象在时间上保持一致,以免使会计信息失去时效。 8、清晰性原则。它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都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清晰性原则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会计核算要尽量使会计信息通俗易懂简单明了。 9、重要性原则。它是指可以根据会计信息对于使用者决策的影响程度来决定会计核算的精确程度及会计报表内容的详略程度,进而决定核算的工作量。 10、历史成本原则。它是指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如有变动,除有一般特殊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按照此原则,企业的资产应以取得日期所费的成本作为入账和计价的基础,所以称为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不仅是一切资产取得据以入账的基础,而且是其以后分摊转为费用的基础。此原则在正常情况下,同样适用于负债、所有者权益。 11、配比原则。它是指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配比。当确定某一个会计期间已经实现收入之后,就必须确定与该收入有关的已经发生了的费用,这样才能正确确定该期间的损益。 12、权责发生制原则。它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时间基础,亦即费用或收入是否计入某会计期间,不是以是否在该期间内收到或付出现金为标志,而是依据收入是否归属该期间的成果,费用是否由该期负担来确定。权责发生制是一种记账基础建立在该基础之上的会计模式可以正确地将收入与费用相配合,正确地计算损益。 13、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它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如果支出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只与本会计期间有关,那么该项支出就作为收益性支出;如果支出的经济收益不仅与本会计期间有关,而且与几个会计期间有关,那么该项支出就是资本性支出。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对于正确地确定某一会计期间的损益有着重要性的意义。(三)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区别 1、财务会计是指在会计法规、会计原则或者会计制度的指导下,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形式 ,对企业的整个财务活动和经营状况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企业管理者、企业外部与企 (二)合并范围的例外 1、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4、准备近期出售而暂时扭亏为盈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 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或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五、会计报表在审计阶段,审计目标是改进管理。六、损益表中涉及到的会计要素有收入、费用、利润。一般来说,损益表可以揭示如下几个方面的信息:(1)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果。(2)反映企业长期偿债的能力。(3)反映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基础。(4)通过前后各期损益表的对比,可以预测企业未来一定时期的盈利趋势,评估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七、会计报表附注内容包括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事项等。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应用不属于会计报表附注内容。 第十四章 财务会计报告一、 公司财务报告的构成 财务会计报告,或称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信息的书面文件。其主要目的是为企业外部的利害关系人提供有关企业经营活动的信息。 财务报告的构成:主要是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有关附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此外还有会计报表附注。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1、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的报表种类和揭示的信息最为齐全,可以全面反映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两个部分,实践中包括:注册会计师对公司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 2、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 6 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它反映了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的前 6 个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月度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在月份终了时提供的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要求简明扼要,能够及时反映企业的主要经营情况。股份公司的月度财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 6 天内报出。除特别重大事项外,月度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4、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的有效签章:《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二、审计报告亦称查账验证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向委托人提供的表明审计意见的书面报告。由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一)审计报告的作用1.鉴证作用。这也是审计报告最主要的作用,即审计人员以独立的第三者的立场,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合法、公允、一贯地反映了该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作出客观的鉴证。2.保护会计信息使用人的作用。 3.证明注册会计师恰当履行了审计职责的作用。审计报告需要描述注册会计师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和了解审计意见的根据,并指明被审计单位编制财务报表的会计责任与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审计责任之间的区别。(二)审计报告的形式与内容各国审计准则一般都对审计报告的结构、形式和内容作出统一规定,从而形成审计报告的标准范式。审计报告的类型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标准的审计报告的形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反以意见审计报告、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是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按照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 7 号-审计报告》的规定,审计意见应说明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合法性即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2.