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发布时间:2024-04-03 17:04:12浏览次数:38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应了解和掌握以下内容: 1.国家文化安全的概念系统及相互关系; 2.国家文化安全的意义及国家、文化、安全三者之间的关系; 3.国家文化主权在国家文化安全构成中的地位与作用; 4.国家文化利益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在国家文化安全构成中的重要性; 5.国家文化安全战略与政策的性质及相互间的联系与区别。 导言 一门完整的科学意义上的学科是由一系列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的概念系统构成的。这些概念是在研究过程中提出来的,是用于揭示和阐释一定对象领域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的。没有这样的基本概念和由这些基本概念建构起来的概念系统,就不存在这门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科是由影响和决定这门学科之所以存在的一系列概念体系建构的。研究并阐释这些概念也自然地成为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由哪些基本概念构成了国家文化安全学的基本概念和范畴?这是国家文化安全学研究的学理基础。 第一节 国家文化安全 国家文化安全是国家文化安全学的核心概念。正是这个概念的全部矛盾运动缔造了
>> 30 国家文化安全学 文化生态质量、文化资源保护、文化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能力以及文化市场的占有率等,也都会产生文化安全问题,影响国家文化安全。国家文化安全是一个有着丰富内容的意义系统,主权与非主权相互交叉,并且由此而构成了意义结构。在国家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情况下,国家文化安全的核心是国家文化主权和国家文化生态平衡,这是规定一个国家合法性与合理化存在的全部文化基础和依据,这两个方面中的任何一个发生危机,都会构成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由于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文化安全主题,造成一个国家文化安全的原因和构成一个时期国家文化安全的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发展中不断演化的,因此,国家文化安全不是一个静止的概念,而是一个动态的内容世界。 文化安全和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和军事安全本质上是一致的,同属于国家安全。由于当代国家文化发展和国家文化运动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信息和军事有着广泛和深刻的联系,或者说当我们离开了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信息的广泛联系,就无法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当代文化存在和文化发展的特点,文化安全也就和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和信息安全之间存在着力的同构关系,并且正是这种力的同构关系,形成了国家文化安全的不同类型:文化政治安全、文化经济安全、文化社会安全、文化信息安全和文化环境安全,构成了国家文化安全不同于其他国家安全形态的结构性特征。 文化政治安全规定着文化的国家主权和制度保障,有关国家尊严和独立;文化经济安全决定着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涉及文化市场安全问题;文化社会安全反映着文化的凝聚力程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价值安全;文化信息安全涉及文化核心技术的掌握和文化内容传播的提供与控制能力;文化环境安全关系到文化生态的优化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水平。任何关于对象的分类都是相对的,都只是为了研究的需要。因为在实际的国家生活中,国家文化安全的各个方面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只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它所表现和反映的侧重点不一样。只是存在形态和表现的方式不一样,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形势下,所体现的重要性不一样。不能因为有文化交流,要实行拿来主义,就否认文化安全问题的存在;同样,也不能因为发展而必须克服的障碍就认为是安全问题。这里面有一些共同的判断安全的标准。 国家文化安全也还可以有硬安全与软安全、外生安全与内生安全之分。所谓硬安全,就是表现为涉及国家文化主权安全和国家文化经济安全,对国家文化安全构成直接的威胁,可以采取制度性措施予以应对;所谓软安全,则主要是指表现为对一个国家精神世界的渗透,表面上不构成直接的文化威胁,难以采取有形的制度性措施加以抵制;硬安全具有显著性特征,明显的国家文化安全相对容易被识别,也较容易采取应变和预警措
31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施;软安全具有隐蔽性特征,识别和预警的难度大。所谓外生安全,是指来自于外部威胁的文化安全;内生安全则是指一个国家内生的威胁到国家文化生存与发展的文化安全。一个国家文化安全危机的爆发,则往往是在内外两种因素和力量的共同作用下产生“共振”的结果。 四、国家文化安全的界限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存在方式和生存系统,这是决定一种事物区别于另一种事物的依据。这就是事物构成的边界。国家文化安全也有它的边界系统。国家文化安全不是无边界的。不是什么文化安全问题都是国家文化安全问题。这就是国家文化安全的界限。核心安全、基本安全和相关安全构成了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界限图形,同时,也规定了三种不同的国家文化安全性质。 一般来说,处于核心的国家文化安全是稳定的和不变的。例如,国家文化主权安全属于国家最根本的国家文化安全所在,丧失了国家文化主权,国家文化安全也就不复存在,所谓“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是一个包括文化在内的国家安全原则和国际公理。国家基本文化安全是指那些体现国家文化主权原则,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利益,促进和发展国家文化安全事业,提升国家文化安全能力的那一部分国家基础文化安全。基本国家文化安全不同的国家构成是不一样的,但在涉及文化认同、文化多样性以及价值观维护等文化安全议题时,在文化安全形式上和性质上具有一致性,区别在具体的内涵上。正因为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才制定有《文化多样性公约》,建立“世界文化遗产”和“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等国际及全球文化安全保护机制。相关安全是指那些可能对国家文化安全带来不确定性的那一部分、来自其他方面、其他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给国家文化安全造成的危机和危害,如国际金融危机、极端恐怖主义等,前者会导致文化资本市场的混乱进而威胁国家文化主权,后者则直接造成文化安全事件,阿富汗塔利班组织以及“伊斯兰国”(IS)对人类世界文化遗产的摧毁是最典型的国家和人类文化安全案例。互联网是一种新生的国家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形态。在某种程度上,“网络安全”同时兼具上述三种安全特征,因而是一种全新的国家文化安全形态。它的安全界限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同时构成了对国家文化安全风险最大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增加了国家文化安全治理的难度。 这意味着互联网增大了国家文化“安全性”降低的风险,全球文化建设未来或将进入充满不确定性的新状态。如果我们不能及时遏制文化安全环境持续恶化,极端网络安全事件、自然灾害、文化资源积累所形成的增长的不可持续性,将导致全球大量文化失
>> 32 国家文化安全学 去生存空间,因文化与文明冲突而引发的战乱频发。 适者生存,是一条自然法则,同时也是一条国家安全公理、原理。适者,至少包含四层意义:适应、适合、适用、适当。适应是它的第一意义。所谓适应,是指物与环境的关系,也可以指主题与客体的关系,即任何有机物都要与他生存的环境相协调、相对应。与他者的关系不相适应或不适应,要么斗争以改变环境,要么死亡,没有第三条道路。这是作为自然选择基于进化的需求,而进化是为了生存。怎样才属于“适应”?就是必须和主体需求相契合。符合和满足主体自身生存需要,与自身的各种尺度相吻合。不符合、不满足就不是“适合”,但是,任何需求都不应过度,而应该是“适度”,就是恰当:在满足自己生存需求的同时,不妨碍他者生存。所谓“适可而止”,就是适度。相互依存,互为关系,恰当、恰到好处。这就是“当”“应当”,否则就是“不当”或“不应当”。所谓“防卫过度”是指超过了维护正当安全需求和满足自身安全需求的界限,因而导致相应的处罚。因此,“适”是一个极端重要的国家安全范畴和文化安全范畴,规定了国家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的界限。 适者生存即是一种选择性生存,同时又是一种竞争性生存。选择本身构成了竞争性关系,一定意义上,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一种竞争性关系。竞争性是由生存选择的方向导致的,决定了选择的非安全性。这就是丛林法则。这是一种在进化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自然安全序列。所谓一物降一物指的就是这样一种安全序列。安全序列是在反抗和抵御不安全的过程中形成的。彼此构成了相互依存关系,生态和谐,彼此以对方为存在和安全关系。 国家文化安全是运动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时间条件下,一个国家的文化生存环境—空间与空间关系—是不一样的,即国家文化安全的状况是不一样的。在一个时间里被认为是国家文化安全问题,在另一个时间里可能演化成非国家文化安全问题,或者作为文化安全问题风险系数降低了,已经不构成威胁了,从而从国家安全战略中移出;不同时间条件下的不同的国家文化安全构成了一个国家的国家文化安全运动的纵向坐标系,反映了一个国家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国家文化安全状况与情势。 空间国家文化安全既包括一个国家内部文化安全的构成系统和内部安全关系,也包括一个国家文化安全构成的外部文化安全系统和外部关系,这两个方面共同构成了一个国家文化安全的“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结构。所谓内部文化安全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相对于国际而言的一个国家内部的文化安全;另一方面是指由各个文化领域构成关系而形成的国家文化安全,如文化遗产安全、文化生态安全等。所谓外部文化安全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一个主权国家所处的国际文化安全环境,主要是这个国家与国际社会的国家文化安全关系,以及由这种文化关系所形成的国家文化安全外部条件,
