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和批复的写作
发布时间:2023-04-26 10:04:34浏览次数:111请示和批复的写作一、请示(一)请示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所述,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是向直接的领导机关请示,所以请示是上行文。请示属于陈请性的上行公文,它的使用范围比较广泛,机关、单位在遇到属于职权范围内无权处理或确实难以处理的问题与事项时,都应向直属的上级领导机关或直属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行文请示。上级机关在收到下级机关的请示后,要予以回复,对所请示的事项明确表态,这样可以维护政令的一致性,提高国家各层次的管理工作的效率,从而保证步调统一。但工作中不可凡事都请示,下级对自己责任和业务范围内的事应主动努力做好,而不该不负责任,动辄请示。具体来讲,请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上级领导机关颁布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以及决定、指示等,有不理解或难以执行而要求做某些变通处理的问题或事项,请求予以指示与认可的。 2、请求审核批准或批转本机关制定的法规、规章或做的决定、报告等。 3、请求批准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与调整、干部任免、领导班子组成与调整、经费预算以及对于重大事件(事故)和人员的处理等属于本机关无权处理的重要事项。 4、请求审定本机关对某些重要问题(事项)所提出的处理方案与办法。 5、请求协调与帮助解决本机关无法解决的困难与问题。 6、根据规定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的事项。(二)请示的分类 根据请示内容的不同,请示可分为: 1、求示性请示。用于请求上级给予指示、指导或裁决。当工作中遇到按上级原有的政策、规定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变通执行时,或者对上级的有关规定不理解时写作的请示。 2、求助性请示。用于请求上级给予支持、帮助。比如在工作中遇到困难,需要请求上级增补经费、添置设备、修改指标时,所写的就是求助性请示。 3、求准性请示。用于请求上级批准、同意。凡是超出本机关、本单位工作职权范围的事项,或者按规定必须由上级批准方可办理的事项,应当事先上报请示,不得先斩后奏。(三)请示的结构与写法 请示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和附注组成。1、标题 请示的标题应该明确所请示的事项,表达要准确完整。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批发扣税工作的请示》;二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实施市属下放集团所属企业改制工作的请示》。 请示的标题在使用动词时,不能与文种词语重复,即一个标题中不能出现两个请示字样。在表述主要内容时,一般只宜使用一个动词,如《关于请求批准购买笔记本电脑的的请示》这个标题,其中的“请求批准”应删去。2、主送机关 请示事关下级等待答复的问题,又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权限,因此主送机关一定要准确,并且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而不能多头请示。如果需要多头请示,要分别写几份请示,以保证每一份请示都是一个主送机关。3、正文 首先是请示缘由,说明自己遇到什么问题或什么困难了。也就是说请示不是简单地向上级要政策要物质 ,而是要将自己目前的状况,已做的努力等向上级汇报,起到下情上达的作用,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支持。 接着可以写所请求事项的具体要求。这里要写得明白清楚、详细实在。如果是求示,就应将事态表达全面;如果是求助,就要说清楚物质的品名、价格、数量等可感的数据;而若是求准,则须将自己的计划、安排的理由和事项的结果坦诚陈述。但是不宜罗嗦,不宜罗列,更不必吞吞吐吐,说许多“假大空”的套话。 请示的结尾用语能起到强化请示的急切心情的作用,也是请示全文结束的标志。应该另起一行,可写“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准”等;也可简单写“特此请示”。4、落款 写明请示的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5、附注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的成文日期下一定要有附注,在附注中标明发文机关的联系人电话,附注位于成文日期下一行,左空两格加圆括号,这既是行文的格式,又便于上级机关联系询问 ,
一定不能忽视。(四)请示写作注意事项 1、请示必须一文一事,一个主送。切不可在一份请示中请示几件事情,也不能多头主送,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在发文时,要根据请示内容分清主送机关,而将另一个领导机关作为抄送对象,此请示由主送机关答复 。另外,请示也不得越级行文。 2、请示的目的必须明确。在向上级做出请示时,对自己的问题、要求等应心中有数,不能什么都不知道,心里一团糟就做请示,不能也不应该指望上级来帮你理清思路,替你算清账目,再来为你指出方向。 3、请示的语气要恰当。作为上行文,语气应注意文书通用礼仪,可以用“拟……”或“请……”等词,不能用“应该……”或“务必……”等词,语气中不能有强求或教训的意味。(五)报告和请示的区别 报告和请示都是呈请性公文,都是上行文,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文种,有着明显的区别: 1、写作目的不同。报告是为了反映情况,汇报工作,答复询问而作。是为了让上级了解相关事项,并不要求领导一定为此做出答复、批示或评论。而请示则是为了得到领导的指示、帮助或准许,一定要得到领导的答复以后才能行动,领导机关无论同意与否,也都一定要答复。 2、内容构成不同。报告主要是报告事实,以及对事实的认识,其中不含有请示的内容。倘在汇报中涉及某些应请示的事项,应另行文请示。而请示是为了解决现实的问题,而陈述的是理由,最后一定会要求答复 ,报告虽然也强调公文行文的“一文一事”要求,但一些综合性的报告中可以有相关的多项事件,而请示是决不允许这样做的。 3、写作时间不同。报告的写作时间比较自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事情发生之前、之中、之后都可以写作,更多的是在事中或事后写作。而请示必须只在事前写作,从工作纪律到行文规则,都不允许先斩后奏。