公允反映即会计报表在所在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的财务状况和所审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资金变动情况 3.一贯性即前后各期会计方法的选择是否遵循了一致性原则。(三)审计同财务会计的区别一、会计目的与审计目的不同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目的可以表述为: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关于企业的经济资源和经济业务、企业的营利能力、企业营利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及其变化等方面的可靠信息。企业财务会计的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形成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合法。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是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意见,以帮助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二、会计方法与审计方法不同财务会计的核算方法有:设置会计账目,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等审计方法与审计的目的直接相关。审计所运用的方法实际上就是收集、获取审计证据的基本方法,它可以归纳为六种: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以及分析复核。三、会计职能与审计职能不同财务会计最基本的职能是反映。所谓“反映”,就是会计把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财务数据(如销售额、工资、办公费等)转换为会计信息的过程。现代审计理论认为,审计最基本的职能是鉴证。所谓鉴证,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审计中获取的证据,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编制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作出评价,并出具书面的鉴定意见。四、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不同企业财务会计的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2)形成和保持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3)保护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合法性负责。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会计责任由企业承担,审计责任由注册会计师承担。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减轻或者免除。第十五章 财务分析的原理与应用一、财务报表分析 (一)财务报表分析的作用财务报表分析是指利用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运用比较、比率以及趋势分析的方法,对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和某一特定时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可以归纳为两点:诊断财务状况、评价经营管理的得失。(二)财务报表分析的方法财务报表分析有多种方法,应用最普遍的方法是比率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是指运用各种财务比率来分析判断企业的流动性、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等情况的财务分析方法。趋势分析是指根据一个企业连续数期的财务报表,比较相关项目在各期的数据,以揭示企业财务状况和获利能力增减变化的性质以及趋势的方法。趋势分析是报表使用人对资料更进一步的把握,其目的是:1.确定财务或营业上变动主要项目2.了解变动趋势的性质是有利还是不利的3.预测企业将来的发展趋势二、我国的财务指标体系 我国《企业财务通则》首次确立了企业总结,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体系,它包括三个方面共八项指标: 1、偿债能力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营运能力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 3、盈利能力指标,包括资本利润率、销售利税率和成本费用利润率。第十六章 会计术语与法律文书一、负债与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特殊问题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项目,主要基于法律关系而产生,它们代表了第三人对公司的债权或者股权。 (一)预收收入 预收收入意味着公司收到预付款,但尚未对客户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它是一个“负债”而非“收入”项目。 (二)负债与权益项目的区别 1.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发行的,赋予债券持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转股价格或者转股比例,将债券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权利的债券。 对于律师来说,不论自己的客户还是客户的交易对方发行了可转换债券,如果商务合同中涉及到负债比率或者权益比率等指标的计算,最好事先明确可转换债券在资产负债表上的位置。 2.优先股 这些特点导致一些人将优先股视同于公司的长期负债。因此,优先股在会计上也面临与可转换债券同样的问题。二、律师起草带有会计术语的法律文书时应注意的基本问题:1.首先,要明白律师代表哪一方当事人。合同中完全对等的条款是不太可能出现的。律师代表哪一方的利益,与其草拟的合同条款的倾向性有很大关系。一份商务合同的长短条款的繁简,也与律师所代表的客户所处的位置密切相关。在合同对价与会计数据有关的合同,控制权包括了对特定会计政策进行选择的权利,而这对最终的会计数据(特别是利润)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律师所代表的客户是拥有控制权的一方,则合同写的简短一些对客户更有利,因为这意味着他的控制权受到的合同的约束越少。相反,如果一个律师代 表的是无控制权的一方,他应当把合同写得尽可能明确而详尽。其次,要对会计准则有合理的期望。一要理解会计信息的局限性会计信息真实地、确定地再现了经济交易或经营活动的全貌。会计程序作为一个人为设计的确认一计量一记录系统,是建立在特定的假设、前提基础上,同时遵循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或者会计规范。会计准则即使再详细,也无法排除公司进行判断和选择的机会。但是,会计准则毕竟提供了描述财务事项的一个基本的准绳,因此,商务合同中如果涉及到会计术语,还是会附上一条;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解释。二要理解会计准则的易变化性会计准则缺乏一般法律规范所具备的稳定性。这是会计对迅速发展的经济环境保持适应性所改期导致的结果。三要把握合同履行期与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在会计分期假设下,会计政策的选择(如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等)对于期间的利润水平影响很大。四要对会计估计进行适当关注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住处为基础所作的判断,如对坏账的估计,对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与净残值的估计,对无形资产的受益期的估计,对商誉等递延资产的分摊期间的估计等。