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市及其在我国的实践
发布时间:2023-05-31 10:05:10浏览次数:25生态城市及其在我国的实践目前,国内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既有跃进式的发展,也有着不可忽视的生态环境问题。从长远来看,建设生态城市必将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未来发展方向,因此,本文对生态城市的建设与规划进行相关阐述,以供参考。一、生态城市的相关背景城市,是指人类通过已有的自然环境基础,进行以其为核心的建设,最终形成的人工生态系统。城市既是人类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人类发展生产的主要场地。而生态城市则是指人类通过总结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探索的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城市发展模式的最优状态。当前,全球气候急剧变化,环境污染与能源危机并重,为了保障人类的长期发展,建设生态城市已经成为了世界和我国城市发展的最终途径。建设生态城市既是关乎人类发展的目标,也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最终方式。一般来说,要想建设出生态城市,就需要根据城市基础,依据城市现阶段的发展情况,来订制有针对性的生态规划与管理制度。但就我国城市目前的发展来看,城市在规划时对于环境保护考虑存在短板,城市规划与落实执行存在很大落差,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未得到完善与落实。这些都直接导致了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落后。二、生态城市的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生态城市的建设与环境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环境保护做不好,也就做不好生态城市的建设与规划。一方面,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必然带来环境的改变与污染,如城市土地、水体、湿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不断缩小甚至消失。且城市在扩张的过程中也会造成土地污染,土地浪费,城市灾害频发,如生物灾害、洪水
灾害、地质灾害、生物多样性骤减等。由于环境的改变与污染,城市居民的生活也必将受到影响,如清洁水源的减少、水质的下降、城市区域的土壤与水体污染、城市郊区所栽种的蔬菜、水果等有毒物质含量上升。而城市生活中带来的大量汽车尾汽,城市工业的发展都会带来“城市热岛”效应,造成城市空气中污染物增多,甚至形成雾霾等。当然,对于更多的中小城市来说,城市居民的活动会造成“垃圾围城”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对那些长期处于欠发达阶段的城市来说,由于经济压力一味只重视发展,忽视环保,不仅会造成城市生态用地侵占现象严峻,而且由于意识与经济能力的不足,生态建设与复建的推行遥遥无期,甚至有心无力,城市灾害频发,人居环境恶劣。当然在这些现象中,也存在着打着建设生态城市的名义而进行生态破坏的现象。这些现象大部分是忽视城市自然资源现实,如在严重缺水地区进行人工湖挖掘,大规模移植大树进行广场景观营造,甚至假借生态城市建设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把原有的公共绿地与森林变成私人的生活区。此类不顾生态规律的行为还包括不经过生态测评就一窝蜂地建设起湿地公园、生态公园、生态住区等等。因此,关于生态城市的建设,科学而严谨的调研是规划的第一前提。基础理论上城市生态安全研究应对城市生态用地布局、生态结构、生态指标量化等方面进行全面掌握。为了更好地做好生态城市的建设规划,考虑到城市是一个动态的体系,所以要对城市发展的动态过程进行研究,并把生态城市建设划分为区域规划、城镇周边体系、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等层面,针对生态城市与城市设计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科学合理地研究。在生态城市建设与规划中避免产生建设性生态破坏,保障生态城市建设后的生态效益要大于生态城市建设中引起的生态环境损失。
三、生态城市的建设与规划重点生态城市的建设与规划需要考虑到其长期性与综合性。一方面,生态城市规划建设必须与城市发展政策相配合,同时从城市规划设计到具体的落实与管理,都要有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另一方面,要想实现生态城市各项目标,那就要对生态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各政府部分进行有效的分工与协作,从政策方针到技术管理,再到财政支持都要紧密连接,否则很容易因小失大,造成生态城市建设的失败。而在生态城市的实际建设与规划中,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掌握:(一)准:城市发展战略布局。城市发展战略布局要准确到位,要在全面而科学的发展战略下制订出有针对性的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为了做好这一点,应对城市原有的主体功能区进行升级,依据原主体功能区的分布与资源,对各功能区配备相关资质的管理者。如旅游功能区应侧重于工商管理与旅游开发干部,农业发展区应配备农学类与旅游开发区专业干部。因为干部是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一线人员,对口的干部才能保障功能区在原有的基础上贴近生态城市建设主旨,为城市的全面协调发展打下基础。同时,考虑到生态城市的建设其主要核心是进行资源优化,也就是通过整合资源达到集约利用作用。因此,在财政投入与土地资源调配上,对工业建设用地应保证组团式集聚,而对农业与生态保护区,则应引导其向都市农业与生态旅游业方向整合发展。实现资源互补,优势集中,促进产业集群,以淘汰落后的污染企业,摸索出一条绿色经济发展之路。(二)严:生态城市建设规划。把生态城市建设作为一个中心,在统筹全区域建设规划时,应严格落实规划间的
用地协调。对城镇建设用地的审批应从严从紧,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打下生态城市的规划基础。当然,在落实中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的能动性,应做好管理政策的制订与完善,提高政府干部素质,提高其对于生态文明的认识,提高资源分配科学性,从财政支付与价值目标层面上进行引导与约束,提高政府对于生态城市建设的主动性。(三)全: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绩效评估与考核。以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中的量化指标进行评估与考核。在具体实践中,对于城市不同功能区应结合不同的生态功能进行综合考评。在经济发展考核基础上,如对工业区应侧重于工业污染与污染整治的考评,对农业发展区应侧重于服务业与环保绿化方面的评估等等。因地而异,因功能区而分不同的考评重点,才能对生态城市建设的各区域实现统一而公平的考核,有利于团结各区域的领导与干部更为投入地进行生态城市建设与规划工作。四、结语综上所述,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由于不同城市与不同地区的资源条件都有所不同,自然资源与发展情况、人文景观与地理风貌的不同,所以在进行生态城市建设时,应根据区域发展要求的现实情况酌情处理。这也就意味着生态城市的建设与规划应有不同的评价标准与指标,每个城市的生态城市建设途径与方法也应有不同,实事求是,从现实出发,做到城市发展与环保事业共同提高, 不断提升人民的人居环境,让城市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才是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的终极目标。参考文献[1]李浩,李建东.生态城市规划实效论兼议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的矛盾性与复杂性[J].城市发展研
究,2017[2]隆容君,朱一中,曹裕.增城市生态城市建设的探讨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