33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核心是国家文化主权安全;另一方面是指文化安全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其他领域里的安全关系。 时间和空间是区分和建立国家文化安全体系两个重要的界限。国家文化安全是一个有机生命体,具体地存在于时间与空间之中。无论是国家文化安全存在状态,还是对国家文化安全的需求和价值判断,都是一个运动和变化的过程。“文化冷战”就是一个关于国家文化安全特定的时间概念和时代的属性划分。许多导致和造成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的内外部因素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内、由一定的条件和因素导致和造成的。当这种条件和因素随着时间消失了,由此而形成的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的内外部危险和威胁也就消失了,从而由不安全状况转变成安全或比较安全的状况。客观安全情势的变化会导致主观安全判断的变化。而所有这些都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当总体情势已经发生变化,如果还是继续用前一个时间段的价值判断和安全举措来对待已经发生了变化的新情况,这就是一种“旧思维”—一种旧安全观。国际舆论在批评美国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仍然抱着“冷战思维”不放时,都主张应该“摒弃冷战思维”,就是一种基于时间的国家安全政策与战略的安全价值考量。在一个时间里被认为是国家文化安全问题,在另一个时间里并不一定也被认为是国家文化安全问题,而完全可能是一个属于非国家文化安全问题,或者作为曾经的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的风险降低了。2015 年,中美两国关于网络安全问题的战略博弈就是经历了这样一个从高度的国家安全问题转变为不再那么高度—具有对抗性—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典型案例。安全问题没有消失,但是受到了有效管控,从而受到了国际主流社会的高度评价。所以,时间是可以带来安全性的。 第二节 国家文化主权 国家文化安全首先是就国家主权意义而言,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文化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发展选择必须得到尊重,包括国家的文化立法权、文化管理权、文化制度和意识形态选择权、文化传播和文化交流的独立自主权等,这是国家文化安全最核心的内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就是保障国际文化主权,捍卫国家文化主权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一、国家文化主权的定义范围 文化主权是国家主权在文化领域里的延伸,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1965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明确
>> 34 国家文化安全学 指出:“各国均有不受任何国家任何方式之干涉,自择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之不可剥夺权利”。①1970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制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又进一步规定,“武装干涉及对国家人格或其政治、经济及文化之要素之一切其他形式的干预或试图威胁,均系违反国际法。”②这就表明,国家文化主权与国家的其他主权一样,具有对内最高性、对外独立性和平等性。一个国家有权根据国家法选择国家文化制度、意识形态、民族文化。 但是,文化具有超国界特质。它的内在机制与国家主权存在着不相容性。冷战后西方文化借助于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解体后出现的意识形态真空这一态势,迅速地成为影响国际文化关系的重要因素,国家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弱化很大程度上模糊人们的主权意识。早在 20 世纪 70 年代末,美国的卡特政府就提出人权外交的文化战略,并对当时的苏联和东欧国家进行推广,苏联和东欧阵营的解体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这一文化战略的结果。在今天,西方以人权为武器对中国政治文化价值和国家制度与政策横加干预的倾向有增无减,并以此不断冲击中国国家文化主权的底线,威胁中国国家文化主权安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集团一再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提出中国人权状况报告,对中国人权状况不断进行指责,并屡次以人权问题对于中国最惠国待遇进行要挟。这种冲突不仅不会随着中国人权状况的不断改善而有所改变,相反在某种程度上由于西方国家集团为谋求在华的更大利益而不断提升在这一领域里的条件,从而使中国在这一领域里与西方国家集团在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安全方面的冲突会进一步加大。与此同时,基于文化共性而促成的国家之间的合作,将弱化国家主权意识,进而挑战国家文化主权安全。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亨廷顿关于“文明冲突”的理论虽然引起了全世界的争论,但是,关于文化与国家主权关系的运动与变迁以及由此而涉及的国家文化主权安全的命题,却具有公认的深刻性,那就是为了文明内部的合作,一个国家往往会比与其他类型的合作付出更大的主权代价。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原有建立起来的国际文化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关系上形成的国家文化利益格局和国家文化主权安全的保障系统和机制,就会面临极大的挑战和威胁。 在目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这种挑战和威胁将随着中国和平崛起所必需的国家文化发展空间的要求而进一步增大。全球体系中存在的众多全球性问题,一个国家不能没有其他国家合作而单独地治理和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当一国谋求国际合作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它就必须加入国际组织,开放某些领域以换取国际合作的条件。 ① 王列,杨雪冬.全球化与世界[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1002. ② 王列,杨雪冬.全球化与世界[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950.
35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对文化市场准入的要求,往往是一些拥有强势文化产业的国家集团提出的条件。由于文化产品的市场准入能够以经济的方式获得文化的占有和以文化的方式获得经济的占有双重效益,因而也就成为一些西方大国手中谋求世界霸权的一张牌。在这里,问题并不仅仅是关于一个国家文化市场是否开放或者开放多大的问题,而是涉及一个主权国家自主决定文化制度、制定文化法律依法行使文化管理的国家文化主权问题。通过进入中国主流文化市场,输出文化产品,借助于在文化产业方面的领先优势霸占中国文化市场,进而通过影响消费者的文化消费行为形成消费者对西方文化产品的消费依赖,从而实现传播西方文化价值观并最终实现以西方的民主价值系统来改变中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体制,因此,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同中国关于国家文化主权的价值观念、制度设计和安全政策之间形成激烈的冲突。这种冲突将随着不同国家文化利益的较量而呈现出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因此,如何把握这种文化市场准入度,既和开放有关,也和国家文化安全有关;既要实现开放,扩大国际合作的目的,又要不损害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这就使得处理这一问题本身成为当前维护中国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命题。市场准入是普遍性原则,它所体现的双向和公平的伦理原则,就其本身而言,无所谓安全与否,但是,如果合作的双方不能获得力量的对称而是形成巨大的强弱位差,那么,显而易见的是,强势构成了对弱势的威胁,而正是这种威胁导致了弱势一方的国家文化安全。 互联网的诞生是 20 世纪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发明,它不仅一般地改变了文化的生产与传播的方式,而且由于数以亿计的人参与其中,互联网正日渐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和新的文化形态。由于这一超越时空技术的出现,国家对信息的控制和管理的能力面临全新的挑战。由于在信息网络化的进程中技术和信息的不对称性,网络正在成为在这一领域里的强势国家推行文化霸权的政治工具。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仅控制着与网络技术有关的绝大多数核心技术,控制着软件和硬件的生产与开发,而且互联网上 90%以上的信息资源都以英语为语言载体,成为美国对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文化扩张和渗透的重要手段。由于关于网络的技术标准在控制网络传播过程中具有关键作用,因此,控制网络技术标准,并且强制推行自己的网络标准,也就成为美国弱化其他国家文化主权,进而控制其他国家信息安全标准的战略。2003 年 5 月 12 日,中国信息产业部中国宽带无线IP 标准工作组正式公布了无线局域网国家标准(WA P I)。2003 年底,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人口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发布公告,宣布 2004 年 6 月 1 日是强制执行新国标的最后期限,没有实施这一标准的无线局域网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为保护国家信息安全与国家无线局域网产业的根本利益,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新的国家信息技术标准,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文化、信息主权之一,其他国家无权干涉。然而,国际 WiFi(无线宽带网络)联盟主管却公开表态,如果中国制定
>> 36 国家文化安全学 的 WA PI 国家标准在 2004 年 6 月份生效前没有折中方案,WiFi 芯片制造商将考虑抵制向中国销售芯片,而不会执行中国标准。①因此,包括网络技术标准在内的技术标准的制定已经日益成为国家文化与信息主权的衍生和体现以及成为一个国家的安全命脉的时候,开放条件下的中国国家文化主权安全的冲突将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而不断上升。 二、文化全球化与国家文化主权 文化全球化是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给予文化形态的变化以巨大的影响而提出来的。虽然关于什么是文化全球化,或者说是否存在着文化全球化至今也还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无论从文化的生产、传播,还是文化的消费,全球化的影响正日益加深,而且由于这种加深又反过来给予世界的政治和经济的全球化进程以深刻的影响,一直就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经济与政治领域中物质与权利的转移日益被某些象征物所取代,它们基于价值观念、偏好与审美等关系而非物质上的不平等与限制。根据这些观点,全球化应当被看作社会生活‘文化化’不断加深的一种形式。”②因此,伴随着客观上存在的全球化对于国家主权的弱化,文化全球化与国家文化主权安全的关系也就呈现出因果同构关系。 国家主权原则历史产生于国家的特征及其和发行的法的表现形态。它表达的最根本的内容是在③划定的领土边界内行使合法权力界定。文化主权是伴随着国家主权产生的权力,是主权国家处理和决定自身文化领域一切事物的最高权力,它在一国上层建筑的运用中对外具有突出的排他性。一个在世界上被认可的具有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国际政治实体,不仅享有政治上的完整主权和经济上的完整主权,而且还应该享有包括社会意识形态、物质生活方式、特定的价值观念等完整的文化主权。④全球化作为一种具有相当破坏性的无序过程,使得处于国际社会弱势地位的发展中国家未能获得全球化带来的发展机会,而不得不以部分国家文化主权的丧失作为进入主流社会的代价。西方国家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发展过程,积累了经济、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等多方面的优势,使得它们不仅占据着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而且还由于它们同时还在现代传媒领域里所占据的绝对优势地位,因此,无论是在文化产品的生产还是在产品的传播方面它们对在世界 ① 一项新国标 因何惹纷争[N].人民日报,2004-02-06. ② Waters, Malcom. Globalization[M]. London:Routledge,1995:124. ③ Walker,R.B.J.. State sovereignty and the Articulation of Political Space/Time[J]. Millennium: Joumalof International Stadies, 1991, 20(3). ④ 王沪宁.文化扩张与文化主权,对主权观念的挑战[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3).
