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古代戏剧的悲剧观
发布时间:2023-05-27 10:05:51浏览次数:20浅析中国古代戏剧的悲剧观摘要:长期以来,以西方的审美标准来评判中国古代文学,大多数人认为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是缺乏悲剧的。许多的优秀的古代文学作品,例如《窦娥冤》 《红楼梦》 等一些明显具有悲剧色彩的文学作品,因为有一个所谓的“大团圆”的结局,而不被认为是悲剧的代表作品。然而,从我们自身的文化、思想等角度来分析,我们是可以将这些作品归入悲剧之中。分析中国古代的戏剧,我们可以明显的感受到作家在戏剧创造中所体现的悲剧意识。关键词:元代戏剧 悲剧意识 文化 内蕴 大团圆 正文:用鲁迅的话说,悲剧即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从而激起观众的悲愤及崇敬,达到提高思想情操的目的。在西方的戏剧中,主人公最终的悲惨的命运结局,是自身的性格与其所斗争的社会现实不可调和的矛盾所产生的。如《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这一类的英雄悲剧,还有像《俄狄浦斯王》这一类的命运悲剧和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悲剧所代表的家庭悲剧。长期以来,对于中国文学的研究,大多数的学者认为中国缺乏悲剧的代表作品,但真的是这样的吗? 清代学者王国维议论道:“明以后,传奇无非喜剧,而元则有悲剧在其中.就其存者而言:如《汉宫秋》、《梧桐雨》、《西蜀梦》、《火烧介子推》、《张千替杀妻》等,初无所谓先离后合,始困终亨之事也.其最有悲剧之性质者,则如关汉卿之《窦娥冤》,纪君祥之《赵氏孤儿》,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
其赴汤蹈火者,仍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1]由此观之,中国的戏剧文学中是有悲剧存在的,只是文化形态表达方式的不同, 与西方一悲到底的悲剧形态不同的中国古代戏剧的悲剧,中国的悲剧似乎显得比较的含蓄,即所谓的中国传统悲剧意识具有"内向性"特征。[2]作为中国的传统文化的代表,戏剧当然也是会受到传统的儒家文化,民俗文化,乃至宗教文化的影响。这种文化影响的表现之一就是在戏剧创作之中,所讲究的艺术美与精神思想的结合,悲凉壮烈但不张扬的含蓄表达方式。与西方戏剧中大量的内心独白的直接说辞和强烈的情感的爆发所带来的浓郁悲愤感不同,中国古代戏剧悲剧是在故事情节的展开中,慢慢的展露出来的,悲凉的情感氛围的彰显是通过其他侧面的方式的刻画表露的,如善与恶的矛盾,正直与邪恶的较量,或是通过环境的刻画 ,来突出人物的悲剧命运。再者,与西方悲剧艺术一悲到底的形式不同的,中国古代的悲剧在剧情的安排上会出现一些“喜剧性”的剧情,例如关汉卿《窦娥冤》中的借助自然之力昭明冤屈,和《西蜀梦》之中的鬼魂伸冤或是像《蝴蝶梦》中清官来帮助平反。这一些不符合现实的剧情描写,一方面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深远影响的结果:儒家思想所讲究的天人感应,宗教文化中的因果报应,世道轮回之说,和民族心理上将遇到冤屈之事寄希望于包公之类的清官帮助决断。这些富有浪漫主义特色的情景写作,在大多数文学的戏剧研究者看来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悲剧的气氛[3],但是我们从另一个更加广阔的层面上来看:作者不仅仅是要为我们展现作品中主人翁的悲剧命运,而是以小见大的反映当时那个时代所带给人民大众的社会悲剧。在元代,社会秩序失范,管理贪墨,阶级冲突和民族矛盾激化 ,导致的冤狱重重,悲剧屡屡发生。[4]真真切切的现实悲剧触动作者心灵深处的悲愤之情,将现实的无
奈展现出来,但作者却也无法找到真正的解决方法。作者期许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邪不胜正的理想,只能借助浪漫夸张的想象来得以实现。这正好说明作者创作之中强烈的悲剧意识的觉醒,因为悲痛,所以不忍心再使其遭受苦难,这与儒家的仁者爱人的思想是统一的。无论是东方文论,还是西方文论,都十分重视“悲剧”在文艺创作中的作用。中国文论讲“哀怨起骚人”,而西方文论讲的是“愤怒出诗人”,都是一个意思。正是心中的愤怒哀怨,激发了文人的创作热情。[5]但中国古典文学的悲剧性与西方是有很大不同的。西方的悲剧的必备要素是贯穿全剧的主人公的崇高悲情。像《被缚的普罗米修斯》 、《俄狄浦斯王》 、《哈姆雷特》之一类的西方悲剧,摄人心魄的悲痛情感喷薄而出,彰显出悲剧的意味,悲剧的情感是贯穿着整部作品之中的。然而,中古的古典文学,却不会将这样的情感写的如此赤裸。不同文化下孕育不同的情感表达方式,中国人一向习惯于含蓄的表达自己的情感,悲剧的表达亦是如此。我们将这种悲剧的美学特征概括为“长歌当哭”。司马迁在《屈原列传》中说: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当人生遭遇到苦难时,便产生一种“呼天地”“呼父母”的心理需求。而文人在看到社会的黑暗,人民苦难的悲愤之余,只能通过手中的笔来抒发心中的不满,聊以蔚籍那颗受伤的心。关汉卿的悲剧作品,酣畅淋漓的揭示出元代惊心动魄的人间惨象,就连他创作的喜剧也包涵着悲剧的意蕴。《窦娥冤》是其笔下代表性的悲剧作品。窦娥的悲惨命运,只是当时那个黑暗社会的代表:生活的艰辛所迫,年幼失去父母,少年守寡,惨遭无赖陷害,然而贪官污吏却不秉公执法,屈打成招,造成窦娥的千古奇冤。作者对窦娥遭受的苦难是深有