会计估计事项对最终的利润数据的影响仍然不可轻视。第十七章 审计法律制度一、审计的职能 审计,是指独立的第三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或授权,对被审计单位记录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允性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委托人或者授权人报告的一项活动。审计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其本质是一种经济监督行为。(一)经济监督 是指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或其某一方面的特定活动,确认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这是审计最基础的职能。 (二)经济鉴证 经济鉴证,是指通过对被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有关文件所反映的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允当性的审核验证,确定其可信赖的程度并作出书面证明,以取得审计委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信任。 (三)经济评价 经济评价,是指通过审核检查,评定被审单位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等,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使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 二、国家审计的范围 我国审计机关的组成:国家审计机关由中央审计机关、地方审计机关和审计特派员三部分组成。国家审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财政收支; 2、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国有金融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3、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4、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6、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的外国政府的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三、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所应负的责任,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和审计职业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出现工作失误或欺诈时,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职业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审计业务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是审计责任的两个方面,两者是互相补充、紧密相连的,法律责任一般建立在职业责任基础上,即注册会计师首先应当违反了职责,并给相关利益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才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第十八章 司法会计鉴定一、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依法聘请或者指派具有会计审计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审查、验证,对与案件有关的财务事实进行判断,作出鉴定结论供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时作为证据采用的全部活动。司法会计鉴定的性质: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或者查账是性质不同的活动。司法会计鉴定属于补充性的诉讼活动,但是只有纳入司法程序中的查账活动才构成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的适用范围:司法会计鉴定主要应用于三类案件: 1、经济犯罪案件; 2、财产纠纷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 3、不服经济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件,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大体相同。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1.确认会计核算资料的真伪;2.确认特定行为发生的时间、方式和性质 3.确认损失金额或者争议金额。司法会计鉴定的作用:第一,揭露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第二,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提供材料、维护社会秩序第三,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预防经济犯罪,减少经济纠纷,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二、司法会计鉴定程序 从实践来看,司法会计鉴定程序通常包括四个步骤:提起司法会计鉴定程序,实施司法会计鉴定,制作并提交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法院审查、采用鉴定结论作为证据。 (一)司法会计鉴定的提起 通常包括两项工作:(1)作出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的决定;(2)聘请或指派司法会计鉴定人员 1、决定进行司法会计鉴定,不同阶段由不同的人员提起会计司法鉴定 2、法会计鉴定人员 关于司法会计鉴定人的资格,从实践来看,除专职司法会计鉴定人外,外聘鉴定人一般应具有会计师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 3、签发司法会计决定书 载明司法会计鉴定的事项和鉴定要求,是司法会计鉴定进行鉴定工作的法律依据,是鉴定人取得鉴定资格的证明。 (二)实施司法会计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人接收鉴定资料后,通常按照以下两个步骤实施司法会计鉴定工作:1)准 备鉴定;2)实施鉴定 (三)制作并提交司法会计鉴定结论 鉴定书一般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绪论部分;2)鉴定部分;3)结论部分;4)结尾部分。 (四)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审查和采用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司法会计鉴定必须经过决定进行鉴定的司法机关的审查以及法庭的审查和当事人质辩之后,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第十九章 会计法律责任一、会计法律责任会计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会计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广义的会计法律责任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生成和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因违反会计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狭义的会计法律责任仅指《会计法》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会计界在谈到“会计法律责任”一词时,一般要区别“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会计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负有编制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义务的主体,就财务报告中的瑕疵或者虚假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审计责任是指负有审计公司财务报告义务的注册会计师,就审计未能揭示出财务报表中的不实之处或者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环节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强调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之间的区别的意义,在于澄清一份虚假、不实或者有瑕疵的财务报告中不同责任主体所扮演的角色,从而合理分配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会计责任由企业承担,审计责任由注册会计师承担。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减轻或者免除。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我国《会计法》第 6 章规定的法律责任仅包括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两种形式。 (一)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后者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如财政部门)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或者扰乱行政管理秩序的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在会计法领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会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处罚形式。 (二)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刑事责任作为最具威慑力的制裁形式,只适用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会计违法行为仅仅是法律上规定的“偷税罪”、“贪污罪”、“挪用罪”等经济犯罪的行为构成要件,本身并不构成独立的犯罪行为。 (三)民事责任 我国 1993 年《注册会计师法》第 42 条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应就其违法行为给客户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首次提出了会计法律责任中的民事责任问题。 随着会计法律关系性质的多元化,民事责任正在成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会计法律责任的特点:1.会计法律责任的广泛性2.会计违法行为的双重性3.承担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多样性首先,企业、事业单位本身是对外提供财务信息的主体,如果其所提供的财务信息虚假而给股东或公众投资人、债权人、国家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单位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财务报告上签字的公司董事,应当对本单位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此,当财务报表出现虚假时,他们通常也需要承担个人责任。再次,上述主体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果积极参与会计违法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会计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使用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名称。4. 追究会计法律责任的机关的多样性《会计法》第 33 条认可了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权利。同时,《会计法》第 49 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贪污进行处罚。”二、违反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行为 《会计法》界定的违反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行为: 1、不依法设置会计帐薄; 2、私设会计帐薄;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和规定; 4、以末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薄或者登记会计帐薄不符合规定;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9、违反会计监督的法律规定;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三、会计行为的“违法”往往具有双重性:一是会计行为本身违反了会计核算的法律要求二是会计违法行为同时是其他违法行为的手段。四、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对单位罚款 5000~100000 元。五、根据《刑法》第 201 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40 条的规定,偷税行为的税法与犯罪的界限主要依偷税数额而定,是指一万、10%。 六、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的职务,级别。三、重点复习题(一)填空题1. 会计责任由企业承担,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承担。2. 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两个。3.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可以归纳为两点:诊断财务状况,评价经营管理的得失。4. 会计档案分成 永久保管 与 定期保管 两种。5. 现代审计理论认为,审计最基本的职能是 鉴证  。(二)判断题1.《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但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 )2.职工因公出差借款凭据应当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也可退还借款收据。( ×)3.从本质上说,内部审计是企事业单位强化内部管理的一项工作,它属于单位自主权的范畴。( √ ) 4.我国《会计法》第 6 章规定的法律责任仅包括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两种形式。( √ )5.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等同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 )6.偷税数额在 1 万元以上且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 10%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 √ )7.从广义上说,资产证券化泛指将非流动性资产转变为流动的、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证券的过程。( √ )8.消极承诺条款要求债务人就其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的财务状况不作出若干保证,以保护贷款人债权的安全性。