37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文化发展的主导地位。全球化在迅速打开全球文化市场的同时,并没有带给世界各国相同和相等的发展条件和发展机遇。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还承担着完成工业化进程的历史重任,有限的经济力量还支撑不起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所需要的庞大的资本支持,难以对文化产业进行全面的投入,资源优势无法转换成产业优势,而当国内的经济发展又继续需要国际资本的支持时,以牺牲文化市场来换取国际资本投资也就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无奈的选择。在这里,如果我们把世界贸易组织看作是全球化的一种具体的制度性存在的话,并且这种存在在文化的制度和规制方面有着强大的约束力,而只有当一个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才能享有世界贸易组织所提供的贸易便利化时,那么接受世界贸易组织的约束和条件也就成为一个成员方必须付出的代价。对于一个国家的文化主权来说,国家的文化主权安全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这也就是在市场准入的资格问题上中国为什么始终坚持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道理。因为以不同的身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它所承担的义务是不一样的。中国只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中国所能承受的代价来换取中国发展所需要的最大的安全空间和时间。经济上是如此,文化上也是如此。市场准入与反准入,实际上就是对于国家安全,进而国家文化安全的考量。因此,如何把握文化上的对外开放尺度,建立起应对全球化挑战的适应机制,既能利用全球化所提供的机遇带动自身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同时又能防止文化全球化对本国文化主权的侵蚀,以较小的文化主权让渡换取最大限度的国家文化发展所需要的时间和空间,通过最大限度赢得本国发展所需要的时间和空间、资本和技术,在提高国家经济国力的同时提高国家的文化综合国力,从而在一个新的历史层面上重新建构起新的国家文化主权,将成为处在全球化非主导地位上的发展中国家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两难课题。 第三节 国家文化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重要职责,其动因就是国家利益。在现代世界体系下,国家利益是国家所有行为与价值的归宿,舍弃了国家利益,无论是对于一个国家还是对于一个国家的人民来说,它的存在与发展不仅缺乏应有的前提和条件,而且缺乏应有的动力与合法性。因此,国家利益从根本上来说,是对国家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满足。因为只有当这种满足能够得到实现的时候,它才是存在的且合理的。任何对它的这种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威胁与挑战,都将对它的存在构成安全问题。同时又由于国家的存
>> 38 国家文化安全学 在和发展对于一个国家的人民来说具有规定所有个体存在的全部合法性与合理性,因此,国家的安全与利益和个人的安全与利益之间也就存在着力的同构关系。国家利益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不仅是国家战略的核心,同时也是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核心。 一、国家利益与国家文化利益 国家利益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是国家最高形态的价值实现和追求。国家利益是国家活动的基础,是制定国家安全战略和政策的依据。利益是一切社会政治文化行为的动因,是构成社会组织体系的基础。国家战略利益是主权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是制定和实施国家战略的根本依据。 1.国家利益是指一切满足民族国家全体人民物质与精神需要的东西 国家利益是根据国际上公认的规范和理解来定义的。它不仅是物质结构和权力结构,而且是意义和社会价值结构。国家利益是通过国际社会互动建构的。国际社会的核心内容是规则、制度和价值。国际社会结构不仅约束国家作为国际行为体的行为,而且还改变行为体的偏好,把新的价值传授给行为体,从而改变行为体的利益。只有认识了国际社会结构,才能理解国家的需要。因此,国家利益不是一个自变量,而是一个因变量。国家利益随国际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由于国际社会结构的不同,以及作为内在构成结构的规则、制度和价值的不同,在此过程中形成的国家利益也是不同的。国家利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客观存在,它还包含着一个国家作为国际社会行为体对一个时期国际形势的判断,是基于这种判断来认识和定义在这一时期的国家利益。因此,国家利益是国家作为行为体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结果。由于在某种程度上主观判断更容易导致行为体的价值判断,主体关于国家利益的价值判断是否与国际社会结构的运动相符合将直接影响和决定了国家行为,因此,任何对与国家利益主观判断的失误都将造成国家行为决策的重大失误,并最终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 国家文化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延伸,是国家利益的文化存在形态和运动样式。从国家利益最一般的存在性构成来看,国家利益的存在和运动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它的物质方式,一种是它的精神方式,其他所有的利益存在形态和运动方式,都是这两种方式作为生命运动形态的展开和具体化。就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而言,政治和文化(作为精神形态)同属于上层建筑。但是当我们把文化这种人的精神方式的感性显现理解为人的生存方式时,它应当是包含着政治的。因为政治是人的社会性和有意识存在的一种生活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文化利益和国家物质利益同样是一种具有终极意义的根本
39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利益。正是这种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存方式,是国家利益根深蒂固的体现,因此,任何对这种方式的侵犯都被看作是对一个国家或民族根本利益的侵犯。维护国家的文化利益就像维护国家的物质利益一样,都是对国家生命的维护。国家生命的完整形态作为一个有机体,它是由灵魂和肉体构成的,缺少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国家利益都不能称为生命对象。一个民族,它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可以失去它作为政治上存在的国家形态,但是,只要维系它的生命整体的文化之根还在,那么它就有可能重新恢复它在国际社会上的政治性存在,而文化之根丧失了,那么它绝无复国的可能。因此,文化之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是直接的,而不是间接的。认为“文化对现代化的作用是间接的,不产生直接的效益”观点是狭隘的,把文化利益和安全利益割裂开来理解,得出“与安全利益相比,文化利益的重要性也不那么直接,所以重要性较低”①的观点更是片面的。国家文化利益不仅一般地反作用于国家物质利益的运动,而且对于国家利益的判断往往体现和反映了利益主体对国家利益的认知价值取向,改变国家利益的性质,因此作为一种精神性存在的文化具有与物质相对应的独立性。国家文化利益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着与国家的物质利益同等的重要性,都是国家利益的组成部分存在方式和延伸。 2.国家利益是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 18 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理论,认为国家是人们根据社会契约组成的整体,结合着的集体是人民,因此国家主权所有者是人民。因此,国家利益并不是由国家组成人员所构成的国家政权机构的利益,对国家利益的维护并不是对由国家组成人员所构成的国家政权机构利益的维护。国家组成人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只是人民利益的代表,是人民利益的被授权人,他的职责是为人民经营好人民的利益,在这当中并不存在着他个人的私利。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对人民的这种利益的侵犯,也都构成了对国家利益的侵犯。在政治、经济利益上是如此,在文化利益上也是如此。对国家利益的维护并不是某种外在于人民之外的某种力量,而是由人民自身的切身利益所决定的。对于国家利益的维护,实质上就是对人民自身利益的维护。当然,历史并不否认窃国大盗的存在。但正是由于窃国大盗在本质上既不代表国家利益,也不代表人民利益,所以人民才要将它推翻,建立起真正属于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从而使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统一起来。在今天,由于中国的国家利益和中国人民的利益存在着本质上的高度一致性,人民的利益以国家的利益形态集中地表现出来,因此,对国家利益的维护,实质上也就是对自己全部合法利益的维护。侵权盗版之 ① 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108.
>> 22 国家文化安全学 国家文化安全这一有机生命体的存在与发展。没有“国家文化安全”也就无所谓“国家文化安全学”。然而,国家文化安全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国家文化安全?它的指涉对象是什么?国家文化安全与国家安全的关系是什么?国家文化安全与文化的关系是什么?这些都是我们必须首先要阐明的。 一、国家、文化与安全 国家文化安全是由国家、文化和安全三个不同领域里的语词符号而组成的一个集合概念,是这三个概念构成的不同要素的相互影响和演化,而最终形成为一个专有名词、一个特殊的概念。它们之间的演化与互动史是人类社会发展演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了国家文化安全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1.国家 国家是一个社会的组织形态,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它起源于私有制,诞生于氏族社会,既是对氏族社会的超越,也是人类社会经由家庭、村落、都邑和氏族社会之后发展起来的人类社会最高组织形式。①它是一定社会的人们依据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而组织起来的权力机构,用以协调和配置社会资源以实现有效的公共管理。它是每个人依据共同的利益需求而让渡自己的一部分权力和权利以更好地维护和实现自己的权力和利益而建构起来的社会方式。当不让渡自己的某一部分权力和权利以形成集体力量便不能有效地维护个体的生存与安全需求时,让渡自己的一部分权力和权利建构一个超越于个体之上的,同时又能对每一个个体实现有效的约束的国家形态便出现了。这就是恩格斯所揭示的:“这个社会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至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容社会向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②因此,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演化和进步的一个结果。这就是“公共权力的设立”。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是因人们的集体安全需求而出现的,是人类社会集体安全需求的产物。诚如《2011 世界发展报告:冲突、安全与发展》所说:“维护集体安全的努力一直是人类历史的核心:从最久远的年代开始,人类安全靠的是合作这种认 ① [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② [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76-177.