体会的。窦娥被刽子手绑得不能动弹,满腔的怒火和怨气,喷薄而出,她骂天骂地:“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堪贤愚枉做天!”[6]作者实际上是借着窦娥之口,来控诉这个非人的现实社会,对封建社会世俗观念中最公正无私的天地加以彻底的否定,实际上是对现实人间最高统治者的否定[7]。封建的伦理道德,塑造了窦娥这样一个善良,坚贞,正直,勇敢的妇女,然而也正是那样的的社会摧毁了窦娥这样善良的小人物。将人世间最美好的德行,活活的毁灭在人们的眼前,这怎能说不是一场悲剧呢?封建的三纲五常思想,塑造了窦娥这样的妇女,也毁灭了窦娥这一类的女性。同样遵从着忠孝礼仪封建道德标准的人们,也未必能得到应有的待遇。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可以算是一部英雄的悲剧作品。赵家忠君爱国,却在遭到满门抄斩,但在浑浊的政治环境中,欺压良善,滥杀无辜,颠倒是非的凶邪势利的存在,这样的人物也是得不到封建统治者的保护的,英雄的处境尚且如此,普通百姓的性命可想而知。中国戏剧作家的悲剧意识,不是单纯的对个人命运悲剧的呈现,而是对更加深广的社会给人民造成的的悲剧命运的书写。甚至是在于某些喜剧性的作品之中,这种社会的悲剧意识也是遮掩不住的。白朴的《墙头马上》是一部具有浓厚喜剧色彩的爱情戏。李千金一上场就毫不掩饰自己对爱情和婚姻的渴望,直接的与束缚人性的封建社会相冲突 。在追求自由爱情的道路上,传统封建道德观念“聘则为妻奔则妾”李千金只能躲在裴家的后院中生活七年,而且还遭受到裴尚书人格上的辱骂。由此来看封建社会对青年男女爱情婚姻的束缚阻碍,所造成的悲剧不会逊于西方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最终李千金虽然与裴少俊重归于好,但这只是作者安排下的“门当户对”的偶然。喜剧的偶然性掩饰着悲剧的必然性,虚拟的戏剧结局
仍扎根于现实的悲剧的土壤之中[8]。这样地结局是作者对这样一个社会制度,道德伦理观念下的一种理想而已。一直以来,对于像关汉卿的《窦娥冤》,马致远的《汉宫秋》,纪君祥的《赵氏孤儿》等作品评论,用西方悲剧的标准来看,这些作品是不被认为悲剧作品的。究其缘由,主要是因为作者为其设定了一个较为圆满的结局。在《窦娥冤》剧本的第四折写窦娥的三桩誓愿相继应验,更加耐人寻味的是 ,窦娥的冤案最终由她的已任“两淮提刑肃正廉访使”的父亲出来平反。[9]换而言之,像窦娥这样冤案在现实的社会中是无法得到正义的审判的!作者有意将现实的残酷性与理想的社会制度形成强烈的对比,更加突出人物悲剧产生的必然性。戏剧作家将作品的悲剧意识隐藏在大团圆结局的背后,这也正是在表明作家悲剧创作的日趋成熟。《赵氏孤儿》给我们的悲剧感不仅仅在于屠岸贾等奸臣当道时代对于赵家等忠诚义士的残酷迫害和屠杀,更在于那些为国为家的勇士们前仆后继和舍生取义的斗争精神。像公孙杵臼、程婴那样的勇士,甘愿牺牲的大无畏的奉献精神才最终挽救了赵家遗孤和天下苍生 。悲剧的结局总是正义战胜了邪恶,将其圆满的结尾与其悲剧的内涵相结合着来看,元剧的作家,在揭露现实的黑暗和反映多方面的矛盾时,都不同程度的忠实于生活的真实,但到了解决矛盾问题时,则往往会感到迷茫。大团圆的光明尾巴,是古代戏剧作家用于拯救苦难,弥合痛苦的一种方式,体现了人类渴望从痛苦和灾难中被拯救出来,和人们对于善的追求,是中和之美的共通文化心理的体现。[10]元代戏剧中的悲剧意识其实是存在于作品的深层内涵之中的。这种悲剧意识与中华古老的文化传统,民族心理及宗教思想观念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当然,直接导致其反映在文学戏剧作品当中
的直接原因当属那个时代悲剧的社会。所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特殊的时代背景使剧作家们对于社会有着更深刻的认识,看清了社会的悲剧,在笔端则会将这种悲剧的意识表露出来。但是欲盖弥彰,含蓄,婉约的语言表达方式,或是“大团圆”的结局,都可以说是对悲剧意识的显现。参考文献[1]王国维《宋元戏曲考》。[2] 赵利民《中国古代悲剧意识与传统戏剧的“大团圆”结局》《兰州铁道学院学报》 2002 年 02 期 。[3] 程毅中《谈关汉卿杂剧的结尾》。[4]《中国文学史》第二版第三卷 高等教育出版社。[5]钱钟书《中国古代戏曲中的悲剧》龚刚译[6] 《中国文学史》第二版第三卷 高等教育出版社。[7] 宁宗一《谈<窦娥冤的悲剧精神>》。[8]《辽金元文学研究》北京出版社。[9]《中国文学史》第二版第三卷 高等教育出版社。[10] 《辽金元文学研究》北京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