( × )(三)单项选择题1.( A )是符合资产定义的事项。 A、购入某项专利权 B、经营租入设备 C、待处理财产损失 D、计划购买某项设备 2.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 A )A、恢复其名誉和原有的职务,级别 B、赔偿精神损失C、提高工资待遇 D、晋升专业技术职务3.( D )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A、属于本期收入本期未收到,不能作本期收入入账。B、属于上期收入本期收到,应作为本期收入入账。C、本期费用支出不属于本期负担,仍作为本期费用入账。 D、属于本期应负担费用尚未支付,作为本期费用入账。4.漏提固定资产折旧,会使当月( C ) A、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减少 B、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增加C、费用减少 D、费用和利润减少5.《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 C )A、三年 B、两年 C、一年 D、半年6.( B )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监督。A、政府部门 B、财政部门 C、审计部门 D、税务部门7.在物价持续上升时,导致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利润偏高的方法是(A )A、先进先出法 B、后进先出法 C、加权平均法 D、计划成本法8.如果企业发生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则支出大修理费用时可以记入( C )科目。A、预提费用 B、待摊费用 C、管理费用 D、长期待摊费用9.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减值准备是( C ) A、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B、存货跌价准备C、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D、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0.应计入自创无形资产价值的是( A )A、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 B、技术研究费11.( D )不属于会计报表附注内容.A、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B、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C 、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其 交 易 事 项 D 、 会 计 科 目 的 设 置 及 应 用 C 、 广 告 费D、宣传费12.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 A )A、恢复其名誉和原有的职务,级别 B、赔偿精神损失 C、提高工资待遇 D、晋升专业技术职务13.会计核算上,将融资租赁资产视为企业资产,所遵循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是( A ). A、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B、重要性原则 C、权责发生制原则 D、及时性原则 (四)多项选择题1.《会计法》对会计工作的( ABC )做出了具体的规定。A、核算和监督 B、法律责任 C、会计机构和人员 D、会计预算2.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有( ABCD ) A、设置账户 B、复式记账 C、成本计算 D、填制和审核凭证3. 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 ABCD ) A、会计凭证 B、会计账簿 C、财务会计报告 D、其他会计资料4.会计凭证是( ABD ) A、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依据 B、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C、编制会计报表的依据 D、明确经济责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5.期间费用包括( ACD )A、管理费用 B、所得税费用 C、财务费用 D、营业费用6.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ABCD ).A、依法承办审计业务 B、验证企业资本C、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 D、会计代理,咨询工作7.审计的三个职能是( ABC ).A、经济监督 B、经济鉴证 C、经济评价 D、经济决策 (五)简答题1.什么是或有负债?2.简述资本保全的主要形式。3.在我国,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手段有哪些?(六)论述题1.论述公司法、税法、证券法对会计规范化的重大影响。2.如何理解《会计法》中会计责任含义?四、本考试指导使用说明:说明:本考试指导只适用于 201803 学期期末考试使用,包括正考内容。指导中的章节知识点涵盖考试所有内容,给出的习题为考试类型题,习题答案要点只作为参考,详见课程讲义或笔记。如果在复习中有疑难问题请到课程答疑区提问。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 业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和个人定期提供企业财务信息的活动。 2、管理会计的服务对象是企业内部管理层。与财务会计事后反映的功能不同,管理会计主要着眼于、服务于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如经营目标的确定、投资决策的制定、预算的编制等等。 (四)会计信息的载体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诊断财务状况,评价经营管理的得失。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亦称财务状况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的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日期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是一段时间内公司经营业绩的财务记录,反映了这段时间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及税收状况,报表结果为公司实现的利润或亏损。现金流量表是反应一定时期内(如月度、季度或年度)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产生影响的财务报表。(五)我国会计监督的体制安排 广义上说,会计的监督职能泛指会计对资金运动的控制,一方面要求会计主体的行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等,另一方面要求对各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检查考核、评价,保证企业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狭义上说,会计监督指违法监督,即对会计主体的违法、违纪收支行为的监督。我国《会计法》中,会计监督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内部监督、外部审计、财政检查)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2.审计制度 3.以财政部门为主体进行的会计检查监督制度第二章 会计规范化和会计关系法律调整一、会计规范化 (一)含义 所谓会计规范化,是指作为单个主体内部经济管理手段的会计行为受到法律或者其他规则的约束,会计关系受到相关法律调整或者影响的过程。会计规范化的形式包括:会计原则会计准则、会计法规、会计条例和道德守则等(二)根本动因 会计规范化的根本动因来自经济活动的社会化所带来的不同主体的利益在企业中的交汇和碰撞。(三)内容:1.