二、批复(一)批复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所述,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批复的首要特点是它是被动行文的,即必须是请示在先。而且一旦有了请示,上级机关应该予以认真批复,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都要回答。批复也是一种针对性很强的下行公文,作为对下级的请示的反应,批复还应对下级做出一定的指导。即使是求准性的请示,也不是简单地表态了事,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下级指导、支持、鼓励,将会给下级带来超出批复本身的影响。(二)批复的种类 批复的种类很简单,从它的内容看,可分成针对求示性请示的指示性批复,和针对求助性和求准性请示的批准性批复,而从它的答复态度来看,又可分成肯定性批复和否定性批复两种表态性回答。(三)批复的结构与写法 批复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成文日期组成。1、标题 批复的标题可以只写事由和文种,如《关于增补人文学院党委委员的批复》。 更多的时候是将请示的内容表现出来,如《关于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设立北京代表处的批复》。 有时也可在标题中将批复者的态度表现出来,如《商务部关于同意撤销江苏京江重工有限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批复》。2、主送机关 批复是针对性的下行文,主送机关就是原来提出请示的下级。3、正文 批复的正文一般不太长,总是由引言、主体和结语组成。 (1)引言。批复的引言应该先说明对方所递交的请示文件的情况。一般常写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这样写,既是公文的普遍格式,也是公文收发的衔接交代,并由此引出下文。 (2)主体。主体是顺着引言而下的。在简单的表态性批复中,可以紧接着“收悉”写“经研究……”表示同意,也可以说“考虑到……”而表示否定。如果是指示性的批复,就应该明确完整地做出回答。在“如下”之后具体说指示内容,如政策怎么解释,问题怎么认识,情况怎么处理等,可以分条逐一说明。 (3)结语。批复的结语根据引言的情况而定。如果引言有“批复如下”的说法,可以在文末自然结束,也可提出希望、要求、鼓励,或者再次强调等;如果是以“经研究……”而直接表态的,则可在文末另起一行写“特此批复”或“批复”,以与前文呼应。4、落款 写明批复的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
(四)批复写作注意事项 1、内容要有针对性。既然是给下级以答复,就应该针对问题,明确而具体地批复,不要泛泛而谈,尽是大道理,不着边际。 2、态度要明确。即明确地表明自己的态度或立场。指示性批复,政策要易于解读,指导要切实可行;表态性批复,态度要明朗。倘回答“原则同意”,就应该说明同意之外的具体意见。倘部分同意,则要将同意和不同意的部分都明确说清。 3、语气要恰当。批复的语气首先要严肃,以显现公文的权威性。不必莫名谦虚,亦不需虚假套话;其次要肯定,无论是与否,都应该是肯定的,毋庸置疑的;再者要谨慎。一旦批复给下级,就是作为对下级的工作指导了,所以要谨慎批复,把握好政策导向。补充材料:请示与申请书 请示和申请都可以用批复的形式给予答复,但请示和申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申请书分为企业和个人使用两种。 企业对外部行政管理机关提出需要批准的事项必须使用申请书,不能使用请示,因为企业与行政主管机关之间不是隶属关系,而是行政管理与行政被管理的关系。比如,用地申请、公司设立申请、行政许可申请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立项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等,申请书在这些事务中的使用是导致特定事项行政管理程序启动的条件。 另外,企业与人民法院之间也不是隶属关系,对人民法院提请批准的事项也不能使用请示,而必须使用申请书。比如,撤诉申请、执行申请、管辖权异议申请、公示催告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先予执行申请、破产申请等。 但在企业内部,除个人事务需要通过申请书处理以外,各部门与上级部门之间因公务发生需要提请批准的事项主要使用请示,而不使用申请,因为这些内部上下级部门之间存在隶属关系。 个人使用申请书的情况。对个人而言,使用申请书主要是为了向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批准的私人事务,在存有劳动关系的单位内部可以用辞职申请书、加薪申请书、岗位与职务变动申请书、物品使用申请书提出个人工作要求;当然,个人也可以向国家有权机关或特定机构提出与社会事务有关的申请,比如撤诉申请、执行申请、管辖权异议申请、公示催告申请、取保候审申请、通知证人出庭申请、国家赔偿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贷款申请、鉴定申请等。但这些申请批准的事项不能用请示处理,而是通过直接办理的形式表明答复的态度。 申请在写作方法上与请示是有差别的。申请书有两种不同的形式类型,一种是表格式的,一种是文章式的。1、表格式申请书 表格式申请书是格式申请书,只要按照栏目要求填写即可。一般来说,行政管理中的常规事项都以表格式申请书的方式印制,由申请人填写即可,这样能做到工作规范和统一,便于申请人申请,也便于行政管理机关管理。2、文章申请书 非常规事项则往往不制作表格,由申请人自行书写即可,这就是文章式申请书。 文章式申请书的写作首先要有标题,它的构成方式是:“关于×××(申请事项)的申请书”。既然是申请,就必须有受文对象,受文对象就是对申请事项有管辖权和批准权的单位。正文部分主要写明申请的事实及理由,说清目的或原因、条件或依据,并提出批准的请求。最后必须有申请人落款和申请时间。 但与法院司法行为有关的文章申请往往会有其特殊的格式要求,其正文行文方式为: 开头罗列申请人信息。如果有被申请人,还应当罗列被申请人的信息,但此处的被申请人不是指受文对象或主送机关,而是权力义务所指向的相对方。这里所谓的信息要依照法律的要求,把有关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写清楚,如果是单位,还应当写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如果需要的话,还要附有相关证明文件,比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 列明申请事项。申请人信息写明之后,应直奔主题,写清楚申请事项,也就是提出申请的具体要求。 事实及理由。主要为了说明为什么提出这样的申请事项,包含事实的陈述和理由的论述。这是此类申请书的主体部分。 此致对象。在写下“此致”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受理申请的法院全称。 申请人落款及申请时间。