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预防接种 儿童保健学
发布时间:2025-01-01 10:01:58浏览次数:7 疫苗接种的免疫程序 (一)疫苗分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 1.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规定 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应急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2.第二类疫苗的使用规定 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其使用应根据国家制定的第二类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或国家、省级发布的接种第二类疫苗建议信息,或按疫苗使用说明书接种第二类疫苗。 (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 正确使用疫苗的三个重要问题: 接种疫苗的起始年(月)龄 接种剂量 接种时间间隔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原则 1.尽早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3.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尽早接种①乙肝疫苗第 1 剂:出生后 24 小时内完成。② 卡介苗:<3 月龄完成。③ 乙肝疫苗第 3 剂、脊灰疫苗第 3 剂、百白破疫苗第 3 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1 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 2 剂:<12 月龄完成。④A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 剂:<18 月龄完成。⑤ 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 1 剂、百白破疫苗第 4 剂:<24月龄完成。⑥ 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2 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 3 剂、甲肝灭活疫苗第 2 剂:<3 周岁完成。⑦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1 剂:<4 周岁完成。⑧ 脊灰疫苗第 4 剂:<5 周岁完成。⑨ 白破疫苗、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 剂、乙脑灭活疫苗第 4 剂:<7 周岁完成补种通用原则①未曾接种:根据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② 未完成规定剂次: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③ 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④ 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 2007 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同时接种原则①不同疫苗同时接种:均可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② 不同疫苗接种间隔: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 28 天进行 接种。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③ 如果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应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的接 种疫苗种类 接种年(月)龄名称 缩写 出 1 2 3 4 5 6 8 9 1 2 3 4 5 6
生时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8 月 岁 岁 岁 岁 岁乙肝疫苗HepB 1 2 3 卡介苗BCG 1 脊灰灭活疫苗IPV 1 2 脊灰减毒活疫苗OPV 1 2 百白破疫苗DTaP 1 2 3 4 白破疫苗DT 1麻腮风疫苗MMR 1 2 乙脑减毒活疫苗或乙脑灭活疫苗1JE-L 1 2 JE-I 1、2 3 4A 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 1 2 A 群 C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C 1 2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2HepA-L 1 HepA-I 1 2 儿童常规接种疫苗的使用说明 (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 (二)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 (三)脊髓灰质炎(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OPV)、脊灰灭活疫苗(IPV) (四)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 (五)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 (六)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 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其他事项 补种原则 (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①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 3 剂次,其中第 1 剂在新生儿出生后 24 小时内接 种,第 2 剂在 1 月龄时接种,第 3 剂在 6 月龄时接种。 ② 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③ 接种剂量:a.重组(酵母)HepB 每剂次 10μg,不论产妇 HBsAg 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