会计方法的规范化:会计方法是人们在长期的管理实际中不断摸索、总结出来的,它们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多样性和可选择性。2.会计组织工作与内部控制的规范化:合理安排会计信息加工程序,明确会计人员的地位,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减少会计信息在生成、传递过程中失真的可能性,就成为法律干预会计活动的重要内容。(四)路径: 1、公司法与商法商法、公司法规范会计行为的特点: ① 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②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为主,集中体现为公司法的资本维持原则;③公司法对会计行为的调整刺激了会计作为一门独立知识体系的发展。2、税法 税法与财务会计行为之间的关系有两种模式:一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一致性的模式;二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模式。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3、证券法证券法对于会计行为的规范是从 20 世纪 30 年代的美国开始兴起的。在证券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证券法正越来越成为会计行为最重要的法律约束。(五)公司法、税法、证券法对会计规范化的重大影响。一、公司法与商法对会计规范化的影响商法是调整商人、商业组织与商业行为的法律制度,公司法作为商法的核心,规范公司这种最重要的商业组织的结构与行为。A、近代商法、公司法规范会计行为的两种模式:( 1)英国:信息披露+审计  需要强制审计制度的配合(2)德国:有秩序的簿记原则  突出强调“谨慎性”B、商法、公司法规范会计行为的特点(1)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确立商业账簿的设置与使用、会计报表的编制与财务信息的披露方面的基本要求,二是规定商人或者公司管理当局对于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所成大的法律责任。(2)不论是普通法系的英国,还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商法、公司法对会计行为的约束都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为主,集中体现为公司法的资本维持原则。(3)公司法对会计行为的调整刺激了会计作为一门独立知识体系的发展。二、税法对会计规范化的影响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对有关利润的会计核算有很大影响。税法与财务会计行为之间的关系有两种模式:一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一致性的模式,以德国、法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为代表;二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模式,主要见于英美法系的国家。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1992 年 9 月,全国人大常委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与国家税收法规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总则第 7 条明确规定:“公司按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与有关税收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不断出台,税务上有关是否接受具体会计准则确认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则也会越来越多。三、证券法对会计规范化的影响证券法对于会计行为的规范是从 20 世纪 30 年代的美国开始兴起的。在证券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证券法正越来越成为会计行为最重要的法律约束。1929 年----1933 年世界性的经济危机期间,美国股票市场完全崩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会计信息虚假、会计行为混乱无序。因此,美国在 30年代制订证券法时,立法的一项基本宗旨就是整肃公司的会计行为、为证券市场提供真实可靠的公司信息。用证券法规范会计行为在我国也得到了充分体现。我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也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二、会计准则的含义及发展 会计准则是指由会计职业界或者由独立的、民间或非民间的会计准则制订机构所颁布的会计行为标准。会计准则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一)会计准则的发端(二)会计准则形式的普遍采用三、会计法律关系会计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会计主体同法律主体的区别:(1)两者界定的目的不同。会计主体假设是为了明确财务报表信息的反映对象,划清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而法律主体的界定是为了明确法律责任的承担者。(2)二者的范围不同。会计主体泛指任何有独立核算要求的个体,既包括法人,也包括合伙、独资企业。而法律主体仅指以自己名义独立承担责任的个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3)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第三章 会计职业的规范化与律师职业的互动一、会计职业发展的法律框架 1、破产法会计职业兴起的催化剂英国 19 世纪中期乡村银行的兴起,导致了对会计师服务的普遍需求。1853 年、1880 年爱丁堡会计师工会、英格兰及威尔士会计师工会等会计师职业组织先后成立。2、公司法会计职业基石的奠定  英国 1844 年《公司法》首次确立公司资产负债表审计制度 3、税法和金融法会计职业领域的拓展  方式:1、税务筹划 2、公司直接融资 3、商务咨询第四章 我国会计法的实际与理论探索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自 198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一、《会计法》的修改(一)背景1.我国社会经济权责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会计工作的重心由过去以反映2.现阶段由于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秩序混乱,要求相应的立法对策3.传统的会计监督的形式,已不符合实际情况,要从法律上重新界定会计监督,理顺会计监督机制的要求4.需要从法律上确认我国企业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会计核算规范体系(二)内容1999 年大改《会计法》,修改的主要内容: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健全和完善会计记账规则3.理顺了会计监督体制:建立单位内部、社会和国家监督为一体的机制4.强化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增加了行政制裁形式和手段二、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  1、含义:指一国对会计工作进行管理的制度安排,它包括会计法规的制订、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行为的监督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在我国,国务院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机关,对会计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  2、核心内容:①谁掌握作为财务报告编制依据的会计准则的制订权;②谁掌握作为财务报告编制依据的会计准则的制订权 3、会计制度的制定机构国务院财政部门,其他部门在特殊情形下也有制订会计规则 的权力。 