>> 40 国家文化安全学 所以构成对国家文化安全的威胁,就在于它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国家的整体而言,对外损害了国家的国际形象,成为某些国家挑战中国文化主权,借以向中国在国际交易过程中讨价还价的借口;对内则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个人知识产权,打击了国家文化繁荣所必不可少的公民个人的创造性,从国家文化发展的根部腐蚀国家文化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文化原创精神。在当下中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没有比盗版侵权更能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了。因此,要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国家利益,进而实现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预期,就必须确立国家利益是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的观念,树立国家利益和公民的个人利益相统一的观念,把全民的利益观念统一到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上来的新型国家利益观。只有在国家利益观的问题上实现上下一致的有机统一,如侵权盗版的行为、公民文化权利实现不足的行为,才能在这样一个新的国家利益观的基础上得到有效的克服,国家文化安全战略不仅成为国家行为,而且也是普遍的公民社会行为。 3.国家文化利益是国家身份权利益 人们的社会存在在哲学的意义上集中表现为物质的和精神的存在。当物质的存在表现为人的有意识的存在并且以此与动物世界相区别时,人的物质性存在也就是文化性的了。因此,文化作为人们的一种生存方式的表现物,它是物质的和精神的集中体现。当这种集中体现作为一种生存方式成为自己的一种特征并且与其他人群的存在性方式相区别、获得其他人群的承认时,这种生存方式就成为他们的一种身份标志和权利象征,具有了它的全部合法性。由于这种合法性集中地体现代表了他们所有的物质和精神的最根本的需求,因此,这种身份权的不可侵犯性就构成为一种神圣的利益,对这种利益的维护也就成为文化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当这种身份权在现代世界体系还是以民族国家形态表现出来时,这种身份权利益就表现为国家的文化利益,或者说国家文化利益是国家身份权利益的集中体现。 意识形态是国家利益中的一部分精神内容。意识形态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利益,而且也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利益。美国在世界上推行美国式的民主,就是因为美国把体现美国的自由、平等、竞争的意识形态看作是美国作为一种独特的身份存在的国家利益的一部分。一个国家的文化利益是多方面的,意识形态仅仅是一个国家文化利益的一部分。但是意识形态并不是最后决定一个国家文化利益的东西。这是因为,不同的国家完全可能具有相同的意识形态,真正决定一个国家根本的国家文化利益的是一个国家的文化身份权利益。因为一个国家区别于另一个国家的最根本的文化利益,是它区别于其他国家的民族特性,而最能区别和代表一个国家民族特性的是他们的文化差异性,而不是他们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与一个国家和民族在一定历史时
41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期的信仰有关,而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特性则与他们赖以存在的作为人类族群的生存方式相连。也就是说,与他们之所以存在的全部文化的合法性有关,这是国家文化利益的核心之所在。否定了这个合法性也就否定了一个国家和民族存在的依据和基础。因此,当一个国家和民族面临民族存亡的历史关头,它所要维护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而是它作为一个民族生存的文化之根。例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面对国家和民族存亡之际搁置意识形态分歧而实现第二次国共合作就是一个典型。因为对同是炎黄子孙的中国人来说,已经没有比“不当亡国奴”更高更一致的民族和国家的共同利益了。在这里,“不当亡国奴”就是作为维护和捍卫中华民族的唯一的身份权,而在终极的意义上,把全中国人民民族精神力量全部调动起来、团结起来,并最终取得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赢得的第一个民族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 作为国家文化利益最为具体的体现就是它的民族语言的纯洁性。因为没有比语言更能表现和反映一个民族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文化身份区别了。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它是人的生存方式历史性发展选择与运动积淀的产物。它不仅一般地成为人们的交际工具,更为重要的是,它的所有的词汇的创造和语法结构集中地反映了它们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一切关系的看法,是它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思维系统,体现了一定人群对世界系统认识的一致性,是这种一致性构成了他们之间的关系的识别和认同,并且正是这种认同使他们之间结成一个社会,发展成为一个国家。正是由于语言有着这样一种识别和认同的纽带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往往是一种巨大的民族和国家力量,因此,为从根本上占领一个国家和征服一个民族,必须首先从语言上,即从文化的根本上摧毁它,而这也正是一切殖民主义者在一个国家和地区实行殖民统治时所采取的第一个殖民政策,就是禁止使用本土语言,而改用殖民国语言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国作家都德的《最后一课》的全部的历史深刻性,就在于他美学地揭示了这种文化的身份性存在和遭遇到被剥夺的威胁时对于一个民族和国家存在的全部价值和意义,唤起了人们关于祖国的存亡和文化存亡关系的全部生命体验。因为普鲁士占领者所要做的就是要从语言上首先消灭法兰西的文化基础。在种种情况下还有什么比维护民族赖以存在和链接的纽带—语言更为重要的国家文化利益呢?语言在这里体现了作为国家文化主权存在的一种象征。而国家主权利益是高于一切的利益,当国家主权利益以文化的方式表征时,文化利益也就成为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国家利益。因为在这里文化象征着一种身份,一种国家和民族尊严的身份。1989 年 10 月 31 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说:“因为强的是美国,弱的是中国,受害的是中国。要中国来乞求,办不到。哪怕拖它一百年,中国人也不会乞求
>> 42 国家文化安全学 取消制裁。如果中国不尊重自己,中国就站不住,国格没有了,关系太大了。”①美国第26 任总统希奥多·罗斯福曾说:“一个伟大的自豪的和高尚精神的人民宁可面对战争带来的所有灾难,也不以国家荣誉为代价换取那种基本的繁荣。”②两个意识形态完全不同的国家领袖却在涉及国家和民族尊严问题上表达了完全相同的见解。这就是对国家身份权利益维护。 二、国家文化安全利益是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基础 安全利益是一个国家的首要利益。因为只有国家的存在和发展不受威胁,国家的其他利益的实现才能有一个主权意义上的保障。因此,确立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的国家文化安全观,就必须把对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维护作为我国全部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 基础。 1.国家文化安全利益是国家的根本战略利益 国家文化安全利益是国家文化利益的基础,是影响和决定其他所有国家文化利益实现的前提,只有当国家文化安全利益得到应有的满足和保障,其他的国家文化利益才能得到实现。在这里所谓国家文化安全利益,是指国家的文化生存与发展的需求。由于这种需求直接关系到国家全部存在的合法性,因此,国家文化利益安全所反映的是一种最根本的战略利益关系。 一个国家的文化利益在国家主权的层面上意味着它在社会文化制度和意识形态选择上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不受侵犯,一个国家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应当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因为就一般的意义而言,一个国家选择何种社会文化制度和意识形态,它往往是和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有着直接的血脉相连的关系,它是一个国家和人民全部生存方式历史选择的一个结果。由于不同空间生活的人群的文明进化程度存在着非同步性,因此,在不同国家的文化制度建设和社会信仰体系选择过程中必然的会打上这种文明进化的先后的差异性程度。这种差异性程度从普遍人权的角度出发,理应得到尊重和理解,而不能成为一个国家或一种民族干涉另一个国家、另一个民族的理由。由于这种差异性程度现实地反映出一个国家和民族在现有的生存条件下的一种需求、对需求的理解和人与世界的关系的处理,因此,一个国家或民族试图通过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去改变这种需求,也就现实地构成了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利益的侵犯。冷战时期 ① 邓小平文选[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32. ② 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11.
