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发布时间:2023-05-22 09:05:18浏览次数:45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一、我国跨国企业并购的现状与特点跨国并购是指一国企业通过现金或股权置换等方式,购买另一国企业资产或股权以实现对该企业的控制,它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企业国内并购的延伸。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始于 1986 年,当时中信公司利用国际银团贷款与加拿大鲍尔公司共同收购了加拿大塞尔加纸浆厂,由此开创了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先河。从 1986 年至今,我国企业出现了三次跨国并购的浪潮:第一次浪潮发生于 1986——1996 年。这一阶段我国企业跨国并购规模小,次数较少,参与跨国并购的企业局限于国有大型企业,并购地区主要集中在美国、加拿大、印度和香港等地区,所涉及的行业主要是石油化工、航空、矿产资源等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业,并购目的主要是寻找能获得客观财务回报的投资领域。第二次浪潮发生于 1997——1999 年。这一阶段,受香港回归的影响,大陆企业的资金涌入香港,借此控制了香港相当数量的资产。如首都钢铁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华润集团等,收购了香港几十家上市公司,重新包装后上市融资,其总市值达到数百亿港币。第三次浪潮从 2000 年至今,中国加入世贸,开始出现了对外投资的第二个高峰时期。如TCL 集团就是活跃于海外投资中的最好例子。2002 年 TCL 集团以 820 万欧元收购德国施耐德电子公司。2003 年 11 月它又携手法国汤姆逊公司成立了一家名为 TCL-汤姆逊的合资公司,共同发展彩电行业。紧接着在 2004 年 lO 月,TCL 集团趁热打铁又将阿尔卡特公司收入旗下,这是迄今 为止国内手机行业最大的企业合并案。进入 21 世纪,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数量和资金规模都是上升的趋势。企业自身实力增强,能够很好的参与国际竞争,而政府政策的鼓励也给了企业的海外投资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制度的完善为企业的跨国并购提供了有力保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中国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国际舞台。二、我国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一)企业自身方面1.并购后企业缺乏应有的整合能力,整合效果不理想。跨国并购是一项风险性和失败率均高的企业公司战略。除了并购前的交易价格、并购目标和并购时机等问题没有把握好会导致失败外,并购后的整合不当也会造成并购的失败。所以,对并购企业来说,并购成功只是一系列问题的开始。并购后,企业必须认真思考如下问题:如何利用所收购企业的资源,强化其在国内市场中的地位?如何强化被收购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并使之成为本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如何将两个企业有效地整合起来形成 1+1>2 的协同效应?这些都涉及到并购后的整合问题。对于我国来说,由于缺乏海外经营经验,要顺利地解决以上问题还有相当难度。表现在:一是难以消化高昂的整合成本。整合处于经济文化差异巨大的两个国家的企业需要巨额投入,而我国企业海外整合过程中对整合成本往往估计不足或者判断失误,难以负担高昂的整合成本,并购后企业效益下滑普遍出现 ;二是跨文化冲突较难克服。长期以来,海外被并购企业对我国企业文化的认同度低并希望保持自身的文化,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时,被并购企业所在国的员工、媒体、投资者甚至是工会对我国企业持怀疑态度和偏见,这就增加了企业文化整合的困难。 2.缺乏熟悉海外并购的高素质人才。企业要想在跨国并购中取得成功,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他们不但应具有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还需熟悉东道国的语言风俗、法律法规、经济文化等相关社会背景,并且有在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中及各个利益攸关方中协调、平衡的能力。而目前我国多数企业还严重缺乏这样的人才。同国际上大跨国公司相比,我国企业规模小,跨国经营经验缺乏,在人员素质上很难适应现代跨国经营要求,很难选派到政治上可靠、通晓外语、熟悉国际惯例、有良好经营策略和胆识的高级管理人才,这将直接影响到并购后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虽然许多并购事务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来处理,但并购后的整合、管理与控制问题最终还需要企业自己来做。(二)政府管制体制方面1.海外并购立法不完善,企业跨国并购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首先,我国缺少系统的企业跨国并购法律体系。由于改革开放前期主要致力于引进外资,由此建立了较为健全的保护外国投资的法律体系。但相比而言,针对中国外向投资的立法则基本上是个空白,迄今尚未建立一套有利于保护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和并购的法律体系,象《企业并购法》、《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中国海外投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至今尚未出台,影响了企业跨国并购的顺利发展。第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尚未确立,投资者的安全难以得到合理保障。2.缺乏有效的中介机构,加大了并购企业的风险。高效率的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评估事务所及投资银行等,对于企业并购活动的顺利推进相当重要。从寻找和评价目标企业、进行可行性研究、财务安排到价格谈判、达成交易、清算资产以及资产重组等一系列环节,中介机 构的参与都是不可或缺的。中介机构的专业运作知识以及对目标国法规政策的熟悉能够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保障企业并购的高效性。而日前我国的中介机构无论是实力还是经验都明显欠缺,许多中介机构甚至还从未接触过跨国并购业务。因此,中国企业在开展跨国并购时很难得到中介机构的高质量服务,无法获得有用的信息和帮助,这极大地制约了我国企业跨国并购事业的发展。三、我国企业跨国并购发展的对策(一)企业层面1.培养跨国并购人才,提高跨国并购能力。中国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拥有跨国并购与经营管理人才是跨国并购成功的保障。为此,第一,加大人才开发的投资力度。我国的跨国公司与国外的公司相比,对人才的投资力度远远不够。美国施乐公司每年用于人才培养与开发的投资额约占员工工资总额的 4%左右,这给公司带来多倍的近期效益和远期效益。因此,我国跨国企业必须加大投资力度,培养更多、更高水平的跨国经营人才。第二,整合全球人才资源,实施海外企业人才本土化策略。2.做好并购后的整合工作。企业并购并不是两个企业生产要素的简单相加,而是必须通过有效整合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并购整合是并购过程中最关键、风险最大的阶段,必须引起并购企业的高度重视。整合涉及到人力资源的整合、财务的整合、组织机构与业务战略的整合以及企业文化与无形资产的整合等众多领域。任何一方面整合的欠缺,都会直接或间接导致并购后企业价值的下降。在众多需要整合的要素中,其中的文化整合是跨国并购后整合最独特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忽视企业文化差异是导致企业并购失败的重要原因。因此,企业并购后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双方之 间的文化差异,削除员工之间的对立情绪,培养双方管理层接受不同思维方式、能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事的跨文化能力,使双方能在未来企业的价值、管理模式、制度等方面达到共识,以帮助并购企业更好地实现其他方面的整合。(二)政府层面1.对企业跨国并购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合理的支持。对于我国企业而言,跨国并购还处于摸索阶段,十分需要国家的支持。政策上倾斜不但可以体现国家的支持,为我国企业实现跨国并购创造有利的条件,而且还可以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因此,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大力鼓励和保护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良陛发展。第一,设立专门从事对外并购等跨国直接投资的管理机构,对我国企业对外并购进行宏观协调和统一管理;第二,简化海外并购企业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透明度,使审批制度科学化。2.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我国企业在跨国并购中付出过高的成本,除自身战略判断失误的因素外,也与国内中介机构发育不全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我国应大力发展为企业跨国并购服务的中介机构组织,当前重点是要培育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信评估机构以及跨国并购信息咨询中心等机构,为企业跨国并购的事前咨询、并购方案设计、并购融资以及并购后的整合提供智力和财力支持。参考文献:〔1〕金辉,“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状与问题”田,《管理现代化》2010 年第 7 期。〔2〕廖运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年。 〔3〕单宝:“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主要障碍覆英时策”,《未来与发展》2008 年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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