4、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我国《会计法》采用狭义的会计人员定义 广义讲,会计人员指会计从业人员,包括在企事业单位内部担任财务或者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独立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狭义讲,会计人员指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会计人员。我国《会计法》采用狭义的会计人员定义。 1)从业资格管理: 《会计法》第 38 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会计主管人员”在《会计法》中与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同一概念。)会计资格证书的吊销:《会计法》第 40 条规定的严重会计违法或经济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取得会计证书,应吊销其证书,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进行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职业及其任职资格:初级职称(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职称(会计师),需要通过国家统一考试。高级职称(高级会计师),是评定的,未经过考试。会计专业职务包括: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总会计师。(注意:总会计师是单位内部的行政职务。) 2)会计人员的任免:1999 年《会计法》除了总会计师的任免问题外,对于一般企事业单位中会计人员的任免没有做出具体规定。 5、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混合型体制(我国) 1)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 2)注册会计师应遵守审计独立性的要求,遵守会计师职业道德。 独立性包括形式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依法承办审计业务、验证企业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会计代理,咨询工作。三、会计法的理论问题(一)会计法的概念会计法是调整会计行为与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会计行为是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确认、计量、记录、反映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的一系列工作。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实务、企业在对外报送、披露财务报告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二)会计法的特征1.技术性:会计法的技术特性,又称为方法性特征,是会计法区别于其他法律制度的最主要的特征。2.协同性:会计法的协同性特征,是指会计法的内容与其他经济法规的内容必须相协调。 3.调整对象的限定性:会计法的调整对象只限于财务会计,不包括管理会计。 4.会计方法的选择性:是指当会计法对于某一类经济业务提供了几种核算方法时,企业或者预算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进行核算。(三)会计法的原则1.如实反映原则只有真实的、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微观会计单位的决策以及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才有意义 因此,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是会计法各项规定的基本出发点。2.利益均衡原则利益均衡原则是指会计行为应当兼顾各利害关系主体的利益。(四)会计法的地位与作用1.地位: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这个意义上说,会计法属于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会计行为作为一种经济管理行为,在微观与宏观两个层次上都发挥着其他管理手段所不可代替的作用。2.作用:①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经济主体的财产权益② 保障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③确认与促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关系的形成④促进会计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 四、会计年度:我国《会计法》第 11 条规定,国家统一采用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以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五、会计法律规范从狭义上说,会计法律规范指《会计法》及其所统辖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中的规范,它们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一是会计核算;二是会计人员管理;三是会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从广义上说,会计法律规范除包括上述狭义的会计规范外,还包括其他法律中的会计法规范,如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等中关于会计行为方面的规范。六、会计法在我国法律体系的地位和作用会计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这个意义上说,会计法属于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会计行为作为一种经济管理行为,在微观与宏观两个层次上都发挥着其他管理手段所不可代替的用。会计法的作用(1).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经济主体的财产权益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交往从法律形式上表现为所有权的让渡,从经济内容的角度则表现为资金的流动。在这方面,融技术手段与法律形式于一体的会计法能够发挥其他法律无法替代的作用。会计法通过对会计关系的调整,界定利益分配的格局,保障利益分配关系的稳定有序。(2).保障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我国《会计法》对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作了具体的规定,属于原则化的,但是它们为日后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奠定了基础。(3).确认与促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关系的形成1993 年《会计法》修改时增加了“代理记账”与“会计电算化”两项新内容,确认了新的会计关系。(4).促进会计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1993 年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与《会计法》的修改,标志着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开始。现行的会计法律制度一方面有助于中国企业参与全球范围内的经济竞争,另一方面也便利了国际资本进入中国,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事业的发展。七、未来适用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仅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方法。