43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美国在越南南方实施的“战略村计划”就是一个试图通过所谓对欠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试验,一个改变国家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实现现代化而最终失败的案例。虽然美国的战略是通过军事行动来实施的,但是“战略村计划”却是美国根据它的现代化理论制定的,也就是说,文化上的战略意图是它的一个动因。而这恰恰是冷战时期美国在与苏联进行全球冷战中,试图获得全球战略胜利的一个重要的战略举措。由于美国的“战略村计划”是以美国的利益为基础的,并不是起源于越南南方人民给予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需求而产生出来的一种内在的自我需要和存在性追求,这样,美国的利益主张和这种主张不可能实现之间的矛盾就构成了越南南方人民以及整个越南民族和美国侵略之间的冲突。对于国家和民族文化利益的根本性维护,即对国家和民族生存方式、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选择自由的维护最终以军事冲突的形态获得了解决。在这里,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维护和实现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根本战略利益。这种根本战略利益的丧失将标志着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丧失。南联盟和苏联的解体,就属于这样一种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国家文化安全利益案例。亨廷顿文明冲突理论的深刻性也就在这里表现出它的全部价值和对民族国家的警示作用。由于国家文化安全不仅表现在它对外部的文化关系上,而且还表现和体现在它的内部的文化关系上,因此,构成国家文化利益安全也同样表现在两个不同的向度上。国内的文化利益纷争同样会构成严重的国家文化安全。 2.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构成与分类 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构成与国家文化利益构成存在着力的同构关系。因此,要对国家文化安全利益有一个清楚的分析,首先必须分析国家文化利益的构成。国家文化利益的构成有着许多不同内容的层次。根据联合国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的划分标准来看,国家文化利益的第一个层次可以分为物质与非物质。所谓物质的,主要包括典型地体现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居环境的建筑群落,这是完整体现一定族群生存的凝固的历史性文化存在,所有人的文化存在的全部合目的性都记录在其中。丢失了这样的文化存在,人的发展也就失去了他的生命链接。正如世界文化大会《关于文化政策的墨西哥宣言》所说的那样:“文化是体现出一个社会或一个群体特点的那些精神的、物质的、理智的和感情的特征的完整的复合体。文化不仅包括艺术和文学,而且包括生活方式、基本人权、价值体系、传统和信仰……”①因此,所谓非物质的,是指还存活在今天人们生活中的、完整地记录那些生活方式和传统记忆的口传文化。由于在人类物质及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含着人类所有的关于人的历史终极关怀的全部信息,人类的发展作为一种更高层次 ①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家专家小组.多种文化的星球[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153.
>> 44 国家文化安全学 的生存往往取决于它以更高的形态还原人的生存。正是由于以往的人类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今人类发展的文化命脉之所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于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肯定就现实地成为人类社会整体性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而得到保护。任何对它的侵犯与破坏都构成了对人的根本利益的侵犯与破坏,尤其是那些世界文化遗产,它已经成为整个人类的共同利益的表现,因此,任何对这种利益的侵犯和破坏都会遭到国际社会的反对和抵制。这就是为什么对中国的世界遗产张家界风景区的破坏会遭到联合国遗产保护委员会黄牌警告的道理。这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文化利益之所在,这也是为什么在中国文化法律体系还相当不完备的情况之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却是第一个颁布的原因。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属于基础的上层建筑,但是一定的政治存在,无论是国家形态的存在,还是社会制度的架构与选择,都是一定的关于一种理想的生存方式追求的结果,是一种价值信仰和价值实现的产物,因此,它又是文化的,是文化的权力运动的表现形态。由于政治集中地代表和反映了一定的民族共同体的最高的存在性利益以及这种存在的全部合法性,因此,当人们赋予它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时,它就必须承担起这种责任和使命,并且行使这种权力而不受侵犯。这就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一旦这种权利被剥夺和被侵犯,那么,国家的上述根本利益也就无从保护。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历史上当占领军占领了一个国家之后,要消灭被占领国的文化的原因。因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维护国家的主权独立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的原因。国家的文化政治利益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成为国家文化利益的第二个层次。 国家文化经济安全是构成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第三个层次。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说,经济总是最具体的文化存在。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只有当它最充分地以经济形态和经济方式,利用于经济的时候,它才最终地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力量。离开文化经济利益安全,在今天不仅无助于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维护和实现,而且是有害的。文化产业是现代社会最具体的文化经济存在。它不仅是现代产业分工的重要内容,是国民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国民财富的创造和社会资源的分配,而且也是现代社会文化运动的最重要的形态之一。以现代工业生产的方式生产文化产品和缔造与传播现代文化精神,在创造经济财富的同时,获取对消费者精神世界和文化生活的最大占有,是文化产业区别于其他经济形态和文化形态最主要和最突出的特征。正是由于文化产业作为现代文化经济形态以其独有的生命形态和创造力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社会的文化面貌、生态结构和存在方式,因此,对于文化产业这一具体的文化经济利益的竞争已经日益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战略主题。发展文化产业和对文化市场的争夺,已经演变为对一种新的战略资源的掌控,对一种战略市场的争夺,是一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新的文化
45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存在主导权的争夺。由于这种争夺的结果将直接决定一个国家的文化经济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前途与命运,因此,国家文化经济安全利益也就自然地成为全球化背景下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核心构成之一。在今天,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特殊的文化主权形态和文化安全利益之所在,当不发展文化产业便不能有效地实现本国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时候,当国家的文化产业面临来自生存与发展的威胁的时候,对国家文化经济安全利益的维护,也就成为一个国家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利益必不可少的战略需求和战略选择。 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利益处于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核心层,事关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全部合法性。国家意识形态是指一个国家用以安身立命的全部理论主张和思想体系。国家意识形态包含着深刻的国家利益。它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它不仅是一个国家全部行为的出发点,而且也是一个国家全部行为的归宿,是它所有利益行为的合法性依据,因而集中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核心安全利益。美国之所以在世界上推行美国式的民主,就是因为美国把美国的自由、平等、竞争的意识形态看作是美国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美国驻太平洋总司令查尔斯·拉森海军上将,1993 年在题为《美国在太平洋面临的挑战》的讲话中,曾相当直白地表述说:“有人认为,亚洲的价值观是独特的,所以与我们无关。情况并非如此。任何地方的民主国家都符合美国的切身利益……我们之所以关心太平洋是因为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民主国家社会扩大,是符合美国切身利益的。”①因此,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就是以“反映了我们价值观和我们国家利益的一致”这样一种“美国独特的国际主义为基础”②的。任何以与美国不同的意识形态发展自己的国家,都被美国认为是挑战和威胁美国国家利益的。正是依据这样的逻辑,美国才不断地干涉他国的内政。而恰恰是在这一点上,美国以自己的意识形态对他国内政的干涉侵犯了他国的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利益,因而也就构成了他国国家意识形态及其利益的不安全,进而导致国家不安全。在这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样最大的国家利益,关系到一个民族国家的兴衰成败。因此,能否确保和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也就成为国家文化安全利益能否全面实现关键之所在。 国家文化安全利益还有其他的构成方面与类型,但是,以上这几个方面,毫无疑问,却是最主要的构成与类型,决定和影响着其他国家文化安全利益构成与类型的运动。 3.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利益分析 国家文化利益构成的多元性,决定了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多元性。全球化趋势的一 ① 转引自: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224. ② 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概述[M]//胡鞍钢.解读美国大战略.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335.
