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及趋势分析
发布时间:2023-05-26 09:05:28浏览次数:31我国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及趋势分析随着社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逐步进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与企业单位的企业年金相比较,我国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明显滞后,基本上没有建立起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 。虽然事业单位改革的养老保险的试点不断涌现,但是全国性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直没有进行,而且职业年金的发展也有所不同。一、职业年金的概念和意义(一)概念职业年金在国外简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我国职业年金是指公职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我国目前只实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因此我国的职业年金目前指的是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今后公务员养老保险进行改革后,公务员的补充养老保险也将属于职业年金范畴。职业年金基本定义为:在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指导下,以单位为主体建立的,旨在为其职工提供一定程度补充性退休收入保障的保险计划。它是由单位及其职工依据经济状况自主建立起来的一项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单位或单位和职工为职工提供的退休计划,是基本养老的补充。(二)意义在我国,事业单位即将面临的社会保障改革,由于事业单位员工养老保险即将推向社保,因此养老金费用将大幅度降低,鉴于此事业单位只有通过推出本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通过单位缴费和职工缴费共同维护职工的养老保险,保障职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较高的年金收入,使其成为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的补充。目前,全国事业单位总计 125 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 3035 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 4.3 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 80%,其中大多属于高素质的人才,特别是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更是人才济济,养老保险改革问题已经成为困扰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障碍。推行职业年金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收入不至于因为改革而降低,而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或者更高的状况。(三)职业年金的筹集模式与计发模式1.职业年金的筹集模式根据国外的职业年金制度实行情况来看,职业年金的资金筹集方式各国均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收入分配结构、国家相应税收政策以及个人和国家对于风险的管理能力等不同国情选择了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筹集方式。职业年金的缴费可根据雇员所在单位的不同效益情况,可由雇主独自出资以及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2.职业年金的计发模式当前世界各国的职业年金制度计发模式主要有给付确定型和缴费确定型两种模式。给付确定型,又称固定收益额退休金计划,即DB模式,具体是按照预先确定的养老金替代率来确定支付养老金的标准和基金的征缴比例,通常由雇主独自缴费,被学术界表述为“以支定收”。缴费确定型,又称固定缴费退休金计划,即DC模式,是经过确定一个相对较为稳定的缴费标准,按照此标准来筹集养老保险基金,这种模式通常要求雇主与雇员联合承担缴费,通常称之为“以收定支。二、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面临的障碍
(一)缺乏政策上,法律上的支持自从国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来,就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没有统一实施。而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对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只是规定了一些指导性的原则,尚未确定具体的改革思路,具体作法由地方政府先试点再在逐步推升。在这种背景下,各地政府对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力度局限在试点单位和区域中,一直没有全面深入地进行改革。而且就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提法也仅在学术论断上出现,事业单位领域对于职业年金来说了解的人较少,很多单位职工并不知道职业年金是什么。缺乏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使事业单位年金暂不具备大规模建立和出现整体运行的效果。(二)财政拨款不利于年金发挥作用建立年金的目的是减少国家财政负担发挥其支柱作用.但是按照传统的财政政策,年金可能能够得到充足的资金供应,而随着财政支出减少,完全靠自收自支的部分作为年金基金的重要支持来源,基金的承受能力和持续能力将受到影响.作为事业单位而言,缺乏充足的经常性收入,必然导致其可支配收入的减少,导致年金难以建立。(三)绩效工资对职业年金制的冲击2009 年 9 月 2 日国务院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2009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实行一方面保证了职工,特别是新人具有较大的工资优势,另一方面对当前养老保险制度是否造成影响尚不得而知,容易造成两大误区:一是注意工作期间的高收入,是否忽略补充养老保险;二是是否关注职工退休好工资水平维系在一个较高阶段。由于绩
效工资的实行后的情况还不明朗,如何实施职业年金就成为未知数。三、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构建(一)统一规划、试点先行,提前布局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迟早要纳入社保。虽然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但是对于有条件有能力的单位,有自收自支能力的单位提前开展实施职业年金,做到先筹划,做好长远计划,使职业年金能够尽早建立并运转起来。无论事业单位怎么样改革都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国外的职业年金运行和发展都在立法层面上进行后再推广的 ,而我国从企业年金就是在试点中开始的,因此越早进行职业年金的规划,越有利于单位年金在资金和分配上的便利。提前布局,做长远规划推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筹划职业年金制度,不仅有功于社会,而且有利于政府、单位和个人。(二)按照信托模式为主实施进行乏政策上按照我国 2004 年 5 月 1 日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是信托型的年金管理运行模式。由于历史的原因,原来一些地方推行的运行模式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除了信托模式的运行模式外,由于历史的遗存和经验的影响,其他模式在我国还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和存在基础。原有模式在转变过程中需要一个过程进行过渡。我国事业年金成立的目的就是立足于帮助广大职工解决退休后养老保险问题,,因此必须保证年金的增值和保值作用,因此在实施中应以能有效保证年金增值保值作用的信托模式为主。(三)建立单位职业年金的管理制度
对事业单位来说人才优势比较突出,有利于建立职业年金计划。按照职业年金的管理规定,单位和职工共同成立职业年金理事会,理事会负责缴纳、运营单位职业年金。人才和科技的优势可以使年金理事会在选择中介机构、选定投资方案、预测预期收益和协助投资方面具有优势。对于广东省事业单位来说,广东地处经济开放的前沿,无论是高等学校、还是科研院所的经济意识都相对强烈,人才优势和经济竞争意识的结合有利于建立起较好的职业年金管理制度。一方面有利于职业年金的规范管理,杜绝挪用和出现经办人员素质较低,影响年金效益的行为,另一方面由于人才优势条件的聚集,单位对于年金运行视野就趋于长远有利于年金摆脱传统存款的形式,实现增值保值的作用。四、结束语目前,虽然国家已经确立了职业年金制度的试行省市,然而,相关的政策与方案均未出台,全国范围内仅有少数的单位试行了职业年金制度,例如南昌大学。因而,目前国内职业年金制度仍在探索阶段,政府需要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中的养老保险制度,并逐步实现统一。由于此次改革涉及的人员较多、范围较广,政府与相关部门应根据我国国情,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认真研究,把握好改革时间、统一规划、反复论证,从而最终出台符合民意的政策。参考文献:〔1〕林潇.我国金融市场企业年金研究及国际模式探索.法制与社会,2007.〔2〕林义.企业年金理论与政策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3〕杨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几点启示.法制与社会,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