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18秋《婚姻继承法》离线作业答案
发布时间:2023-12-22 11:12:45浏览次数:51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网 络 教 育《婚姻继承法》作业答案客观题部分:一、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15 题)参考答案:1、C 2、D 3、D 4、B 5、D 6、C 7、A 8、B 9、B 10、A 11、A 12、A 13、A 14、D 15、D主观题部分:一、简答题(每题 2.5 分,共 2 题)1、婚姻法对结婚条件是怎样规定的?答案要点:结婚的条件可以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分别指出各自条件的具体规定。2、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答案要点:(1)继承发生的根据不同。(2)继承法律关系的数目不同。(3)继承主体不同。(4)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二、论述题(每题 5 分,共 2 题)1、试述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答案要点:婚姻法对离婚法定理由的规定采用了概括性和列举性规定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又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列举了具有常见性、多发性的五项离婚理由,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的实例情形。(1)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1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网 络 教 育(2)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的关系(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方法(4)婚姻法规定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的具体认定标准。2、试述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原则。答案要点:(1)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一般情况应均等分配。(2)遗产分配的特殊原则:A.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B.在各个继承人不存在上述情况时,经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C.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 D.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