>> 46 国家文化安全学 个最大特征,就是任何民族和地区的局限性都是不可能的了。全球化不仅给国家利益的完整性构成了威胁,同时也给国家利益的多元化提供了合法性依据。一个国家的文化利益,由于国家的整体利益的全球性,因此,它也不再仅仅是局限在国境线之内。虽然一个国家的文化利益主要还是在以领土为表现形式的空间之内,但是,国家利益的全球性决定了国家文化利益,进而决定了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全球性。也就是说,凡是存在着中国国家文化利益的地方,对这种利益的任何形式的任何威胁和侵犯都构成了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利益问题。因此,在确立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的国家文化安全观的时候,我们必然地要把中国文化发展与安全所需要的战略环境和战略利益纳入我们的宏观战略视野。综合文化国力的全球竞争使得我国文化发展和安全所需要的战略利益增多,战略环境不断扩大,尤其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在实现中国的文化市场对外开放的同时,我们能否以同等的国民待遇进入世界文化主流市场,实现国家文化利益的战略平衡,对于中国的文化发展和国家文化安全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国家文化安全利益。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分析的那样,正是存在着巨大的文化贸易逆差这样的文化战略利益绝对的不平衡,才现实地构成了中国严重的文化安全问题,也正是由于这样巨大的文化贸易逆差,才使得中国迅速扩大在全球的文化贸易具有特别重要的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战略意义。而这只有提高中国的文化综合竞争力与核心竞争力这两个力量才能实现。一个开放的大国不存在独立于世界文化发展之外的国家文化利益和安全利益。尤其对于一个以和平方式崛起的大国来说,没有文化上的广泛的世界影响和吸引力,就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影响全球的大国。而有无在全球范围里的广泛的国家文化利益则是一个重要的标志。因此,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体系,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范围不断扩大,对外依存度加深,中国的国家文化安全就不能只有国内这一个向度,而且必须要有国际这一个向度,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保障机制。我们必须站在全球发展的角度来看待中国的国家文化利益之所在,在新的全球安全机制建构过程中,积极创造主动的国家文化安全环境和机制,确保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利益的实现。 三、国际文化利益与国家文化主权 利益具有排他性和相关性双重特性。利益的排他性是造成“安全困境”的重要动因之一。为消除和克服国家安全运动中的安全困境,发展利益的相关性成为现代国际社会处理和建立新安全关系的重要战略选择之一。因此,建立合理的国际文化利益关系,并且在这个关系性建构的过程中实现国家文化主权的最大化,应该成为实现我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重要政策。
47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1.国际文化利益与国家文化利益的矛盾与一致 如果说“国际利益是由国际共享的规范和价值所塑造的,规范和价值构造国际政治生活并赋予其意义”这一理论成立的话,那么,关于国家文化安全的威胁与互动也在这里。一方面,要参与全球化进程,不能不接受“国际共享规范”,然而,由于迄今为止的大多数“国际共享规范”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反映的是这些国家和国家集团的利益和价值观,因此,在接受这些“共享规范”的同时,也就接受了潜存于规范中的价值内容,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改变了国家原有的规范系统和价值系统。通过控制和制定规范权力来输出价值观念,进而借助于这种形势和途径来达到改变和控制他国的目的,这就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集团的战略。这种战略是一种以经济的形态或制度形态来表现的文化战略。它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寓文化大战略于平和的经济交往过程之中。这对一个国家文化安全构成的威胁是致命的,也是最难防范的。如何在融入现代世界体系过程中,既能获得中国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机遇,同时又不丧失本民族独特的价值观和规范系统,也就自然地成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根本命题。 2.国家文化利益与国家文化主权冲突与整合 维护和增进自己的国家文化利益是当代主权国家维护文化主权和文化独立地位的利益基础,是决定国家文化主权结构的价值基点。邓小平在谈到如何处理开放条件下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时说:“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利益,而不去计较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并且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这样什么问题都可以妥善解决。”但是,这并不等于为了国家利益可以牺牲国家主权利益。在同英国首相讨论关于香港回归中国问题时,邓小平明确表示,“主权问题是不能讨论的,”在邓小平看来,在国家利益中“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①这不仅是因为国家利益的核心就是国家的主权利益,没有主权,一切所谓国家利益和对国家利益的维护都无从谈起。不仅在政治上是如此,在文化上也是如此。尤其是在 1989 年的天安门事件和苏东剧变之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集团对我国采取制裁等手段,企图迫使中国放弃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发展模式,这时能否维护国家包括文化在内的国家主权免受国际强权的干涉和破坏,就成为能否维护国家文化利益的最直接的国家文化主权体现。 在国家文化利益与国家文化主权的辩证关系中,中国当前的国家文化利益集中表现 ① 邓小平文选[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30,348.
>> 48 国家文化安全学 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在思想文化领域里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领导地位,这是确保中国国家文化独立的政治前提,涉及国家社会制度的全部合法性基础,处于国家文化主权的核心部位,任何对这一问题的颠覆都将直接威胁中国的国家文化安全;其次,必须维护中华文化的统一性,在台湾问题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与祖国文化整体的关系上,要以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为最高文化利益为根本价值取向和文化主权原则,地区文化多样性应当建立在国家文化主权统一性的基础之上,任何对这一“底线”的挑战都是对国家文化安全主权的挑战。特别是要注意“万万不能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①然而,同时我们也还必须看到,国家文化主权在全球化的态势下确实存在着某种程度上弱化的趋势。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国际文化公约所形成的对国家文化主权的弱化;二是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及其与人们的社会生活的广泛联系而成为一种新的超越国界的文化形态,国家对信息文化的控制和管理能力弱化。在这里,国家文化利益与国家文化主权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矛盾与冲突。应该看到,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其他国际文化公约的一个根本动机和出发点,是要在发展的世界文化背景下,积极参与由全球化带来的新一轮国际文化分工,参与国际文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最大限度地发展我国的文化事业,参与国际文化竞争,从长远的发展角度来看,它在根本上符合中国的国家文化利益。当不参与有关的国际组织与公约便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规则拓展自己的利益空间的时候,参与这样的国际组织与公约并承担相关的义务,以及让渡一定的国家文化主权来换取这样的利益的更大增长,在全球化条件下,这是一种完全符合国家利益的选择。在这里实际上蕴含着一种双赢的关系。因为当所有的国际组织和公约的成员方都在承担着同样的义务时,你的国家文化主权的让渡已在其他国家的实现形式而重新获得。开放是双向的。当然,这里确实存在着一个文化的强势与弱势的问题之分。强势文化构成了对弱势文化的文化霸权主义威胁,这就需要我们去认真对待和研究由此而形成的国家文化安全,并选择与制定正确的战略对策加以应对,最大限度地克服由此而给国家文化安全带来的威胁所造成的文化损害,在冲突的过程中实现国家文化利益与国家文化主权的有机整合。 3.建立合理的国际文化利益关系维护国家文化主权 国家文化利益的有效实现是建立在一个合理的国际文化利益关系基础上的,不能确立一个有效的国际文化利益格局,不仅增加维护国家文化主权的成本,而且可能妨碍国 ① 邓小平文选[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1.
49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家文化利益的有效获得与和平增长。总之,中国国家文化利益的有效实现,在现阶段应采取不挑战文化霸权和国际文化秩序的方式,在现有国际文化体制内作负责任的大国所应当担负的文化责任,积极参与新一轮国际文化规则的制定,通过参与新一轮国际文化规则的制定来反映和表达中国关于国际文化利益分配的合理主张,充分利用国际文化舞台扩大自己的文化利益来维护自己的国家文化主权。尤其在目前中国的文化产业还比较弱小,还需要一个和平崛起的国际文化环境的时候,没有必要为了眼前的利益去挑战帝国主义的文化霸权地位,而是要利用这种环境和机会,以极大的勇气和胸襟全面推行全民族的文化创新战略,不断地以原创性的文化产品去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的竞争,通过不断地扩大中国文化产品在国际文化市场的占有率实现中国文化的合理扩张,并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中国的国家文化利益,以全新的国际性和世界性存在,实现和维护中国的国家文化主权,进而实现中国的国家文化安全。因此,对于国家文化主权和国家文化安全的维护,不是消极被动的防御,而是积极主动地参与。只有建立合理的国际文化利益关系,中国才能在和平崛起的过程中实现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和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对国家文化主权的最大维护。 本章小结 国家文化安全是国家文化安全学的核心概念。正是这个概念的全部矛盾运动缔造了国家文化安全这一有机生命体的存在与发展。它是由国家、文化、安全三个名词合成的一个专有概念,用以解释和描述一个国家的国家文化安全的存在状况:是否面临威胁和危害、是否拥有保障不受威胁和危害的能力。 国家文化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特殊作用在于:文化是维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的强盛、安全不仅可以形成一个民族巨大的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而且由这种认同感和凝聚力所形成的安全屏障可以极大地提高国家整体安全度,由此赢得的良好的国际安全环境,将成为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 国家文化主权是国家文化安全的核心,规定和决定国家文化安全的性质,是国家文化安全研究的核心概念。国家文化安全首先是就国家主权意义而言,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文化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发展选择必须得到尊重,包括国家的文化立法权、文化管理权、文化制度和意识形态选择权、文化传播和文化交流的独立自主权等,这是国家文化安全最核心的内容。
23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知就始终是村落社会、城市和民族国家形成的促成因素。”① 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国家作为社会的组织形态是不一样的。其国家性质也是不一样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由此而构成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影响和决定不同社会条件下国家性质的决定性因素,由此而形成的国家形态的文明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是农耕文明时代最重要的两种社会形态。这两种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国家形态是不一样的,由此而形成的国家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需求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当一个新兴的代表新的生产力的社会力量出现,并且要以这种新型的生产力重构国家制度和国家形态的时候,必然的要对代表旧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的社会力量及其国家存在构成威胁,从而形成对前者来说的国家安全。但是,对于新兴的社会力量而言这种重建是历史发展的需求与必然,是一种新国家安全力量的形成与建构。当不以新的国家安全力量形态取代旧的国家安全力量形态,国家就不能发展进步的时候,这种国家和国家安全形态与力量的重建就是符合国家安全发展历史规律的。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封建社会又取代奴隶社会,而封建社会又被资本主义社会所取代,期间所形成的国家形态和国家性质是不一样的,他们所代表的社会生产力也是不一样的,由此而形成的国家安全性质也是不一样的,国家文化安全的性质也是不一样的。 因此,在国家文化安全的历史演化过程中,既有国家文化安全的一般属性和一般范畴,同时也有特殊属性和特殊范畴。这是由国家属性的新版性和特殊性决定的。在一个国家认为是国家文化安全问题,在另一个国家很可能不认为是国家文化安全问题,会出现国家文化安全分歧。但是,只要国家是人类社会安全形式的最高体现,那么国家核心利益和主体价值就是国家安全的核心与根本,且不论具体的国家核心利益和主体价值存在着多少差异。这是决定其他人类社会安全形态的基本规律。在现在世界上,当国家仍然是一个具体而固定的社会存在的代表的话,国家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就是由国家来定义的。其他的安全问题和安全属性离开了国家这个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存在的最高级形态,都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与安全问题的合理解决。离开了国家这个行为主体,现今人类社会的一切安全问题都无法获得安全的解决,虽然非国家行为体在解决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安全问题中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只要人类社会依然是由国家组成的,那么国家就是解决一切人类安全的决定性主体。因此,国家在建构还是解构文化安全的过程中就具有其他一切非国家力量不可取代的作用。 2.文化 迄今为止,关于文化的定义有许多。有的统计说有二百多种,有的统计说有三百多 ① 世界银行.2011 世界发展报告:冲突、安全与发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1.