第五章 会计假设、会计要素与会计原则一、会计核算的范围 我国《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资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 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即会计核算的范围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认定的会计假设包括四项: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币值稳定假设。三、会计要素会计要素是对经济交易中的资金运动进行最基本的分类而形成的一些概念,是会计界对经济交易中的资金存在状态和运动形式进行最基本的分类而创设的一些基本概念。我国会计法规确认的会计要素有六个: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四、会计原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提出了 12 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从内容坎,这些会计原则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第二类是选择特定会计政策所依据的原则;第三类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一)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的计价,以各该项目取得时或交易发生时的实际成本为依据进行。内容包括:1)计量单位名义货币;2)计量尺度交易其他经济事项发生似的实际成本;3)记录依据实际交易或其他经济事项。采用该原则的最主要原因可验证性 (二)权责发生制原则我国《企业会计原则》的基础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是指一切会计要素,特别是收入费用要素的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者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基础进行。换言之,交易的确认应当以实际发生作为确认的标准,不考虑相应的现金流动的状态。因此,凡是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取得一项收入的权力已经具备,不论是否取得这项收入的现金,都视为已经收入实现,需要加以确认计量。同理,只要会计主体已经承担支付某项费用的义务,不论与该义务相关联的现金支付行为是否发生,都视为已经发生的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在当期确认计量。其运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权利义务在本期发生,但是相应的现金支付行为尚未进行。2、现金支付行为已经在当期发生,但是有关的权利义务尚未形成,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三)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指的是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但是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谨慎性原则的合理性基础在于保持股东对公司资产的乐观态度和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其局限性在于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可能走到另一个极端,导致企业故意压低资产价值,或者认为扩大对损失的估计,从而形成秘密准备。 (四)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前提下,会计系统对影响经营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作重点说明;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以简化、合并反映。该原则可以运用于会计要素的分类;经济业务的核算和报表项目的列报。但其局限性在于判断标准:交易金额;规模;交易的性质。 (五)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又称为有用性原则,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披露的信息要有价值。 (六)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原则,又称客观性原则,或者真实性原则,指的是财务报表的信息大致真实地反映了报告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使用人在依据这些信息做出决策时,不会产生误解。内容包括: 1、真实性会计信息应当如实反映报告主体的状况,不存在掩饰或者夸张之处。 2、可验证性会计程序的选择、会计数据的获取、会计信息的加工 ,都是客观的,可以验证的。 3、中立性会计人员在选择会计方法、加工会计信息时,应当采取不偏不倚的态度。第六章 复式记账原理一、账户 账户是会计分类连续记录各项经济业务,反映各个会计要素增减变化情况以及结果的一种工具。设置和运用账户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也是整个会计流程的初始环节。账户有两个方面的规定性:(一)账户是在对会计要素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它又称为分类账户(二)账户具有一定的结构或形式,以便连续地、系统地反映资金运动1、账户的结构“T”形结构 账户分为左右两方,一方记录增加数,一方记录减少数。在目前各国通行的借贷记账下,账户的左边被规定为“借方”,账户的右边则规定为“贷方”,分别记录增加或减少。 2、各种账户“借方”与“贷方”的含义 “借方”和“贷方”与会计要素有关。从资产要素看,借方(左边)登记资产类的帐户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要素则刚好相反。 费用账户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帐户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利润帐户也是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借方或贷方的增加、减少是在会计假设的前提下做的,而且是针对会计主体而言的。 3、发生额与余额 发生额又称本期发生额,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由于经济业务的发生而在账户的借方、贷方登记的增加数、减少数。在账户借方登记的发生额叫“借方发生额”,在账户贷方登记的发生额叫“贷方发生额”。每一个会计期间终了,会计人员都要结出每个账户的余额,称为“期末余额”,并以此编制财务报表。 针对不同会计要素,期末余额在哪方是不同的。期末余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也可能为零。 一般情况下,费用帐户只有借方发生。费用的减少和资产的减少二者的含义是不一样的。贷方减少只有两种情况:第一,已经发生并登记在帐户借方的某项费用,由于某种原因而减少;第二,费用的转出; 4、帐簿 一个完整的帐户应该包括的内容:1、账户名称 ;2、文字部分,包括就某项经济业务登记该账户的日期、记账凭证的编号、对有关经济业务的摘要说明、对方账户的名称;3、增加额或者减少额的记录 ;4、该账户的余额。 二、会计循环 1、含义:会计循环又称会计流程,是指一个单位依照会计程序,把一个会计期间内发生的经济活动业务,运用一定的会计方法,按照一定的会计步骤,进行计量、记录、汇总、报告的过程。2、内容:(一)序时核算与分类核算相结合(二)总括核算与明细核算相结合 (三)日常分散核算与期末总结汇总核算相结合 3、具体步骤:审查原始凭证,分析、确认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过账编制调整前试算平衡表调整性会计分录编制调整后试算平衡表结账编制会计报表,提出会计报告 4、会计凭证的法律规定: 1)原始凭证的审核 我国《会计法》第 14 条的规定:单位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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