10μg 的 HepB;b.重组(CHO 细胞)HepB 每剂次 10μg 或 20μg,HBsAg 阴性产妇的新生儿接种10μg 的 HepB,HBsAg 阳性产妇的新生儿接种 20μg 的 HepB其他事项①出生医疗机构接种第 1 剂乙肝疫苗,辖区完成后续剂次接种② 出生后 24 小时内尽早接种第 1 剂乙肝疫苗,早产儿或低体重儿满 1 月龄后,再按 0、1、6 月程序完成 3 剂次乙肝疫苗免疫③ 危重症新生儿,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 1 剂乙肝疫苗。④HBSAg 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按医嘱接种第 1 剂同时,在不同部位肌内注射 100 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 HBIG )。 ⑤ 建议对 HBsAg 阳性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第 3 剂乙肝疫苗 1~2 个月后进行 HBsAg 和抗-HBs 检测。若发现 HBsAg 阴性、抗-HBs<10mlU/ml,可按照 0、1、6 月免疫程序再接种 3 剂次乙肝疫苗补种原则①若出生 24 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② 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即可。③ 第 1 剂与第 2 剂间隔应≥ 28 天,第 2 剂与第 3 剂间隔应≥ 60 天 (二)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①接种对象及剂次:出生时接种 1 剂。② 接种部位和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③ 接种剂量:0.1ml其他事项 ①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补种原则①未接种卡介苗的<3 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②3 月龄~3 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③≥4 岁儿童不予补种。④ 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疤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 (三)脊髓灰质炎(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OPV)、脊灰灭活疫苗(IPV)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①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 4 剂次,其中 2 月龄、 3 月龄接种 1 剂灭活脊灰疫苗 ( IPV ), 4 月龄、 4 周岁各接种 1 剂脊灰减毒活疫苗( OPV )。 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IPV: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OPV:口服接种。② 接种剂量:IPV:0.5ml。OPV:糖丸剂型每次 1 粒;液体剂型每次 2 滴,约 0.1ml 。 其他事项①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使用二价 OPV(bOPV),该日期之后,不得使用三价OPV(tOPV)。② 部分人群建议按照说明书全程使用 IPV。③ 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 IPV 或含脊灰疫苗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补种原则①对于脊灰疫苗迟种、漏种儿童,补种相应剂次即可,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4 岁儿童未达到 3 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 3 剂;≥4 岁儿童未达到 4 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 4 剂。补种时两剂次脊灰疫苗之间间隔≥28 天。② 无论在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或者常规免疫中发现脊灰疫苗为 0 剂次的目标儿童,首剂接种 IPV。③2016 年 5 月 1 日后,对于仅有 bOPV 接种史(无 IPV 或 tOPV 接种史)的儿童,补种1 剂 IPV。④ 既往已有 tOPV 免疫史(无论剂次数)而无 IPV 免疫史的迟种、漏种儿童,用现行免疫规划用 OPV 补种即可,不再补种 IPV (四)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免疫 ①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 4 剂次,分别于 3 月龄、 4 月龄、 5 月龄、 18 月龄
程序与接种方法各接种 1 剂。 ② 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或臀部,肌内注射。③ 接种剂量:0.5ml其他事项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含百白破疫苗成分的其他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 DTaP 接种补种原则① 3 月龄~5 岁未完成 DTaP 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 3 剂每剂间隔≥28 天,第 4 剂与第 3 剂间隔≥6 个月。②≥6 岁接种 DTaP 和白破疫苗累计<3 剂的儿童,用白破疫苗补齐 3 剂;第 2 剂与第 1 剂间隔 1~2 个月,第 3 剂与第 2 剂间隔 6~12 个月。③ 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疫苗种类,3 月龄~5 岁使用 DTaP,6~11 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儿童用),≥12 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五)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①接种对象及剂次:6 周岁时接种 1 剂。② 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③ 接种剂量:0.5ml其他事项① 6~11 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儿童用)②≥12 岁 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补种原则①>6 岁未接种白破疫苗的儿童,补种 1 剂。② 其他参照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的补种原则。 (六)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①接种对象及剂次:8 月龄、 18 月龄接种 1 剂。 ② 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皮下注射。③ 接种剂量:0.5ml其他事项①满 18 月龄儿童应尽早接种 MMR 疫苗。②MMR 疫苗可与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不同部位接种,特别是免疫月龄有交叉的甲肝疫苗、百白破疫苗等。③ 多种疫苗但无法同时完成,则优先接种 MMR 疫苗,若未能与其他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同时接种,则需间隔≥28 天。④ 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 3 个月接种 MMR ,接种 MMR 后 2 周内避免使用免 疫球蛋白补种原则①参照 MR 的补种原则。② 如果需补种两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间隔≥28 天 社区儿童保健的实施原则不包括 A.社区参与原则 B.公平原则 C.以健康为中心提供一揽子服务 D.低投入高产出 E.自愿原则『正确答案』E『答案解析』自愿原则不是社区儿童保健的实施原则。 社区儿童保健服务的对象是 A.患儿 B.健康儿童 C.高危疾病的儿童 D.学龄前儿童 E.社区全体儿童
『正确答案』E『答案解析』社区儿童保健服务的对象是社区全体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