>> 50 国家文化安全学 国家利益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是国家最高形态的价值实现和追求。国家利益是国家活动的基础,是制定国家安全战略和政策的依据。利益是一切社会政治文化行为的动因,是构成社会组织体系的基础。国家战略利益是主权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是制定和实施国家战略的根本依据。国家文化安全利益是国家文化利益的基础,是影响和决定其他所有国家文化利益实现的前提,只有当国家文化安全利益得到应有的满足和保障,其他的国家文化利益才能得到它的实现。在这里所谓国家文化安全利益,是指国家的文化生存与发展的需求。由于这种需求直接关系到国家全部存在的合法性,因此,国家文化利益安全所反映的是一种最根本的战略利益关系。 思考题 1.国家文化安全的概念系统有哪些内容构成?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什么? 2.国家文化安全的意义及国家、文化、安全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3.怎样认识国家文化主权在国家文化安全构成中的地位及其在全球化条件下发生的变化? 4.怎样认识国家文化利益及其在国家文化安全构成中的重要性?中国的国家文化安全利益是什么? 5.怎样认识国家文化安全战略与政策的性质及相互间的联系与区别? 参考书目 1.杨毅.国家安全战略理论[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9. 2.胡惠林.中国国家文化安全论[M].北京:第 2 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3.刘跃进.国家安全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4.[英]巴瑞·布赞.人、国家与恐惧—后冷战时代国际安全研究议程[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
>> 24 国家文化安全学 种,总而言之,文化是一个最难定义的对象,而又是一个不可不定义的对象。只要是讨论文化和文化问题,就必须首先回答:什么是文化?在关于文化的定义中,被引用最多和影响最为广泛的是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的文化定义:“文化是人们作为社会成员习得的复杂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道德、法律、习俗和其他能力与习性。”①在中国关于文化的定义中,《大辞海·文化卷》给出的定义是:“广义是指人类社会的生存方式,是人类社会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人类的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创造的成果。”②文化定义的差异性源自文化本身的丰富复杂性和丰富多样性。诚如盲人摸象,所有关于文化的定义都只是反映和揭示了文化本质本身的这种丰富复杂性和丰富多样性。无论是就泰勒的定义来说,还是就中国《大辞海》的定义而言,一旦涉及其中定义内容的具体分析,如信仰、道德、法律、习俗等,其差异性更大。然而,正是这些差异性把一种文化与另一种文化区别开了,把一个民族和另一个民族区别开了。文化的差异性成为区别和识别不同人群、不同民族和不同种族的标志。尽管如此,文化还是有它的一些基本特征,这些基本特征是在任何一种文化中都存在的。那就是“习得”“象征”和“共享”。“习得”建构了人与文化的代际传递;“象征”建构了人们的精神纽带;而“共享”则建构了同一种文化屋檐下生存和生活方式的整体性。这三者是个整体,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都会导致和造成作为文化的整体性的毁灭。人类是由文化来定义的。没有文化也就没有人类和人类社会。依据不同的文化建构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是人类的自然历史生成。这种关于文化的自然历史生成是文化的一种演化和进化过程。人类要适应自然历史进化的需要,并保持自己在这个过程中的生命力,优胜劣汰便成为一种自然历史选择和人的社会历史选择。今天的文化就是这种选择的结果,成为今天的人类社会之所以存在的依据,成为地球上不同的人类的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全部合理性与合法性的解释。因而,对任何一个社会来说文化具有神圣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这是文化演化和发展的自然安全规律。 3.安全 安全既是一种需求,更是一种主观价值。什么是安全?什么是不安全?不同的主体界定和判断的标准是不一样的。甲认为是安全的,并不等于乙也认为是安全的。同理,乙认为是安全的,甲并不一定同时也认为是安全的。甲和乙之间存在着完全不同的安全认知与判断。在这里,安全需求本身就包含着价值观的重大差异。但是,这并不等于说 ① [美]康拉德·菲利普·科塔克.文化人类学:欣赏文化差异[M].周云水,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28. ② 胡惠林,刘世军.大辞海·文化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1.
25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人类和国际社会之间没有或者不存在共同的安全需求和相同的安全价值观。在对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关怀上,全世界的所有法制国家几乎都有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伤害的法律和保护机制。联合国人道主义救援机制就是由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价值信仰的国家及与人类共同的价值观而组建起来的。安全、民主、自由、人权、尊严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区别只是在于基于不同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在理解、认知和行为方式上的差异。因此,既有普遍性安全,也有个别性安全,这就是安全的差异性。正是由于不同的主体之间对安全的需求与价值是不一样的,才会产生和形成不同的安全观,进而产生不同的群体和社会安全观和不同的国家安全观,以及不同的国家文化安全观。由于安全在本质上还是一种价值、价值需求和价值判断,并因此而形成安全差异性和不同的安全观,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国家安全都是文化安全,或者说是基于价值判断而建构的国家安全;一切国家安全观都是文化安全观,是基于不同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取向而形成的关于国家安全的价值判断体系。物质安全与精神安全在这里就有等同性。因为,正是由于人们认识到了对自然资源无节制的索取将导致和造成人类社会的生存安全危机这样一种价值判断,才使得国际社会基于维护共同的安全需求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这一人类社会的 21世纪议程—人类安全。因此,“可持续发展”就不仅仅是一种科学发展观,同时也是一种基于可持续安全需求的安全价值观,因而具有普遍性—物质安全是如此,精神安全也是如此;不仅人与自然之间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安全系统,而且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国家之间,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也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安全系统。只有这样,人类安全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才是可能的。在这里,国家、文化和安全有机的融合成为一个整体性的生态系统。 二、文化安全、国家安全与国家文化安全 文化安全之于国家安全的意义,在于文化安全在本质上是国家大战略的根本价值系统。任何国家战略的制定,都基于对国家目前形势和未来发展目标之间的分析、判断和定位。对目前形势的分析、判断所采取的技术路线可能完全不一样,这是由不同的主体所采取的不同的评价事物的指标体系决定的。由于文化是最能从根本上区别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价值差异的,因此,不同的文化背景对于同一个问题完全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而正是这种结论左右了国家的决策者对于整个世界形势的分析和判断,包括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判断。任何这样判断的尖锐对立,都可能直接导致国际冲突。由于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直接决定了人们观察问题的方法论和世界观,因此,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也就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国家文化安全的国家安全是不存在的。没有国
>> 26 国家文化安全学 家文化安全等于使得国家安全失去了它存在的灵魂。因为文化是最终决定人们判断国家安全与否的最后标准。没有文化安全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判断国家安全与否的价值体系存在。国际社会之所以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不断的冲突之中,甚至于不断出现大规模的局部战争,就在于各自都是以自己的安全为安全,以自己的安全观为安全观来判断国家的安全形势。美国所关注的国家安全是以美国的价值尺度为标准的安全,是建立美国文化中的“天赋使命”的价值观念之上的,一切与之不一致的安全都不是美国所认定的国家安全,都不能成为美国的国家安全,都可以被认为危害美国的国家安全。正如美国学者约翰·P. 洛弗尔所说,“人是在文化氛围中长大的,受到其中基本价值、风俗习惯和信仰的熏陶。那些在每个社会中握有政治权力的人易受社会文化的影响;他们的行为与态度将有许多文化根源。此外,在每个民族国家,统治本身和外交政策的制定都是在一种文化背景下发生的。”①美国文化人类学家莱斯利·怀特进一步认为,决定民族国家特征的不是其内部种族的外部结构,而是固存于他们身上的特殊文化心理或意识。②美国学者厄尔·H.弗赖伊则更明确指出,“政治领袖必须在符合国家价值观的前提下才能形成政策,国家价值观只是个人价值观的集合。关于美国国家利益的问题只有研究国家价值观才能找到回答。正是这些价值观才规定了国家利益和国家的安全。”③因此,只要美国认为危及到美国在全球的利益,美国都可以国家安全的理由进行干涉。美国的国家安全理论不仅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所谓安全理论,它还是一种意识形态,是美国的一种国际战略。如果把这样的一种战略放到文化的层面上来理解的话,那么,这样的战略也同样是一种国家文化战略和国家文化安全战略。这也就可以找到美国为什么要别人开放市场,奉行文化贸易自由化的原因。国家大战略是关于国家根本利益的战略。文化安全作为国家大战略的全部价值,就在于它不仅构成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方面,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为整个国家大战略提供安全保障所必不可少的价值观念和由此而形成的国家价值体系。 国家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文化形态。因此,国家文化安全的定义系统和内涵与国家安全的定义系统和内涵在逻辑关系上应当存在着本质上的一致性。“安全”就其内涵而言,“指的是事物生存免受威胁或危险的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的定义:“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 ① John P.Lovell. The United States as Ally and Adversary in East Asia: Reflections on Culture and Foreign Policy[M]. in Jongsuk Chay, ed.,Culture and Lnternations, New York, 1990:89. ② 文化科学[M].中译本.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145. ③ Earl H Fry, Stan A.Taylor, Robert S.Wood. America the Vincible:U.S.Foreign Policy for the Twenty-First Century[M]. New Jersey, 1994:113.
