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学 政府支出

发布时间:2023-07-11 11:07:27浏览次数:20
政府支出政府支出是指一国(或地区)为了完成其公共职能,对购买的所需商品和劳务进行的各种财政资金的支付活动,是政府必须向社会付出的成本。一、政府支出的分类按政府职能分类,实际上就是按费用类别分类。按照政府职能划分,政府财政支出可分为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费、国防费、行政管理费和其他支出五大类。购买性支出,是指政府以购买者的身份在市场上采购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政府购买性支出,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即实行等价交换。对市场运行而言,购买性支出,对消费和生产具有直接影响,可广泛用于调节各项经济活动。一定时期内政府购买性支出的规模与结构,对市场物价、有关产业发展有重要调控作用。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社会生产力水平低,基础设施落后,国民经济面临工业化的繁重任务,政府财政支出中购买性支出占较大比重;转移性支出,是指预算资金单方面无偿转移支出,如社会保障支出、财政补贴等。转移性支出,由于是价值单方面无偿转移支出,就不可能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而是为了实现政府特定的经济社会政策目标。与购买性支出相比,转移性支出的重点在于体现社会公平,而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影响则是间接的。在经济发达国家,市场发育程度高,社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政府一般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财政分配政策重点倾向于体现社会公平,因而转移性支出占较大比重。这种分类方法的优点是,以此可分析政府预算政策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权衡和选择,以及政府对市场运行干预的广度、深度。二、政府支持的建议划分支出责任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承担相应支出责任,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这是划分政府间支出责任的指南,其中包括的内容,一是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二是划分中央与地方在共同事权中各自分担的支出责任;三是明确中央委托地方事权中承担的支出责任,由此达到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要按照这一宗旨对我国政府间支出责任进行全面彻底的划分,最终形成稳定、科学、良性、法制的财政支出责任制度安排。坚持支出责任与事权划分相适应。要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必须按照政府间的事权划分政府间的支出责任。第一,首先明确政府间的事权。支出责任来自于政府事权,两者存在不可分割的直接关系,事权不合理不清楚支出责任就难以达到合理清楚的程度。第二,支出责任划分与事权保持 高度统一。有什么样的事权就有什么样的支出责任,有多大的事权就有多大的支出责任,要保障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统一性,防止事权大而支出责任小、抑或事权小支出责任大等各种问题再现。第三,事权必须落实到相应的支出责任上支出责任是政府落实事权的保障,要将每项事权与支出责任挂钩,不可孤立地划分支出责任,为了划分而划分的做法不会达到两者相适应的效果,如此履行事权就成了空话。第四,支出责任一定明确、具体、详细,最后形成支出清单并安排相应的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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