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道德浅析

发布时间:2023-06-06 09:06:16浏览次数:42
法官职业道德浅析摘要: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法官的职业道德是适应审判工作的实践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行为准则,是特定化而且升华了的社会道德。法院是维护正义的力量,法官是法律的守护者、实现者,法官的职业道德标准必须高于社会道德标准。关键字:法官 法律 职业道德正文: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官在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关的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官职业道德是调节法官职业内部法官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官与社会各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评价法官职业行为的善恶,荣辱的标准,对法官具有特殊的约束力,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至关重要。一、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一)保障司法公正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本质特征和生命线,是法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二)提高司法效率 公正与效率是审判工作的主题。没有效率,公正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三)保持清正廉洁 法官在职业道德上的清正廉洁准则,是指法官应保持在物质利益和精神生活方面的纯洁与清廉,合理地处理公职与私利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外部的不当利益,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利用职务和地位谋取任何不当利益。(四)遵守司法礼仪 所谓司法礼仪,是指司法活动的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官员、旁听人员等)在司法活动中所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其他交流与行为的态度和方式 在所有职业中,特别是涉及国家权力的职业中,法官职业是最需要讲究礼仪的职业之一。司法礼仪不仅能够维护法庭亡的正常活动秩序和法官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它能够为司法的文明和权威提供保障。 (五)加强自身修养 把加强自身修养作为法官的一项职业道德义务时,应当纳入这一义务范围之内的"修养"是指那些与法官职业形象、权威以及司法公正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个人素质,而不是泛指普通公民应当具备的素质。(六)约束业外活动 作为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约束业外活动,要求法官不参加不适当的司法外活动,而且在参加适当的职务外活动时应当尽量避免该行为与司法职责相冲突,以维护法官职业形象和司法尊严,增加社会对司法的信任。二、法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法官的职业道德是法官在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的过程中或从事与之有关的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虽然不能像诉讼法的规定那样明确,对法官的行为是否违法那么容易判断,但是对法官的形象,对案件判决是否公平的评价及对司法权威、国家法制尊严都有非常大的影响。法官应该时刻注意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 ,让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只停留在把案件审理完毕了事的层次上。法官职业道德的内涵十分丰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标准》,要求法官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公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准则”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道德自律体系。法官职业道德最核心的是公正,最关键的是廉洁。公正是审判的灵魂和生命,是审判工作全部价值所在,是司法的最终和最高目标。如果法院时常发生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决、法官索取好处、甚至枉法裁判的现象,就会损害法律的权威,动摇人民对法律的信仰。所以,法官维护司法权威和树立人民对法律的信仰,就要体现在公正的司法实践上。要实现司法公正,首先法官必须是公正的。如果只有公正的法律,没有公正的法官,司法公正就成了一句空话 。公正是对法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法官最高的精神境界。廉洁是围绕公正这个核心的外在表现,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证。老子说,咎莫大于欲望。倘若一个法官心浮气躁、见利心动,那他势必在法律天平面前左右摇摆,甚至让“天平”倾斜。法官只有有过人的自律意识,才能抵制诱惑、刚正不 阿、不偏不倚、秉公执法。称职的法官应该集公正的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深厚的法学修养于一身。法官的职业道德培养,是一个接受他律并经过内在良心调整达到自律的过程。他律,最主要的就是监督。而最有效、最经常、最基本的监督,是法院内部监督。这种监督不仅仅是对法官行为的规范 ,对审判权的制衡,同时,是对法官的爱护和保护。以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来维护良好的司法秩序,尽量排除干扰,将法官从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解脱出来。建立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法官遵守审判规程和审判纪律情况的工作机制,发现违反审判规程的,能及时有效的处理,以保证司法的公正与效率。自律 ,就是法官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把个人的一言一行自觉纳入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中去。要做到自律 ,首先必须树立唯法至上的理念和追求公正的强烈意识。法官只有追求公正的坚强理念,才能有正确的道德价值取向,把法律信仰作为法官最基本的价值观念,真正在灵魂深处忠实于法律。法官只有获得对法律信仰和正义追求的精神支持,才能带动内心严格的理性自律,从而产生巨大的工作动力和无私无畏的勇气。在亲情、友情、乡情、爱情面前,在人与法、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和斗争中 ,心知肚明,经受考验。要谨慎结交朋友,谨慎出入社交圈。如果一个法官经常出入高消费的场所,甚至私下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一般公众就会合理怀疑你是否公正司法,是否清正廉洁。因此,法官要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凡是有损法官形象的,坚决不做;凡是禁止法官做的,绝“不越雷池一步”。法官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把案件的处理当成是一种艺术创作,而不是单纯的把案件处理完毕了事,应该考虑案件处理的质量和社会效应。这样才能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 ,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始终保持自己崇高的职业操守和司法人格,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人民法官既是传播法律的使者,也是涵养道德的楷模。参考文献:〔1〕《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陈思,2010.12.15;〔2〕《法官行为规范》,陈思,2010.12.15;〔3〕《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概论》,王玮,20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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