27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安全状态的能力。”①“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既界定了“国家安全”内涵,同时也规定了国家安全的标准。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是一种目标状况,也就是说,有了危险和受到威胁就是不安全的;而如何才能确保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就需要拥有一种能力,保障持续安全的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安全是相对的,不安全是绝对的,安全与否很大程度上由能力来决定;然而,只要存在就可能面临危险或遭遇威胁。要确保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就必须具有能够消除危险和抵御威胁的能力—不敢威胁到你的能力。人、社会、国家的这种能力是在自然的进化过程中实现的、建立起来和塑造起来的。 从这样的意义出发,所谓国家文化安全,是指国家文化生存免于威胁或危险的状态。但这还不完整,当我们把发展看作是为了实现一种更高意义上生存需要、不发展就不能继续生存时,任何对发展的威胁或构成危险,也应当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题中应有之义。也就是说,我们所指称的国家文化安全,是指国家文化生存与发展免于威胁或危险的状态。对这一状态的任何破坏,都构成国家文化安全问题。国家的生命基础是文化。文化是国家的灵魂,没有了文化,无所谓国家。国家因文化而建构。没有文化,有了国家也会灭亡;有了文化,没有国家,也可以重建和创建。文化安全事关国家生命的全部基因的活性程度和可再生程度。 三、国家文化安全与其他国家安全形态的关系 生存与发展是国家文化安全的核心,也是国家文化安全的主体构架。但是,核心是相对于非核心而言的,核心是相对于一个系统结构而言的。核心不能单独存在。生存要有基础;发展要有条件。离开一定的基础和条件,生存与发展的选择道路是完全不同的。这种基础和条件规定着国家文化安全的指涉对象和动力结构,是这两个方面的结合构成了国家文化安全的意义系统。这就构成了国家文化安全定义系统的一种关系,正是这种关系的互动,才推动了国家文化安全的运动,决定了它在运动过程中的内容结构及其发展走向。因此,要给出国家文化安全的定义系统,就有必要首先对与此相关的安全关系给出一个简略的表述,从政治、经济、社会几个不同的方面,分析国家文化安全与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中所反映出来的国际关系与内政关系,国家与社会关系,国家整体利益与个人需求关系,从系统整体的观念对国家文化的安全进行界定。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 年 7 月 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 28 国家文化安全学 一般来说,军事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武力性进攻和防御能力这两个层次的相互影响、互动,以及国家对相互间意图的洞察力,是关于武力性胁迫的关系;文化安全在表面看来似乎与军事安全没有关系,但是任何意义上的无理性胁迫关系的背后,或者前台都包括着文化安全的能力,“不战而屈人之兵”不仅是中国古代关于文化与军事关系的经典原理,而且也是不断被现代战争反复证明的公理。近年来,美国在深刻反思其在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中重“硬”轻“软”的教训,高度重视塑造和运用军事软实力。在这一过程中,大众传媒因其所具有的强大辐射力、渗透力、影响力,成为美军塑造和运用其软实力的重要工具。一方面,美军借助大众传媒,大力培养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军人价值观;另一方面,美军积极发掘媒体优势,通过舆论宣传渠道增强其软实力的进攻性。美军《联合作战纲要》强调:“媒体的大量报道能迅速地改变公众和政界的舆论导向,并给战略决策带来重大影响。”为此,美军自上而下地建立完善的新闻媒体机构,通过这些机构牢牢掌握新闻舆论。伊拉克战争前,美军广播电台每天从早上 6 点到晚上 11 点,在 5 个波段用阿拉伯语进行广播,并通过向伊军高级军官发送电子邮件和打电话的方式进行策反;战争中,美军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主动将经过筛选过的信息提供给媒体,从而主导传媒的报道。①总之,在对伊拉克战争中,美国对以现代媒体为主要手段的文化能力和心理战的运用,以及在最后决定战争胜负中所起的作用,又一次彰显了文化安全与军事安全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具有较强文化安全能力的国家在军事行为过程中是可以加强国家军事能力的实现的。文化安全与军事安全客观上存在着一种安全的相互依赖需求。不仅如此,军事领域的进攻与防御和文化领域里的扩张与抵御有着极为相似的共同点,区别在于所作用的领域不同和形式上的差异。结果有时也并不完全以力量的对比来决定胜负。 国家文化安全与国家政治安全的关系,就国家主权意义而言,是指一个国家的文化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发展选择必须得到尊重,包括国家的文化立法权、文化管理权、文化制度和意识形态选择权、文化传播和文化交流的独立自主权等,这是国家文化安全最核心的内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就是保障国家文化主权,捍卫国家文化主权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对内是指文化在国家稳定、民族认同所起的凝聚力作用的不可替代性。国家文化安全在国家政治安全中的特殊作用在于,文化是维系一个国家、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的强盛、安全不仅可以形成一个民族巨大的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而且由这种认同感和凝聚力所形成的安全屏障可以极大地提高国家整体安全度,由此而赢得的良好的国 ① 濮端华.文化霸权与美军软实力之痛[N].光明日报,2007-11-21.
29 <<第一章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概念 际安全环境,将成为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不仅如此,由于一个国家的政治安全常常是同这个国家的执政者的治国理念密切相关的,不仅不同的执政理念会造成不同的国家安全问题,而且相同的理念也会造成不同的国家安全问题。因此,从文化经典中获得治国的理念和经验,维护和实现国家文化安全,也就成为许多卓越的政治家在维护和实现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选择之一。美国耶鲁大学教授查尔斯·希尔在《文学经典与治国理念》一文中,历数了从亚历山大大帝带着《伊里亚特》东征到毛泽东读《红楼梦》这些历史事实后,他发现:“为什么文学洞见对治国艺术至关重要,是因为这两件大事都涉及一些单靠理性思维解决不了的最大课题。诸如一个人怎样使自己与一个国家产生归属认同;政治活动家之间或者政府与他的人民之间的信任的本质含义;以及一个国家怎样致力于一种更加人性化的智力路径,凡此种种问题,倘若不对这些问题所承载的‘难以把握的情感和道德厚重’有所把握,是不可能理解的。单纯靠理性和技术,很可能使人误入歧途,”因此,在回答“国家的绝对统治者、将军们和战略家们在他们身边的书架或旅次的书袋中,想要寻找的是什么?”这一疑问时,查尔斯·希尔的研究发现,“在几乎所有经典名著中,都可以找到令人叹为观止、深藏其中的治国艺术原则。文学作品揭示出治国理政艺术的许多错综复杂方式,而掌权人正是借此来行善或作恶。”为此,他特别地指出,“假如乔治·W. 布什读过修昔底德的《帕罗奔尼撒战争史》,它就可能获益匪浅”,因为该书展示的正是许多的分离因素,以及在一场战争中,是怎样能够成就和惩戒政治家们的。由于文学作品“致力于向有心的读者传递的是国家内部事物和国家之间事物哪些萌动鲜活的层面”,“可用精致的情节展示出宏大的主题,使他几近于‘世界如此这般的’现实,战略家们所必须具备的,正是文学的这种虚构的层面。战略家无论是否准备充分,但在必须作出决断的情境中,倾其所能,都不可能知悉所有事实、所有考虑、所有潜在的后果。而文学正是应宏大战略领域的诉求而生,超越理性的算计,以想象得其事功。”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文学进而文化具有建构国家安全与否的功能,因此,文化进而国家文化安全对于一个国家的安全来说,就具有国家安全的意义。而法国作家都德的小说《最后的一课》之所以获得不朽的地位,其价值也正在于此。 然而,正如人类生态环境的恶化常常是由于人类自身造成的一样,一个国家的文化安全并不都是由外部文化力量的威胁造成的,自己的文化战略的重大位移,并且由这种位移导致了文化危机的发生,有的是由国内政治危机所造成的文化安全,有的则是由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重大失误而造成的,还有的直接就是由于文化政策本身的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的,因此,国家文化安全还包括非主权内容的意义项,如国家的政治经济环境、 ① [美]查尔斯·希尔.文学经典与治国理念[N].李晓兵,译.中华读书报,201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