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全竞争厂商特点与关门点决策

发布时间:2023-05-29 11:05:18浏览次数:27
论完全竞争厂商特点与关门点决策完全竞争市场,是在《西方经济学》的研究中从现实的市场经济中抽象出来的,是一高度抽象化、理想化的市场理论模型,现实中并不存在这样的市场。既然生活中并不存在这种市场,为什么还要研究它?这是因为通过对完全竞争市场的抽象化分析而得出的结论,在把条件放宽的情况下,此结论也大体适用于现实的市场。一、完全竞争市场概述(一)完全竞争市场具备的条件。第一,市场上有大量的买者和卖者。在市场上有大量的参与者,从而任何买者或卖者都无法具有市场力量,无法改变既定的市场价格,只是价格接受者,第二,资源的完全自由流动。当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所有资源都可在各厂商和各行业之间完全自由地流动,不存在任何障碍。这样,任一资源都可及时投向能获得最大利润的生产。第三,市场上每一个厂商提供的商品都是同质的。在消费者眼里 ,产品没有任何差别,完全同质,完全可替代。第四,信息是完全的。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所有与产品相关的信息都是完全公开的,不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的不完全。(二)完全竞争厂商利润最大化之均衡。总利润为总收益(TR)与总成本(TC)之差:总利润=TR(Q)-TC(Q)=PQ-TC(1)(1)式极大化的一阶条件为:P=M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对单个厂商来说,价格 P 是既定不变的,有 MR=P。总之,完全竞争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或亏损最小化的原则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即 MR=MC。在短期,厂商是在既定的生产规模下,通过对产量的调整来实现 MR=SMC 的利润最大化的原则。由此可以推导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供给曲线。它是厂商短期边际成本 SMC 曲线的一部分,具体地说,它是 SMC 曲线上大于和等于平均可变成本 AVC 曲线最低点的那一部分,该曲线还表示厂商在每一价格水平上的供给量都是可以给他带来最大利润或最小亏损的最优产量。在长期中,完全竞争厂商通过对全部生产要素的调整,来实现 MR=LMC 的利润最大化的均衡原则。在长期,通过对最优生产规模的选择,使自己的状况得到改善,从而获得了比在短期内所能获得的更大的利润。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点出现在 LAC 曲线的最低点,这时,生产的平均成本降到长期平均成本的最低点,商品的价格也等于最低的长期平均成本,此时,单个厂商的经济利润一定为零。二、完全竞争市场的效率分析在完全竞争的长期均衡点上,厂商的生产成本达到了 LAC 的最低点,而对长期的市场均衡数量来说,它既等于市场上所有消费者的需求量之和,又等于市场上所有厂商的供给量之和,所以市场刚好出清 ,既不存在供不应求,也不存在产品过剩。此时,一方面,所有的厂商以最低的成本提供产品,另一方面,所有的消费者都以最低的价格购买产品并且各自都达到了最大的效用,此时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值 。 具体而言,厂商给社会提供的是尽可能低的价格和最高的产量,商品的价格等于生产商品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因而消费者只需要支付最低的价格;在长期中不存在经济利润,恰好是资源得到最优配置的表现,所有的厂商都运营于平均成本最低点。同时,在完全竞争市场之下,完全满足帕累托最优状态三个交换条件,通过完全竞争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三、完全竞争市场的评价完全竞争市场用一个高度抽象理想的经济模型来分析市场经济的现实是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模型中存在很多不符和实际的假设条件和结论。(一)让我们先从模型本身来浅析。首先,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条件是很苛刻的。如:“厂商生产的产品是同质的”,在市场上不同厂家的产品具有不同的品牌、包装,故不存在同质产品;“资源完全自由流动”,现实中存在着法律壁垒、政府的特许、厂商对生产资源的独占及自然垄断等都限制了厂商进入超额利润的行业,因而资源不能及时流向具有经济效率的行业。其次,任一厂商都按照 MR=MC,不论是短期还是长期。事实上,在现实企业的经营生产中,厂商并不是按照这一准则来安排生产的,而且,厂商往往并不知道自己所面临的需求曲线和成本曲线的具体形状,也不知道自己的生产函数和成本函数,因而无法按照 MR=MC的准则来安排生产。第三,即使按照 MR=MC 来安排生产也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利润。在企业的生产决策中,决策者的行为并不一定是理性的。在社会大生产中,由于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致使经营者并不以所有者的利益最大化作为经营理念,使得“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受到挑战。第四,对“U”形的 LAC 曲线的质疑。