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避效应的产生及应对策略
发布时间:2023-06-03 11:06:46浏览次数:29邻避效应的产生及应对策略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涉及环境保护的一些重大项目引起的“邻避效应”问题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攀升,不仅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而且牵制、阻碍经济社会发展。但是,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邻避效应”所关联的项目建设仍是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背景下,如何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带来的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邻避效应”问题治理机制,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关键词:邻避效应;产生原因; 规避策略邻避效应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 、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即采取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进入工业文明时代的中国,“以邻为壑”的典故演绎出另一个版本:由于当地群众不甘承受“以我为壑”的污染成本,衍生出对政府引进项目的集体抵制。政府部门规划经济项目或公共设施,产生效益为全体社会所共享,但负外部效果却由附近居民来承担,于是受到选址周边居民的反对,这种“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邻避效应”,在国际社会已是普遍现象;对“邻避效应”的认识和引导,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挑战。一、邻避现象的由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邻避现象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 20 世纪 70 年代发端于美国的环境保护运动。一些学者认为某些设
施虽然给社会带来了积极的效益,但由于周边的少部分居民承担了设施运营时所带来的外部成本,从而不受当地居民的欢迎,造成不断抗争的现象。这些设施则被称为“邻避设施”。在“邻避”概念提出后不久,学者们就将这一概念逐渐扩展到新能源、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一些特殊社会服务机构等各个领域。 在邻避治理策略方面,学者主张从原先单一的经济性补偿逐渐趋于多元化的补偿方式。许舒翔(2006)以台湾的垃圾焚化炉的选址为例,指出在处理邻避现象时,仅依靠政府单方强制性措施已无济于事,单纯的经济补偿也不能起到太大作用,因此,最有效的方法是让公众参与这些项目的评定和建设的评估过程,唯有如此,才能大大提高公众的对项目的接受度和支持度。 国内的学者对邻避的关注始于近十余年,主要着眼于城市建设中带有邻避特性的公共设施建设所引发的公共危机及其治理。乔艳洁(2007)等以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设施为例,认为由这些设施引发的邻避冲突体现了利益结构的失衡,表明了公民心理与社会生态两方面的不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并提出通过改进公共政策的途径来缓解和消除邻避现象。何艳玲( 2005)以一次垃圾压缩站事件为例,研究了后单位制社区邻避冲突的逻辑,并提出了解决邻避冲突的原则和建议,即政府应该保持中立的地位,通畅协商对话渠道,在政治方面要建立吸纳边缘群体的机制。 梳理国内外已有文献发现,邻避现象的研究领域已发生转移,从关注一些污染性设施开始逐渐扩展到新能源设施、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一些特殊社会服务机构等。同时,邻避的治理策略从原先单一的经济性补偿逐渐趋于多元化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建立合理、完善的补偿机制等。二、化解“邻避效应”的对策建议
在转型期如何处理好“邻避效应”问题的不利影响,从根本上看它只有一个解决办法:让所有的地方政府能够真正理解“权为民所用”,建立健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科学机制,落实民众对地方重大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一)避免和化解邻避效应的关键是建立邻避项目的选址机制。选址机制应规定选址机构的组成办法、选址程序和选址方法,既发挥政府及其公共事业机构的作用,又保障公众合适参与,贯彻为民行政理念。1.建立选址程序。规定建设需求的提出、备选址筛选、民意征集、论证会及听证会组织、设施建设与营运监督组的成立等程序及相关规定。2.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和政府与社会互动机制。明确选址机构的形成办法及其责任,明确选址过程中公众参与内容、方式、程度与程序,既发挥政府及其公共事业机构的作用,又保障公众合适参与,确保政府与社会公众平等参与贯穿选址始终,确保选址决策融合政府、相关机构、行业专家和普通公众的意见,确保项目用地部门(或建设方)与居民双方准确传递与共享相关信息、相互信任、相互妥协,努力形成相互满意的局面。3.明确并公示一个合情合理的选址方针。公示一个明确且合情合理的选址方针是说服居民简单质疑并得到居民满意的首要条件。选址方针包括征(租)土地的可能性、建设处理设施的可能性、作业与维护管理的便利性和复垦利用的可能性。除满足设施建设的技术要求外,需要考虑自然环境(包括景观、生态环境)、城市(乡镇)甚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法律、政治等方面的要求。4.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风险评估。预防是解决危机的最好方法,认真评价建设项目的
实施对几个备选地址的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明确现状,回答可能发生的事件,阐明事件的后果,告知事件后果的可控性,提出削减和控制事件发生与后果的方法与措施,提出利益补偿办法,让备选地址周边居民做到心中有数。5.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所在地居民拥有促成设施建设的意愿。需要在全社会树立起处理设施是为自己服务的设施认识,并将这种认识转化成推动设施建设的动力,为设施选址奠定民心基础。(二)邻避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三者的良性互动。首先,企业应坚持信息透明化,向公众和政府提供完全的信息,消除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对公众心理和政府决策的负面影响。为此,企业除进行商务分析外,还应进行简明扼要、系统的风险分析,制定风险减轻与控制方案,并及时公开,吸收公众和政府的意见,确保受影响区拥有知情权、表达权。其次,企业应遵循社区自愿和企业满意的原则进行选址,主动寻找自愿性社区,绝不能单厢情愿,也不能依靠政府指定。第三,政府应出台受影响区域生态补偿与经济补偿制度,给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机会损失、环境污染和生态恢复予以补偿,确保受影响区域的利益不受到损失。最后,完善政府与社会共同监管制度,引入第三方专业公司依法对项目建设营运进行指导、规范、监督与监测,加强社区监督,赋予社区一定的掌控权,强化政府的管理与监督作用。三、结语 邻避现象表面上反映的是少部分居民对邻避设施的嫌弃与厌恶,其实质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博弈过程,背后折射出的是公民意识与公民权利的崛起以及对环境公平的追求。伴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
进程,邻避现象将不再是个案,而国内学者关于邻避现象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关于各类邻避现象的实证研究凤毛麟角。因此,如何规避或缓解邻避现象将是中国政府和学术界不得不面对的新一轮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