只有当 LAC 曲线的形状为“U”时,LAC 曲线才能和价格曲线相切于 LAC曲线的最低点。然而,实际情况表明,在许多行业中,LAC 曲线不是“U”形的,而是“L”形的。既然如此,在相当大的产量范围内,都属于规模报酬不变阶段,厂商的 LAC 曲线的水平线段与水平的价格线重合,无法找到相切之点,故也就不存在长期的均衡点。(二)现实的市场中存在很多使市场机制“失灵”的因素。1.竞争失败。只有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看不见的手”才能充分起作用,然而有一些现实因素使某些行业无法达到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如规模报酬递增会带来自然垄断,垄断虽具有经济上的必然性,但同时又具有经济上的不合理性,表现在降低社会福利,在垄断所形成的均衡条件下,其均衡产量低于有效规模的产量,其均衡价格高于边际成本,造成了无谓损失三角形,产生寻租现象。2.外部性。外部性使个别生产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产生差额,这个差额可能会导致社会利益的损失,也会产生“市场失灵”,自由市场制度一方面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但另一方面靠自身的力量却不可能消除外部性这个缺陷,因此,要借助市场机智以外的力量予以校正和弥补。3.公共物品。市场规律对公共物品的供给调节作用甚微,这是由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它性决 定的,故来自公共物品的利益并不归属某些个人“私有”的财产权利,这样,在市场交换原则下,公共物品的交换行为难以产生,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联系由此中断;虽然存在市场需求,但却没有市场供给。例如,很难想象个人会投资于海上灯塔这样的设施,因为投资者无法从收益者那里得到补偿,因此提供公共物品的任务只能由政府来承担。4 信息的不对称。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至上的经济,然而,消费者要作出效用最大化决策需要掌握全面、准确、充足的信息。但获取信息是存在成本的,这会迫使消费者作出非最优决策。同时信息具有公共品的特性,容易被搭便车,因而私人市场提供的信息总是不充足的。四、结论既然市场并不是万能的,政府有必要对市场进行调节,最大地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达到帕累托次优状态。政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一)针对由市场经济形成的自然垄断,理论界以达成共识:要放宽市场准入,推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逐步引入竞争机制; 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在不影响规模经济的原则下,重组高垄断行业;制定和完善《反垄断法》,使监管部门有法可依、依法监管,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众参与度,实行价格听证;从微观层面,如市场竞争格局、市场竞争公平与否等方面进行规范。(二)对于市场无法提供的纯公共物品,应完全由政府来提供:如国防,基础理论科学研究,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准公共物品,由政府和市场混营的方式共同开发建设和经营,积极引进民间资金和外资,按照“谁引进、谁消费”、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大力提供公共品,同时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政府的行政性垄断;同时要改革公共品供给的决策程序,使其由“自上而下”转向“自下而上”,建立有内部需求决定的供给机制。(三)对外部性的纠正。纠正外部性的措施可分为四大类:经济措施,法律措施,政府的行政措施和社会措施。经济措施主要是指针对负的外部性征收庇古税;法律措施是解决外部性最有效的常规办法;行政措施是指政府的强制性的干预,当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不能纠正外部性时,就由政府出面调节;社会措施是指通过道德教育,传媒宣传提高生产者的素质,使外部性内部化。(四)为了消除市场经济中的信息的不对称,应从以下几点出发: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构建企业产品质量和评估监管体系; 积极培育信息传递中介机构,充分开展信息中介机构的沟通信息、管理协调功能。毋庸置疑,政府在市场失灵时起着重要作用,用斯蒂格利茨的话“政府应当成为市场的补充,采取行动让市场运行的更好以及纠正市场的失败。在一定的情况下,政府成为有效的催化剂。”参考文献〔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9). 〔2〕沈汗溪,朱文,金祥.论美国反垄断法措施及其借鉴意义[J].鹭江职业大学学报,2011(9).〔3〕王海英,周秀鹃,赵艳琴.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研究[J].商业时代,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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